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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04_A/2017-041314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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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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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山市干部休养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关于保山市干部休养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保山市干部休养所属于全额财政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保山市干部休养所的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老干部工作的方正、政策和规定,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落实好市干休所老干部和老干部遗属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好市委老干部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工作

保山市干部休养所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忠于职守、依法行政、热情服务、精心管理,认真落实老干部和老干部遗属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引导老干部发挥、传递正能量,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

(二)认真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待遇。主要抓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坚持抓好老干部的政治学习,坚持阅文制度,坚持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坚持抓好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坚持一年一次就近就地参观考察工农业生产重点建设项目制度。从政治上关心好老干部,充分发挥他们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资源优势,发挥他们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中的作用。

(三)认真落实好老干部的生活待遇。重大节日对老干部及遗属进行走访慰问,加强与老干部原单位的联系,确保老干部的特需费、公用经费、生活困难补助等费用的及时办理,确保医药费及时报销;老干部去世后,积极协助老干部原单位及家属做好善后工作。

(四)认真做好老干部的日常服务工作。全心全意为老干部服务,保证老干部生病用车,在住院三日内进行探望慰问;坚持每季度最少走访看望服务对象一至二次;采取不同形式和服务对象加强联系,互相沟通,增进感情,了解情况;维护好所内的秩序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住所老干部及遗属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五)认真做好干休所房屋、场地、设施、设备、车辆等的管理工作,搞好房屋公共部分的修缮;维护和使用好老干部活动场地、活动器材。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老干部局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

干休所肩负着党和国家赋予的服务管理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职责和职能,承载着党中央关心爱护广大老同志的重要任务,全体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老干部服务的思想,带着孝心爱心,热心耐心细心服务好老同志,尽心尽力地做好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按时按质上报各种材料、报表,努力好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2017年工作计划

1.每个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学习活动,订阅报刊杂志。

2. 每个季度到老干部家中走访看望1次,全年到家看望遗属不少于2次。

3. 重阳节召开座谈会,春节召开座谈会。

4. 看望生病住院的老干部及遗属,每年每人平均看望2次。

5. 2017年组织老干部体检一次。

6. 做好老干部及遗属去世悼念工作,协助家属办理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保山市干部休养所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和财政改革目标,以支持“大建设”、促进“大发展”、实现大跨越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理财为民;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和完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继续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和制度创新,规范人员经费供给政策,完善公用经费预算定额体系,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逐步建立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论证和绩效考评制度,努力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预算编制原则

1.依法理财原则。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体现国家方针政策。收入合法合规,支出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增强预算编制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2.综合预算原则。加强和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统筹政府财力。实行预算内外资金、其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收支统一管理、统筹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科学合理原则。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地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积极推行零基预算编制方法,基本支出预算按定额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按科学排序确定,并逐步完善项目支出评审论证制度。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保山市干部休养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保山市干部休养所财务总收入4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5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6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52万元(本级财力46.5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2万元,占总支出的89%,项目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1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为: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反映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的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的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的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干部休养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5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33.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55%;办公经费、水电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7.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8.42%。(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增加66.14%,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其他交通费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干部休养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万元,具体开支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万元,增幅60%主要原因是服务管理内容项目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名词解释部分可根据本单位公开的涉及内容自行增减,公开表格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