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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青少年宫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青少年宫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青少年宫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对青少年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崇高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青少年提供多门类项目的艺术、科技、文化等培训服务,组织青少年兴趣爱好者社团活动、少先队活动、文化活动,引导青少年参加社会实践,发掘青少年特长和潜能;组织开展市内外青少年交流活动,开阔视野,互相促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开放型、复合型人才;加强校外教育文化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探索和创新青少年校外教育文化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发挥独特的育人功能。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强化责任,大力提升单位党建工作水平
保山市青少年宫按照市委、团市委的要求,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加强党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当前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专题教育等要求,依据相关规定加强职工队伍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好“一把手”上党课;党员、班子成员带头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全体职工党性教育学习等活动。把规定动作落实到位,结合业务实际推出亮点,以党建工作水平的提升促进各类业务成效进一步凸显。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保山市青少年宫坚持党的领导,抓好职工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为服务教育青少年的中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团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上级要求,对照2017年团市委规定保山市青少年宫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创造性地把党建工作同全宫年度工作计划有机融合。构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推进机制,分部门,人员类别,依方案,定职责,按月推进,逐步落实。
一是落实好主要负责人责任。成立以王东梅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位党建工作。实行“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二级领导班子为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制度,形成主任统一领导,部室负责人督促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采取跟踪问责形式,要求职工做到“四个明确”。明确中央确定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要求;明确市委、团市委党建工作的总体安排、方法步骤;明确单位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教育目的;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一把手”认真履职尽责。为职工上党课4次,参与团市委专题讨论5次并将会议讨论精神向全体职工传达,积极做好党员廉政谈话、述廉工作汇报。二级领导班子落实成员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7份,明确主体责任人;部室责任人研究部署本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执行班子成员谈话提醒制度。
三是注重教育宣传,鼓励自主学习,加强队伍建设。我宫始终把“建一流的班子、带一流的队伍、创一流的业绩”作为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建设的宗旨。部室例会、业务工作会议之前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传达党的规章制度和上级部门的各项部署,号召二级领导班子,全体党员、所有员工认真学习、加强交流讨论,不断修炼提升政治素养。努力培养有理想、有责任、能力强、形象好的高素质队伍,全面提升领导水平和队伍素质。领导班子和职工呈现出工作水平高、业务思路新,组织凝聚力强、工作业绩佳的良好态势,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保山市青少年宫始终坚持反腐倡廉各项方针政策,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贯彻落实好市委、市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共青团保山市委的部署,结合青少年宫服务教育青少年工作的实际。不断加强源头治理,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制定和落实有关制度,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取得成效。
1、认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按照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反腐败的要求,部署安排2017年保山市青少年宫党风廉政工作任务,推进全宫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推进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罚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计划》。依据“管住权和管住人一起抓”的方法,把权利锁在笼子里,让班子人员活动在制度范围内,在群众的监督下用权办实事、用权服务员工、服务群众。
(1)实行党务公开。按照《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对“三重一大”决策流程,部室办事流程、财务预算、决算等面向社会公开。
(2)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依据岗位职责,权利风险评估建立廉政风险点防控实施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发挥制度监督管理效能。
(3)健全民主决策制度。修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及议事规则,实行“四不直接管”和重大问题“一把手”末尾表态制度。
(4)加强经费管理。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制定内控制度。
(5)实行岗位考核监督。将岗位量化考核,并依据评分结果作为年终报送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科的绩效考核结果。
3、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市委、市纪委、团市委要求,面向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为官不为”、“六个严禁”以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做好自纠自查和谈心谈话活动。面向全体职工,签订《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承诺书》,整治不良风气。
4、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推进人员管理。积极开展党员、班子成员下一线,青少年家庭走访,群众疑难复杂问题排解筛查,党员干部接访下访等活动,极大促进了干群关系和谐,建立起一支心系群众、作风优良的干事队伍。经过联系群众调研了解问题,查找单位、部门、个人作风不正问题,积极为一线教师、青少年、群众解决困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破除“四风”,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领导干部因公出国管理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进一步促进了我宫职工队伍建设工作,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真心实意为青少年服务的良好形象。
(三)开展“学习十九大报告精神”专题教育活动
按照团市委要求,保山市青少年宫组织全体职工收看了党的十九大现场直播,并要求党员认真抄写十九大报告重要提纲,从而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坚持党的方针路线不动摇的信念。
