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3281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按照有关规定轮训培训党员领导干部、行政干部、非党干部,培养党的理论队伍,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 发挥干部培训轮训的“主阵地”、“主渠道”和党性锻炼“大熔炉”作用,发挥在党委、政府决策和保山市社科研究中的“思想库”作用。
3. 承办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4. 围绕市内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
5. 针对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6.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研究生以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7. 开展同市内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8. 履行保山市行政学校的职能,发挥公务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作用、公共行政理论和政府管理创新研究的重要基地作用、政府决策咨询的思想库作用。
9. 履行保山市民族干部学校的职能,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作。
10. 履行保山市社会主义学校的职能,服务全市统一战线工作大局,发挥统一战线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
11. 履行隆阳区委党校(隆阳区行政学校、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隆阳区分校)的职能,做好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培训、学历进修和全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各项培训工作。
12.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是我校发展进程中极其重要的一年。我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校姓党,全力推进各方面工作,迁建项目基本建成,整体异地搬迁圆满完成,培训、教学、科研、行政后勤、队伍建设、党的建设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我校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一)办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一是主体班次和非主体班次的举办齐头并进,主渠道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全年共举办(含主办、合办、承办、协办)各类培训班34期(个),比2016年增长79%,培训4845人(次),比2016年增长102%,具体是:保山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3期)1034人,保山市2016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2期)238人 ,保山市大数据应用服务政务管理专题培训班 157人,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培训班 88人 ,保山市党校系统师资培训班 88人,保山市2017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30人,保山市2017年新任领导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30人,保山市2017年市直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50人,保山市高原特色农业产业专题培训班212人,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274人,保山市党务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200人,保山市统战、民族宗教干部暨年轻一代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171人,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180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党务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69人,保山市工商局非公党委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49人,军转培训中心2017年军转干部安置适应性培训班90人,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员工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70人,广西北海市委党校异地培训班39人、昆明市委党校异地培训班(2期)46人,普洱市澜沧县委党校党性教育异地培训班74人,云南省委党校第39期中青班赴保山市隆阳区现场教学57人,隆阳区区直机关工委2017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109人,隆阳区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267人,隆阳区2017年精准扶贫业务培训班(2期)926人,隆阳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5个)300人。二是在职研究生教育发展势头喜人,在校学员人数创历史新高。年末在校学员三个年级352人,是我校开设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教学点以来的最高人数。三是作为党校办学有益补充的成人学历教育有序进行。
(二)教学工作扎实开展。各种班次学制进一步规范,培训计划精心设计,培训内容精心安排,上课教师精挑细选。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党校主体班次教学首要任务、作为主业主课、这两类课在教学安排中不低于总课时的70%、其中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的20%的要求得到认真落实,党的理论教育课和党性教育课成为主体班次教学内容的重中之重,成为主体班次培训内容的主体。认真坚持集体备课制度和教师上课试讲制度,着力打造教学专题。积极倡导和运用讲授式教学、研讨式教学、案例式教学、体验式教学、现场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教学效果提高明显。严格执行学员管理制度,加强学员管理,培育良好学风。严格教师讲课纪律,坚持净化党校讲坛。积极组织开展理论宣讲,机关、学校、部队、企业、农村、社区到处都能见到我校教师讲课的身影,到处都能听到我校教师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声音。全年宣讲超过100场(次),听讲逾10000人(次)。
(三)科研工作成果丰硕。坚持科研强校理念,坚持教学科研一体化,坚持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坚持提倡科研本土化、接“地气”,坚持科研经费有保障,坚持科研平台建设,始终注重提升教研队伍的科研能力,重视科研成果转化,努力推动科研工作发挥“四个服务”特别是“思想库”作用。积极组织申报保山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政府奖、省委党校第九届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科研工作成绩喜人,全年获得省委党校课题立项4项、保山市社科联课题立项5项、完成保山市党校系统课题立项30项(市委党校23项),在各类报刊发表理论、调研文章预计超过70 篇;顺利承办中央党校科研部和云南省委党校在保山举办的“第二期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论坛——全国党校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就与经验理论研讨会”;编印校刊《熔炉》4期1000册。
(四)队伍建设有新的举措。坚持送出去参加业务培训、下乡锻炼和到有关部门顶岗锻炼相结合,着力加强队伍履职能力建设,重点是提高师资队伍教学科研能力。着力改善师资结构,党校专职教师、党政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先进模范人物各占三分之一的师资结构基本形成。全年有29人(次)外出参加业务培训,其中,参公人员15人(次),教师12人(次),非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2人(次);选派4人到挂钩村当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派出4人(次)到有关部门顶岗锻炼。
