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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04_A/2018-09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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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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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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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2071401000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工商联是市委领导的由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委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桥梁,是政府管理民营经济的助手。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统一战线及经济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和联系县、区工商联、行业商会的工作;调查研究,参政议政;做好民营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非公经济的合法权益,努力为非公经济服务;组织开展与台、港、澳地区及世界各国工商社团、经济组织、人士的联系和交往;引导非公经济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回报社会;帮助各工商经济界人士、社会服务领域组建行业商会,充分发挥行业商会促进民间经济交往、规范经营、公平有序竞争的作用;加强对非公经济人士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光彩事业基金的管理,做好光彩事业有关项目的争取和实施;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市工商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两个健康”为主题,认真履职,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圆满完成换届工作。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于2017年6月圆满完成了换届工作任务。会议选举产生了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四届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119名;主席(会长)1名,常务副主席(副会长)1名,专职副主席(副会长)2名,兼职副主席10名,兼职副会长14名,秘书长1名,常务委员20名。指导5县(市、区)工商联圆满完成换届工作。完善了市工商联议事规则,明确和强化了工商联职能职责,加大考察学习和交流力度,并结合工商联实际,制定了保山市工商联《主席(会长)会议制度》、《会员会费管理办法》和《兼职副主席(副会长)管理办法》。同时,结合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联党组反馈的整改意见,研究出台了4个联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对10多个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做到以制度管财管人、管物管事。通过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联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干部的责任心、事业心明显增强。

2.发挥参政议政作用。一年来,我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并通过参政议政,利用政协提案、调研报告和工作汇报等形式,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一是深入调研。2017年,全市工商联系统共提交18个政协提案,撰写调研报告24篇,走访民营企业300余户。二是积极推荐非公经济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目前,全市非公经济人士担任市人大代表16人,县(市、区)人大代表47人;担任市政协委员40人,县(市、区)政协委员183人。三是充分发挥工商联的民主监督作用。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如实反映企业的问题和困难,推进政商良性互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间活力。11月7日,组织召开了全市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动员会。全市259家民营企业对36个政府职能部门开展了评议工作。

3.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一是抓教育培训。组织召开云南省“法律三进”保山培训会,113名企业家参加了培训。组织工商联干部、民营企业家到北京大学、厦门大学培训,参加了“智博公益行·滇商中国梦”EMBA公益培训班、“云南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高级研修班”、年轻一代非公经济人士培训等。腾冲市工商联组织召开了“发扬企业家精神·促进走廊建设”为主题的座谈会;昌宁县工商联开展了以“学习讲话精神 提高守法诚信意识”为主题的宣讲活动;隆阳区工商联组织企业开展了“口到钱来”大型公益讲座、“企业家精神与智慧”、“新生代企业家培训”等企业管理专题培训;龙陵县工商联组织开展了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 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二是抓项目工作。2017年,全市工商联“贷免扶补”完成97.6%,推荐创业项目900个,为882户创业户发放创业贷款8820万元,带动就业2200余人。“两个10万元”扶持小微企业150户,补助资金430万元,争取银行为103户微型企业提供贴息贷款5000余万元。三是抓法律维权。协调解决了保山康浩公司改革的遗留问题。施甸县工商联与律师事务所达成合作协议,聘请律师事务所为工商联及会员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开展“民营企业法律维权知识讲座”1次。一年来,市工商联通过各种法律渠道、运用法律武器为民营企业维权,真正成为了民营企业的“娘家人”。全年共受理和出面协商、协调各类涉权案件纠纷20多件。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我联首次同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召开了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座谈会,建立了警企合作联络员制度。目前,首批14家企业和商会均有1名市公安局的治安、经侦等部门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10名市公安局联络员已深入挂钩企业或商会,点对点开展工作。四是抓企业文化。腾冲市工商联获2017年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荣誉称号。保山市康浩(集团)公交运输公司、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康丰糖业(集团)有限公司3家企业获得全省工商联“优秀会员企业”荣誉称号;保山市湖南商会、隆阳区红砖商会、腾冲市福建商会3家商会获得全省工商联“优秀商会”荣誉;保山市中小微企业联合会会长贺东、昌宁湾甸商会会长杨忠兴、龙陵县川渝商会会长杨润平3人获得全省工商联“优秀商会工作者”荣誉。云南康丰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全省制造业50强排名43名,全省非公百强中排名59位。组织保山市各商会、康丰集团、永昌硅业等民营企业参加云南省首届民营企业职工篮球赛及隆阳区2017年冬季篮球锦标赛。分获第六名和第四名的好成绩。五是抓对外交流。我联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发挥工商联职能优势,带领企业“走出去”,寻找商机,抢抓机遇,争当“一带一路”先行军、马前卒。在省联的组织带领下,市工商联和腾冲市工商联组织6家民营企业参加了在缅甸仰光举行的第十四届世界华商大会,取得了初步成效,达到了预期目标。

