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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接受并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革章程》。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组织的群体功能,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一切活动;
(2)根据民革中央、省委和中共保山市委的工作要求以及民革保山市党员代表大会的精神,制定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各基层组织和全体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实现预定的工作目标;
(3)组织完成好民革云南省委、中共保山市委所交办的各项任务和工作,并定期汇报工作;
(4)加强与市委、市政府对口联系单位和市人大、市政协的联系,积极建言献策,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
(5)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市民革党员及联系人士对国际、国内和我市重大问题的看法,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意见、建议,对统一战线、多党合作的态度和认识等;
(6)维护民革党员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教育党员发挥自身优势,努力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
(7)注重质量,按组织发展原则和程序发展新党员,物色骨干党员,选拔和培养后备干部队伍。
(8)认真开展祖统社服工作,加强对台交流合作,为实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贡献力量。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强基固本,提升素质,组织建设稳步推进。
1.强化思想建设,凝聚政治共识。民革保山市总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承和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的精神,认真学习民革中央十三大、民革云南省委十二大等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学习教育活动,班子带头、层层落实,收到了较好的学习成效;积极参加民革云南省委“学习中共十九大精神暨纪念民革成立70周年”现场知识抢答赛,并荣获“组织奖”和“优秀奖”;积极开展“纪念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7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参加民革云南省委、中共保山市委组织开展的“纪念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70周年”朗诵会,并荣获优秀奖和组织奖。积极参加保山市召开纪念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70周年座谈会,并在会上畅谈体会和感想。积极开展纪念“五一口号”70周年征文活动,组织党员认真撰写文章、诗词共3篇,并上报民革云南省委和市委统战部。通过“民革一家亲”微信群,共享与“五一口号”相关的历史资料以及优秀的理论文章、诗词等,号召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和体会,不断提高民革党员的“四个意识”;认真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专题学习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专题摘编》为主要学习内容,将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将民革工作与政协工作紧密结合,推动学习研讨不断深入。积极参加市政协举办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动员会议、专题辅导班、学习交流暨推进会、学习交流座谈会等,认真撰写学习活动开展成果和经验,并在相关会议上作学习活动情况汇报;参加民革云南省委、保山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市人社局举办的培训班共6次;召开民革保山市总支全委扩大会议,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凝心聚力,团结奋进,不断提高党员“五种能力”建设。同时,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多党合作历史、民革优良传统、民革党史、民革章程等学习贯穿活动始终,认真做到自觉遵守章程、贯彻章程、维护章程,深化政治交接,增进政治共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2.激发组织活力,夯实发展基础。一是切实解决自身问题,狠抓自身建设。继续做好民革保山市委的各项筹备工作,为组织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积极探索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既分工又合作,努力营造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实现班子建设高效化。三是切实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党员学习培训力度,强化骨干党员履职的综合能力,不断提高全体党员整体素质。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注重保持特色和突出界别优势,结合参政议政工作需要,重点做好政府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学历层次较高和司法界别中的专业人才以及优秀人才的吸纳。一年来,发展新党员共2人。
3.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工作实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依规办事,不断增强制度执行力。严格执行参政议政、宣传思想、组织工作、社会服务工作、民革对口联系、党费收缴等各项工作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向民革省委和中共市委统战部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转变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二)履职尽责,扎实调研,议政建言成效显著。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参政议政。两会期间,总支向大会提出提案16件,并认真做好提案面商工作。其中,1件被定为重点提案,市政协副主席李宗华亲自批示,并对该提案进行重点督办;1件被评为市政协四届一次全会优秀提案并受到表彰;党内政协委员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分别就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工作报告以及“两院”工作报告等提出意见建议共20余条;提交调研报告共5篇,4篇被选为界别联组协商发言。认真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常委、委员调研视察、专题培训、旁听等共8次,积极参加保山市中心城市建设管理专题调研,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积极参加市政协、市人大关于“松山抗战旧址保护条例”的立法协商和立法论证,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积极参加2018年全市统战工作会议,认真撰写交流汇报材料,并在会上作交流发言。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分别对高黎贡山移民安置和保山市名特优农业品种生存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形成调研报告。
(三)发挥优势,助力攻坚,社会服务硕果累累。一是结合民革中央“博爱• 牵手”活动要求,将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点社服工作,积极开展“挂包帮、转走访”结对帮扶,认真开展扶贫挂钩走访慰问,积极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扶贫政策,建言献策,精准扶贫。与保山市各民主党派共同建立“同心·示范点”,全力打造统一战线“同心”服务品牌,号召党员为扶贫挂钩村捐款共6000元,并捐赠图书、衣物、电脑等。二是联合民建、致公党共同赴对口帮扶县区开展2018年脱贫攻坚民主监督,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建议共6条,并参与撰写调研报告,使民主监督的过程成为推动政策落实的过程。三是充分发挥党员优势,多方面开展社会服务。云南南亚律师事务所的3名律师(民革党员)充分发挥职能,年内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件,受理中院、市检察院法律咨询5次,开展普法活动1次。四是积极配合民革云南省委赴保开展“博爱图书,十年百馆”图书捐赠活动,目前已按要求做好五所受捐学校的协调联系工作,预计11月开展捐赠活动。五是积极开展春节、重阳慰问老党员活动,进一步发扬博爱精神,关爱老党员,增强凝聚力。
