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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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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山市委党校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

市级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保山市委党校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

(2)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3)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

(4)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5)开展同校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2.机构人员情况。

2016年末,保山市委党校(含市行政学校、市民族干校、市社会主义学校、隆阳区委党校,以下简称“我校”)有15个内设科室,有在职人员104人,全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离休人员2人,无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已于2016年11月划入市社保中心)。

3. 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校本年度退休5人,死亡1人,本年度比2015年在职人员减少6人。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是我校发展进程中不平凡的一年。继2015年末全国党校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全省、全市党校工作会议相继召开,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集中出台,整体异地搬迁正式启动,中断8年的中青班重新举办,校党委换届顺利完成,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倪志平同志光荣当选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和四届市委委员。这些让人应接不暇的喜事,标志着市委对党校工作的重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预示着党校迎来了历史性发展机遇,进入了事业发展的春天。形势喜人,形势逼人,不容我们有丝毫懈怠。在这样的大好形势下,我校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党校工作会议精神为重要契机,全力推进各方面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建设能够担当保山实现跨越发展历史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作出了积极努力,使我校实现跨越发展有了一个良好开局。

(一)坚持改进作风、纯洁队伍、净化风气、提升能力,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取得新的成绩和进步,为正确有效履行党校职责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具体内容有: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明显;2.机关党的建设稳步推进;3.政治生态持续向好;4.师资结构有新的改善。

(二)积极发挥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推动培训、教学、科研齐头并进、形成鼎立之势,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保山跨越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1.培训工作呈现良好态势。干部培训、在职研究生教育、对外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网络学历教育全面推进。特别令人振奋的是,市委对党校干部培训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及其他市级领导带头为中青班授课,市委分管领导对举办中青班进行严格把关,指导党校精心制定教学计划、精心设计教学单元、精心设置教学专题、精心挑选任课教师、精心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坚持从严管理,认真落实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强化参训人员的学员意识,端正学习态度,狠抓到课率和考纪考风。根据市委干教委2016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市委党校全年共举办(含合办、承办、协办)干部培训班13期,共培训2249人(次),其中,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3期962人、保山市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167人、保山市转变投融资方式专题培训班186人、保山市2016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党务骨干培训示范班105人、中青年干部培训班30人、保山市新任领导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40人、2016年市直机关新任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48人、现代农业专题培训班210人、保山市“互联网+旅游”专题培训班242人、保山市第十二期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174人、保山市2016年城乡规划专题培训班166人;继续办好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年内毕业一个班85人(2013级经济管理班),目前在校两个班231人(2016级法律班105名、 2015级行政管理班126名);利用“三点一线”红色教育环线资源积极开展对外培训,承接对外培训班5期,共培训308人,其中,广西北海市委党校培训班20人、昆明市委党校培训班80人,昆明晋宁县委党校培训班86人,曲靖市委党校党校52人,玉溪市委党校培训班70人。隆阳区委党校(含区农广校)共举办(含合办、承办、协办)干部培训班11期,共培训1726人(次),其中,隆阳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85人、隆阳区“两学一做”“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专题培训班8期771人、隆阳区2016年村(社区)干部培训班2期870人;承办隆阳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3期340人,其中,“中草药种植140人、梅花鹿养殖100人、新型经营主体100人”;网络教育春秋两季招收161、162两个批次大专、本科生共55人,毕业大专生15人、本科生19人。

2.教学工作成绩斐然。坚持突出教学的中心地位,坚持开展理论宣讲,努力发出党校声音、发挥党校影响。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党校主体班次教学首要任务、作为主业主课的地位、这两类课在教学安排中不低于总课时的70%、其中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的20%的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同级党委政府领导每年到党校为培训班学员上课、调研、与学员座谈和部门领导到党校上课的要求得到认真落实,党校师资力量显著增强。“三同教育”等体验式教学、现场教学、激情教学等教学方式得到普遍运用,培训效果明显提高。一如既往积极组织、支持、鼓励教师走出校门,走进机关、学校、部队、企业、乡镇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重点是结合“两学一做”宣讲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经初步统计,全年教师上课(宣讲)82场(次),听讲8687人(次),其中,校外宣讲32场(次)、听讲4048人(次),校内授课50场(次),听课4639人(次)。

