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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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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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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工作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关于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工作系统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行政编制7名,待消化暂定编制3名。实际在岗1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4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人;本单位公务用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2017年全市老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市老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全省老干部工作会议、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要求,围绕中心、聚焦中心,服务改革发展,积极担当作为,努力推动全市老干部工作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重点要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在落实《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上下功夫。一是采取召开专题会议、业务辅导、组织宣讲、座谈讨论、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深入领会、全面把握保办发〔2016〕93号文件精神,市委老干部局将组织对各县(市、区)、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适时进行检查和指导,全面掌握情况,认真解决贯彻落实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二是进一步抓好中办发〔2016〕3号和云办发〔2016〕39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尽快研究出台适合本地本单位的贯彻实施保办发〔2016〕93号文件的方案和具体措施,制定工作计划和进度表有序推进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在推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上下功夫。一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三句话,充分发挥老干部自身优势和特点,把老干部的所想所能所愿与党委政府工作所需结合起来,动员广大老同志参与进去,行动起来,继续在全市离退休干部中开展“我看保山+”调研活动,组建“老干部智囊团”,为党委政府出谋划策,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鼓劲加油,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把督促检查作为促落实、见成效的有力抓手,通过会议推进、调研督促、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强化对正能量活动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确保活动取得新的成效。三是加大正能量活动宣传力度,不但要在系统内做好宣传,还要利用各级有影响力的媒体对外开展宣传,积极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和正能量活动成果,打造各具特色的活动品牌,扩大系统内外示范效应,营造良好的正能量活动氛围。

(三)在深入推进离退休干部“两项建设”上下功夫。一是组织离退休干部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等精神,采取学习培训、专题辅导、读书班、座谈讨论等形式,引导广大老干部发扬政治强、觉悟高、党性好的优势,助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关心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支持者和模范践行者,带动更多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进一步用好用活红色资源开展党性教育,认真落实《关于组织离退休干部到云南省离退休干部教育基地(善州林场)进行体验式学习教育的通知》保组通〔2016〕68号要求,促使离退休干部以杨善洲同志为学习榜样,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做符合“四讲四有“标准的合格党员。三是以落实保组发〔2015〕7号文件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在结合各地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推动在市、县(市、区)建立老干部局党委(工委)。

(四)在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三个机制”,确保离休干部生活医疗待遇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二是满腔热忱做好服务保障工作,针对离休干部和退休干部之间思想观念、精神需求、活动方式和服务需求差距较大的实际,进行分类指导,认真落实好各项有关政策,让老干部在政治上有荣誉感、组织上有归属感、生活上有幸福感。三是按照《关于加强乡镇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保办发〔2015〕35号)要求,督促指导乡镇着力解决好老干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安排工作经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组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提供活动场所等6个关键问题,推动乡镇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五)在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建设上下功夫一是以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主阵地建设为抓手,依托兴趣协会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文明的文体娱乐活动,在广阔的舞台上实现离退休干部自娱自乐、服务社会、创造价值的文化养老需求。二是按照《保山市创建老年大学市级示范校办法(试行)》,在全市启动开展创建市级示范校活动,助力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三是进一步推动涉老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的有效运转,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实现资源共享,活动联创共办,突出整体效应。四是进一步探索研讨老年群团组织规范化管理办法,促使老年群团组织成为发挥老同志作用、健康养老和文化养老的重要载体。

(六)在不断提升做好老干部工作专业化能力水平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巩固“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有针对性的通过政策辅导、专题讲座、顶岗锻炼、体验式教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老干部工作者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以全国、全省老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为契机,将学习先进典型活动落实于日常工作之中,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努力练就过硬本领,增强跨越发展能力,进一步形成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争上游、创一流的氛围。三是加大老干部工作宣传力度,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联动,既要宣传离退休干部的先进事迹,也要宣传老干部工作的成功经验和特色做法,为做好老干部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和财政改革目标,以支持“大建设”、促进“大发展”、实现大跨越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理财为民;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和完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继续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和制度创新,规范人员经费供给政策,完善公用经费预算定额体系,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逐步建立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论证和绩效考评制度,努力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预算编制原则

1.依法理财原则。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体现国家方针政策。收入合法合规,支出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增强预算编制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2.综合预算原则。加强和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统筹政府财力。实行预算内外资金、其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收支统一管理、统筹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科学合理原则。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地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积极推行零基预算编制方法,基本支出预算按定额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按科学排序确定,并逐步完善项目支出评审论证制度。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保山市老年大学、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保山市干部休养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无部分供给单位,无特殊供给单位,无自收自支单位;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无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1.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无事业编制人员,代定编制3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人,无非财政供养人员。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无离休人员,退休1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2.保山市老年大学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单位人员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无非财政供养人员。无离退休人员人。无车辆编制。

3.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单位人员编制12人,无事业编制人员。在职实有人员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无非财政供养人员。离退休人员8人,无离休人员,退休8人。无车辆编制。