(四)拓展宣传渠道,强化舆论引导,扩大民革社会影响力。一年来,共撰写信息简报共23篇,分别刊登于民革中央、民革云南省委、云南省委统一战线、保山市政协、保山统一战线等网站,并通过“民革e家”等信息工作平台实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促进参政议政工作信息及时共享;积极为市、县统战部以及民革骨干党员订阅《团结报》共35份,在宣传民革的同时也为做好统战工作夯实了思想基础,进一步做好多党合作事业舆论引导。2018年,民革保山市总支被市政协评为2018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08,094.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094.1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1,025.92元,增长7.32%,主要原因为:
(1)基本经费增加34,705.92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8,102.30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1,800.00元、津贴补贴增加4,820.00元、奖金增加25,68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2,28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276.30元、医疗费增加1,238.00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6,516.38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10,719.72元、邮电费增加15.00元、物业管理费减少4,000.00元、差旅费减少32,593.00元、会议费减少34,386.10元、培训费增加72,24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8,130.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3,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37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3,760.00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4,770.00元,主要为: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4,77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8,350.00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增加8,350.00元。
(2)项目经费减少13,680.00元,项目主要减少考核奖励经费13,68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08,094.12元。其中:基本支出268,094.12元,占总支出的87.02%;项目支出4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2.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1,025.92元,增长7.32%,主要原因为:
(1)基本经费增加34,705.92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8,102.30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1,800.00元、津贴补贴增加4,820.00元、奖金增加25,68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2,28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276.30元、医疗费增加1,238.00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6,516.38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10,719.72元、邮电费增加15.00元、物业管理费减少4,000.00元、差旅费减少32,593.00元、会议费减少34,386.10元、培训费增加72,24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8,130.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3,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37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3,760.00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4,770.00元,主要为: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4,77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8,350.00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增加8,350.00元。
(2)项目经费减少13,680.00元,项目主要减少考核奖励经费13,68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8,094.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705.92元,增长14.87%,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8,102.30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1,800.00元、津贴补贴增加4,820.00元、奖金增加25,68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2,28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276.30元、医疗费增加1,238.00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6,516.38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10,719.72元、邮电费增加15.00元、物业管理费减少4,000.00元、差旅费减少32,593.00元、会议费减少34,386.10元、培训费增加72,24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8,130.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3,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37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3,760.00元。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4,770.00元,主要为: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4,770.0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8,350.00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增加8,35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1.81%,人均支出138,890.5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19%,人均支出129,203.6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680.00元,下降25.48%,主要原因为:考核奖励经费减少13,68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094.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1,025.92元,增长7.32%,主要原因为为:
