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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04_A/2018-09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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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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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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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2021301000

监督索引号530500020213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对我市的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向市委和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全面反映我市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二是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三是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四是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五是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六是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负责市委交办的其他港澳、对台工作。

七是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八是指导县(市、区)、园区党(工)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县(市、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负责对其进行培训;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九是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十是加强同政协组织的沟通协调配合,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工作指导,支持配合外事、对台、侨务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是完成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思想共识,服务中心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凝聚共识,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活动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切实增强统一战线成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组织引导统一战线成员系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全国、全省统战部长会议、市委统战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助农工党保山市委到隆阳区马王屯滇西抗战时期中国远征军司令长官旧址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重温光荣党史、重走先辈道路”主题教育活动,协助九三学社保山市委开展了向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郑家文同志学习活动,组织召开了保山统一战线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座谈会。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深化了统一战线成员的政治共识,巩固了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增强了统一战线成员与各级党委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发挥优势,围绕重点工作献计出力。引导全市统一战线成员紧紧围绕“六大工程”“六大产业”“六个保山”、脱贫攻坚和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年内市级各民主党派围绕17个调研重点课题开展调研13次,共提交提案83件,有9件被列为重点提案。其中,民盟保山市委《关于持续推进我市精准扶贫的几点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入园项目管理服务的建议》等4件提案得到市委书记、市长批示,3件提案列为市政协主席、副主席重点督办。三是发挥作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推动我市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在隆阳区辛街乡启动了“同心·示范点”建设工程,出台了实施意见,召开了两次推进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有关人员到玉溪华宁和红河州考察学习成功经验做法。据统计,2017年市委统战部组织市级各民主党派已累计在“同心·示范点”建设工程中投入各类资金21.6万元。同时,充分发挥统一战线联系广泛、人才荟萃的优势,引导全市统一战线成员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科技致富、教育医疗卫生等事关民生发展的问题广泛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年内争取资金、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近768万元。其中:九三学社保山市委积极争取周光华教育基金会在施甸何元乡开展230万元的捐资助学活动;在腾冲界头镇开展沪滇合作——“九三科技之光”农村重楼银行产业帮扶活动;在龙陵龙江乡实施了致公党保山市委争取的300多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工党保山市委积极争取农工党福建省委民主监督保山扶贫工作期间,到昌宁开展建档立卡户帮扶活动;民建保山市委积极动员全市企业家会员捐款捐物,投入51万元开展捐资助学和公益活动。

2.强化政策落实,续写统一战线新篇章。一是党委更加重视统战工作。市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及时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年内市委常委会就全市统战工作会议、市级民主党派换届、工商联换届、政协换届有关工作、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统战工作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并将统战工作纳入对县(市、区)综合考核内容,把统战理论纳入党校和社会主义学校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宣传部门宣传计划。二是牵头协调作用发挥明显。紧紧围绕贯彻全国统战部长会议和全省、全市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和研究民族宗教、非公经济、政党协商、党外代表人士等统一战线热点难点问题,形成推动问题解决的新思路、新举措。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业务指导,统筹各方资源,用好用足政策,着力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今年,围绕隆阳区棚户区改造中涉及宗教场所拆迁和教职人员安置问题,我部及时组成调研组多次深入隆阳区和涉及宗教活动场所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拆迁一批、保留一批、重点打造一批”的建议,引起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批示有关部门专题研究,妥善处理。三是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落实更加到位。在市、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中,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完成了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名推荐,开展了新的社会阶层的综合评价和有关人事安排,确保了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选举,保山市第四届人大党外代表97人、占29.39%;保山市第四届党外政协委员188人、占61.24%,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不断加强,统战部职能职责进一步规范。四是督促检查工作更加有力。制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由部领导带队分赴五县(市、区)和各园区对十九大维稳和贯彻落实《条例》、全市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2017年全市统一战线目标责任书》开展了实地督促检查,找准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了督查报告,切实推动有关政策和任务落实。

