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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04_A/2017-101002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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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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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工作系统2016年度部门决算

市级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工作系统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保山市委老干部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制定或参与制定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对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市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的指导、协调、调研、检查工作,使党组织充分发挥团结凝聚离退休干部党员的作用,使党员组织生活正常,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4.抓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切实从政治上关心离退休干部。坚持定期组织市直单位离休干部和县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学习政治理论,举办全市老干部理论骨干暨老党员培训班;积极组织市直单位离休干部和副厅级以上退休干部参观考察;积极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作出新贡献;负责老干部工作的宣传舆论和办好《老干工作通讯》、《保山老干部工作网》和“保山老干部局”微信公众平台。

5.抓好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针对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制定有关政策及措施,检查和督促落实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遗属的生活待遇政策。

6.负责处理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信访工作。

7.指导和抓好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干部休养所的建设、服务和管理工作;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管理市委老干部局各直属单位。指导帮助市老干部诗书画协会、市老年艺术团、市戏剧演出团和市老干部摄影协会等老年社团组织工作。

8.对全市离退休干部的丧事和善后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并参与市委交办的重要丧事活动,看望慰问住院治疗疾病的离休干部和处级以上退休干部。

9.负责完成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5〕60号)和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关于成立退休干部科的请示〉的批复》(保市机编办〔2011〕7号)精神,“市委老干部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待遇科、生活待遇科和退休干部科4个科(室)”。

(二)保山市老年大学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老

年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坚持“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欢度晚年、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制定和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教学正常开展;

3.完成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山市委、保山市政府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认真做好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老干部学习、活动、娱乐创造有利条件;

3.加强与省及其他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的联系和交流,负责对驻保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组织的联系、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定期对县(区)老干部活动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4)完成保山市委老干部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保山市干部休养所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保山市委、保山市政府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2.落实好保山市干部休养所老干部和老干部遗属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3.完成市委老干部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发〔2016〕3号和云办发〔2016〕39号文件精神为主线,统筹谋划、推动工作。一是深入抓好学习。将学习“两个文件”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老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交流研讨、专题宣讲、读书班等多种形式在老干部工作者和离退休干部中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两个文件”精神上来,为省市制定贯彻实施意见提出了20余条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同时,积极为学习提供便利条件,精心编印《老干部工作重要学习资料汇编》1500册发放至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学习贯彻。二是深度调研检查。紧紧围绕中办法〔2016〕3号和云办发〔2016〕39文件的落实,结合我市实际,突出问题导向,于7月底至8月初分四个组到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开展了全方位的集中调研式检查,对“两个文件”内容作了专题宣讲,听取了各地、各单位 “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就下一步制定我市贯彻落实办法广泛听取了意见建议。三是及时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召开了全市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暨老干部工作会和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推进会,对全市20个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50名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就全市2016年老干部工作作了全面安排和部署。为切实发挥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积极协调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至18个,成员增加至21名。在2016年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上,研究确定了提高退休人员因病护理费标准和干部职工退休时家具购置费标准、建立涉老部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将市直单位厅级以下离休干部纳入春节走访慰问等7个重要工作事项。四是科学制定办法。在深度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办法》,通过召开局务会、书面征求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和县(市、区)委老干部局意见建议,经反复修改完善后,已形成初稿按程序呈报送审。

