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其他有关改革;统一管理市级党委各部门、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其他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2.围绕中共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3.拟定全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市级各部门和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市以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4.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审核、审批市级、市以下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市以下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5.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编制总额分配和调整建议;拟定县(市、区)编制总量分配和调整方案。6.综合协调市级各部门之间、市级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市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关系;负责审核或审批市级党委各部门、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其他机构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负责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机构及其领导职数的设置与调整审核工作。7.负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动态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推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并做好权责清单规范化管理工作。8.负责市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市、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9.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全市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10.负责全市各级各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管理违法违纪行为。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放管服”工作:一是以“放”推“改”,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继续加大放权力度,突出问题导向、基层导向和需求导向,完成了市本级《行政许可目录》调整工作,精简后,保山市市级共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06项(含子项合计259项)。全面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项目,经清理,我市市级涉及 22 个政府部门 100项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出172项中介服务事项编制并公布。持续推进行政审批配套改革,协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投资项目网上审批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职业资格改革、商事制度改革 “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等改革措施。二是以“管”促“放”,持续推进监管创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编制建立了较为科学合理的“一单两库”。我市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涉及37个部门,351项,并已全部部署在全省权责清单网络管理平台。三是以“服”增“效”,持续推进优化服务。选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两个市直部门积极开展“三个标准”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办事指南》简易版置换工作。加快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平台综合性能力和水平。
2.行政体制和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工作:一是以理顺职能职责为关键,目前共审核印发三批共67家单位的“三定规定”。同时,积极开展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回头看”。二是以科学分类便民高效为核心,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尤其做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改革试点方案已基本成形。圆满完成2015年度事业单位年报公示,实现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全市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代码赋码换证工作有序开展。三是以破解制约发展突出问题为导向,深化相关重点领域体制改革。根据市委打造“园中园”的目标,探索符合园区发展的体制机制。积极做好重点领域改革前期准备工作。
3.控编减编工作:一是控制住总量,减少存量,我办认真落实《保山市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严禁新核定暂定编制,严把“入口关”,畅通“出口关”,从源头上,截住人员编制的肆意膨胀 “去库存”。二是在有限的编制资源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大力推行按岗位限额核定的政府购买服务。三是通过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考评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履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能,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4.自身建设及机构编制日常工作:一是以创新的理念带队伍。以争当“忠诚感恩”“干净担当”“业务精通”的三个先锋主题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有责才有为、有为才有位的思想。二是以规范意识管干部。修订完善各种制度汇编。三是以信息手段建数据。全面完成全市中文域名注册及网站挂标、开展机构编制信息系统支撑平台项目建设评估检测等,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基础数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合计254.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上年增加108.3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8.33万元:2014年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额度结余6.33万元,2015年项目额度结余(事业单位管理局办公经费、政府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经费)45万元,会议经费10万元以及调整工资增加的人员经费43万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6年度支出合计25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87万元,占总支出的53.83%;项目支出117.39万元,占总支出的46.17%。与上年对比,部门决算总支出增加108.3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44.0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64.28万元,主要是专项业务支出中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87万元。较上年增加44.0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4.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专项业务经费支出中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经费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机构编制会议、政府职能转变、控编减编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放管服”等改革会议的召开共花费5.77万元。2.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开支40.64万元,主要用于“放管服”工作:一是以“放”推“改”,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二是以“管”促“放”,持续推进监管创新。行政体制和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工作:以理顺职能职责为关键,继续做好市级党政群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三定”规定的制定审核工作,通过制定“三定规定”集中全面梳理市政府各部门职责交叉分散情况,最大限度整合部门间相同或相似职责。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经费支出23.91万元,以科学分类便民高效为核心,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尤其做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动员部署,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对上报具有行政职能的48个事业单位承担的具体行政职能任务、职权类型、授权依据以及机构编制人数等情况逐一核实形成明细,对上报的1080项行政职能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审查,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目前改革试点方案已基本成形。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经费支出7.88万元,圆满完成2015年度事业单位年报公示,实现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全市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代码赋码换证工作有序开展。5.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建设经费支出21.69万元,用于支付工程尾款。6.2015年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开支1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8.3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44.0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64.28万元,主要是专项业务支出中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1.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3%。主要用于(1)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6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18%。(2)项目支出117.39万元:会议开支5.77万元,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开支40.64万元,事业单位管理局办公开支7.88万元,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开支21.69万元,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专项开支23.91万元,2015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开支17.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4万元,支出决算为8.58万元,完成预算的1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预算的123.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47.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的增加,因公出国(境)情况非常规连续发生,比较特殊,未列入预算。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2.4万元,增长38.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47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1.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的增加,2015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发生了因公出国(境)费用,情况非常规连续发生,比较特殊。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7万元,占28.7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1万元,占49.07%;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占22.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7万元,共参加省委编办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参加省委编办一行至芬兰、瑞典考察交流学习,具体出国开支包括机票款8550元、境外费用(出访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公杂费、住宿费等)每人14800元,办理出国手续费136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各州市调研及到省委编办汇报工作等相关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编办、省委编办及其他州市编办来我市调研、考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8万元,较上年对比增加12.9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入相关办公用品、材料邮电费,支付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xls】
附件【编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docx】
附件【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政府采购决算执行情况说明.docx】
附件【编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