3.强化制度完善,多党合作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协商民主科学有序规范推进。立足保山实际,起草并报请市委出台《中共保山市委2017年政党协商计划》,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规范政党协商提供了制度保障。年内,组织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保山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法检“两长”考察对象建议人选等征求意见座谈会、通报会以及民主协商座谈会、情况通报会4次,对保山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二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支持民盟、民建、农工、致公、九三学社保山市委圆满完成换届,在换届工作方案、人事酝酿、推荐、考察、选举等各个环节做到精心准备、严格程序,确保提名人选全部当选,在全省率先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得到了省委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省委的充分肯定;协助致公党保山市委在龙陵县成立了支部委员会;组织召开了保山市民主党派第六次联席会议。目前,全市共有民主党派成员940人,其中民革72人,民盟241人、民建156人、农工党133人、致公党118人、九三学社220人。

4.强化团结和睦,民族宗教领域更加团结稳定。一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2017年,示范区建设示范点创建规划实施4个示范乡镇、16个示范村、3个特色村寨和1个示范社区,加快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帮扶工作,实施特殊困难和民族传统手工艺扶持工作,继续协调推进实施好沿边三年行动计划,投入各类资金34552多万元。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工作,积极向上争取到2017年度文化项目11个。二是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加强市级宗教团体建设,推动宗教团体教务、培训等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大民族宗教人员队伍教育培训。举办了来自全市各民族、各宗教的134名代表人士参加全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培训班;协助市级宗教团体圆满完成了六期教职人员培训;推荐5名民族宗教干部参加了省委统战部专题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不断加强了宗教界的道风建设,提升了民族宗教界人士的管理水平和政治责任素养。四是推进民族宗教领域团结和谐稳定。切实做好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各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研判会,有效化解了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和谐稳定。一年来,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

5.强化服务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统战工作激发活力。一是指导工商联完成换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统战部关于工商联(商会)2017年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圆满完成市工商联(总商会)换届,选举产生了第四届执行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出台了“两办法一制度”和相应管理办法。同时,加大对各县(市、区)工商联换届的指导工作力度,各县(市、区)工商联按期完成了换届工作。二是加强政治引导,力促“两个健康”。坚持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化,增强非公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扎实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2017年共评价非公经济代表人士242人。畅通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参与政治渠道,规范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安排。三是搭建平台,着眼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积极搭建党委、政府与企业、商会沟通协商的制度化平台,加强市委、市政府党员干部与非公经济人士的诚挚交往和相互沟通,进一步增进政企互信,构建以“亲”“清”为要义的政商关系新生态。启动了保山市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组织250户民营经济代表对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35个直接为企业服务的政府部门进行评议。