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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云厅字〔2010〕15号文件要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市人事局分离,作为市委的工作部门单独设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成立于2012年3月,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其他有关改革;统一管理市级党委各部门、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其他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2.围绕中共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3.拟定全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市级各部门和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市以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4.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审核、审批市级、市以下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市以下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5.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编制总额分配和调整建议;拟定县(市、区)编制总量分配和调整方案。6.综合协调市级各部门之间、市级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市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关系;负责审核或审批市级党委各部门、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其他机构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负责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机构及其领导职数的设置与调整审核工作。7.负责拟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动态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推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并做好权责清单规范化管理工作。8.负责市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市、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9.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10.负责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管理违法违纪行为。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在全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上下功夫, 改革“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一是以“放”促“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全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编制我市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目录》,目前该项工作已基本完成,市级通用目录明确实施为116项。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对市政府公布实施的“三个清单”(权责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调整,其中,中介服务事项市级拟保留90项左右,随机抽查事项351项,已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二是以“管”推“改”,让改革措施真正落地见效。对照省政府出台的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我市将10条措施分解为23条具体落实措施,建立完善调研评估机制、任务明晰机制、许可目录集中管理机制、先行先试机制、专题督察机制、专题宣传机制、专题培训机制、专线投诉机制等8个机制。三是以“服”增“效”,持续推进优化服务。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砍掉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进一步规范事项“办事指南”,完善事项办理一次性告知制度。积极改进审批行为,全市共录入政务服务事项41407项。大力推进群众办事“只跑一次”试点和规范项目落地报件、推进并联审批、推进中介评估评审“集中”等工作。截止今年,我市已实现了10个部门,75项事项办理“只跑一次”,办结3万多件。
2.在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一是明职权,归本位,保稳定,促发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保山市本级被确定为云南省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地区以来,精心统筹谋划,严格制订改革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改革试点工作任务于10月底全面完成。二是强化调研,稳慎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对我市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认真进行了摸底调查,根据17个分类为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和人员编制情况针对性的拟订我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2017年底前完成第一批3个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转制改企工作,2020年前全面完成我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三是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加大随机抽查力度,组成市县两级明确不少于4人的执法检查人员,市本级全年共抽查8家部门。全面完成市本级218家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赋码发证工作。
3.在管好用好机构编制资源上下功夫,“编制利用率”进一步提升。一是严把关口,巩固控编减编工作成果。为确保控编减编工作落到实处,扎实抓好《云南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的组织实施和贯彻落实,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全市超编制超职数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和长期借调工作人员整治,积极配合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对隆阳区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日常审计工作,试点开展了机构编制管理纳入经济责任日常审计工作;建立完善了《编制使用通知单》管理和控编减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截止11月,共审核91个单位324名科级职数的使用审批;严把入口,无行政编制一律不招录公务员,严格按照“退三进一”作为审批前置关,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情况得到有效控制。二是探索试行周转编制使用办法,创新管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思路,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推进按核定岗位限额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市本级和部分县级医疗系统探索实施人员备案制;同时,探索试行周转编制使用办法。三是固化“四定”工作,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管理,开展“四定”梳理工作,即定编、定岗、定责、定人,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日常台账,创新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四是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加强机构编制互联网+建设,认真做好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管理、网站开办资格复核和加挂网站标识等网上名称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注册中文域名1428个,其中市级全覆盖注册中文域名126个,注册覆盖率达100%。
4.在持续深化行政体制和相关重点领域体制改革上下功夫,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市级政府部门职能职责清理调整、规范理顺工作。结合权责清单清理推进情况,全覆盖修订市本级党政群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三定规定”共90余家。二是不断探索创新体制机制,保障我市园区、扶贫、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开展。根据市委打造“园中园”的目标,调整完善4个园区的体制机制,更加突出园区招商引资、拉动经济的主体功能和“龙头”作用。在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工作中,积极调研城市管理网格化“6995”“995”平台运行工作,主动参与指导隆阳区板桥镇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推进综合执法,执法重心下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改进城市管理方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197,353.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7,353.1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654747.55元,增长25.75%,主要原因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新增收入654747.55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7年度政策性调资增加经费795213.01元;二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变动增加经费185819.55元;三是2016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经费增加37800元,四是项目经费中会议费减少926.83元,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及网络系统建设经费减少463158.18元主要是16年有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7年无年初结转结余资金,事业单位管理局办公经费减少50000元主要是16年有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7年无年初结转结余资金,新增项目信息化建设业务经费增加1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087,353.15元。其中:基本支出2,349,753.15元,占总支出的76.11%;项目支出737,600.00元,占总支出的23.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544747.55元,增长21.42%,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支出资金,较上年新增支出857690.0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资金,较上年新增支出123342.51元,主要是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增加。
3.项目支出资金,新减少支出436285.01元,主要原因是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及网络系统建设项目减少支出463158.18元,事业单位管理局办公经费减少支出5万元,会议项目经费减少支出926.83元,信息化建设业务项目增加支出40000元,考核奖励项目增加支出378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49,753.15元。与上年对比增(减)981032.56元,增长(减)71.68%,主要原因:2017年进行了薪酬改革及人员增加,
1.人员经费资金,一是2017年度政策性调资增加经费支出795213.01元,二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变动增加经费支出185819.55元;