2、以积极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为抓手,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一是加强两项建设。积极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起了市、县(市、区)财政每年给每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3000元党建工作经费的有力保障机制,有效解决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活动经费不足的问题,进一步调动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支委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强化思想引领。通过印制资料送学上门、读书班专题宣讲、学习日集中讲学、通报情况、召开座谈会等丰富形式,向老同志传达宣传正能量活动的有关精神。全市各县(市、区)委老干部局组织举办读书班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14期,培训923人,在善洲林场举办了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120余名离退休干部理论骨干、老党员参加了为期三天共五个专题的学习和体验式教学。龙陵县和昌宁县以“汇聚正能量,永远跟党走”和“弘扬传播正能量‘四个自觉’跟党走”为主题分别举办了读书班。为认真贯彻落实“用好用活红色教育资源开展党性教育”的要求,由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印发了《关于组织离退休干部到云南省离退休干部教育基地(善州林场)进行体验式学习教育的通知》,进一步推动了云南省离退休干部教育基地教育培训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服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和大局,我局组织市直单位100余名离退休干部到保山一中新校区和东城区青华海建设项目进行了参观考察,促使老同志进一步了解我市东城区建设规划,使其孙辈到新校区就读做到安心和放心,为我市东城区的规划建设增添了正能量。5月6日至14日,我局受市委市政府的委托,组织40余名厅级离退休干部到福建革命老区、自贸区建设区域进行了考察学习,通过考察,老同志们结合保山实际,对国家推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保山如何做,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意见建议。10月14日,我局组织市直及省属驻保单位离休干部到红花一期和二期棚户区改造安置点、水长工业园区电商产业园进行了考察学习。10月28日,组织园区、市直单位80余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支委)及处级退休干部理论骨干到工贸园区和红花棚户区改造安置点进行了考察学习。11月1日至2日,组织市直单位30余名厅级退休干部到昌宁等地进行了考察学习。隆阳区组织100余名离退休干部到宝盖山开展了“种植一颗青松”面山绿化植树活动,组织老科协永昌银发技术人才到扶贫村为农户培训种植管理技术,在八一建军节前夕组织老干部到边防检查站开展赠送书画作品、讲述抗战革命历史等活动。腾冲县组建老年大学杨善洲夕阳红志愿者服务队、关工委“五老宣讲团”、宣传部“艾思奇百姓宣讲团”等团队到农村、学校等地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弘扬正能量。龙陵县组织老科技工作者、老教师、老医务工作者到乡村传孝道、送知识,向学生赠送学习用品,并开展村民义诊活动。昌宁县组织开展了 “打赢脱贫攻坚战,共同致富奔小康”主题书画展,为全县脱贫攻坚鼓劲加油,以书画艺术的形式释放、传播了正能量。一年来,全市各县(市、区)委老干部局共组织离退休干部参观考察18期、1230余人。四是开展专题调研。在正能量价值理念的指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集中时间、人员和精力开展了“我看保山实施精准扶贫工作”、“保山实施严禁党员干部赌酒和赌博”等调研活动,形成了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五是注重典型引导。在组织引导老同志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方面,我局积极挖掘典型,把退休干部张培光提出的老同志要“自觉加强读书学习;自觉关心国家大事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自觉讲政治、守规矩,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权威;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的“四个自觉”在广大离退休干部中进行广泛宣传和专题讨论,在全市印发了《关于组织学习“老同志增添正能量应做到‘四个自觉’的通知”》,进一步在全市离退休干部中引起了广泛共鸣。六是丰富活动内容。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文艺表演、书画摄影展、主题征文、文化下乡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活动中,组织支持老年社团组织和有专业特长的永昌银发人才深入乡镇、企业、社区、学校、机关向广大干部群众、学生宣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开展文艺义演等活动50余场次。市委老干部局与相关部门共同举办了庆祝建党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型文艺晚会,举办了以“弘扬长征精神 为实现保山跨越发展增添正能量”为主题的“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暨2016年老年节”老干部诗书画展、文艺演出、游园、综合运动会邀请赛等系列活动。组织市老干部诗书画协会到扶贫挂钩点镇安镇镇南社区完全小学开展了现场送诗书画进校园活动。市老年大学在学员中开展了“阳光老人”评选活动,并对评选出的26名“阳光老人”进行了表彰。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高黎贡合唱协会主动走出去,在第七届全国中老年合唱艺术节暨第七届全国中老年合唱之星邀请赛中一举荣获八项大奖。隆阳区举办了“绽放夕阳光彩、发挥正能量”文艺晚会,开展“畅谈祖国发展变化、传播好声音”主题征文活动;龙陵县委老干部局积极参与到全县“五下乡”活动中,组织老年大学学员及老年诗书画协会为群众现场书写并赠送了春联。

