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保山市委政研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15〕50 号)精神,设立中共保山市委政策研究室,为中共保山市委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中共保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保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一是增加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二是划入了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原市新农办的18名人员(含16名在职职工和2名退休人员)全部划归市委政研室。
(一)根据市委的意图和工作部署,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县(市、区)研究部门,就市委关注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
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根据市委指示,起草市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稿(文稿);参与和组织协同市级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修改市委重要文件(文稿)。
(二)调查了解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及时向市委反映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组织编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文章或资料;建立为市委决策服务的相关信息、数据资料库;组织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编辑出版市情图书、资料。
(三)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联络、会议组织、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各深化改革专项小组的工作;组织开展
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各项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拟定全面深化改革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进展、评估报告、中长期规划建议;研究办理有关重要改革的请示事项,备案深化改革的有关决定和重要改革方案,研究评估后提出建议;收集汇总有关改革的信息资料,协调各改革专项小组、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
(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农村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措施,协助市委、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工作部署;督促检查中央、省委农村政策和市委农村工作重大举措的贯彻落实;对事关农村全局性的重大政策以及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意见和工作措施;注重发现农村发展中的新生事物,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抓好农村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承办组织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负责组织起草市委农村工作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和材料;协调市直涉农部门工作。指导深化农村改革,筹划并提出农村经济体制、社会事业以及农村其他改革的意见,供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策;负责农村有关重大改革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五)承办市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
根据市委办《关于印发中共保山市委政策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发[2015]73号文件,中共保山市委政策研究室内设11个机构(正科级);行政编制22 名、待消化暂定编制9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5 名:主任兼市委深化改革办主任1 名(正处级)、副主任兼市委农办主任1 名(正处级)、副主任兼市委深化改革办副主任1 名(副处级)、副主任兼市委农办副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1 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1 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 名。
截止2016年12月末,我室(办)实有人数38人,其中:在职人员30名(含处级干部9名,科级干部19名,工勤人员2名),退休人员8名。与2015年末的13人相比,2016年因调入2名职工,又因市新农办撤销并入了16名在职职工,后又因公车改制,调出1名在职职工,最后,与2015年相比增加了17名职工;退休人员因市新农办的并入,在2015年末6名的基础上增加了2名退休人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比上年减少-1个,原因是市新农办撤并市委政研室并合并决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研室2016年度收入合计1007.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7.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173.24万元对比增加了834.27万元,占比例481.6%,主要原因:一是划入了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新增了 “四群”教育专项经费484.36万元的收入(9月后由于“联席办”改设于市扶贫办,资金转走),新农村建设专项经费30万元的收入,原在市新农办的上年项目资金结余86.45万元的支出;二是由于人员的并入,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支出;三是2016年调增了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四是由于市新农办于8月并入,原在市新农办1-7月的各项支出也并入市委政研室合并决算,而市委政研室2015年度决算数不含2015年度决算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研室2016年度支出合计100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22万元,占总支出的29.58%;项目支出710.12万元,占总支出的70.42%。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了180.84万元,占比例154.06%,项目支出增加了653.54万元,占比例1155.07%,主要原因:一是划入了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新增了 “四群”教育专项经费484.36万元的收入(9月后由于“联席办”改设于市扶贫办,资金转走),新农村建设专项经费30万元的收入,原在市新农办的上年项目资金结余86.45万元的支出;二是由于人员的并入,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支出;三是2016年调增了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四是由于市新农办于8月并入,原在市新农办1-7月的各项支出也并入市委政研室合并决算,而市委政研室2015年度决算数不含2015年度决算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市委政研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8.2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4.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市委政研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0.12万元。
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政研工作情况
(1)围绕中心,全力做好文稿服务,认真办好《保山调研》、《保山改革快报》、《保山三农工作》等信息刊物。
(2)围绕破解难题,主动开展专项调查研究,积极与省委政研室合作,共同完成了《云南咖啡产业发展调查与思考》、《突出特色谋转型、精准发力促跨越-腾冲市县域经济转型发展调查》等专题调研。
(3)围绕政策制定,谋划出台系列政策文件。一年来,牵头、参与和协助市有关部门起草了一批对全市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政策性文件。如《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实施意见》(保发〔2016〕21号),《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保发〔2016〕23号)《贯彻落实<云南省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任务分解细化工作方案》(保办发〔2016〕41号)。
(4)编辑出版了《保山发展研究》(2015)。共收集稿件121篇,采用61篇,全书41万字,为各级领导从不同角度掌握市情、把握内情,做好决策,起到了很好作用。
2、改革工作情况