4.精准扶贫成效明显。“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自开展以来,我联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积极探索出了“政府主导、金融扶持、龙头企业带动、建档立卡户参与”和“政府+公司+建档立卡贫困户”、“三位一体”合作发展机制,通过“地租收益+投资固定收益+劳动收益”等模式,实现建档立卡户获得多份收益,助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目前,全市已有123家民营企业挂钩帮扶153个村(社区),实施帮扶项目244个,投入物资1588.43万元,受益贫困群众3.73万人。扎实抓好挂钩扶贫点工作。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定点扶贫工作,开展“党旗一线飘扬、党徽一线闪光、干部一线识别、群众一线给力”实践活动。联领导多次亲自率队带领干部职工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温仕红主席亲自协调扶贫资金8万元,积极为挂钩村协调产业帮扶项目。帮助建立柠檬种植专业合作社,有社员12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户。对接协调保山市隆阳区永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支持尖山社区发展生猪养殖产业,成立了“腾冲市荷兴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现有社员13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户。合作社现租用土地30亩,计划投资300多万元,已投资200多万元,建盖了占地17600平方米的标准养殖猪舍。市工商联职工何继宏同志为村民无偿提供80亩种植面积的花椒树苗4000余棵,价值2万余元,走产业扶贫的路子,助力尖山社区脱贫。落实教育脱贫措施,鼓励、支持考起二本以上大学生3人,补助资金3万元。同时,我联与保山广播电视台、保山日报社合作开设“万企帮万村”保山之精准扶贫行动宣传专栏,宣传成功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目前,已在《保山日报》刊登3期,《公益987》播出5期。 进一步提高了“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的影响力和辐射面,展示了我市“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成效。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大力弘扬光彩精神,鼓励会员积极投身到光彩事业中来。今年,全市非公经济人士开展扶贫济困、捐资助学、慈善义演、慰问抗战老兵、关爱留守儿童等社会公益事业,共捐款捐物累计折合人民币730多万元。

5.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一是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3大类9个方面11项具体问题,市工商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明确了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并有计划、有步骤的抓好落实。共研究出台4项制度,修改完善8项制度,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5个相关文件,整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联党组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确定了6个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工商联党员干部及民营企业党组织活力,进一步提升了工商联及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编发简讯5期。对副主席、副会长、民营企业家进行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讲解培训。组织市联机关干部职工14人开展学习心得交流发言,积极参加市委机关宣讲报告会。同时,参加了十九大知识点测试。四是牢牢掌握非公有制经济统战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五是指导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党建示范点建设,完成了小水电协会党支部隶属关系接转工作,开展了新一代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专题培训。

6.机关建设有新突破。一是加强内宣外宣工作。全年共采编《保山市工商联简讯》60期。其中,被省工商联采用4期、省委统战部采用2期、云南法眼采用2期、云南民企法务通采用1期、市级媒体采用了34期。超额完成了省、市委下达的任务。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二是加强保密工作。组织全联干部职工观看了《黄宇间谍案警示教育片》和《泄密窃密警示录》,落实保密措施。三是抓好综治维稳挂钩点工作。深入挂钩点—腾冲县新华乡、荷花镇尖山社区调研指导综治维稳工作,深入隆阳区水寨乡落实禁毒防艾工作责任制。四是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4000万招商引资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302,058.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2,058.4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减588,298.38元,增长34.33%,主要原因为:

