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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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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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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建国会保山市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

市级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国民主建国会保山市委员会

2016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民主建国会,是和中国共产党一起在中国的经济社会建设中风雨同舟、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参政党。中国民主建国会保山市委员会是在民建云南省委和中共保山市委领导下的民主党派,其主要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以来,在民建云南省委和中共保山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共保山市委统战部的指导下,民建保山市委带领广大会员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共保山市委提出的“实力保山、幸福保山、开放保山、创新保山、法治保山、美丽保山”的6个奋斗目标,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在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深化宣传教育,加强思想建设。

加强教育学习。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和广大会员积极参与民建省委、中共保山市委统战部部署的“同心工程”系列主题活动,着重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更加明确了民主党派在新时期的地位和作用。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民建中央文件精神,以纪念云南民建成立60周年活动为契机,通过召开会员大会、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将学习贯彻政策精神、实事重点、专题简报等信息发送到保山民建微信公众号、微信会员群、QQ会员群上,丰富学习活动内容,创新宣传工作方法,增强思想教育效果,使广大会员的思想境界得到较大提升。

抓好理论研究。以“认真履职尽责,提高履职成效”为主题,开展理论研究,全年共收到研究成果10篇。对《认真履职尽责,扩大组织影响力》、《关于将梁金山纪念馆纳入滇西干部教育基地》、《用好新传媒搞活会务工作》、《加强协商民主,提高履职成效》等优秀研究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推荐给《团结报》、《民讯》、《云南民讯》、《云南政协报》、《云南统战》、《保山政协》、《保山日报》、会中央网站、会省委网站等会内外媒体刊发。

扩大舆论宣传。加强对会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参政议政成果、创新组织活动方式、走访会员企业、扶贫助困等方面的宣传。全年共上报民建云南省委网站宣传稿件31条,其中:被会中央网站采用12条,被《云南政协报》采用3条,被《保山日报》采用2条。

办好民建专刊。按照民建中央提出“地方组织办会刊”的要求,抽调精干会员,成立了“保山民建会刊编辑部”。针对保山民建实际,确定了刊物的栏目和板块设置,坚定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导向,为民建会员及民建组织间相互交流学习搭建一个良好的平台。截止10月31日,《保山民建》编辑并出版了3期,印刷了700多册。 

(二)夯实发展基础,推进组织建设。

发展优秀会员。立足经济界参政党特点,以走访保山市浙江、广东、福建、贵州、川渝、湖南等商会为契机,发现优秀人才,经过考察后确定为发展对象,吸纳成为新会员。截止10月底,共有会员138名,平均年龄45岁,其中今年新发展会员11名。担任各种经济实体的正副董事长、总经理、职业经理人等高级管理人才43名,占会员总数的31%;专家学者10人,占会员总数的7%;担任政府及司法机关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13人,占会员总数的9%;其他会员占会员总数的53%。会员的平均年龄和结构日趋合理。

明确责任分工。会市委对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形成适合保山民建自身特点又有利于各项工作规范化运行的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民建保山市委对班子成员进行了明确分工,主委负责主持会市委全面工作,每个副主委分管一块工作,并负责联系一个支部,既分工负责又团结协作。

帮助支部发展。会市委积极响应民建云南省委“腾冲是民营企业发展的摇篮,要在腾冲成立基层组织”的号召,依法依规在中共保山市委统战部、中共腾冲市委统战部的关心帮助下,成立了“民建保山市委腾冲支部”。支部现有会员11人,分别为来自各行各业的民营企业家和公务员。为了加强对腾冲支部的指导,每次开展活动时,民建保山市委都会派一名副主委以上领导到现场指导,以增强活动开展的实效性。

