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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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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市级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职能职责

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市委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

1、领导市直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贯彻落实。

2、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形势、任务教育,指导、协调市直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

3、参与指导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调查了解基层干部群众对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意见,并向市委汇报、反映,配合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4、负责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和领导班子的考察、任免、培训工作;指导机关党组织做好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群干部的工作;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党务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和监督;指导、检查、督促机关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以党建带团建,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负责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的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和党费收缴工作。

6、参与和督促、检查市直机关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

7、领导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穿于党员经常性教育中,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稳推进、见实效。一是在强化指导推动责任上用实功。共指导直属党组织及基层党组织制定活动方案(计划)215个,收集汇总统计报表1600余份,阶段性小结130份。二是在突出正面教育上使实劲。组织召开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表彰大会”,表彰奖励了40名优秀共产党员、4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5个先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开展了“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共产党员、争当跨越发展先锋”主题演讲比赛,76名党员干部参加,角逐出一等奖 1名、二等奖 3名、三等奖 5名。直属各级党组织广泛开展戴党员党徽、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党员亮身份活动4000多人次,组织党员到杨善洲干部学院、松山抗战遗址、腾冲滇西抗战纪念馆开展体验式党性教育3112人次,到“三大产业发展基地”现场学习1413人次,到“三个万亩工程”现场学习2175人次,组织志愿活动300多场次、演讲比赛或知识竞赛246场次、巡回宣讲活动128场次、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116场次。三是在从严组织生活上出实招。推行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把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纳入党务干部培训重要内容,从内容、程序、方法等方面进行辅导,对直属机关党组织4300多名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排查,对不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谈话提醒、警示教育,情形严重者予以组织处理,推动机关党组织生活常态化。截至9月底,231个党支部、318个党小组制定“三会一课”计划、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层层表彰优秀共产党员达800多人;直属各级党组织书记共讲党课807场次,主持开展专题学习2360场次,专题研讨874场次,1000多名党员在专题研讨和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做了主题发言,3600名党员参与讨论发言;250多名处以上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抓好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组织赴江西干部学院开展党性修养专题教育培训班2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骨干培训1期,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培训1期,累计培训党务干部345人。

2、坚持把建强基层组织贯穿于“基层党建推进年”中,确保“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落地见效。聚焦机关党建主业,剑指基础党务问题,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关于印发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党费收缴工作、“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集中整治项目化推进方案的通知》等17个文件,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和推进会4次,开展专项抽查督促2次,通过工委领导分片挂点联系和月报、季报、开展“回头看”等方式,推进78个直属党组织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全年,共收集各类报表2000余份次,累计汇总上报市委组织部85份次。共排查出失联党员51人,找到49人,退党除名2人,自行退党除名2人;指导115个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的基层党组织按时换届,调整党组织书记12人,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389人次;清理出2008年以来未按规定交纳党费256人,完成补交党费13723元;对市直部门280多名发展对象进行了五天的专题培训,发展党员40名;按照5%—10%的比例排查相对后进和软弱涣散党支部19个,一个支部一个对策地进行整顿转化;214个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开展党员积分评议1416次;100%完成“两类”组织的覆盖提升任务,批复新成立非公经济党委2个、社会组织党委1个,同意社会组织与机关党组织联合组建党支部21个。在基层党组织广泛提名推荐的基础上,推荐上报出席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初步提名人选20 名、组织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82名;召开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慰问座谈会,发放慰问金22500元,慰问品55份,走访慰问12人。直属党组织层层召开党员代表会议200多场次,春节、七一期间走访慰问达500多人次。

3、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整改落实贯彻于“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中。针对直属党组织基础党务工作痕迹不够规范,档案痕迹移交不够完整等问题,细化了基础党务工作台帐目录,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台账清单文件的通知》,印制并指导直属各党组织、党员运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手册》、《党支部工作手册》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笔记本》,抽查100多个党支部《手册》使用和1300多名党员《笔记本》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针对党费收缴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从缴纳基数、计算公示、收缴程序、收支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档案不齐全的问题,印发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在QQ工作群上共享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发展党员文书写法等,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严肃集中培训内容、学时、成绩,实行入党志愿书和培训成绩编号制度,统一参照市管干部档案差缺完善补齐党员档案246份。针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职责不明的问题,向直属各党组织逐一反馈2015年机关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研究制定保山市直机关2016年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制定直属党委、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推动机关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针对机关党建的特色做法及经验成果整合、提炼、包装和推广不够等问题,一方面,组织六个示范点党组织书记到省直机关工委、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国税局进行观摩学习,协调保山日报、保山电视台记者深入示范点挖掘提炼经验、拍摄专题片,从留存党费中列出22万元支持示范点建设。另一方面,确定五个重点课题目,分五个课题组开展调研工作,认真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的课题调研活动,调研报告《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践与思考》获省二等奖。其次,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向中央、国家、省直机关工委推荐上报的龙陵县林业局党支部《党建扶贫同推进、勇于担当拔穷根》的做法在第四届全国县级机关党建工作研讨会上进行了交流,并在《紫光阁》杂志专刊上刊登,龙陵县发改局党支部〈扶贫开发与党建工作双推进〉的做法在〈云南机关党建>杂志上刊登,2016年共出版《先锋》杂志四期,发放5000多册。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的问题,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列入机关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督促各党组织围绕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抵制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2016年共查处党员违纪违法案件6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6年,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16年年度收入合计22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96万元,占总收入的99.45%;年初结转和结余1.24万元,占总收入的0.55%。与上年收入180.9万元对比增加45.3万元,上升率25.04%,主要原因增加工资以及车改后发公务用车补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16年年度支出合计2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04万元,占总支出的81.36%;项目支出42.17万元,占总支出的18.64%;与上年对比支出180.41万元对比增加45.79万元,上升率25.38%,主要原因增加工资以及车改后发公务用车补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04万元。与上年支出140.74万元对比增加43.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以及车改后发公务用车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4.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16万元。与上年支出39.67万元,对比增加2.49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保财行〔2016〕126号机关工委教育工作经费8.00万元;2.保财行〔2016〕31号《先锋》杂志出版费9.00万元;3.保财行〔2016〕31党建课题调研工作经费10.00万元;4.保财行〔2016〕215号综合考核奖15.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5%。与上年支出177.91万元,对比增加47.05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工资以及车改后发公务用车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8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9.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65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4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5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1万元,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支出的3.31万元减少0.80万元,下降24.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46万元,下降21.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4万元,下降30.0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2万元,占68.53%;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占31.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工委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7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其它友邻州市机关工委、县区机关工委莅保学习考察期间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15年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7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后发公务用车补贴和差旅费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与商品和服务支出18.1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65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