3.科研取得可喜成果。坚持科研强校理念,坚持发挥科研对党校教育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坚持正确科研导向,鼓励多出成果、多出高质量成果,切实提高科研工作的组织性、规范性,继续提倡科研本土化、接“地气”,开展科研能力提升培训,重视科研成果转化,推动科研切实发挥“四个服务”作用。截至2016年10月底,我校教职工在各级刊物发表论文(含调研报告)57篇,其中,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1篇,国家级教育期刊1篇,省级期刊23篇,市级期刊32篇;获得上级课题立项15项,其中,省委党校和省社会主义学院7项,市社科联8项;校级课题立项19项;编印校刊《熔炉》4期1550册;6项科研成果获保山市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其中,2本专著分获专著类二、三等奖,4篇论文获论文类三等奖。

(三)行政管理、后勤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机关运转协调有序,为履行好培训、教学、科研职能提供了有力保障

按照市委要求,精心筹备、组织全市党校工作会议。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杨善洲干部学院合署办学方案的调研、制定工作。组织人事工作紧张有序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资改革、津补贴调整、晋级增资、职称评审、人员退休、干部下派(2人)、年终考核、干部档案清理等工作得到及时办理。财务工作有序推进,法规、政策得到严格执行。后勤保障能力有所提升,全年安排会场107场(次)、参会参训13300人(次),接待会议培训食宿40多场(次)、约5000多人(次)。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成效明显,校园秩序祥和安定。严格履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领域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不可撼动。老干部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增添了正能量。各种涉密文件材料、涉密事项安全无虞。出台《中共保山市委党校信息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构建大宣传格局,党委信息报送采用任务超额完成。“挂包帮、转走访”、精准扶贫深入推进,派出扶贫工作队4人驻村工作。工会、妇委会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顺利完成文明单位申报。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城市。无偿献血任务(7人)、50株植树任务圆满完成。文件档案查阅、图书资料借阅便捷高效。普法、信访、禁毒防艾、网络安全等工作成效明显。县级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培训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四)异地搬迁正式启动,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市委党校整体异地搬迁办学是市委的重要决定,是推动我校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一着,搬迁改造建设项目是我校实现跨越发展的标志性工程,项目建设成功与否是影响我校硬件设施是否达标的决定性因素。根据市委确定的年底前完成规划、设计、立项、招标,明年1月开工建设,7月1日前迁入新校址办学的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党校搬迁建设协调会确定的倒逼工作机制,在市委党校搬迁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校全力以赴,积极与永昌投资有限公司、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省地勘公司滇西分公司、省规划设计院等部门单位紧密配合,克服重重困难,共同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招标的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目前已完成新校址有关产权变更过户,正在进行地勘、环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即将进入立项程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2.……

3.……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公务用车保有量5量,因公车改革上缴车辆,实有车辆1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量,因公车改革上缴车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保山市委党校部门2016年本年度决算总收入163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长266.54万元,增幅19.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长266.54万元,增幅19.47%。主要原因分析: 2016年进行工资改革,提高人员工资标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保山市委党校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6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5.68万元,占总支出的88.79%;项目支出179.92万元,占总支出的11.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年末结转和结余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0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长266.54万元,增幅19.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长266.54万元,增幅19.47%。年末结转和结余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增长3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进行工资改革,提高人员工资标准。年末项目结转结余主要是因为专项经费用于新校区建设购买教学设备补助,新校区于2016年12月28日开公建设,所以只能专款专用结转下年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5.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09.0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进行工资改革,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二是物价上涨造成的单位办公成本提高。基本支出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离退休费等在内的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04%,年未在职人数104人,离休人数2人,无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已于2016年11月划入市社保中心,有发放1-10月份的退休费无人数)。年均人员支出约7.38万元/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96%,年未在职人数104人,办公经费全部136.3万元,人均1.3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中共保山市委党校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9.92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5.26%,主要是2015年度综合考核奖励奖给个人奖励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在以上的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有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保山市委党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8.17%。与上年对比增长280.79万元,增幅17.17%。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是2016年进行工资改革,提高人员工资标准,公用经费增大,2015年市、区两校合并后增大了综合考核奖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1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5年度综合考核奖励经费和2015年纪检考核奖励经费;