(1)基本经费增加34,705.92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8,102.30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1,800.00元、津贴补贴增加4,820.00元、奖金增加25,68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2,28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276.30元、医疗费增加1,238.00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6,516.38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10,719.72元、邮电费增加15.00元、物业管理费减少4,000.00元、差旅费减少32,593.00元、会议费减少34,386.10元、培训费增加72,24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8,130.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3,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37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3,760.00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4,770.00元,主要为: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4,77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8,350.00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增加8,350.00元。
(2)项目经费减少13,680.00元,项目主要减少考核奖励经费13,68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4,574.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3%。主要用于2012801行政运行240,951.92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23.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51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7%。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3,519.20元;208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0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870.00元,完成预算的1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0.00元,完成预算的17.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接待制度,厉行节约,成效显著,公务接待费为未使用预算4,130.0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8,130.00元,下降95.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130.00元,下降95.4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
1.接待经费大幅下降;
2.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3.严格执行接待制度,厉行节约,成效显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87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8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1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 我党2018年业务对外联谊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203.6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166.38元,下降5.94%,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增加10,719.72元;
2.邮电费增加15.00元;
3.物业管理费减少4,000.00元;
4.差旅费减少32,593.00元;
5.会议费减少34,386.10元;
6.培训费增加72,240.00元;
7.公务接待费减少18,130.00元;
8.委托业务费增加3,000.00元;
9.工会经费增加378.00元;
1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3,760.00元;
11.办公设备购置增加8,350.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办公费,12,631.70元;
2.邮电费,94.00元;
3.差旅费,2,718.00元;
4.会议费,1,180.00元;
5.培训费,83,672.00元;
6.公务接待费,870.00元;
7.劳务费,6,000.00元;
8.委托业务费,3,000.00元;
9.工会经费,1,687.92元;
10.其他交通费用,9,000.00元;
11.办公设备购置支出,8,3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7,834.23元,其中,流动资产18,784.23元,固定资产8,35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158.5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7,808.52元,固定资产增加8,35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4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7,834.23 | 18,784.23 | 8,350.00 | 8,350.00 | 70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民革保山总支部社会调研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我国社会民主政治的重要保证。民主党派社会调研是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只有深入基层,做好社会调研才能真正的发挥参政党职能,向中共保山市委市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好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度民主党派社会调研经费预算资金40,000.00元,实际下达4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度民主党派社会调研经费支出4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0元(其中:差旅费32,336.00元,培训费2,888.00元,其他交通费4,776.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严格对资金情况进行监督。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两会期间,总支向大会提出提案16件,并认真做好提案面商工作。其中,1件被定为重点提案,市政协副主席李宗华亲自批示,并对该提案进行重点督办;1件被评为市政协四届一次全会优秀提案并受到表彰;党内政协委员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分别就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工作报告以及“两院”工作报告等提出意见建议共20余条;提交调研报告共5篇,4篇被选为界别联组协商发言。认真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常委、委员调研视察、专题培训、旁听等共8次,积极参加保山市中心城市建设管理专题调研,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积极参加市政协、市人大关于“松山抗战旧址保护条例”的立法协商和立法论证,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号召党员为扶贫挂钩村捐款共6,000.00元,并捐赠图书、衣物、电脑等。
云南南亚律师事务所的3名律师(民革党员)充分发挥职能,年内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件,受理中院、市检察院法律咨询5次,开展普法活动1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民革保山总支2018年度社会调研、社会服务工作,按年初既定目标完成,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为市委市政府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民革保山总支开展的专题社会调研、社会服务工作,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民革保山总支开展的项目自评情况,2018年民主党派社会调研经费项目,圆满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
(2)民主党派社会调研经费绩效自评结果的运用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将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管理、提高工作方式方法、资金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并作为编制中期预算规划、调整支出结构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重要依据;