(五)学校运转协调有序。行政后勤工作高效推进,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人事管理、职称评聘、晋级增资、人员退休、年终考核等工作顺利完成。财务工作有序开展,财经法纪得到严格执行。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禁毒防艾、信访、网络安全等工作成效突出,学校保持和谐稳定。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得到认真履行。老干部工作卓有成效,走在市直部门前列。依法治市工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有效推进。保密工作有效开展。党委信息报送任务顺利完成。文件档案查阅、图书资料借阅方便快捷。工会、妇委会真正成为职工之家、妇女之家。异地搬迁顺利结束。后勤社会服务颇有成效。各种社会责任切实履行,卫生城市创建全力参与,无偿献血任务圆满完成。县级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培训政策有效落实。
(六)基础设施实现历史性跨越。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和建设市委党校搬迁建设项目,是市委的重要决定。从去年12月28日开工建设以来,在市委主要领导的直接督促下,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校与建设单位全力以赴,克服重重困难,不到10个月,搬迁建设项目基本建成,一座占地131亩、能容纳1200人同时在校教学培训和500人同时在校食宿的花园式学校已经呈现在世人面前。迁建项目的建成和投入使用,使我校基础设施从全省州市党校中的落后方阵一步跨入一流行列,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迅速将我校发展推升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七)精准扶贫扎实推进。一是选派4名实职科级干部长驻挂钩村甘寨社区开展帮扶。二是组织全体教职工,采取多种方式多次遍访帮扶户,摸清了帮扶户的家底,给他们送去关怀,为他们鼓劲加油,为他们脱贫支招,密切了与他们的联系,拉近了与他们的感情。三是牢牢扭住为贫困户培育稳定收入来源这个脱贫关键,探索发展中药材产业为贫困户增加收入,投入2.6万元,帮助贫困户种植香白芷40亩;投入6万元为118户在卡贫困户一次性购买红豆杉种苗16900株进行种植。甘寨社区脱贫目标有望如期实现。
(八)政治生态风清气正。一是校党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学习教育为基础、以纪律作风建设为关键、以监督问责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召开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工作,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坚持党务政务公开,认真开展廉政谈话提醒,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整改2016年度考核反馈问题。党委书记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到分管科室和挂钩村指导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末位表态、“四不分管”、“一把手”监督办法等制度。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任务和责任分工,认真抓好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实“六个带头”的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外出请示报告制度、述责述廉制度及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二是校纪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聚焦政治纪律和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对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中央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和部署,组织中青班到保山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督促在各类培训班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开展考纪考风督查,开展职称评审监督,加强留存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监督。开展廉政审查。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严禁党员干部赌酒、赌博规定的监督检查,开展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作风建设“九个严禁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开展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烟酒监督检查,开展“小金库”“吃空饷”整治监督检查,开展校“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开展党校搬迁项目经费支出监督检查,开展后勤经费运用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理论研究,取得积极成效。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促进廉洁从政、廉洁执教、廉洁管理、廉洁服务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全年“零信访、零举报、零办案”工作目标圆满实现,学校风清气正,为干事履职提供了良好政治生态和纪律保证。
(九)党的建设深入推进。校党委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制定执行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扎实开展常规工作。坚持加强政治建设,使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加强思想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要求各级组织认真抓好日常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改进机关作风。认真做好党员积分制管理。二是“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党建责任清单落实工作有效推进。切实加强“组织建设从严”机制建设,着力开展基层党建精品示范点建设,着力抓好党支部“三化”建设,着力抓好机关党建“三个清单”落实,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要素保障,巩固无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成果,强化党建工作材料报表平时纪实工作,加强基层党建总结宣传工作,努力创新基层党建工作,认真开展主题党日、“党建+”活动,加强第一、二、三轮定期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全年有7人被校党委表彰为优秀党员、8人被校党委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步步的深入,促使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进一步坚定,党校姓党根本政治原则得到切实贯彻,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为履行党校职能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
一年来的建设发展实践以及由此带来的我校办学条件的跨越式发展充分说明,办好党校、推进党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领导重视是根本保证,党校自身努力是重要基础,坚持抓落实是有效方法。
虽然基础设施硬件已经“很硬”,但要把我校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依然面临许多无法回避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对党政干部培训需求调研不够,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学科建设严重滞后,精品课程和品牌教师缺乏;科研成果转化渠道不畅,科研对党校教育的支撑作用和资政作用不够明显;专职教师队伍存在“先天不足”、“倒挂”、青黄不接、年龄偏大、专业背景偏弱、专业结构不合理等诸多问题,严重不适应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这些问题用一句话概括,就是软件偏软,必须着力加以解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7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1,322,185.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22,185.7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4,966,166.31元,增长30.36%,主要原因为:
1. 在职和离休人员的调增工资、津贴补贴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改革等调整经费资金,新增收入318,016.31元;
2. 2017年党校进行新校区迁建项目,支付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新增收入 4,542,500.00元;
3. 2016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经费增加经费新增收入105,65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1,622,185.78元。其中:基本支出14,574,835.78元,占总支出的67.41%;项目支出7,047,350.00元,占总支出的32.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5,566,166.31元,增长34.67%,主要原因:
1. 在职和离休人员的调增工资、津贴补贴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改革等调整经费资金,新增支出 318,016.31元;
2. 2017年党校进行新校区迁建项目,支付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新增支出 5,142,500.00元;
3. 2016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经费增加支出105,65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74,835.78元。与上年对比增318,016.31元,增长2.23%,主要原因:
1. 工资福利支出新增支出4,037,503.50元,其中:(1)在职人员的政策性调资新增支出2,740,607.32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缴费、职业年金基数变动新增支出1,296,896.18元,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财政直接支付社保局;
2. 商品和服务支出新增支出172,714.25元,其中:公车补贴增加是因2016年只发放半年2017年全年发放新增支出228,900.00元;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支出3,887,861.44元,其中:(1)2017年无退休费(退休人员已于2016年11月划入市社保中心,有发放1-10月份的退休费无人数)减少支出3,737,914.24元,(2)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经费减少支出174,220.00元;
4. 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支出4,340.00元,用项目资金采购办公设备。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47,3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5,248,150.00元,增长291.69%,主要原因:
1. 2017年党校进行新校区迁建项目,支付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新增收入 5,142,500.00元;
2. 2016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经费增加经费105,65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22,185.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5,566,166.31元,增长34.67%,主要原因:
1. 工资福利支出新增支出4,037,503.50元,其中:(1)在职人员的政策性调资新增支出2,740,607.32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缴费、职业年金基数变动新增支出1,296,896.18元,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财政直接支付社保局;
2. 商品和服务支出新增支出172,714.25元,其中:公车补贴增加是因2016年只发放半年2017年全年发放新增支出228,900.00元;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支出3,887,861.44元,其中:(1)2017年无退休费(退休人员已于2016年11月划入市社保中心,有发放1-10月份的退休费无人数)减少支出3,737,914.24元,(2)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经费减少支出174,220.00元;
4. 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支出4,340.00元,用项目资金采购办公设备。
5. 2017年党校进行新校区迁建项目,支付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新增收入 5,142,500.00元;
6. 2016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经费增加支出105,65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37,3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6%。主要用于党校进行新校区迁建项目,支付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资金基本建设费3,000,000.00元,民族工作专项资金90,000.00元,2016年度综合考核奖励经费1,247,35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5,232,9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231,749.5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36,267.5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923.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30970.00元。主要用于进修及培训干部教育保障单位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2017年党校进行新校区迁建项目,支付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800,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41,925.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工资178,526.00元,离退休人员的护理费和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91,304.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的中组12号文件规定补助7,72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84,486.98元;退休死亡抚恤金279,880.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于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4,472.73元,完成预算的58.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3,059.23元,完成预算的70.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413.50元,完成预算的41.8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从俭从严,勤俭办事,切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切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不断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执行力度,切实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43,586.50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预算数有所降低。