、3、以不断改善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为着力点,落实政策、体现关怀。一是不断落实和改善生活待遇。进一步健全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切实保障离休干部离休金、医疗费、专项经费按时足额发放。将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从5万元提高到了7万元。认真落实办理了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委老干部局《关于优化改善我省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给离休干部发放了医疗保障卡。积极落实《关于调整提高我省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生活和医疗补助标准的通知》,按照省局《关于下达保山市生活困难离退休干部党员党费补助的通知》精神,给全市426名生活困难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放了党费补助。与市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联发了《关于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因病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提高干部职工退休时家具购置费标准的通知》,将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退休人员护理费由原每人每月240元、21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500元和400元,将退休干部职工家具购置费标准由250元调整提高至了1000元,受到了老同志好评。二是扎实开展走访慰问。承办并参与市委、市政府2016年春节走访慰问市直厅级离退休干部及遗属工作,对市外省内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及安置在干休所的离退休干部,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中央13号文件和省8.13政策待遇的企业及生活困难退休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由局领导带队对安置在河南、山东、安徽、山西、河北等省的离休干部开展了走访慰问。同时,为98名离休干部及满80岁以上厅级退休干部送去了生日祝福。三是认真开展健康检查。为切实在生活上照顾老干部,增强老干部健康保健意识,保持阳光心态,全市组织1097名离退休干部开展了健康体检。我局分期分批组织市直单位 602名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进行了健康体检,同时建立了每个季度末月利用老干部集中学习日邀请医疗专家为离退休干部进行义疹的制度。四是积极探索干休所转型发展。根据全省干休所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初步研究确定了转型发展方案,待报请市委审批执行。