创新支部活动。会市委在机关经费紧缺的情况下,给予各支部人力、财力上的大力支持,鼓励各总支、支部结合自身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力求使每一次活动都能够做到主题明确,内容丰富,有所收获。在活动中,各支部改变了以往念读文件、听取报告、单纯座谈的形式,而是把考察、调研、扶贫等活动贯穿到支部活动中。为了节省经费,丰富活动内容,支部和支部之间还举行联合调研活动。今年所属7个支部共计开展了12次丰富多彩的活动,会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大幅提升,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学习交流互动。今年是云南民建成立60周年的特殊年份,为积极响应民建云南省委“追寻先贤足迹,重温民建宗旨,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夯实建设新时期参政党的思想政治基础”的号召,同时加强与兄弟省市组织间的横向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民建保山市委组织委员、各支部主委、副主委、骨干会员等23人,前往重庆开展“寻根”学习考察,并和重庆江北区民建进行了交流,会员们通过参加这次活动,开拓了视野、增进了友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对口联谊交友。按照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中共保山市委领导与市级各民主党派对口交友联系名单的通知》要求,加强了与中共保山市委统战部、保山市政协、保山市发改委、保山市工商局、保山市商务局的对口联系,保持与保山市工商联、市内各民主党派和驻保商会的联系,积极宣传民建,广交朋友、扩大影响,增进合作共事谋发展的友谊。保持与省内州市民建组织的联系和交流,接待民建红河州直属基层委到保山就“保山国际数据产业园”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考察。

建设和谐机关。民建保山市委认真落实中共保山市委“关于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学教活动,围绕建设学习型市委,不断完善健全日常管理、会务服务等相关制度,积极营造务实、创新、民主、团结、敬业的氛围,不断提升市委机关的工作服务能力。

(三)围绕深化改革,提高参政质量。

认真参加民主协商。紧紧围绕中共保山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选择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进行调研,为参政议政提供第一手资料。主委、副主委多次参加中共保山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加快保山发展”征求意见座谈会、专题情况通报会等,在助推保山脱贫攻坚、治理农村环境污染、保山东城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推行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医疗卫生改革等方面,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中共保山市委、市政府的重视。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我市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第三污水处理厂整体规划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民建保山市委成立了三个课题小组,分别由主委、副主委带队,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召开沟通座谈会10余次,走访相关单位部门15家,向中共保山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加快保山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建议”、“关于全力推进我市脱贫攻坚的建议”“ 关于对保山市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对策和建议”等调研报告。

发挥政协平台作用。发挥保山民建会员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围绕全市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撰写议案、提案和建议26篇。特别是今年,在保山市政协三届五次全会上,民建保山市委共向全会提交11件提案,其中:《关于全力推进我市脱贫攻坚的建议》被列为重要提案,由中共保山市委书记督办;《关于加快保山第三污水处理厂的建议》被列为建议案,由保山市政协主席督办;《关于对保山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对策和建议》、《关于尽快对隆阳区太保山公园实施有效管理和抢建抢修及科学规划的建议》被列为重点提案,由保山市政协副主席督办;《关于加强医院污水处理排放监管的建议》被列为优秀提案,由保山市卫计委督办。这些提案的撰写,创造了民建保山市委自2005年成立以来的最好成绩,极大地提高了保山民建的社会影响力。2016年被民建云南省委表彰为“云南省先进集体”。
    (四)创新服务模式,增强服务实效。

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在提高脱贫攻坚成效”的要求,结合民建中央提出的“广泛动员会内外力量,开展精准扶贫,提高帮扶实效”的指导意见,民建保山市委确定“隆阳区芒宽乡芒宽村康浪坝小组”为扶贫挂钩点,在结合自身人才、智力、资本、技术等优势的基础上,找出康浪坝群众致贫的主要原因是缺水,要解决群众饮水灌溉问题,就必须建设“光伏灌溉提水项目”。通过多方协调,多措并举地整合资金、整合项目,民建保山市委已向保山市科技局争取项目资金20万元、发动保山民建会员捐款20万元,动员社会力量筹款40万元,共筹集资金80万元,目前项目正在筹建准备中。2016年民建保山市委被民建中央表彰为“全国社会服务先进集体”。