1.2017年7月增加政府绩效奖励,奖金增加111,227.00元;

2.2016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经费比上年增加12,500.00元;

3.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2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243,622.80元。其中:基本支出1,351,122.80元,占总支出的60.22%;项目支出892,500.00元,占总支出的39.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90,187.18元,增长27.96%,主要原因:

1.2017年7月增加政府绩效奖励,奖金增加111,227.00元;

2.2016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经费比上年增加12,500.00元;

3.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20万元(保财预〔2017〕136号)为2017年新增项目;

4.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我市从2016年7月开始发放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列入30239其他交通费用。该笔经费2016年为半年数,57900元;2017年为全年数,1035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1,122.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7,687.18元,增长25.87%,主要原因:

1.在职人工资、津贴补贴等资金,2017年增加372,954.05元;  

2.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我市从2016年7月开始发放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列入30239其他交通费用。该笔经费2016年为半年数,57900元;2017年为全年数,103,50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86%,人均125,895.3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14% ,人均24,229.3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2,5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212,500.00元,增长(减)31.25%,主要原因:

1.2016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经费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2,5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项目,新增项目支出2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2,058.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4%。与上年对比增加512,298.38元,增长29.96%,主要原因:

1.2017年7月增加政府绩效奖励,奖金增加111,227.00元;

2.2016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经费比上年增加12,500.00元;

3.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200,000.00元(保财预〔2017〕136号)为2017年新增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83,8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8%。主要用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

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4,870.00元,办公费、手续费、电费、差旅费、公务公车租车费用等支出835,314.00元;2016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经费142,500.00元;2016年招商引资考核奖励经费50,0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购买固定资金61,186.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18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38,188.4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4,500.00元,支出决算为89,108.67元,完成预算的66.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686.67元,完成预算的81.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422.00元,完成预算的54.2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资金,公务接待减少主要源于我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资金,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减少主要源于我联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严格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报销签批审核,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2,717.52元,下降12.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257.52元,下降12.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60.00元,下降11.9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资金,公务接待减少主要源于我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资金,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减少主要源于我联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严格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报销签批审核,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686.67元,占54.64%;公务接待费支出40,422.00元,占45.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686.6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686.6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展市委联调研,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42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4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工商联、各州市工商联莅保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5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469.26元,增长55.91%,主要原因:

(1)2017年劳务费比2016年新增加63540.49元,由于我单位2017年新招公益性岗位人员;

(2)是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我市从2016年7月开始发放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列入30239其他交通费用。该笔经费2016年为半年数,57900元;2017年为全年数,1035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联日常办公费用、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1)办公费资金,9,303.20元;

(2)手续费资金,600.00元;

(3)邮电费资金,406.00元;

(4)差旅费资金,2,323.67元;

(5)劳务费资金,63,540.49元;

(6)工会经费资金,16,826.64元;

(7)其他交通费用资金,103,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897,744.33元,其中,流动资产480,743.73元,固定资产411,37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5,627.6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0,329.1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5,942.78元,固定资产减少290,01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5,627.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897744.33

480743.73

411373.00

 

195167.00

 

216206.00

 

 

 

 

 

5627.6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8,592.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48,592.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我联执行政府采购3批,均为小额分散采购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等。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592.00元 ,其中:货物采购支出48,592.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采购9次数。

(四)预算绩效信息

(一)结合部门预算申报与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反映出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绩效目标设立深入研究不够,申报工作不够认真扎实和全面。 

    (二)根据我联项目开展的自评情况,2017年度我委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新购一台数码相机,价值5148元;一台摄录一体机,价值7446;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5360元;一支录音笔,价值1350元;一台电子政务、档案专用电脑,价值4860元。新购一批办公家具,价值12380元。新增一套会议室投影设备,价值24642元。

核减损毁待报废松下DP-1820E复印机,原价11200元;核减公务用车双龙雷斯特越野汽车,原价340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207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