4、以加强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为突破口,提升质量、加强规范。一是老年大学建设得到持续发展。隆阳区老干部局原办公用房及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场地共1725平方米整体划给老年大学作为校舍,并筹资20余万元对教学环境、办学设施进行了改善和更新,在潞江和板桥镇挂牌成立了老年大学潞江分校。施甸县投资745.5万元、面积4225平方米的老年大学综合楼正在建设,并在由旺镇成立了老年大学;龙陵县新建老年大学综合楼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有序进行,预计年内完成准备工作。昌宁县筹资100万元对老年大学综合楼附属设施进行了完善,新建了门球及地郑球场。市老年大学、腾冲市老年大学顺利通过了省级示范校实地评定和验收,被命名为首批“老年大学省级示范校”。保山市老年大学秋季招生后已发展至58个专业、127个教学班、4661名学员的规模;腾冲市老年大学发展至25个专业、62个教学班、2700余名学员的规模,取得了明显办学成果和社会效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为推动全市示范校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了《保山市创建老年大学市级示范校办法(试行)》,拟在2017年进行考评验收。在施甸县召开了全市老年大学工作推进会,为全市老年大学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较好的思想基础。二是积极推行老干部活动中心规范化管理。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投入170余万元完成了综合活动楼排危加固及无障碍化改造,改造后活动场地新增面积580余平米。中心下设乒乓球、桥牌、象棋、武术协会及高黎贡合唱团,团体协会组织架构进一步得到发展和健全。各级各部门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室)均不同程度添置更换了配套设施,丰富了活动内容,加强了日常管理,提高了服务水平,优化了环境质量,增强了吸引力和凝聚力。目前,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年活动人数达9万余人次,市县(市、区)活动中心年活动人数达17万余人次,其他老干部活动中心(室)的活动人次也在快速增长,进一步丰富满足了老同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5、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培训、提升素质。一是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我局精心组织,先后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学习安排具体方案,明确了各个阶段学习的内容、方式及要求,以开展“八个一”活动有力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学习中,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领导干部讲党课4次,交流研讨2次,并根据市委关于“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的要求,研究制定了《保山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比学赶超”目标任务责任书》,进一步明确锁定了赶超目标及任务。二是扎实开展“挂包帮”精准扶贫工作。局系统26名干部结对帮扶龙陵县镇安镇镇南社区50户群众,已脱贫摘帽6户。一年来,通过动态分析致贫原因、建档立卡,采取精准扶贫措施,不断提高精准扶贫的工作实效,协调项目3个、争取项目资金80万元,捐款扶持资金11.7万元。与镇南社区党总支共同组织双方87名党员开展了施甸县姚关镇山邑模式学习考察和学善洲精神做合格党员活动,提升脱贫本领,积极推动挂联点扶贫攻坚进程。三是着力抓好干部职工学习培训。以问题为导向,于6月13日举办了110多名老干部工作人员参加的全市老干部工作业务培训班,邀请部门领导、业务骨干就信息工作、老干部工作进行了两个专题的强化培训。同时,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省局和市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坚持跟班学习制度,年内选派11名40岁以下中青年干部到省委老干部局等部门进行了顶岗锻炼,让干部在实践中进一步提升了工作能力。四是不断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在积极办好《老干部工作通讯》和保山日报社“长青之窗”宣传栏目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了以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保山老干部工作网、“长青之窗”微信群和“保山市老干部局”微信公众平台为核心的“两网两平台”新型网络宣传格局,一年来,在保山日报《长青之窗》宣传栏目及其它版面刊登稿件26篇,编印《老干工作通讯》20期、刊载信息93条,发布网站信息885条次,市老年大学创刊以来编印赠送《多彩夕阳》校刊7期,进一步增强了老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知名度,扩大了影响力,为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五是科学制定考评办法。于2月底至3月中旬抽调6名同志参与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考评组,对五县(市、区)、市直52个单位2015年度实施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同时,结合中办发〔2016〕3号、云办发〔2016〕39号及云老通〔2016〕11号文件精神,对我市2016年老干部工作考评办法作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努力形成以考促工作落实、以考助工作推动、以考解落实难题的良好格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是全市离退休干部的综合管理职能部门,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2.保山市老年大学,属独立核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属独立核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4.保山市干部休养所,属独立核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保山市委老干部局编制及实有情况

(1)部门核定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数7名、暂定编制数3名,工勤编制2名;实有干部职工11人(含工勤人员2人)。

(2)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3)核定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2.保山市老年大学编制及实有情况

(1)保山市老年大学核定事业编制9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干部职工8人,全年无变动。

(2)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3)在校老干部学员4330人。

3.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编制及实有情况

(1)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员11人。科级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

(2)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3)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4.保山市干部休养所编制及实有情况