二是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整改;
三是根据绩效自评结果优化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党派市委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名称: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①机构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保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发〔2016〕3号) 规定,设置民主党派--民革保山市总支。
②基本职能:
①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接受并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革章程》。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组织的群体功能,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一切活动;②根据民革中央、省委和中共保山市委的工作要求以及民革保山市党员代表大会的精神,制定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各基层组织和全体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实现预定的工作目标;③组织完成好民革云南省委、中共保山市委所交办的各项任务和工作,并定期汇报工作;④加强与市委、市政府对口联系单位和市人大、市政协的联系,积极建言献策,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⑤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市民革党员及联系人士对国际、国内和我市重大问题的看法,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意见、建议,对统一战线、多党合作的态度和认识等;⑥维护民革党员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教育党员发挥自身优势,努力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⑦注重质量,按组织发展原则和程序发展新党员,物色骨干党员,选拔和培养后备干部队伍。⑧认真开展祖统社服工作,加强对台交流合作,为实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贡献力量。
③年末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保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发〔2016〕3号),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总编制3名,现实有人数1名。年内无机构人员变动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参政议政。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收入合计308,094.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094.12元;支出合计308,094.12元:其中基本支出268,094.12元、项目支出40,00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深化预算编制管理工作,全面规范机关收支活动,加强项目经费预算管理,项目经费预算要科学化、精细化。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预算执行进度来加快工作进程。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我单位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①职责履行良好: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
②履职效益明显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③预算配置科学:预算编制科学;基本支出足额保障;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④预算执行有效:严格预算执行;严控结转结余;项目组织良好;“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⑤预算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3)自评组织过程
确定绩效评价对象,收到《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后,党派市委领导积极确定绩效评价方式及工作领导小组,制度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收集绩效评价资料,审查核实有关资料和现场评价,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撰写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两会期间,总支向大会提出提案16件,并认真做好提案面商工作。其中,1件被定为重点提案,市政协副主席李宗华亲自批示,并对该提案进行重点督办;1件被评为市政协四届一次全会优秀提案并受到表彰;党内政协委员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分别就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工作报告以及“两院”工作报告等提出意见建议共20余条;提交调研报告共5篇,4篇被选为界别联组协商发言。认真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常委、委员调研视察、专题培训、旁听等共8次,积极参加保山市中心城市建设管理专题调研,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积极参加市政协、市人大关于“松山抗战旧址保护条例”的立法协商和立法论证,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号召党员为扶贫挂钩村捐款共6,000.00元,并捐赠图书、衣物、电脑等。
云南南亚律师事务所的3名律师(民革党员)充分发挥职能,年内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件,受理中院、市检察院法律咨询5次,开展普法活动1次。
(2)过程情况分析
结合部门预算申报与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反映出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绩效目标设立深入研究不够,申报工作不够认真扎实和全面。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度两会期间,总支向大会提出提案16件,并认真做好提案面商工作。其中,1件被定为重点提案,1件被评为市政协四届一次全会优秀提案并受到表彰,提交调研报告共5篇,4篇被选为界别联组协商发言。总支联合民建、致公党共同赴对口帮扶县区开展2018年脱贫攻坚民主监督,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建议共6条,并参与撰写调研报告,使民主监督的过程成为推动政策落实的过程。
(4)效果情况分析
民革保山市总支开展的专题社会调研、社会服务工作,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无。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7.主要经验及做法
(1)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
(2)民主党派社会调研经费绩效自评结果的运用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将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管理、提高工作方式方法、资金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并作为编制中期预算规划、调整支出结构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重要依据;
二是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整改;
三是根据绩效自评结果优化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2075301111
附件【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报告20190920061306298.doc】
附件【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保山市总支部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表2019092006131916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