4.保山市干部休养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单位人员编制5人,无事业编制人员。在职实有人员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无非财政供养人员。离退休人员5人,无离休人员,退休5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老干部工作系统财务总收入76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9.2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无事业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上年结转安排支出131.56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9.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9.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1.5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9.21万元(本级财力629.21万元,无专项收入,无执法办案补助,无收费成本补偿收入,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6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67万元,占总支出的66%,项目支出258.10万元,占总支出的34%。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基本支出“20805类-03、05款离退休管理机构经费”支出,主要反映部门的基本日常支出,其中:

1.工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10.45 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5.93万元,津贴156.83万元,年终奖金7.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70万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60.56万元:其中办公公务费4.07万元,印刷费0.50万元,水电费3.78万元,邮电费0.90 万元,差旅费1.40万元,福利费0.09万元,工会费8.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其他交通费33.97万元(公务用车租车费用1.6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2.3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10万元:其中:奖励金0.10万元。

项目支出中的“20805(类)-03(款)离退休管理机构经费”支出,主要反映单位的项目支出,其中

1.局机关项目支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16.80万元、厅级离退休干部读书班及报刊征订费8.00万元、异地安置离休人员慰问经费3.00 万、离退休厅级老干部体检经费8.50万元、离退休厅级老干部赴省外参观考察经费37.00万元、80岁以上离休、厅级干部送生日祝福经费2.00万元、离休及县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日常管理经费5.00万元、老年艺术团基层宣传演出及文化交流经费6.00万元、诗书画协会活动经费2.00万元、离退休干部教育基地工作经费3.00万元。、厅级退休干部学习及住院看望经费5.00万元、老干部服务车辆维修经费2.00万元。

2.保山市老年项目支出:老年大学学员经费139.80万元。包括:办公费5.00万元、印刷费10.00万元、水费4.00万元、电费4.0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维修费5.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专用材料费4.00万元、劳务费90.80万元、其他交通费4.0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0万元。

3.保山市离退休活动中心项目支出:老干部日常活动、培训及参赛经费15.00万元,其中办公费1.50万元、印刷费1.00万元、差旅费1.10万元、培训费 1.00万元、专用材料费1.50万元、劳务费7.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万元。

4.保山市干部休养所项目支出:离休干部和遗属日常管理服务经费5.00万元,其中办公费0.56万元、差旅费0.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贴生活补贴3.70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2.6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8%。(单位人均占用日常办公经费,按经费拨入数及人数比率分配每人每年2.33万元)与上年378.93万元对比增加123.74万元,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比去年增加,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经费支出;日常公务支出增加其他交通经费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8.90万元,如1.局机关项目支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16.80万元、厅级离退休干部读书班及报刊征订费8.00万元、异地安置离休人员慰问经费3.00 万、离退休厅级老干部体检经费8.50万元、离退休厅级老干部赴省外参观考察经费37.00万元、80岁以上离休、厅级干部送生日祝福经费2.00万元、离休及县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日常管理经费5.00万元、老年艺术团基层宣传演出及文化交流经费6.00万元、诗书画协会活动经费2.00万元、离退休干部教育基地工作经费3.00万元。、厅级退休干部学习及住院看望经费5.00万元、老干部服务车辆维修经费2.00万元。

2.保山市老年项目支出:老年大学学员经费139.80万元。包括:办公费5.00万元、印刷费10.00万元、水费4.00万元、电费4.0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维修费5.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专用材料费4.00万元、劳务费90.80万元、其他交通费4.0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0万元。

3.保山市离退休活动中心项目支出:老干部日常活动、培训及参赛经费15.00万元,其中办公费1.50万元、印刷费1.00万元、差旅费1.10万元、培训费 1.00万元、专用材料费1.50万元、劳务费7.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万元。

4.保山市干部休养所项目支出:离休干部和遗属日常管理服务经费5.00万元,其中办公费0.56万元、差旅费0.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贴生活补贴3.70万元。与上年160.40万元对比增加38.50万元,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局机关增加了离退休干部教育基地培训支出、老干部服务车辆维修经费支出、厅级退休干部学习及生病住院看望经费支出;市老年大学增加老年大学学员经费支出等等。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总计支出预算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0元;项目支出预算3.20万元。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总计支出预算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万元。相对比上年增加经费支出预算7.8万元。增加原因及经费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2016年度 “三公”基本支出0万元,2017年度“三公”基本支出预算7万元,比上年增加7万元。其中:

(1)2016 年由于公车改革,全系统公务用车运行费为0元。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中局机关有公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下属干部休养所有公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2)2016年度公务接待经费1.20万元,其中下属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公务接待经费1.20万元;2016年全系统公务接待经费为0元。

(3)因公出国(境)支出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万元,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2016年度项目经费支出预算3.2万元,2017年项目经费支出预算4万元,比上年增加0.8万元。其中:

(1)2016年度全系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2017年度全系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

(2) 2016年度公务接待经费3.20万元,其中下属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公务接待费支出1.20万元、保山市老年大学公务接待费支出2.00万元。 2017年度公务接待经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3.2万元。

(3)因公出国(境)支出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元,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名词解释部分可根据本单位公开的涉及内容自行增减,公开表格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