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130801000
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是主管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关于印发<中共保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73号)文件规定设置,因该文件涉密,故此部分内容不做公开。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民族团结目标责任。一是定期开展形势分析研判。二是全面加强国庆前后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问题排查和分析研判。各地、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排查和调处各类矛盾隐患,加强网络舆情监测、评估和应急处置工作,圆满完成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国庆安保防恐维稳工作。
2.强化项目整合,加快民族地区脱贫发展步伐。一是争取民族宗教资金61680000.00元,资金投入有力的助推了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步伐。二是统筹协调推进沿边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完成投入资金297630400.00元,不断补齐了沿边32个村发展“短板”,“五通八有三达到”水平不断稳步提升。三是配合扶贫、发改等部门继续抓好“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工作。年内共争取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9187000.00元,基本实现全市除傈僳族以外的“直过民族”、人口较少民族人口全面脱贫。
3.强化统筹协调,促进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一是民族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实施2019年度文化项目13个,补助资金1610000.00元。积极申报2020年度少数民族文化专项资金项目20个,项目计划总投资7049100.00元,申请省级补助3481000.00元,地方自筹3568100.00元。二是民族教育健康发展。协助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说课比赛、文章评选等工作,对55名考入本科以上学校的少数民族困难学生补助90000.00元。认定74所学校为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在此基础上,推荐62所学校申报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三是认真筹备参加全国民运会。我市选送的德昂族竞技类表演项目《挑箕乐》荣获二等奖,朱绍信等4名运动员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四是配合做好云南省第十一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工作,经市级遴选和省级初选,我市有5件作品入选参加展演活动。
4.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2019年,配合市委组织部举办了为期2个月的少数民族青年干部培训班1期,培训科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30人,局领导干部为培训班学员授课3场次。与市委统战部联合举办了全市科级少数民族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班、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及边境地区反渗透工作专题培训班、全市统战民宗干部“应知应会”能力提升班、全市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班4期370人,培训班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为重点,采取专题授课、现场教学、学员论坛、知识测试等方式进行,全面提升了全市民族工作“四支队伍”、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
5.强化宣传引导,不断筑牢团结和谐稳定的思想基础。2019年,投入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工作经费100000.00元,充分利用保山端阳花市、高校反渗透宣传、深入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共发放《宗教事务条例释义》《云南省宗教干部应知应会手册》《云南省民族干部应知应会手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管理简明工作手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读本》等2700.00多本,印发民族宗教政策宣传资料21000.00余份,到保山学院等开展知识讲座2次,专题宣讲民族宗教知识,通过开展民族宗教知识进基层、进学校、进社区、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开展,不断提高民族宗教政策的知晓率。
6.强化依法管理,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7.强化督促指导,全面推进高黎贡山移民工作。
8.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抓牢党建主体责任。以实施“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和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为重点任务,认真落实新时代党建总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3次,听取支部工作汇报2次,党组班子成员讲党课8次,支部集中学习40多次。二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年内开展廉政谈话2次,对机构改革后人员调整和新提拔任用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组织党员干部到保山监狱、隆阳区检察院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邀请纪检组领导讲廉政党课,观看廉政教育片,组织党员学习违法违纪及问责案件通报,时刻防微杜浙、警钟长鸣。三是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2019年,局党组专题研究“挂包帮”“转走访”工作5次,深入挂钩村开展调研23批次89人次,累计走访贫困户600余户(次),组织开展产业培训9期培训800余人次。市民宗局挂钩57户贫困户中已经脱贫56户(未脱贫1户,属于重病户)。
9.强化使命担当,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举办了读书班1期、举行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围绕“8+2”专题开展了集中交流研讨6场次,党组班子成员讲党课4次。编印了《习近平论民族和宗教工作》等学习读本4本。二是强化调查研究。局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确定了4个调研课题带题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报告4份,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举措20余条,围绕调研成果转化讲专题党课3次。三是强化问题导向。局党组班子及成员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归纳,逐一细化列出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检视剖析。开展10个方面专项整治和“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整治工作。四是强化整改落实。针对发现的具体问题,逐条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10.强化分工协作,全面完成其他各项任务。认真办理政协提案3件,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民族宗教工作开展。围绕部门职能职责,认真配合做好综治维稳、缉枪治爆、人才工作、反邪教、信访、禁毒防艾、消防、法治政府建设、食品安全、妇女儿童、老干等工作。积极参与保山中心城市人居环境提升治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807852.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28152.86元,占总收入的92.1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79700.00元,占总收入的7.90%。与上年对比减少1177183.57元,下降21%,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参加云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增加了这笔资金,金额为1164646.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807852.86元。其中:基本支出3123924.13元,占总支出的64.98%;项目支出1683928.73元,占总支出的35.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67525.97元,下降16.75%,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参加云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增加了这笔资金,金额为1164646.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23924.1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3362.44元,增长14.19%,主要原因分析: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上年增加105850.44元;2.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比上年增加70794.60元;3.其他社会保障缴比上年增加44821.86元;4.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增加274661.4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30%,人均10341.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3928.7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10888.41元,下降45.58%,主要原因分析:1.减少参加云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项目经费1164646.00元;2.减少民族工作专项经费100000.00元;3.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减少22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2798.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7%。与上年对比减少120889.77元,下降2.68%,主要原因分析:1.办公经费减少78556.76元;2.水电费减少9408.48元;3.差旅费减少44885.5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76927.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3%。主要用于:
2012301行政运行科目支出科目用于发放单位职工工资1933257.75元、残疾人保障金44821.86元、住房公积金274661.40元、医疗费25722.60元、机关办公费12180.00元、邮电费412.00元、物业管理费384.00元、维修(护)费15400.90元、培训费3000.00元、公务接待费4915.00元、劳务费25865.17元、工会经费49600.00元、福利费920.00元、遗属生活补助8820.00元等;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科目用于培训费1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3700.00元、生活补助25000.00元;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科目用于办公费24652.00元、印刷费57582.00元、邮电费7786.23元、差旅费94939.50元、维修(护)费8200.00元、会议费3117.00元、劳务费3596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08.00元、其他交通费用20016.00元、傣学会《傣族文字及傣族文化传承人培训》及傈研会《傈僳族明清古籍抢救性修复整理出版》及佛协佛教商业化治理专项工作经费230000.00元、少数民族困难大学生55人生活补助40000.00元。2013404宗教事务科目用于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补助、宗教工作专项经费613600.00元等;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用于2018年市级政府绩效考核2586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8106.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用于退休干部工作经费36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保险缴费科目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4506.4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6645.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主要用于: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科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5850.44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0794.6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贴112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8400.00元,支出决算为59915.00元,完成预算的47.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15.00元,完成预算的36.6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2.贯彻落实厉行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518.17元,下降5.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001.83元,下降1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520.00元,下降63.4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2.贯彻落实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000.00元,占91.80%;公务接待费支出4915.00元,占8.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5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各类工作开展当中的调研、考核、督促、验收所需车辆燃料费28090.49元、维修费14796.00元、过路过桥费3000.00元、保险费6213.51、洗车费2900.00元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1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4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省、其他州市、县区民宗局、民族高等院校、民族乡镇调研,民族村及挂钩村干部来访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469.0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0485.79元,下降47.63%,主要原因分析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其中:行政单位1个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469.0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0485.79元,下降47.63%,主要原因分析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报刊杂志订阅、印刷费、差旅、邮电、公车运行、公车租用、座机电话费等。其中:办公费12180.00元、邮电费412.00元、物业管理费384.00元、维修(护)费15400.90元、培训费3000.00元、公务接待费4915.00元、劳务费25865.17元、工会经费49600.00元、福利费9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692.00元、其他交通费用6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220805.62元,其中,流动资产15044.75元,固定资产205760.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8370.3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84839.55元,固定资产减少13530.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73935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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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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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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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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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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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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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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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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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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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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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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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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