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6,662.30元,下降38.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35,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1,940.16元,下降30.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77.86元,增长0.8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本年我校压缩对于车辆和接待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059.23元,占69.93%;公务接待费支出31,413.50元,占30.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059.2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3,059.2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省委党校办理相关教学业务、扶贫挂钩下乡、教学培训调研活动、应急事项等,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行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413.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413.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1)用于接待省委党校教授、教职工和在培各级研究生学员,分批到我市五县区调研考察;(2)省委党校教授对我市在职研究生的学习指导、论文答辩。(3)云南农业大学、各地州党校、中央中直机关党校到时校调研。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1,637.50元,与上年对比增168,374.25元,增长7.89%,主要原因:
(1)一般公用经费资金,减少136,233.75元,是因部分办公费、差旅费和培训费用项目资金列支;
(2)公务用车租车费用资金,增加253,108.00元;
(3)职教工会经费资金,增加51,50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中共保山市委党校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是:
(1)办公费资金,225,852.70元;
(2)印刷费资金,4,885.00元;
(3)水费资金,62,424.00元;
(4)电费资金,130,418.89元;
(5)邮电费资金,56,197.79元;
(6)差旅费资金,2,300.00元;
(7)维修(护)费资金,37,500.90元;
(8)培训费资金,135,337.00元;
(9)公务接待费资金,31,413.50元
(10)劳务费资金,437,647.53元;
(11)工会经费资金,266,000.00元;
(12)福利费资金,2,100元;
(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49,379.00元;
(14)其他交通费用资金,500,658.00元;
(1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3,933.19元;
(16)办公设备购置资金,25,59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部门资产总额19,847,633.93元,其中,流动资产9,322,170.01元,固定资产6,274,284.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251,179.32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962,948.8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886,038.26元,固定资产增加1,825,731.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4,251,179.32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423,198.00元;报废报损资产3485项,账面原值1,529,349.7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061,683.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4,061,683.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新校区迁建项目4,061,683.00元,购买新校区教学楼、办公楼、会场的桌椅,学员公寓的家具和电器,学员餐厅的厨房用具、餐桌、餐具等。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61,683.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4,061,683.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采购次数25次。
(四)预算绩效信息
1.投入情况分析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安排好重点工作。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7年总投入项目资金2,400,000.00元,其中:调研、培训经费项目资金600,000.00元、校园迁建前期规划经费资金1,800,000.0元。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年度内实际拨付为2,400,000.00元。实际到位率接近100%。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按照培训相关管理规定,坚持教学科研一体化,教学水平得到提高,办班效果明显,反映良好;二是基础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迁建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使市委党校办学条件发生彻底改变,基础设施从全省州市党校中的落后方阵一步跨入一流行列,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把党校建设发展及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平台建设推升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项目管理可控,具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7年,我校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主体班次和非主体班次的举办齐头并进,主渠道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全年共举办(含主办、合办、承办、协办)各类培训班34期(个),培训4845人(次);全年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超过100场(次),听讲逾10000人(次);全年获得省委党校课题立项4项、保山市社科联课题立项5项、完成保山市党校系统课题立项30项(市委党校23项),在各类报刊发表理论、调研文章预计超过70 篇;编印校刊《熔炉》4期1000册;搬迁建设项目基本建成,占地131亩、能容纳1200人同时在校教学培训和500人同时在校食宿的花园式学校已基本建成。
4.效果情况分析
从去年12月28日开工建设以来,座落于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龙泉路西段黄龙山(易罗池西侧)的保山市委党校搬迁建设项目高效稳步推进,一所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占地131亩、预投资2.3亿元人民币、建筑面积45375.55平方米、功能齐全、设施完备、能同时容纳1200人在校培训教学和500人在校食宿、花园式的、开放式的新保山市委党校基本建成,整体异地搬迁圆满完成,培训、教学、科研、行政后勤、队伍建设、党的建设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办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作用得到较好发挥。教学工作扎实开展,班次学制进一步规范,培训计划精心设计,培训内容精心安排,办学水平明显提高。坚持科研强校理念,坚持教学科研一体化,科研工作成果丰硕。基础设施实现历史性跨越,跨入我省州市党校中一流行列。
本部门无主要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资金故无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28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