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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青少年宫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青少年宫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青少年宫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保编办【2014】83号文件批准,保山市青少年宫的基本职能是:负责对青少年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崇高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青少年提供多门类项目的艺术、科技、文化等培训服务,组织青少年兴趣爱好者社团活动、少先队活动、文化活动,引导青少年参加社会实践,发掘青少年特长和潜能;组织开展市内外青少年交流活动,开阔视野,互相促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开放型、复合型人才;加强校外教育文化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探索和创新青少年校外教育文化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发挥独特的育人功能。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强化责任,大力提升单位党建工作水平
保山市青少年宫按照市委、团市委的要求,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加强党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当前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专题教育等要求,依据相关规定加强职工队伍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好“一把手”上党课;党员、班子成员带头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全体职工党性教育学习等活动。把规定动作落实到位,结合业务实际推出亮点,以党建工作水平的提升促进各类业务成效进一步凸显。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保山市青少年宫坚持党的领导,抓好职工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为服务教育青少年的中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团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上级要求,对照2018年团市委规定保山市青少年宫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创造性地把党建工作同全宫年度工作计划有机融合。构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推进机制,分部门,人员类别,依方案,定职责,按月推进,逐步落实。
一是落实好主要负责人责任。成立以王东梅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位党建工作。实行“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二级领导班子为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制度,形成主任统一领导,部室负责人督促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采取跟踪问责形式,要求职工做到“四个明确”。明确中央确定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要求;明确市委、团市委党建工作的总体安排、方法步骤;明确单位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教育目的;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一把手”认真履职尽责。为职工上党课3次,参与团市委专题讨论6次并将会议讨论精神向全体职工传达,积极做好党员廉政谈话、述廉工作汇报。二级领导班子落实成员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7份,明确主体责任人;部室责任人研究部署本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执行班子成员谈话提醒制度。
三是注重教育宣传,鼓励自主学习,加强队伍建设。我宫始终把“建一流的班子、带一流的队伍、创一流的业绩”作为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建设的宗旨。部室例会、业务工作会议之前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传达党的规章制度和上级部门的各项部署,号召二级领导班子,全体党员、所有员工认真学习、加强交流讨论,不断修炼提升政治素养。努力培养有理想、有责任、能力强、形象好的高素质队伍,全面提升领导水平和队伍素质。领导班子和职工呈现出工作水平高、业务思路新,组织凝聚力强、工作业绩佳的良好态势,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保山市青少年宫始终坚持反腐倡廉各项方针政策,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贯彻落实好市委、市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共青团保山市委的部署,结合青少年宫服务教育青少年工作的实际。不断加强源头治理,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制定和落实有关制度,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取得成效。
1、认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按照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反腐败的要求,部署安排2018年保山市青少年宫党风廉政工作任务,推进全宫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推进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罚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8年工作计划》。依据“管住权和管住人一起抓”的方法,把权利锁在笼子里,让班子人员活动在制度范围内,在群众的监督下用权办实事、用权服务员工、服务群众。
(1)实行党务公开。按照《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对“三重一大”决策流程,部室办事流程、财务预算、决算等面向社会公开。
(2)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依据岗位职责,权利风险评估建立廉政风险点防控实施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发挥制度监督管理效能。
(3)健全民主决策制度。修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及议事规则,实行“四不直接管”和重大问题“一把手”末未表态制度。
(4)加强经费管理。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制定内控制度。
(5)实行岗位考核监督。将岗位量化考核,并依据评分结果作为年终报送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科的绩效考核结果。
3、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市委、市纪委、团市委要求,面向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为官不为”、“六个严禁”以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做好自纠自查和谈心谈话活动。面向全体职工,签订《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承诺书》,整治不良风气。
4、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推进人员管理。积极开展党员、班子成员下一线,青少年家庭走访,群众疑难复杂问题排解筛查,党员干部接访下访等活动,极大促进了干群关系和谐,建立起一支心系群众、作风优良的干事队伍。经过联系群众调研了解问题,查找单位、部门、个人作风不正问题,积极为一线教师、青少年、群众解决困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破除“四风”,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领导干部因公出国管理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进一步促进了我宫职工队伍建设工作,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真心实意为青少年服务的良好形象。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保山市青少年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上级要求和各项服务教育青少年的业务工作,进行建章立制。通过抓实党建工作修订、制定的《保山市青少年宫干部职工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保山市青少年宫考勤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会议费管理办法》、《培训费管理办法》、《保山市青少年宫文印室管理制度》等成为单位管理长期坚持的制度。真正把党建工作的成果推广到全官各项事务的管理,坚持党的领导并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形成制度管人、规章管事的新常态。