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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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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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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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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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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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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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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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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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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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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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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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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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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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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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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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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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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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8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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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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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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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6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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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7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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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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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32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32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32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费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8]302号)文件通知,下达了2019年度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资金围绕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工程、宗教商业化治理等安排使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①对表现出商业化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登记并上报具体情况。
②对亟待抢救和保护的民族文化进行登记。
③对往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下年度安排的重要参考。
(2)组织过程
①收集基础资料。收集基础信息资料,包括各宗教活动场所基本概况及现状,濒临失传或破坏的民族文化进行收集整理等。
②审核材料。对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分析,要求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通过资料的审核,了解亟待解决问题的基本情况,根据需要确定要进行实地勘察的内容,并为必要的现场勘查做好准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局(保财农〔2019〕41号)于2019年2月11日下达2019年度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经费指标,4月19日少数民族古籍抢救保护和收集翻译整理经费及宗教商业化治理经费到达单位账户。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安排180000.00元,其中:商业化治理经费30000.00元于11月8日拨付保山市佛教协会、市傈研会《傈僳族明清古籍抢救性修复整理出版》70000.00元于6月13日拨付保山市傈僳族研究会;《傣族文字及傣族文化传承人培训》80000.00元于5月16日拨付保山市傣学研究会会。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法》、《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民宗局预算管理制度》、《保山市民宗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资金的使用等程序和手续,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个数量指标:补助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保护与精品打造项目年度指标值1个,全年完成2个,完成率100%。
实施宗教商业化治理年度指标值1个,全年完成2个,完成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3个经济效益指标:示范乡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所在州市平均水平年度指标值完成计划任务95%以上,全年完成值95%。示范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所在县(市区)平均水平年度指标值完成计划任务95%以上,全年完成值95%。示范社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所在县(市区)平均水平年度指标值完成计划任务95%以上,全年完成值95%。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程度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完成率100%,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19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已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单位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加强考核机制建立,细化考核标准,落实考核责任制;
④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验收。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落实问责机制,对未按规定完成目标的单位或个人,严格进行问责;
③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④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和年度目标;
⑤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成果验收情况。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果宣传展示