四是推进教育培训,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建设。举办全市年轻一代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对年轻一代的非公经济代表人士进行了培训。推荐我市2名企业家参加省委统战部和省工商联8月上旬在杭州组织的年轻一代非公经济人士培训班。组织保山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参加省工商联组织的上海交大电商培训、“智博公益行·滇商中国梦”EMBA公益培训班、“云南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高级研修班”等,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五是立足精准扶贫,大力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积极探索“政府主导、金融扶持、龙头企业带动、建档立卡户参与”、“政府+公司+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三位一体”合作发展机制等一批企业参与扶贫的模式,通过“地租收益+投资固定收益+劳动收益”等形式多样的组合方式,实现建档立卡户获得多份收益,有效推进了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步伐。截止目前,全市共有90家民营企业挂钩帮扶了11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共计实施帮扶项目49个,投入物资资金共计2300万元,受益贫困群众达到4万多人。六是认真开展新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全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会议的精神,出台了《保山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施意见》,召开了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6.强化联络交流,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深入拓展。一是以引资引智为重点,持续拓展对外交流联络。圆满完成了泰北知名滇籍人士回乡访问团走进保山、“文化中国·味道云南”厨艺展示培训活动、海外侨胞故乡行活动;积极支持致公党保山市委赴缅联谊交流,组织腾冲市合唱团赴缅甸密支那与当地华侨妇女联谊会的华侨华人进行为期四天的文化艺术交流。邀请缅甸密支那云南同乡会、马来西亚侨商、匈牙利华人妇女联合会赴保山考察,就有关经贸合作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洽谈;认真做好海外侨胞回乡祭祖的联谊服务工作,先后接待来自美国、泰国、缅甸等国家和地区的侨领侨胞200多人次;积极支持县(市、区)加强海外联谊工作。二是以华文教育为重点,大力弘扬中华文化。2017年,共举办华文教师培训班4期、培训华文教师200人次;组织夏令营5期、225名华裔青少年参加活动;新选派18名外派教师到缅甸、泰国华校任教,目前我市外派教师达42名;在腾冲市开设缅甸侨生班1个。三是以交流交往为重点,扎实开展对台工作。先后邀请台湾巨力旺集团、台湾旺旺中时传媒集团一行11人,上海市台协会38人,台湾三三企业交流协会会长江丙坤先生一行9人,中华产经文教科技交流协会理事长简汉生一行7人,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财团法人青年发展基金会董事长连胜文先生一行22人,台湾高雄应用科技大学李仁耀教授一行5人莅保交流参访,成功举办了“滇沪台企转型升级合作腾冲招商推介会”、 台胞青年千人夏令营云南分营活动腾冲行。首届“滇台高校文化交流周活动”在我市成功举办,来自海峡两岸的十余所高校及省市相关部门领导、保山学院领导师生300余人参加。保山学院分别与台湾明道大学、台湾朝阳科技大学以及台湾南华大学签订了3-5年的合作协议,我市与台湾青年群体交流交往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2017年我市获得省台办赴台计划项目批复12个,涵盖了旅游文化、经贸、农业、医疗、体育等领域。四是以维护合法权益为重点,主动服务台胞台企。认真做好台胞、台属、台商和两岸人员往来各项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合法权益。充分利用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进一步了解他们的生活现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一年来共受理来电来访12件,内容涉及赴台探亲、台属认定、住院报账、台胞证遗失、台胞去世相关事宜等。同时,积极为我市辖区内困难台胞争取上级各部门相关补助,为4名困难台胞发放了补助金11200元。积极调处了龙陵县鸿达酒店、联兴热带用物开发有限公司和建行保山分行的经济纠纷。五是以关心关爱为重点,积极开展互助抗战老兵活动。积极协助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志远功臣关爱基金会、深圳特安公司和志愿者莅保看望慰问健在抗战老兵工作,累计慰问抗战老兵299人次,发放慰问金113.7万元。