二、加强人才引进培养,提升软实力
为了不断壮大服务教育广大青少年的专业队伍、突出保山市青少年宫的校外教育阵地功能作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单位软实力。
(一)注重人才引进,加强人事管理
保山市青少年宫以岗位稀缺为原则,严格按照省、市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团市委有关事业单位招录、调用的管理规定,没有违规招考、调用情况,现共有在职人员16人,编制空缺4人。
对各部室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定《保山市青少年宫干部职工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保山市青少年宫考勤制度》,实行专人专岗。通过量化职责考评,实现制度管人,提升单位人才管理水平。
(二)加强现有师资队伍的教育培训
一是组织各专业教师参加各类幼儿教育、专业教育培训,订阅《人民日报》、幼儿保教、艺术类书籍,提升教师的服务教育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自身“知识造血”能力,组织各专业教师进行培训教育活动的交流讨论,将经验梳理总结后分发学习。
三是加强新进年轻员工的教育培养。给新进年轻职工提供学习锻炼机会,安排参加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科协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让青年人挑起担子。
三、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校外教育工作上新的水平
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今年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托儿所得到稳定发展
今年,托儿所班级从原来的3个班发展成6个班,提升硬件设施水平,先后已有740多名宝宝入托,今年9月有180多名宝宝已毕业进入幼儿园,三月、九月新生报名期间,出现了生源爆满的情形,托儿所逐步走入高端化,成为保山服务、教育、环境最好的托儿所,托儿所优质的保教服务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二)第十四届保山市青少年“希望之星”英语口语大赛决赛圆满落下帷幕
由共青团保山市委主办,保山市青少年宫承办的第十四届保山市青少年“希望之星”英语口语大赛。来自全市各县、区及市属的700多名青少年学生参加了比赛,大赛于6月9日、10日在保山市青少年宫举行,本届比赛分别设置了幼儿组、小学A组、小学B组、小学C组、初中组、高中组6个组,经过两天的激烈角逐,大赛组委会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8月2日至5日,保山市青少年宫从一等奖选手中选出30名优秀选手参加共青团云南省委主办的第十七届“希望之星”英语口语大赛,5人获得一等奖,16人获得二等奖,9人获得三等奖,我单位喜获优秀组织工作奖。
通过此次活动,不仅激发起了广大青少年学习英语、讲好口语、用好英语的热情,而且达到了倡导英语口语交际,培养英语学习兴趣和实际应用语言能力;通过比赛活动培养青少年学习英语的勇气和信心,树立榜样;激励我市青少年自觉学习英语的良好风气,不断提高口语能力并拓展其他能力的发展;通过比赛活动主要倡导“成长比成绩更珍贵,体验比名次更重要”的教育理念, 引起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三)寒暑假各类培训圆满结束
1月和7月,我宫迎来了又一个新的寒暑期培训,以贴近和服务广大青少年为宗旨,本着“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的理念,以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特点,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学校、面向广大青少年,积极探索“宫校一体”化的办班模式。圆满地完成了寒暑假青少年各类培训工作。今年保山市青少年宫积极发挥校外教育活动的阵地功能作用,面向全市青少年儿童,举办保山市青少年宫假期培训活动。培训活动开设有美术、书法、舞蹈、声乐、钢琴、拼音识字计算、作业、英语、古筝、作文、留园托管11个项目共十几个培训班,对全市1000多名青少年进行了教育培训。并根据社会的需求,加设了留园班,为家长接送难的小朋友提供早餐、中餐、午点和午休服务,并为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给许多家庭解决了燃眉之急。优质的教学和服务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四)“小饭桌”备受青睐
为解决家长工作忙,接送学生不便、交通不便等困难,我宫特向广大小学生开设“小饭桌”,做到放学上学按时接送、提供中餐、午点、晚餐服务,组织完成家庭作业等措施,以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使部分进城务工子女,留守儿童有了妥善安置。与此同时,充分地发挥本宫校外活动阵地的作用,依托“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开展放映“儿童科普电影”、“阅读儿童科普读物”、“实践科普仪器”,充分发挥本宫教师艺术之长,组织“书法、绘画、声乐”兴趣活动。本学期,实行保教分开,老教师负责保育,青年教师负责家庭作业辅导,并将下午家长接送时间延长至19:00。由于本宫精心组织,教师高度负责,学生人数不断增加,今年共服务学生100多人次。真正做到了“学生受益、家长满意、备受青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青少年宫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保山市青少年宫。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4,534,778.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1,926.00元,占总收入的86.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592,852.29元,占总收入的13.07%;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48,990.41元,增长5.81%,主要原因分析:1、2018年职工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及五险较上年增加;2、2018年增加了英语口语大赛及艺术过级考报名费收入,其中英语口语大赛参赛费129,551.36元,艺术过级考报名费18,69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4,055,573.82元。其中:基本支出3,821,926.00元,占总支出的94.24%,与上年对比增加837,240.56元,增长28.05%,主要原因为:1、2018年我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348,440.18元;2、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减少131,565.60元,因2017年有147,545.60元抚恤金;3、聘用人员数量较上年增加,从而导致聘用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增加,2018年聘用人员的工资及五险一金较上年增加584,643.95元,4、2018年差旅费较上年减少43,196.00元,租赁费较上年增加48,912.12元,维修(护)费较上年增加47,745.6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24,503.80元。