2.公用经费资金,因人员增加而新增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123342.51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12%,人均101180.8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88% ,人均16306.76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7,6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6285.01,减37.17%,主要原因:
1.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及网络系统建设项目,减少项目支出463158.18元,项目开展进度为70%;
2.事业单位管理局办公经费,减少项目支出5万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会议项目,减少项目支出926.83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4.信息化建设业务项目,增加项目支出4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40%;
5.考核奖励项目,增加项目支出378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7,353.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544747.55元,增长21.42%,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928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819.5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69,21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3%。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131615.2元(包含人员经费中的工资福利支出1805119.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0元,公用经费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24385.3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50元)、项目支出737600元(包含事业单位管理局办公经费50000元、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及网络系统建设工作经费400000元、会议经费34800元、信息化建设业务经费40000元、考核奖励经费2128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8,137.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3,800.00元,支出决算为63,780.28元,完成预算的86.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800.00元,预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051.28元,完成预算的100.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929.00元,完成预算的59.5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资金,年初预算漏报2800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非常规发生,年中市委组团赴缅甸学习考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由于汽车维修超预算支出51.28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由于项目善未完成且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未使用预算资金12871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2038.17元,下降25.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1910.00元,下降88.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8.17元,下降0.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元,下降0.1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资金,同比减少参加出国培训资金21910元,因公出国(境)情况非常规连续发生,比较特殊;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同比减少汽车维修支出98.17元;
(3)公务接待资金,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而同比减少支出98.17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800.00元,占4.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051.28元,占65.93%;公务接待费支出18,929.00元,占29.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8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出国开支住宿费2800元,开展工作情况参加市委组团赴缅甸考察培训。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051.2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051.2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政府职能转变、控编减编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放管服”等项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92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92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编办、省委编办到我市开展验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成果16人2批次以及省委编办到我办督查实名制工作21人5批次,各县区到我办汇报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等共63人12批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6,135.30元,与上年对比增123342.51元,增长60.82%,主要原因:
(1)一般公用经费资金,增加112229.41元;
(2)公务用车租车费用资金,增加8400元;
(3)职教工会经费资金,增加2713.1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所需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具体是:
(1)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324385.3元,包含办公费19970.26元、差旅费21409.9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800元、维修(护)费1700元、会议费3546元、培训费2660元、公务接待费3937元、劳务费16470.56元、委托业务费3000元、工会经费36226.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15.28元、其他交通费用184650元
(2)其他资本性支出1750元,包含购买办公设备17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998,885.50元,其中,流动资产264,710.70元,固定资产734,174.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6518.9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92043.91元,固定资产增加544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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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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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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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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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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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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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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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998885.5 |
264710.7 |
734174.8 |
0 |
329800 |
0 |
404374.8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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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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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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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2,725.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52,725.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其中:会议经费项目8560元,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及网络建设项目44165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725元 ,其中货物采购支出52725元,采购次数16次。
(四)预算绩效信息
预算绩效信息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17年用于保障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万元,如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及网络建设工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公等开支。
(二)过程情况分析
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及网络建设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公项目纳入单位统一的管理,独立核算,按照节约行政成本开支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各项开支标准,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其中: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及网络建设项目由机关科、审改科具体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公所需项目由事业登记管理局、事业科具体负责实施。
(三)产出情况分析
我办专项业务经费45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管理局办公经费5万元、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及网络系统建设工作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事项的调研差旅费用15.77万、办公开支3.28万、中文域名注册系统运行费5.2万、相关会议及培训费用10.24万、办公设备购置4.42万、印制相关书本1.9万、公务接待、水电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4.19万。
(四)效果情况分析
根据我办项目开展的自评情况,2017年度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2017年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没有主要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卷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它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2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