7.强化培养使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健全党外干部数据库。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有副处级以上党外干部82人(包括非领导职务),其中副厅级5人、正处级19人、副处级60人;有正科级党外领导干部277人,其中市直198人,五县(市、区)79人;有副高级以上党外知识分子是2125人,其中市直188人,五县(市、区)1937人。二是加大培养选拔。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市、县(市、区)两级人大、政府、政协均按规定和要求配备了党外干部,进一步加大了党外干部的推荐使用力度。截止目前,市、县(市、区)两级人大配备6名处级以上党外干部;市政府32个部门有13个部门配备了党外干部,占40.6%,其中有6个部门配备了党外正职;市、县(市、区)政协配备了14名处级以上干部;人民团体配备了3名党外干部;企事业单位配备了4名党外干部。三是加强教育培训。认真贯彻《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联合市社会主义学校于7月4日至7月7日,举办了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干部和年轻一代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来自市、县(市、区)、乡三级从事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干部及年轻一代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共170余人参加了为期4天的培训。同时,推荐1名正处级和3名副处级党外领导干部参加了为期1个月的全省党外县处级中青年干部培训班。

8.强化自身建设,统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抓宣传载体。2017年我们采用“统战部+”的调研模式,联合保山学院开展调研,形成了《发动没有硝烟的“人民战争”,构筑边疆坚固的抵御宗教渗透“防火墙》《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和履职尽责问题研究》2篇调研报告报送省委统战部。认真探索开展统战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扎实推进工作实践创新,形成《保山市“六个突出”做好宗教工作》《昌宁县精准发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新局面》《隆阳区建立“四网”创新社区统战工作》等4篇实践创新材料并报送省委统战部。制发了市委统战部《关于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责任人,开辟和扩大了信息来源,不断提高了《领导参阅》的编撰工作质量。全年各类统战信息被《云南统一战线网站》刊载80条,被“云南统一战线”微信公众号刊载72条,被《云南统一战线》杂志刊载2篇,被云南民族时报刊载3篇,被市委办采用22条,超额完成了省、市安排的信息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信息工作反映动态,交流经验,推介工作的作用。二是抓学习成效。修改完善了统战部学习培训制度,坚持每周五早上召开全体领导干部会议,学习中央、省市政策文件精神,听取科室工作汇报,随机抽取领导干部交流学习心得,研究安排重点工作。一年来,通过坚持不懈的学习培训,领导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三是抓机关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县(市、区)统战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在部机关实施科级干部轮岗锻炼,培养造就了一支经验丰富、业务精通、团结干事的统战干部队伍;切实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为保山统一战线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严抓实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委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改善办公条件,优化办公环境。改造扩建能容纳30多人的多功能会议室,规范建设标准化档案室,启动建设统战文化走廊,为干部职工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

9.强化扶贫攻坚,扎实推进“挂包办、转走访”工作。市委统战部高度重视扶贫攻坚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对扶贫工程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扶贫攻坚工作。一是组织领导有保障。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召开了专题会议,健全完善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格局。二是走访宣传提氛围。我部28名干部职工到小田坝村对114户挂钩农户、21名困难党员进行了走访慰问,让贫困群众真实的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增强了他们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一年来,我部共组织干部职工对扶贫点开展了3次共计115人次的走访宣传活动。三是入户调查求精准。我部干部对新调整的10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了全面入户走访活动,对扶贫相关政策进行了宣传,并详细了解了挂钩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认真听取了挂钩群众的所思所盼,填写《隆阳区“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手册》和《隆阳区精准扶贫明白卡》108册,并根据走访实际情况和所思所感撰写了民情日记120篇。四是加强指导促产业。积极配合小田坝村“三委”做好烤烟、水稻、玉米、核桃、养殖等产业发展的管理工作。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到保山嵘滏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参观并洽谈合作,并初步确定了“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合作模式。一年来,在部领导的带领下,市级各民主党派先后7次到小田坝村,就村组道路修缮、安全饮水工程、学生教育等帮扶项目进行了调研。由市委统战部机关支持5万元进行修缮的土地庙塌方路段已全面完工;由民建保山市委支持5万元的响坑山人畜饮水工程正在施工;由民盟保山市委和致公党保山市委支持6万元的九堆坟村民小组道路修缮工程正在施工;农工党保山市委邀请农工党福建省委会实践服务团到我市开展送医送药送温暖系列帮扶活动,在辛街乡中心卫生院为当地群众免费看病问诊,赠送1万多元的药品,看望了小田坝小学的82名留守儿童,捐赠1.6万元的物品;民革保山市支部开启与小田坝小学之间的帮教活动,赠送了价值3万元的电脑和教学器材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052,010.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2,010.3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58,217.30元,减少13.97%,主要原因为:

1.2016年参加云南省第三届宗教体育运动会暨文艺汇演资金,2017年没有该项目,减少收入232,532.37元;

2.2016年度省级给予经费补助300,000.00元、利息收入4,255.42元、公车报废收入300.00元计入其他收入资金,2017年则没有,减少收入304,555.4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658,020.31元。其中:基本支出2,967,271.31元,占总支出的63.70%;项目支出1,690,749.00元,占总支出的36.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6,021.28元,增长5.82%,主要原因:

1.2017年7月增加在职人员政府绩效奖励资金,新增支出168,000.00元;

2.2017年7月增加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资金,新增支出91,8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67,271.3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43,459.45元,增长39.71%,主要原因:

1.2017年7月增加在职人员政府绩效奖励资金,新增基本支出168,000.00元;

2.2017年7月增加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资金,新增基本支出91,800.00元;