(1)坚持以强有力的领导高位推改革。召开市委改革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员暨改革推进落实会议精神,对我市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召开了全面深化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员暨改革推进落实会议,各县市区、园区分管领导,改革办主任,副主任,市直部门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合计150人参加了会议。市委改革办邀请省委改革办陈云波副主任到保山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我市各县市区委改革办主任、副主任、市直部门业务人员合计90多人参加了培训。
(2)坚持以强有力的工作机制推改革,制定印发了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保办发〔2016〕29号),共安排改革任务342 项,其中改革要点171项,重大改革举措67项,将年度改革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专项小组和市直部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建立健全了会议、协调联络、方案审核、文件备案、重要情况报告、督查工作、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机制,印发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等五项制度(试行)的通知》。
3、农办工作情况
(1)筹备召开了2016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15年全市“三农”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全面部署了2016年全市“三农”工作。
(2)深度融合,高标准推进新农村试点示范建设。按照农业农村工作实施“三大工程”的要求,按照有利于整合项目、展示特色、提升内涵、打造亮点的要求,市委农办组织各县(市、区)委农办开展了美丽宜居乡村市级重点示范村的遴选确定与组织实施工作。
(3)规范运行,着力推进省级重点建设村项目实施。争取到2016年云南省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建设村69个,省级补助资金3105万元,涉及到5个县(市、区)、58个乡镇、69个村(社区)、69个自然村,项目受益农户10378户41464人。由于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整合力度加大,该项目概算总投资达到1.97亿元。
(4)创新方法,研究制定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地方规范。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市委农办、市质监局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学习借鉴了浙江省安吉县、桐庐县和贵州省遵义市等地的成功经验,组织实施了地方规范起草拟定工作。《保山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规范》由“保山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标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星级考核评定规则”两个部分组成,《规范》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现已进入最后审定阶段。
(5)及时启动实施“七改三清”工作。按照全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总体部署,保山市总体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全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组建两个办公室,其中农村“七改三清”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办。市委农办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方案,明确了业务科室,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顺利启动“七改三清”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8.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73.24万元对比增加了835.09万元, 主要原因:一是划入了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新增了 “四群”教育专项经费484.36万元的支出(9月后由于“联席办”改设于市扶贫办,资金转走),新农村建设专项经费30万元的支出,原在市新农办的上年项目资金结余86.45万元的支出;二是由于人员的并入,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支出;三是2016年调增了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四是由于市新农办于8月并入,原在市新农办1-7月的各项支出也并入市委政研室合并决算,而市委政研室2015年度决算数不含2015年度决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5.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57.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3.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2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88万元;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06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26万元;
4.农林水支出177.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9.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委政研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5万元,原市新农办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2万元(其中:市委政研室10.08万元,原市新农办4.42万元),市委政研室完成预算的80.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市委政研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89万元,完成预算的63.12%,原市新农办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市委政研室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完成预算的17.5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划入了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新增了 “四群”教育专项经费484.36万元的支出(9月后由于“联席办”改设于市扶贫办,资金转走),新农村建设专项经费30万元的支出,原在市新农办的上年项目资金结余86.45万元的支出;二是由于市新农办于8月并入,原在市新农办1-7月的各项支出也并入市委政研室合并决算,而市委政研室2015年度决算数不含2015年度决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的5.99万元增加了8.53万元,增长14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4.74万元,比2015年的4万元增加了0.74万元,增长1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4.75万元,比2015年的1.99万元增加了2.76万元,增长138.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划入了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新增了 “四群”教育专项经费484.36万元的支出(9月后由于“联席办”改设于市扶贫办,资金转走),新农村建设专项经费30万元的支出,原在市新农办的上年项目资金结余86.45万元的支出;二是由于市新农办于8月并入,原在市新农办1-7月的各项支出也并入市委政研室合并决算,而市委政研室2015年度决算数不含2015年度决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7万元,占67.29%;公务接待费支出4.75万元,占32.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7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市委政研室、市委农办、市委改革办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委政研室、省委农办、省委改革办来保调研、督查、考核、指导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委政研室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52万元,与2015年的11.91万元对比,增加了22.6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市新农办的并入,增加了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保山市委政研室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政研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1).doc】
附件【政研室政府采购决算执行情况说明.doc】
附件【政研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