2.教育支出1449.5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67.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0.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4.4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99万元。主要用于进修及培训干部教育保障单位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4万元,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生活补助、独生子女费22.43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离退休的护理费2.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的中组12号文件规定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53万元;死亡抚恤金45.41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万元,主要是用于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保山市委党校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7.11万元,完成预算的92.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8.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56.76%;公务接待费支出3.11万元,完成预算的16.8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了接待费开。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56万元,下降3.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3.5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万元,下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6万元,下降108%。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2016年因公出国(境)人员1人,支出3.5万元,因年初没有安排出国出访预算,是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保山市代表团  赴柬埔寨、泰国、老挝出访通知》,代表团定于2016年11月04日—2016年11月13日(包含中国境内段时间)前往三国进行友好访问,探索海外统战工作新途径,推动我市与该三国相关城市缔结友好城市工作,我市院校与国外学校合作工作。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就出访方案以及接待标准核算,我校出国出访经费需要17500元。出国出访经费共计35000,我校自费175000元。本年我校压缩对于接待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5万元,占20.4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万元,占61.37%;公务接待费支出3.11万元,占18.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5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因年初没有安排出国出访预算,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保山市代表团  赴柬埔寨、泰国、老挝出访通知》,代表团定于2016年11月04日—2016年11月13日(包含中国境内段时间)前往三国进行友好访问,探索海外统战工作新途径,推动我市与该三国相关城市缔结友好城市工作,我市院校与国外学校合作工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因公车改革上缴车辆,实有车辆1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行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1)用于接待省委党校教授、教职工和在培各级研究生学员,分批到我市五县区调研考察;(2)省委党校教授对我市在职研究生的学习指导、论文答辩。(3)云南农业大学、各地州党校、中央中直机关党校到时校调研。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保山市委党校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4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全市党校工作会会议费,增加了交通补贴,加大了各种培训和异地培训培训费。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开展教育管理事务等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包括采购类型、采购规模和资金来源等(附表6)。今年政府采购了9.17万元,其中:货物9.17万元,入固定资产7.79万元,有一部分是购买了窗帘和易碎品,不入固定资产。

2. 加大了各种培训班、异地培训班培训费:

(1)完成干教委2016年安排的各主体班次的培训任务,具体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3期962人)、保山市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167人)、保山市转变投融资方式专题培训班(186人)、保山市2016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党务骨干培训示范班(105人)中青年干部培训班(30人)、保山市新任领导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40人),2016年市直机关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48人)、现代农业专题培训班(210人)合计培训1667人次。

(2)配合其他单位完成相关培训任务,具体是:保山市“互联网+旅游”专题培训班(242人)、保山市第十二期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174人)、保山市2016年城乡规划专题培训班(166人),合计培训582人次。

(3)加强与各地州党校以及省外党校异地联合办班,今年我校与北海市委党校(20人)、昆明市委党校(80人),昆明晋宁党校86人,曲靖党校52人,玉溪党校70人开展异地培训。合计培训308人次。

3.资产负债变动、长期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2016年初资产负债简表年初数变动情况,主要是因为2015年做决算表资产负债表时,没有记着住房基金户的利息收入22.74元,在2015年账面上已入账,只有在2016年资产负债简表年初数变动情况表“调整前年初数”加“单位内部调剂”填列22.74元,之和为上年度资产负债简表年末数。资产情况表中汽车的说明:车辆编制数3辆,固定资产系统实有车辆6辆(含隆阳区委党校2辆),资产总额136.49万元,编制数与资产总额不相符。因1997年购买一辆本田奥德赛46.08万元,非财政在编,资产已记入固定资产,有资产无编制,已于2006年买出资产未作处置,现在无法进行资产处置。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