(1)保山市干部休养所核定事业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所长1名、副所长1名。

(2)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3)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782.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2.78万元,占总收入的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83万元,占总收入的1%,。与上年财政拨款 万元对比增加 万元,增加率27.34%。主要原因是(1)本年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各种补贴、艰边补贴都有变动。(2)增加对基层老干部党支部建设补助16.8万元。(3)今年补拨去年老干部赴台湾参考资金缺口7万元。(4)增加离退休干部日常经费5万元。(5)老年书画协会政府性基金款用于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76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20万元,占总支出的49%;项目支出385.58万元,占总支出的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585.84万元对比增加190.36万元,增加率26.03%。主要原因是(1)本年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各种补贴、艰边补贴都有变动,(2)增加对基层老干部党支部建设补助16.8万元,(3)今年补拨去年老干部赴台湾参考资金缺口7万元,(4)增加离退休干部日常经费5万元,(5)老年书画协会政府性基金款用于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6)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房屋改造100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7.20万元。与上年338.68万元对比增加38.52万元,增加率1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6.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人员经费年人均7.85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0.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日常公用经费年人均1.82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本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5.58万元。与上249.05万元对比增加136.53万元,主要原因是(1)增加对基层老干部党支部建设补助16.8万元,(2)今年补拨去年老干部赴台湾参考资金缺口7万元,(3)增加离退休干部日常经费5万元,(4)老年书画协会政府性基金款用于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6)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房屋改造1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新增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支出16.80万元;(2)举办老干部读书班经费支出4.52万元;(3)征订厅级退休干部报刊经费支出3.48万元;(4)老年艺术团基层宣传及文化交流经费支出6.00万元;(5)每年赴省外慰问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经费支出 3.00万元;(6)组织老干部健康体检经费支出8.50万元;(7)诗书画协会工作经费支出2.00万元;(8)离退休厅级老干部赴省外参观考察经费支出37.00万元,其中7万元是去年厅级离退休干部赴台湾参观考察缺口资金;(9)80以上离休干部和厅级退休送生日祝福经费支出2.00万元;(10)离休及县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日常管理经费支出10.00万元;(11)综合考核奖金支出13.5万元;(12)“离退休干部老有所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议及表彰奖励支出6.65万元(其中会议支出1.77万元,表彰奖励4.88万元);(13)春节慰问经费支出20.08万元;(14)走访厅级实职离退休干部经费支出5.2万元;(15)老年书画协会政府性基金款用于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16)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房屋改造100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2.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573.56万元对比增加189.22万元,增加率32.99%,主要原因是(1)本年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各种补贴、艰边补贴都有变动。(2)增加对基层老干部党支部建设补助16.8万元。(3)今年补拨去年老干部赴台湾参考资金缺口7万元。(4)增加离退休干部日常经费5万元。(5)老年书画协会政府性基金款用于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6)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房屋改造1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综合考核奖励金;

2.外交(类)支出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8.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主要用于(1)日常支出377.20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6.3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0.81万元。(2)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5.58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支出16.80万元;举办老干部读书班经费支出4.52万元;征订厅级退休干部报刊经费支出3.48万元;老年艺术团基层宣传及文化交流经费支出6.00万元;每年赴省外慰问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经费支出 3.00万元;组织老干部健康体检经费支出8.50万元;诗书画协会工作经费支出2.00万元;离退休厅级老干部赴省外参观考察经费支出37.00万元,其中7万元是去年厅级离退休干部赴台湾参观考察缺口资金;80以上离休干部和厅级退休送生日祝福经费支出2.00万元;离休及县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日常管理经费支出10.00万元;“离退休干部老有所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议及表彰奖励支出6.65万元(其中会议支出1.77万元,表彰奖励4.88万元);春节慰问经费支出20.08万元;走访厅级实职离退休干部经费支出5.2万元;干部休养所日常管理服务经费支出2万元;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日常活动、培训及参赛经费支出15万元,房屋发改造经费支出100万元,老年大学学员经费支出86.6万元,大学课时费补助经费支出19万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动力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储备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政府性基金款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老年书画协会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0万元,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完成预算的1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没有明细到使用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0.24万元(决算数)比2015年支出13.32万元(决算数)减少3.08万元,下降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决算数)减少2.49万元,下降8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93万元(决算数)减少0.56万元,下降18%;公务接待费支出3.28万元(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0.21元(决算数)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3万元,占68%;公务接待费支出3.28万元,占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没有开展出国工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没有购置车辆。

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9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服务离退休干部外出、生病住院接送,参加市委各种会议接送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委老干部局领导到保调研,各地洲老干部到保参观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保山市委老干部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0万元,与上年14.65万元对比增加支出7.85万元,增加率达54%。主要原因是由于公车改革后发放公车补贴。

下属三个单位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行政运行经费支出都为0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委老干部局全系统固定资产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1、局机关2016年固定资产决算数77.44万元。2、保山市老年大学2016年固定资产决算数154.49万元.3、保山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固定资产决算数525.69万元。4、保山市干部休养所2016年固定资产决算数34.66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