2.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编撰印刷《第二轮示范点建设成果展示》1本200册和拍摄制作第二轮示范点宣传汇报片1部5分钟。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①对2018年示范区工作进行总结,做好2019年重点工作计划,对工作开展情况随时进行摸排,掌握工作开展进度和主要内容。
②对往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下年度安排的重要参考。
(2)组织过程
①收集基础资料。收集基础信息资料,包括各科室工作计划及其重点工作的安排,临时分配工作调整情况与评价相关的标准等。
②审核材料。审核各科室填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和基础资料。对各科室填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进行审核,对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分析,要求各科室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通过资料的审核,了解各科室分析绩效目标完成中存在的问题。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局(保财行〔2019〕14号)于2019年1月28日下达民族团结宣传项目经费、1月31日这笔经费到达单位账户。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果宣传展示经费预算安排60000.00元,实际支出1430000.00元,市财政局(保财行〔2019〕308号)调减预算指标收回457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民宗局预算管理制度》、《保山市民宗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资金的使用等程序和手续,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a.共有1个数量指标:编撰印刷《第二轮示范点建设成果展示》年度指标值200册,未印制,原因是:财政调减指标,此笔费用已收回,无法开展此项工作;
b.1个成本指标:食宿费、车辆费等年度指标值14400.00元,全年完成值1420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个可持续影响指标:拍摄制作第二轮示范点宣传汇报片1部年度指标值5分钟,未拍摄,原因是:财政调减指标,此笔费用已收回,无法开展此项工作;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程度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完成率100%,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19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果宣传展示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未扣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已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单位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加强考核机制建立,细化考核标准,落实考核责任制;
④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验收。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落实问责机制,对未按规定完成目标的单位或个人,严格进行问责;
③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④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和年度目标;
⑤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成果验收情况。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委员会拨民族宗教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用于市文化馆对参加国家民族运动会的《挑箕乐》节目进行编排训练;拨付民族上层遗孀思域章生活补助;民族干部培训;高黎贡山移民感恩教育活动费等。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①对2018年工作进行总结,做好2019年重点工作计划,对工作开展情况随时进行摸排,掌握工作开展进度和主要内容。
②对往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下年度安排的重要参考。
(2)组织过程
①收集基础资料。收集基础信息资料,包括各科室工作计划及其重点工作的安排,临时分配工作调整情况与评价相关的标准等。
②审核材料。审核各科室填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和基础资料。对各科室填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进行审核,对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分析,要求各科室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通过资料的审核,了解各科室分析绩效目标完成中存在的问题。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省民宗委分别于2019年6月、12月下达这笔经费到达单位专户。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委员会拨民族宗教资金393700.00元,实际支出3937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民宗局预算管理制度》、《保山市民宗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资金的使用等程序和手续,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a.共有1个数量指标:开展《科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年度指标值1次,全年完成值1次;
b.1个成本指标:《挑箕乐》年度指标值253700.00元,全年完成值25370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个可持续影响指标:补助民族上层遗孀思域章生活补助年度指标值25000.00元,全年完成值25000.00元;拨付芒宽乡高黎贡山移民感恩教育活动费年度指标值100000.00元,全面完成值100000.00元。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程度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完成率100%,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19年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委员会拨民族宗教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未扣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于2020年9月23日前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单位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加强考核机制建立,细化考核标准,落实考核责任制;
④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验收。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落实问责机制,对未按规定完成目标的单位或个人,严格进行问责;
③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④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和年度目标;
⑤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成果验收情况。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项目名称:少数民族教育特殊困难补助
2.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共补助55名少数民族困难大学生,为其补助到校的路费、行李、服装等个人必须负担的费用,确保能按期入学。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①对2018年少数民族教育特殊困难补助工作进行总结,做好2019年重点工作计划,对工作开展情况随时进行摸排,掌握工作开展进度和主要内容。
②对往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下年度安排的重要参考。
(2)组织过程
①收集基础资料。收集基础信息资料,包括各科室工作计划及其重点工作的安排,临时分配工作调整情况与评价相关的标准等。
②审核材料。审核各科室填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和基础资料。对各科室填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进行审核,对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分析,要求各科室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通过资料的审核,了解各科室分析绩效目标完成中存在的问题。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局(保财行〔2019〕14号)于2019年1月28日下达少数民族教育特殊困难补助经费,1月31日这笔经费到达单位账户。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少数民族教育特殊困难补助经费预算安排90000.00元,实际支出9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民宗局预算管理制度》、《保山市民宗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资金的使用等程序和手续,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a.共有1个数量指标:救助人数年度指标值20-30人,全年完成值55人;