3.2017年从非财政拨款支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经费资金、拨付社会主义学校修缮改造工作经费资金、支付小田坝村修路款资金,新增基本支出600,80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44%,人均123,208.5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56% ,人均19,328.2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90,749.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7,438.17元,减少25.79%,主要原因:2016年参加云南省第三届宗教体育运动会暨文艺汇演项目,减少项目支出232,532.37元,项目开展进度为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2,010.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84%。与上年对比减少445,733.33元,减少10.14%,主要原因:2016年参加云南省第三届宗教体育运动会暨文艺汇演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532.3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20,325.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39,147.24元;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公车租车费用支出1,593,177.87元;春节代表市委、市政府慰问统战对象26,400.00元,全市综合考核奖285,873.6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购买国定资产61,275.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1,68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24,947.20元;于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离休人员护理费、退休人员抚恤金106,738.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0,479.00元,完成预算的223.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8,00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020.00元,完成预算的192.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459.00元,完成预算的84.3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资金,年初预算未报48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资金,由于开展政协委员协商、少数民族生活经济社会等调研、防范和抵御宗教渗透工作,需要到各地进行调研走访故运行费较年初增加,超预算支出23,020.00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9,106.08元,下降28.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9,088.00元,下降50.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08元,下降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00元,下降0.0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资金,同比减少2016年部门领导干部临时参加省级相关部门组团赴台湾2人次,赴印度、斯里兰卡1人次,接市委工作安排组团赴柬埔寨、老挝、泰国1人次,2017年则没有因公赴东南亚等周边国家的团组。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8,000.00元,占39.8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020.00元,占39.86%;公务接待费支出24,459.00元,占20.3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8,0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赵学良、杨磊同志赴台交流团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02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02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政协委员协商、少数民族生活经济社会等调研、防范和抵御宗教渗透工作,需要到各地进行调研走访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45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45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委统战部、省台办、农工党云南省委、民盟云南省委、大理州委统战部、福建农工、上海台商等莅保调研,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923.8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630.90元,增长34.66%,主要原因:

(1)物价上涨导致机关运行成本的增加;

(2)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我市从2016年7月开始发放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列入30239其他交通费用,2017年为全年数,而2016年为半年数。

(3)2017进行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的装修维护和电子政务内网的建设,经费支出增加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部日常办公费用、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24,567.25元;

(2)其他交通费用资金,173,718.00元;

(3)其他和服务支出资金,17,422.9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资产总额2,304,804.51元,其中,流动资产1,473,478.51元,固定资产831,32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54.6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7,691.40元,固定资产增加103,43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91.2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91.26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2,304,804.51

1,473,478.51

831,326.00

 

331,800.00

 

499,526.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65,425.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65,425.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小额分散采购货物类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4批165,425.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5,425.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65,425.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采购次数28次。

(四)预算绩效信息

1.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明确:部门的职责设定符合市委所赋予的职责,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中长期规划、 工作任务相符合,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明确、清晰,细化、可衡量。

(2)预算配置科学: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本支出及时、足额。此外,整合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争取一次活动同时完成多项任务,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目标及措施。

2.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市委统战部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主资金的指导、监督,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除跨年项目,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资金开支合理、监管有力,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结题和验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成本控制、节约开支、提高绩效的目标及措施。预算执行中预算完成率为100%,支付进度率为100%。

(2) 预算管理规范: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机关,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的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二是严格落实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并在制度执行中,首先,采取了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强化了日常的经费管理,预算支出的有效性得到了提高。日常的经费支出管理规范。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基本上确保了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其次,是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四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会计核算工作。

(3)资产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总体分析,部门,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管理规范,使用和处置合规。

3.产出情况分析

根据各部门项目实施情况汇总,2017年度项目实际完成率100%,完成及时率100%,已完成的项目质量达标率100%,按质按量完成了专项工作绩效目标。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凝聚共识,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年内市级各民主党派围绕17个调研重点课题开展调研13次,共提交提案83件,有9件被列为重点提案。组织市级各民主党派累计在“同心·示范点”建设工程中投入各类资金21.6万元。引导全市统一战线成员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科技致富、教育医疗卫生等事关民生发展的问题广泛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年内争取资金、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近768万元。