2018年项目支出120,000.00元,占总支出的2.96%,与上年对比减少1,181,102.44元,减少90.78%,主要原因为:2017年存在结转结余资金782,720.00元,2017年新拨科普教育实践活动19,987.54元及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及二期工程建设经费498,394.90元,共计1,301,102.44元,2018仅仅只有办公设备购置及维护维修的费用,即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保险柜及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购置支出40,150.00元;方凳、投影设备、小床等教学设备购置支出13,660.00元,功放机及话筒购置支出7,500.00元,换大楼顶玻璃、一楼防水及洗手台修建等维护费支出58,690.00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113,647.82元,占总支出的2.80%,与上年对比增加113,647.82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2018年经审计审查与发文保审整改【2018】1号文件规定,把之前其他应付款的伙食费用调整到了经营性收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青少年宫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21,92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7,240.56元,增长28.05%,主要原因为:1、2018年我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348,440.18元;2、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减少131,565.60元,因2017年有147,545.60元抚恤金;3、聘用人员数量较上年增加,从而导致聘用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增加,2018年聘用人员的工资及五险一金较上年增加584,643.95元;4、2018年差旅费较上年减少43,196.00元,租赁费较上年增加48,912.12元,维修(护)费较上年增加47,745.6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24,503.8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2.7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93,749.9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098.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28%,其中:办公费232,766.03元,印刷费24,241.80元,水电费33,256.77元,邮电费3,239.12元,物业管理费2,000.00元,差旅费77,049.00元,维修(护)费59,712.12元,租赁费50,416.40元,培训费43,947.30元,公务接待费1,400.00元,劳务费1,216,883.13元,委托业务费3,300.00元,工会经费29,717.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149.4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青少年宫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 减少1,181,102.44元,减少90.78%,主要原因为:2017年存在结转结余资金782,720.00元, 2017年新拨科普教育实践活动19,987.54元及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及二期工程建设经费498,394.90元,共计1,301,102.44元,2018年仅仅只有办公设备及教学设备购置及维护维修的费用。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保险柜及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购置40,150.00元;方凳、投影设备、小床等教学设备购置13,660.00元,功放机及话筒购置7,500.00元,换大楼顶玻璃、一楼防水及洗手台修建等维护费58,69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1,926.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0%。与上年对比增加438,858.12元,增长12.53%,主要原因为2018年我单位聘用人员数量较上年增加,从而导致聘用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增加,2018年聘用人员的工资及五险一金较上年增加584,643.95元;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减少131,565.60元,因2017年有147,545.60元抚恤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681,086.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7%。主要用于聘用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支出;办公设备及教学设备购置支出;单位的零星修缮支出及单位日常运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2,3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鲁玲及施忠媛二职工的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00.00元,完成预算的1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00.00元,完成预算的17.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884.00元,下降77.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84.00元,下降77.7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4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次)。主要用于昆明市盘龙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一行22人到我单位进行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青少年宫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为0,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此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青少年宫部门资产总额4,573,087.71元,其中,流动资产509,364.63元,固定资产4,063,723.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1,914.9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23,485.87元,固定资产增加98,429.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4,063,723.08元,实现资产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09,364.63 | 4,063,723.08 | 3200201.9 | 0 | 0 | 863521.18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2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5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6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2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办公设备及教学设备购置、设施维修
2.项目基本情况:我单位的教学设施较为陈旧,不能更好地满足现阶段的发展,因此需购置办公用电脑、教学用投影仪、方凳、小床等办公设备及教学设备;每逢雨季,教学楼一楼经常进水,楼顶玻璃经常年风吹日晒裂损非常严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保安常年无休息场所,新建教师管理用房无洗手台,因此需对教学楼一楼进行防水改造、更换大楼顶玻璃、洗手台及岗亭建造。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准备阶段(2018年3月10日至30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二)实施阶段(201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报保山市财政局审核。
(三)整改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按市财政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整改情况。
(四)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更好地改善了我单位的办学条件。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保山市青少年宫项目经费预算资金500,000.00元,资金来源为我单位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因具体实施过程中部分项目未实施,所以只向财政清算拨付实际执行项目经费120,000.00元,财政拨付项目经费120,000.00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8年保山市青少年宫项目经费支出12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902.47元(其中:维修(护)费50,902.47元),占项目经费支出的42.42%;资本性支出69,097.53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6,197.53元,办公设备购置62,900.00元),占项目经费支出的57.58%。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到财政局相关科室申请审批,然后由财政局划拨我单位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我单位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按照需要完成采购计划。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更好地改善了教学条件。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实现了教育环境的“安全、美化”,学生、家长满意度为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我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实施项目,因此造成部分项目未实施。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在以后的预算编制工作中,一定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作出合理、准确、细致的预算,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
