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86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市委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
1、领导市直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贯彻落实。
2、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形势、任务教育,指导、协调市直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
3、参与指导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调查了解基层干部群众对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意见,并向市委汇报、反映,配合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4、负责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和领导班子的考察、任免、培训工作;指导机关党组织做好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群干部的工作;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党务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和监督;指导、检查、督促机关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以党建带团建,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负责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的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和党费收缴工作。
6、参与和督促、检查市直机关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
7、领导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通过深入调研,精心谋划,切实找准机关党建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组织召开直属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会议,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根据“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及时对全年机关党建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并制定下发《2017年工作要点》,层层签订机关党建目标责任书。按照市委“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1+3+8”系列文件精神,充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实施方案和责任、项目、考评3个清单以及定期督查办法,建立起组织建设从严工作机制。坚持每2个月对直属党组织进行1次全覆盖党建工作督查,并针对督查出的问题,召开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切实把机关党建工作抓严抓实抓出实效。
2、党的政治思想教育进一步加强。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从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制定加强和改进党员经常性教育实施意见和计划、“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等,组织开展“七个一”活动(即:组织1次体验式党性教育、举办1场演讲比赛、开展1次大宣讲、搭建1个网络学习平台、开设1个教育专栏、上好1堂主题党课、创新1项党建成果),坚持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将学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组织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政治底线,不踩纪律红线。
3、党员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明显。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举办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1期,培训市直机关党员发展对象200余名,发展党员37名。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党员积分审定、积分公示、积分评议等制度,充分整合活动载体,引导基层党组织把积分制管理工作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党员积分与岗位业绩结合起来,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破解机关党建“两张皮”问题。抓实党务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组织党组织书记到延安干部学院开展党性教育培训2期、120人,开展基础党务、示范点创建等专题培训2期、380人,为党务干部征订发放《中直机关党建》《紫光阁》《云南机关党建》《党建研究》等各类学习资料5500余份册,通过集中培训、党性教育、专题调研、开设党员干部论坛、组织观摩学习等多项措施,党务干部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4、党支部“三化”建设基础扎实。加强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化管理,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按时按质完成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党员党组织信息系统维护和统计等工作。编制《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流程》《发展党员流程》《组织生活会流程》《“三会一课”流程》《民主评议党员流程》《党员积分制管理流程》等机关党建工作规程,从落实按期换届、发展党员、“三会一课”、“党费日”、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础工作抓起,形成一整套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标准,使机关党建工作有方向、有规范。围绕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活动开展等方面,研究制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基础党务台账清单》,建立健全党建责任、组织设置、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费交纳、三会一课等20余项基础党务工作台账构件,对会议记录、档案材料等进行规范,并投入20余万元,为各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统一印制发放《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笔记本 》《党员组织生活手册》和党徽2万余本(枚),有效推进党支部“三化”建设。
5、软弱涣散党组织晋位升级和党建示范点建设稳步推进。对308个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排查,确定软弱涣散党组织19个,通过建立工委指导、党组统筹、机关党组织主抓的整顿工作机制,采取“四无四会”工作法,对有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11个机关事业党组织进行重点整治。分别建立整顿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完成整顿任务的基层党组织实行“销号”和跟踪管理。结合近年来开展机关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创建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创建方案,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要求各党组织广泛开展创建活动。投入资金19万元,采取多项措施,协助市委组织部创建城市基层党建示范点6个,并大力营造创建氛围,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走前头、做表率”。
6、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得到整治。深入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相关课题研究,以深化“跨越发展当先锋、机关党建走前头”活动为载体,以问题为导向,采取责任化指导、清单化推进、程序化落实、制度化保障、常态化管理的“五化”举措,使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不愿抓、不会抓、抓一阵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坚持将机关党建工作与中心结合起来,广泛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和服务保山跨越发展方面履职尽责,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356,085.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6,085.3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106,514.51元,增长4.73%,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调整了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福利,主要是增加了改革性补贴和政府奖励性绩效,新增人员经费收入184,613.6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356,085.33元。其中:基本支出2,086,085.33元,占总支出的88.54%;项目支出27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1.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94,046.82元,增长4.16%,主要原因:2017年度调整了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福利,主要是增加了改革性补贴和政府奖励性绩效,新增人员经费支出184,613.6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86,085.33元。与上年对比增245,708.82元,增长13.35%,主要原因:2017年度调整了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福利,主要是增加了改革性补贴和政府奖励性绩效,新增人员经费支出184,613.69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44%,人均130293.96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56% ,人均18712.1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0.00元,增长(减)0.00%。与上年项目安排支出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6,085.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106,514.51元,增长4.73%,主要原因:2017年度调整了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福利,主要是增加了改革性补贴和政府奖励性绩效,新增人员经费支出184,613.6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52,1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5%。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882,185.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5,975.1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8,769.8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7,440.00元)及项目支出270,000.00元(其中:教育工作项目经费支出80,000.00元、党建课题调研工作项目经费支出100,000.00元、《先锋》杂志出版项目经费支出9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900.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0,700.33元、办公费2,000.00元、培训费2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96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3,200.00元,支出决算为20,144.19元,完成预算的24.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661.19元,完成预算的43.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83.00元,完成预算的11.1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资金,本单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以经费预算和支出逐年递减为目标、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对单位各年度“三公”经费的列支进行严格管理核算,确保了本办“三公”经费年度内支出决算数没有出现超预算数的情况。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913.81元,下降19.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61.81元,下降14.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52.00元,下降30.9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运行费资金,同比减少汽车大修资金2461.81元;
(2)公务接待费资金,本办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同比减少资金2452.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61.19元,占72.78%;公务接待费支出5,483.00元,占27.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61.1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无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661.1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关外出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8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4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机关党建督查工作、机关党建示范点建设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969.82元,与上年对比增(减)73,562.82元,增长39.04%,主要原因:其他交通费用资金,新增7890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的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1)办公费、手续费等资金,共计48052.35元;
(2)水电费资金,共计1410.00元;
(3)工会经费资金,共计25323.54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共计5000.00元;
(5)其他交通费用资金,共计147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461,385.45元,其中,流动资产26,206.45元,固定资产435,17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1,202.9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027.06元,固定资产减少202,23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1,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692,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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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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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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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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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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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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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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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1 |
12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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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61,385.45 |
26,206.45 |
435,17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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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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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7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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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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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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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7,50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7,50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主要用于:购置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相机等办公设备,以及桌椅等办公家具。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型企业的合同金额27,500.00元,全部用于货物采购支出,采购次数8次。
(四)预算绩效信息
1.投入情况分析
在绩效目标设定方面,一是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二是绩效指标明确,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预算配置方面,在职人员控制在编制数内,没有超编。部门年度预算安排侧重于重点项目支出。三公经费方面,未超预算。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方面,完成了财政批复的年初预算。部门实际支付进度按既定支付比率支付。
预算管理方面,依据相关管理制度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
3.产出情况分析
2017年度实际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计划,质量达到了要求。
4.效果情况分析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主线,积极开展党建课题研究和理论研讨党建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宣传工作,坚持把增强党性作为第一责任,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性教育、党务干部能力建设贯穿始终,抓实党员与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为保山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8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