b.1个质量指标:按调研情况,和村委会的证明情况实施补助年度指标值每人600.00—2000.00元,全年完成值1500.00元和2000.00元两个标准。
c.1个时效指标:补助时间年度指标值8—10月,全年完成值11月补助发放完成,原因是:部分人员未提供正确银行账号及开户行。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个可持续影响指标: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加大对其脱贫攻坚力度,确保不因家庭困难错失到大学深造的机会,切实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文化、科学素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程度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完成率100%,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19年少数民族教育特殊困难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未扣分,原因是资金下达迅速,支出绩效完成。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已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单位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加强考核机制建立,细化考核标准,落实考核责任制;
④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验收。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落实问责机制,对未按规定完成目标的单位或个人,严格进行问责;
③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④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和年度目标;
⑤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成果验收情况。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
1.项目名称:高黎贡山移民工作办公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对高黎贡山移民工作进行综合性资料收集拍摄、宣传拍摄和工作汇报拍摄制作等,对移民的928户群众开展春节慰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①对2018年高黎贡山移民工作进行总结,做好2019年重点工作计划,对工作开展情况随时进行摸排,掌握工作开展进度和主要内容。
②对往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下年度安排的重要参考。
(2)组织过程
①收集基础资料。收集基础信息资料,包括各科室工作计划及其重点工作的安排,临时分配工作调整情况与评价相关的标准等。
②审核材料。审核各科室填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和基础资料。对各科室填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进行审核,对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分析,要求各科室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通过资料的审核,了解各科室分析绩效目标完成中存在的问题。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局(保财行〔2019〕14号)于2019年1月28日下达高黎贡山移民工作办公经费,1月31日这笔经费到达单位账户。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高黎贡山移民工作办公经费预算安排190000.00元,实际支出105100.00元,市财政局(保财行〔2019〕308号)调减预算指标收回80400.00元,年底财政收回额度45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民宗局预算管理制度》、《保山市民宗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资金的使用等程序和手续,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a.共有1个数量指标:慰问移民群众年度指标值928户,全年完成值893户,存在误差原因为:移民户数为909户,928户为错误统计,未慰问户数已返回怒江州。
b.1个成本指标:拍摄宣传片制作费年度指标值98000.00元,全年完成值0,存在误差原因为:因财政调减指标,此笔费用已收回,2020年再安排经费。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个社会效益指标:拍摄制作高黎贡山移民宣传资料片、成果汇报片年度指标值2部,全年完成值1部,存在误差原因为:因财政调减指标,经费困难,2020年再拍摄1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程度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完成率100%,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19年高黎贡山移民工作办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未扣分,但资金存在财政调减情况,部分绩效在2020年安排资金后完成。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已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单位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加强考核机制建立,细化考核标准,落实考核责任制;
④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验收。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落实问责机制,对未按规定完成目标的单位或个人,严格进行问责;
③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④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和年度目标;
⑤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成果验收情况。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
1.项目名称:民族宗教法制化建设(维稳、禁毒、防艾等)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深入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活动场所、挂钩村、艾滋病防治工作挂、脱贫攻坚,开展热点、难点问题调研和和分析研判,妥善调处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抓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禁毒防艾、辑枪治爆、森林防火、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维护稳定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①对2018年民族宗教法制化工作进行总结,做好2019年重点工作计划,对工作开展情况随时进行摸排,掌握工作开展进度和主要内容。
②对往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下年度安排的重要参考。
(2)组织过程
①收集基础资料。收集基础信息资料,包括各科室工作计划及其重点工作的安排,临时分配工作调整情况与评价相关的标准等。
②审核材料。审核各科室填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和基础资料。对各科室填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进行审核,对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分析,要求各科室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通过资料的审核,了解各科室分析绩效目标完成中存在的问题。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局(保财行〔2019〕14号)于2019年1月28日下达民族宗教法制化建设维稳、禁毒、防艾等经费、1月31日这笔经费到达单位账户。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民族宗教法制化建设维稳、禁毒、防艾等预算安排40000.00元,实际支出39800.00元,年底财政收回额度2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民宗局预算管理制度》、《保山市民宗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资金的使用等程序和手续,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a.共有1个数量指标:调研次数年度指标值10次,全年完成值10次;
b.1个时效指标:开展时间年度指标值全年开展,全年完成值全年开展。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个可持续影响指标:开展热点、难点问题调研和分析研判,妥善调处涉及民宗领导热点难点问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程度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完成率100%,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19年民族宗教法制化建设维稳、禁毒、防艾等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未扣分,原因是资金下达迅速,支出绩效完成。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已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单位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加强考核机制建立,细化考核标准,落实考核责任制;