二是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落实更加到位。在市、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中,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完成了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名推荐,开展了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综合评价和有关人事安排,确保了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选举,保山市第四届人大党外代表97人、占29.39%;保山市第四届党外政协委员188人、占61.24%,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不断加强,统战部职能职责进一步规范。督促检查工作更加有力。                

三是协商民主科学有序规范推进。起草并报请市委出台《中共保山市委2017年政党协商计划》,年内,组织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保山市新一届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法检“两长”考察对象建议人选等征求意见座谈会、通报会以及民主协商座谈会、情况通报会4次,对保山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支持民盟、民建、农工、致公、九三学社保山市委圆满完成换届,组织召开了保山市民主党派第六次联席会议。目前,全市共有民主党派成员940人,其中民革72人,民盟241人、民建156人、农工党133人、致公党118人、九三学社220人。

四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2017年,示范区建设示范点创建规划实施4个示范乡镇、16个示范村、3个特色村寨和1个示范社区,加快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帮扶工作,实施特殊困难和民族传统手工艺扶持工作,继续协调推进实施好沿边三年行动计划,投入各类资金34552多万元。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工作,积极向上争取到2017年度文化项目11个。

五是指导工商联完成换届工作。加强政治引导,力促“两个健康”。扎实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2017年共评价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242人。畅通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参与政治渠道,规范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安排。搭建平台,着眼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启动了保山市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组织250户民营经济代表对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35个直接为企业服务的政府部门进行评议。推进教育培训,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建设。举办全市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对年轻一代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了培训。推荐我市2名企业家参加省委统战部和省工商联8月上旬在杭州组织的年轻一代非有制公经济人士培训班。立足精准扶贫,大力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积极探索“政府主导、金融扶持、龙头企业带动、建档立卡户参与”、“政府+公司+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三位一体”合作发展机制等一批企业参与扶贫的模式,通过“地租收益+投资固定收益+劳动收益”等形式多样的组合方式,实现建档立卡户获得多份收益,有效推进了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步伐。截止目前,全市共有90家民营企业挂钩帮扶了11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共计实施帮扶项目49个,投入物资资金共计2300万元,受益贫困群众达到4万多人。

六是以引资引智为重点,持续拓展对外交流联络。以华文教育为重点,大力弘扬中华文化。2017年,共举办华文教师培训班4期、培训华文教师200人次;组织夏令营5期、225名华裔青少年参加活动;新选派18名外派教师到缅甸、泰国华校任教,目前我市外派教师达42名;在腾冲市开设缅甸侨生班1个。以交流交往为重点,扎实开展对台工作。先后邀请台湾巨力旺集团、台湾旺旺中时传媒集团一行11人,上海市台协会38人,台湾三三企业交流协会会长江丙坤先生一行9人,中华产经文教科技交流协会理事长简汉生一行7人,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财团法人青年发展基金会董事长连胜文先生一行22人,台湾高雄应用科技大学李仁耀教授一行5人莅保交流参访,成功举办了“滇沪台企转型升级合作腾冲招商推介会”、 台胞青年千人夏令营云南分营活动腾冲行;首届“滇台高校文化交流周活动”在我市成功举办,来自海峡两岸的十余所高校及省市相关部门领导、保山学院领导师生300余人参加。以关心关爱为重点,积极开展互助抗战老兵活动。积极协助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志远功臣关爱基金会、深圳特安公司和志愿者莅保看望慰问健在抗战老兵工作,累计慰问抗战老兵299人次,发放慰问金113.7万元。

七是健全党外干部数据库。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有副处级以上党外干部82人(包括非领导职务),其中副厅级5人、正处级19人、副处级60人;有正科级党外领导干部277人,其中市直198人、五县(市、区)79人;有副高级以上党外知识分子是2125人,其中市直188人、五县(市、区)1937人。加强教育培训。认真贯彻《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联合市社会主义学校于7月4日至7日,举办了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干部和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来自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从事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干部及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共170余人参加了为期4天的培训。

3.效果情况分析

2017年,全市统一战线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战部长会议和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关于统一战线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注重创新、求真务实,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维护了保山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睦、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为推进保山跨越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本部门无主要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资金故无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2021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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