助推企业健康发展。民建保山市委关心会员企业发展,定期由主要领导带队,开展走访问效座谈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现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题。针对会员企业保山康浩交通集团公司提出的“公交车改革遗留问题”、保山承谦伏羲学校提出的“校址建设租赁期限问题”、保山兰缘旅行社提出的“打造佛教文化促进旅游发展”等问题,会市委多次同保山市交通局、教育局、永昌投资开发公司、国土局、规划局等部门沟通、协商,通过到企业实际调研、与对口单位座谈、找市级分管领导汇报等方式,实实在在地帮助会员企业排忧解难。

爱老助老传承美德。老会员是值得我们敬仰的前辈,是民建组织的宝贵财富。多年来,民建保山市委坚持每年春节走访慰问、重阳节座谈联谊、生病关心探望老会员,已形成了良好的传统。自老会员支部成立以来,民建保山市委高度重视老会员慰问、看望工作。今年,看望、慰问生病老会员12人次,组织老会员支部开展活动2次,重阳节期间带领老会员到保山东城区参观、学习,受到了老会员的一致好评。

做好社会服务工作。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委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工作,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扶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关爱社会、关爱他人、关爱自然、友爱互助,传递爱心、奉献社会,会市委成立了“民建保山市委志愿者服务队”。民建保山市委志愿者服务队的成立,为民建会员搭建一个展示自身风采、发挥自身优势、实现自身价值的有益平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民主建国会保山市委员会(正处级)是民主党派,属行政单位,独立预算、核算和决算,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民建保山市委员会2016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兼职主委一名、兼职副主委两名,会员130名。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民建保山市委员会2016度收入合计40.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7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它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52万元,增幅为19.05%。主要增加经费是在职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

年度

收入总计

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

2015年

34.23

34.23

 

2016年

40.75

40.75

-

+-

6.52

6.52

-

%

19.05

19.05

#DIV/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建保山市委员会2016度支出合计4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7万元,占总支出90.48%;项目支出3.88万元,占总支出9.52%。与上年相比增加6.52万元,增幅为19.05%。主要增加支出:调整在职人员工资标准、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年度

支出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15年

34.23

30.53

3.70

2016年

40.75

36.87

3.88

+-

6.52

6.34

0.18

%

19.05

20.77

4.8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87万元,比上年增加6.34万元,增加幅度为20.77%,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津补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和交通补助等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09%;退休人员经费支出0.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其他交通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民主党派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8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万元。

比上年增加支出0.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综合考核奖励。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民建保山市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6.52万元,增幅19.0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如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等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1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及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支出总数 2.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支出2.28万元)。

1、  预决算对比分析:(金额:元)

2016年

出国

公车

接待

合计

预算数

-

-

3.50

3.5

决算数

-

-

2.28

2.28

+-

-

-

-1.22

-1.22

%

#DIV/0!

#DIV/0!

-34.86

-34.86

 

 

 

 

 

 2、与上年对比分析:

年度

出国

公车

接待

合计

2015年

 

 

3.14

3.14

2016年

-

-

2.28

2.28

+-

-

-

-0.86

-0.86

%

#DIV/0!

#DIV/0!

-27.39

-27.39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1.22万元,小于2015年决算数0.8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和上年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支出0万元。

全年未购置新车。

公务用车编制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8万元。

主要用于民主党派业务工作所需的会议、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支出。民建保山市委员会全年公务接待25批次,接待80人次。决算数比预算减少1.22万元,减幅为34.86%,主要原因是我党派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八项规定”。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民建保山市委员会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9万元,增幅13.38%。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增加的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民建保山市委员会资产总额50.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63万元,固定资产1.70万元,无形资产0.2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24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07万元,主要是2016年收缴会员会费及协调扶贫项目资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资金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收入决算表.XLS.xls
附件【中国民主建国会保山市委员会2016年政府采购决算执行情况说明.doc
附件【中国民主建国会保山市委员会2016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doc
附件【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ls
附件【支出决算表.XLS.xls
附件【中国民主建国会保山市委员会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xls
附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xls
附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xls
附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xls
附件【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ls
附件【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XLS.xls
附件【“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