6.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我单位开展的项目自评情况,2018年工作专项经费项目,基本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良。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一)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
(二)经费绩效自评结果的运用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
(2)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3)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项目二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办公设备及教学设备购置、设施维修
2.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按照保编办【2014】83号文件批准,保山市青少年宫的基本职能是:负责对青少年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崇高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青少年提供多门类项目的艺术、科技、文化等培训服务,组织青少年兴趣爱好者社团活动、少先队活动、文化活动,引导青少年参加社会实践,发掘青少年特长和潜能;组织开展市内外青少年交流活动,开阔视野,互相促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开放型、复合型人才;加强校外教育文化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探索和创新青少年校外教育文化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发挥独特的育人功能。
(2)机构情况
2018年末,保山市青少年宫有3个内设科室, 事业编制20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3)人员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员16人, 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6人(含事业工勤人员2 人),离休人员1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青少年宫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几个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履职效益方面:认真做好青少年的艺术、科技、文化等培训工作,充分挖掘办学潜能,广开办学门路,力争多办班,努力扩大办班规模; 加强校外教育文化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探索和创新青少年校外教育文化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发挥独特的育人功能。
预算配置方面: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基本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及时对人员、资产等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工作,确保基础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基本支出预算无缺口。资金安排上确保重点支出安排,确保重点任务完成目标。
预算执行方面:严格执行批复的各项支出预算,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全年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其中第一季度完成预算10%,第二季度完成预算40%,第三季度完成预算80%,10月底完成预算90%,12月底完成预算100%。采用工作考核、绩效评价等方式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
预算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保山市青少年宫关于经费开支的规定》,在日常财务工作中认真执行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保办发〔2014〕31号)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事项>的通知》(保财采〔2015〕10号)等财务管理制度,办公室对支出事项进行监督。按照相关预决算公开规定,按时完成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及部门决算公开。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部门国有资产及时进行登记、管理、清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实现合理配置充分有效利用。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青少年宫部门年初预算总收入3,774,977.00元,决算总收入4,534,778.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941,926 .00元,经营收入592,852.29元。总支出 4,055,573.82元,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81,086.8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2,387.00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25,71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6,669.00元;住房保障支出 2,100.00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相法律法规和结合我校实际,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实行制度管人、管事。实行依法理财,规范理财,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山市青少年宫财务管理办法》对经费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开支范围、结算方式、票据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单位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共保山市委党校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统一管理,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有关财务制度对项目经费的保障落实和成本节约、效率提高有着较强的法规约束力。根据年初部门预算的批复,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专项经费,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检查、稽查等工作。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项目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为目标,建立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同时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投入提供参考依据。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 情况说明 | ||||
1.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 | 指标类型 |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申报项目确定的预期指标 |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 完成率 | 完成质量 | |
