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司法局2016年决算补充公开内容
一、2016年决算公开情况
2016年决算公开存在问题:未对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保山市司法局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6413755.34元。其中:基本支出3850169.35元,占总支出的60.021%;项目支出2563585.89元,占总支出的39.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长10.80%,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度政策性调资增加经费450454.49元;二是离退休工资增加186383.35元;三是公车改革增加公车补贴173100元;三是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增加经费70568.8元;四是2016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经费减少经费9583.33元;五是彩票基金增加259500元;六是装备经费增加37400.96元;七禁毒禁毒经费增加40000元;八是业务办案经费转移支付减少64249.1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50169.35元。与上年对比增长867281.16元,增长29.07%,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度政策性调资增加经费450454.49元;二是离退休工资增加186383.35元;三是公车改革增加公车补贴173100元;三是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增加经费70568.8元;四是2016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经费减少经费13225.48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55%,人均84883.9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33%,人均11229.5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68585.8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16%,主要原因:一是彩票基金增加259500元;二是装备经费增加37400.96元;三禁毒禁毒经费增加40000元;四是业务办案经费转移支付减少64249.18元。
保山市司法局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