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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04_A/2017-1010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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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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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体育局系统2016年决算公开

市级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保发〔2010〕21号)精神,设立保山市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设4个科室,下设四个二级单位市老体协、市少体校、保山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永子棋院)、市体育活动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宣传和贯彻执行体育法规,研究拟定全市体育工作的法规制度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体育发展计划,指导检查市辖县区的体育工作;编制全市体育事业的年度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管理全市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全省性综合运动会和单项比赛。管理全市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与市外以及更高层次的体育交流与合作。指导我市体育总会的工作,负责全市性的体育社团(协会)的资格审查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研究拟定全市体育产业政策,发展全市体育产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保山市体育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保山市老年人体育协会;事业单位1个,保山市少体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41人,实有3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行事业编制30人,实有27人。因2016年11月起,退休人员已全部纳入社保部门管理,纳入部门决算的离退休人员仅余离休人员1人。纳入决算的在职和离休人员均为财政全供养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2016年末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二部分  保山市体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保山市体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体育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862.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3.60万元,占总收入的93.06%。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68.89万元,减幅3.7%,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6年度调整项目,项目投入减少;二是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体育局(本级)2016年度支出合计188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6.82万元,占总支出的34.78%;项目支出1231.44万元,占总支出的65.22%。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711.51万元,增幅60.46%,其中基本支出增长157.83万元,增幅31.63%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6年度项目数量增加,资金加大;二是2015项目资较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体育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6.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57.83万元,增幅31.6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二是物价上涨造成的单位办公成本提高;三是2016年度单位不同程度更新了办公设备。基本支出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离退休费等在内的人员经费支出为388.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22%,年均人员支出约10.51万元/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外聘人员、场馆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103.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1.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41万元,增幅2.10%。主要原因为体彩公益金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体育局(本级)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3.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36.18%。与上年对比增长7.65万元,增幅1.13%。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增加了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二是2016年度国家进一步加大对体育事业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90.83万元,

行政运行136.64万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9.33万体育场馆88万元;群众体育268.94万元;其他体育支出87.91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0.3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7.19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体育局(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支出决算为7.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未发生支出,完成预算率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75万元,完成预算的1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保山市体育活动中心用车,车辆原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车辆,未纳入预算,中心改制成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后,车辆费用为纳入财政拨款;二是出国(境)工作计划调整,未发生出国(境)支出;三是体育活动较多,培训较多,餐费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47万元,下降25.41%。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75万元,增加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7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继续贯彻上级厉行节约等规定,本年度严控出国出境支出,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国公出国(境)费未发生支出,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本年度未发生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万5.7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本年度未发生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本年度支出5.7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市体育局、市体育活动中心、市老体协于保障体育管理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体育局(本级)基本支出656.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57.83万元,增幅31.63%.主要原因:一是为加快推进职业体育发展,本年度多次召开体育竞赛相关会议,会议费支出同比上年有所增加;二是为提高体育服务质量,增加外出参训培训力度,培训费支出同比上年有所增加;三是物价水平逐年提高,办公成本开支随之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开展体育管理事务等支出。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