(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保山市青少年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上级要求和各项服务教育青少年的业务工作,进行建章立制。通过抓实党建工作修订、制定的《保山市青少年宫干部职工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保山市青少年宫考勤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会议费管理办法》、《培训费管理办法》、《保山市青少年宫文印室管理制度》等成为单位管理长期坚持的制度。真正把党建工作的成果推广到全官各项事务的管理,坚持党的领导并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形成制度管人、规章管事的新常态。
二、加强人才引进培养,提升软实力
为了不断壮大服务教育广大青少年的专业队伍、突出保山市青少年宫的校外教育阵地功能作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单位软实力。
(一)注重人才引进,加强人事管理
保山市青少年宫以岗位稀缺为原则,严格按照省、市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团市委有关事业单位招录、调用的管理规定,没有违规招考、调用情况,现共有在职人员16人,编制空缺4人。
对各部室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定《保山市青少年宫干部职工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保山市青少年宫考勤制度》,实行专人专岗。通过量化职责考评,实现制度管人,提升单位人才管理水平。
(二)加强现有师资队伍的教育培训
一是组织各专业教师参加各类幼儿教育、专业教育培训,订阅《人民日报》、幼儿保教、艺术类书籍,提升教师的服务教育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自身“知识造血”能力,组织各专业教师进行培训教育活动的交流讨论,将经验梳理总结后分发学习。
三是加强新进年轻员工的教育培养。给新进年轻员工提供学习锻炼机会,安排参加团市委、市科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让青年人挑起担子。
三、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校外教育工作上新的水平
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今年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托儿所得到稳定发展
今年,本着边投资边发展的理念,班级从原来的3个班发展成7个班,提升硬件设施水平,先后已有560多名宝宝入托,今年9月有140多名宝宝已毕业进入幼儿园,三月、九月新生报名期间,出现了生源爆满的情形,托儿所逐步走入高端化,成为保山服务、教育、环境最好的托儿所,托儿所优质的保教服务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二)第十三届保山市青少年“希望之星”英语口语大赛决赛圆满落下帷幕
由共青团保山市委主办,保山市青少年宫承办的第十三届保山市青少年“希望之星”英语口语大赛。共有5个县区22个学校的351名青少年学生参加比赛,大赛于6月17日、18日在保山市青少年宫举行,经过6场比赛,在幼儿组、小学A组、小学B组、小学C组、初中组、高中组6个分组中评选出一等奖95名,二等奖121名,三等奖135名。8月3日、6日保山市青少年宫从89名一等奖学员中,遴选36名优秀选手参加共青团云南省委主办的第十六届“希望之星”英语口语大赛,1人获得特等奖,6人获得一等奖(其中一人获最佳风采奖),15人获得二等奖,14人获得三等奖,我单位喜获优秀组织工作奖。
通过此次活动,不仅激发起了广大青少年学习英语、讲好口语、用好英语的热情,而且达到了倡导英语口语交际,培养英语学习兴趣和实际应用语言能力;通过比赛活动培养青少年学习英语的勇气和信心,树立榜样;激励我市青少年自觉学习英语的良好风气,不断提高口语能力并拓展其他能力的发展;通过比赛活动主要倡导“成长比成绩更珍贵,体验比名次更重要”的教育理念, 引起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三)、寒暑假各类培训圆满结束
1月和7月,我宫迎来了又一个新的寒暑期培训,以贴近和服务广大青少年为宗旨,本着“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的理念,以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特点,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学校、面向广大青少年,积极探索“宫校一体”化的办班模式。圆满地完成了寒暑假青少年各类培训工作。今年保山市青少年宫积极发挥校外教育活动的阵地功能作用,面向全市青少年儿童,举办保山市青少年宫假期培训活动。培训活动开设有美术、书法、舞蹈、声乐、钢琴、拼音识字计算、作业、英语、古筝、作文、留园托管11个项目共十几个培训班,对全市1200多名青少年进行了教育培训。并根据社会的需求,加设了留园班,为家长接送难的小朋友提供早餐、中餐、午点和午休服务,并为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给许多家庭解决了燃眉之急。优质的教学和服务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四)、“小饭桌”备受青睐
为解决家长工作忙,接送学生不便、交通不便等困难,我宫特向广大小学生开设“小饭桌”,做到放学上学按时接送、提供中餐、午点、晚餐服务,组织完成家庭作业等措施,以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使部分进城务工子女,留守儿童有了妥善安置。与此同时,充分地发挥本宫校外活动阵地的作用,依托“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开展放映“儿童科普电影”、“阅读儿童科普读物”、“实践科普仪器”,充分发挥本宫教师艺术之长,组织“书法、绘画、声乐”兴趣活动。本学期,实行保教分开,老教师负责保育,青年教师负责家庭作业辅导,并将下午家长接送时间延长至19:00。由于本宫精心组织,教师高度负责,学生人数不断增加,今年共服务学生150多人次。真正做到了“学生受益、家长满意、备受青睐。”
(五)完成云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保山赛区的评选工作
在第33届云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保山市青少年宫结合“创新·体验·成长”的大赛主题,坚持科学评判、客观公正评判的原则,顺利完成了保山赛区参赛作品到评选工作。本次大赛共收到隆阳区、腾冲市、昌宁县、龙陵县推荐报送的作品共计510份。其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项目76项,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19项,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科教方案类)66项,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科教制作类)7项,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25项,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作品317幅。
在“万众创新,拥抱智慧生活”的大背景下,作为多年从事市、区科技创新大赛的评审单位,保山市青少年宫结合自身教育、服务青少年的阵地功能,不断加强与各级科协、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企业、社会组织合作,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科技创新活动,为全市实现“实行新跨越,争当排头兵”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六)推进艺术普及和跨文化交流
今年4月,美术、书法培训班学生参加云南省第十一届青少年学艺大赛,共有511名学员获奖。12月9-10日在保山学院成功举办了美术、书法教育成果展,共展出作品2000余幅,展会现场还选取了25幅作品进行拍卖及100幅作品进行义卖,筹集到的所有款项均通过保山市红十字会 捐赠给隆阳区西邑乡窝角小学。通过本次活动,不仅提高了少年儿童的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而且积极倡导了少年儿童关注公益事业,奉献爱心的意识。
为了更好发挥我宫艺术培训特长,与保山市人民政府侨务工作办公室合作,共接待来自缅甸密支那、美国250多名华裔青少年。通过组织华裔青少年开展丰富多彩的“寻根.学国学”活动,向他们讲解国学,指导专项国学练习,吸引他们对国学的兴趣,增强他们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归属感。开展“寻根.学国学”活动是保山市青少年宫教育服务工作的新突破,对促进两国青少年文化交流,促进中华文化在海外华裔青少年群体中扎根,增强华裔青少年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归属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青少年宫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青少年宫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青少年宫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503,067.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3,067.8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15600.93元,减少12.83%,主要原因为:
1、2016年收到财政补助收入(青少年宫活动场所改造)400000.00元;
2、2016年收到青少年建设平台建设经费100000.00元。
导致2016年收入决算数大,而2107年收入无此项资金收入,因此2017年决算数相比2016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青少年宫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285,787.88元。其中:基本支出2,984,685.44元,占总支出的69.64%;项目支出1,301,102.44元,占总支出的30.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67119.07元,增长6.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1、增加科普活动费19987.5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6916.74元,劳务费增加到642239.18元,比上年317581.91元新增324657.27元;
2、资本性支出为1242100.00元,较上年增加434300.00元,增加原因为在建工程完工支付工程尾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青少年宫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84,685.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6016.63元,增长20.341%,主要原因是2017年7月增加在职人员工资293163.01元,增加养老保险166286.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5.14%,人均84203.6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86% ,人均102464.2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青少年宫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1,301,102.44元。与上年对比增543822.44元,增长41.80%,主要原因为在建工程完工支付工程尾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青少年宫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85,787.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1049839.07元,增长24.50%,主要原因是
1、增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59449.25元,增加离休费182485.60元,增加抚恤金147545.60元,增加奖励金300元。
2、差旅费比上年增加25190.60元,劳务费比上年增加314657.2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23653.20元,增加了印刷费24214.10元,水费增加了3850.20元,电费增加了3370.41元,增加了会议费165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了287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9,115.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98051.8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2363.60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623,964.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98051.8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8012.0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88394.90元。
3、其他支出1827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其他资本性支出182720.00元。
4、科学技术支出19987.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3127.54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86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青少年宫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0元,支出决算为6284.00元,完成预算的78.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84.00元,完成预算的78.7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往来接待较少所以接待减少。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3114.00元,下降67.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6000.00元,下降16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114.00元,下降67.5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单位实行了厉行节约。
2、2016年有因公出国情况,本年未有因公出国。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6,3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8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28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县区青少年宫主任等 。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青少年宫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减)0.00元,增长(减)0.00%。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相关使用情况。
保山市青少年宫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青少年宫部门资产总额4,251,172.80
元,其中,流动资产285,878.76元,固定资产3,965,294.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3493.1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98370.03元,固定资产增加1674863.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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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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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 | 4251172.80 | 285878.76 | 2096027.83 | 194250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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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3520.15 |
126234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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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46,763.4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15,491.40元,工程采购支出131,272.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改造修缮工程,其中:公用经费1186712.09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159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 221590.00元,采购次数34次。授予中型企业合同金额225173.4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93901.40元,采购次数6次,工程采购支出131272.00元,采购次数2次。
(四)预算绩效信息
部门主要民主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卷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预算绩效信息的具体情况说明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