产出指标 | 上年完成指标 | 今年计划指标 | 完成指标 | ||||
数量指标 | 举办寒暑假培训班两期,共个19班,共500余人;托儿所6个班,共210人;小饭桌50余人;组织英语口语大赛500多人次;培训缅籍华裔50人次 | 举办寒暑假培训班两期,共个19班,共500余人;托儿所6个班,共210人;小饭桌50余人;组织英语口语大赛500多人次; | 举办寒暑假培训班两期,共个19班,共500余人;托儿所7个班,共245人;小饭桌50余人;组织英语口语大赛700多人次; | 100% | 优秀 | 无 | |
效益 | 上年完成指标 | 计划指标 | 完成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积极发挥校外主阵地的作用,推动全市培训 教学规范化,为社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新一代做出应有的贡献 | 积极发挥校外主阵地的作用,推动全市培训 教学规范化,为社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新一代做出应有的贡献 | 积极发挥校外主阵地的作用,推动全市培训 教学规范化,为社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新一代做出应有的贡献 | 100% | 优秀 | ||
满意度指标 | 99% | 100% | 100% | 100% | 优秀 | ||
2.项目成本性分析 |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 有。严格执行有关有关财务规定,节约成本。 | |||||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 达到。按照年初工作计划认真开展项目,管理督促力度稍有不足 | ||||||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 有。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条例》,对项目经费的保障落实和成本节约、效率提高有较强的法规约束力,保证资金得到最大的效益。 | ||||||
3.项目效率性分析 | 完成的及时性 | 严格按照年初计划及时推进,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预算执行进度考核要求执行预算。 | |||||
验收的有效性 | 项目的验收的结果反映在各部门五使用的过程和发挥的效能中 | ||||||
4.部门绩效目标实现 | 项目绩效是否促进部门绩效目标的实现 | 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现,积极发挥主渠道的作用和校外主阵地的作用,推动全市培训教学规范化,为社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新一代做出应有的贡献 | |||||
项目绩效与规划和宏观政策的适应性 | 项目的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 | ||||||
项目绩效体现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计划情况 | 项目充分体现了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
(三)、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科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科室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不必要的支出,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安排好重点工作。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预算总投入项目资金500,0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及教学设备购置支出300,000.00元,维修(护)费200,000.00元,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年度内实际向财政清算拨付为120,000.00元,实际完成率24%。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按照培训相关管理规定,坚持教学科研一体化,教学水平得到提高,办班效果明显,反映良好;二是购买的教学设施投入使用,基本上做到每班都能采用信息化教学,效果良好。
项目管理可控,具有相应的管理措施。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各部门齐头并进,主渠道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期,80个班次,培训2000多人次;托儿所举办各类活动10次;小饭桌5次;组织全市英语口语大赛一次,参赛人数达700多人次,并选派30选手参加省决赛,获一、二、三等奖数名; 评选全区的儿童科幻主题绘画、科技小制作及教师科技教学成果共3000多份;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取得良好 的社会效益。
(4)效果情况分析
我单位各类培训、教学、行政后勤、党的建设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办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作用得到较好发挥。教学工作扎实开展,班次学制进一步规范,培训计划精心设计,培训内容精心安排,办学水平明显提高。
5.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二)整改措施
1、按照市财政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与市财政预算编报、审核的衔接,强化内部预算支出管理、跟踪,按月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认真做好绩效目标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绩效目标尽可能的全面、细化,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立的科学性。
3、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对象和内容、预算绩效管理职责、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及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方面进行规定。
6.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单位紧紧依靠市委、团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全力推进各方面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坚持改进作风、纯洁队伍、净化风气、提升能力,在党的建设和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取得新的成绩和进步,为正确有效履行单位职责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积极发挥校外教育主阵地作用,推动培训、教学齐头并进、形成鼎立之势,为培养新一代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接班人作出了应有贡献。
(三)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单位运转协调有序,为履行好培训、教学、职能提供了有力保障。因此自评为良好。
7.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采取了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加快经费执行进度。
(三)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根据年初部门预算的批复,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专项经费,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制定了青少年宫财务、公务接待、差旅费等管理办法,为加强财务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自觉接受相关部门、领导的检查监督。
(四)重视绩效,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18年,青少年宫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对我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2018年度在职人员工资增加了奖励性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是因为本年度增加了临时工工资及其五险一金;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了118.11万元,主要在于2017年存在结转结余资金782,720.00元, 2017年新拨科普教育实践活动19,987.54元及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及二期工程建设经费498,394.90元,共计1,301,102.44元,2018仅仅只有办公设备购置及维护维修的费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