④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验收。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落实问责机制,对未按规定完成目标的单位或个人,严格进行问责;
③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④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和年度目标;
⑤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成果验收情况。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
1.项目名称:民族团结宣传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利用各类民族节日和民族宗教活动,深入五县(市、区)、民族乡镇、民族村、城市社区、宗教活动场所、相关学校开展民族宗教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①对2018年民族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做好2019年重点工作计划,对工作开展情况随时进行摸排,掌握工作开展进度和主要内容。
②对往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下年度安排的重要参考。
(2)组织过程
①收集基础资料。收集基础信息资料,包括各科室工作计划及其重点工作的安排,临时分配工作调整情况与评价相关的标准等。
②审核材料。审核各科室填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和基础资料。对各科室填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进行审核,对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分析,要求各科室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通过资料的审核,了解各科室分析绩效目标完成中存在的问题。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局(保财行〔2019〕14号)于2019年1月28日下达民族团结宣传项目经费、1月31日这笔经费到达单位账户。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市级民族团结宣传经费预算安排60000.00元,实际支出43400.00元,市财政局(保财行〔2019〕308号)调减预算指标收回166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民宗局预算管理制度》、《保山市民宗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资金的使用等程序和手续,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a.共有1个数量指标:宣传人次年度指标值80人次,全年完成值200人次,完成率100%。
b.1个质量指标:涉及群众年度指标值2-3万人,全年完成值2.1万人,完成率100%。
c.1个时效指标:宣传时间年度指标值全年持续宣传,全年完成值全年持续宣传,完成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个社会效益指标:发放宣传资料年度指标值2万份,全年完成值2.1万份,完成率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程度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完成率100%,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19年民族宣传团结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未扣分,原因是资金下达迅速,支出绩效完成。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已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单位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加强考核机制建立,细化考核标准,落实考核责任制;
④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验收。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落实问责机制,对未按规定完成目标的单位或个人,严格进行问责;
③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④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和年度目标;
⑤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成果验收情况。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八:
1.项目名称:民族宗教工作业务支撑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市民宗局机关工作正常进行,调动职工积极性,维护民族团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进行宗教事务管理,解决宗教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等后勤工作,有效缓解局机关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为顺利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①对2018年民族宗教工作进行总结,做好2019年重点工作计划,对工作开展情况随时进行摸排,掌握工作开展进度和主要内容。
②对往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下年度安排的重要参考。
(2)组织过程
①收集基础资料。收集基础信息资料,包括各科室工作计划及其重点工作的安排,临时分配工作调整情况与评价相关的标准等。
②审核材料。审核各科室填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和基础资料。对各科室填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进行审核,对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分析,要求各科室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通过资料的审核,了解各科室分析绩效目标完成中存在的问题。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局(保财行〔2019〕14号)于2019年1月28日下达民族团结宣传项目经费、1月31日这笔经费到达单位账户。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民族宗教工作业务支撑经费预算安排300000.00元,实际支出182700.00元,市财政局(保财行〔2019〕308号)调减预算指标收回112900.00元,年底财政收回额度44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民宗局预算管理制度》、《保山市民宗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资金的使用等程序和手续,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a.共有8个数量指标:召开形式研判会议年度指标值2次,全年完成值6次;宗教活动场所调研年度指标值5次,全年完成值5次;召开全市民族宗教会议年度指标值1次,全年完成值1次;组织民族工作干部培训年度指标值1次,全年完成值1次;特殊困难救助年度指标值5次,全年完成值5次;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培训年度指标值1次,全年完成值1次;民族村调研、项目督查年度指标值10次,全年完成值10次;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年度指标值1次,全年完成值1次;
b.1个时效指标:预算执行进度年度指标值不滞后于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全年完成值不滞后于预算执行进度要求。
c.1个成本指标:每项工作开展经费支出年度指标值不超预算,全年完成值不超预算。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个可持续影响指标:党建宣传展板制作年度指标值3万份,全年完成值8幅;开展党建活动年度指标值2次,全年完成值3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程度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完成率100%,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19年民族宗教工作业务支撑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未扣分,原因是资金下达迅速,支出绩效完成。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已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单位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加强考核机制建立,细化考核标准,落实考核责任制;
④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验收。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落实问责机制,对未按规定完成目标的单位或个人,严格进行问责;
③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④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和年度目标;
⑤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成果验收情况。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九:
1.项目名称:宗教工作专项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16年9月28日市人民政府杨军市长的批示,每年给予市级四个宗教团体共400000.00元的工作经费,对市级四个宗教团体驻会在职不在编没有固定收入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总干事)、副秘书长发放1200.00元、1000.00元、1000.00元、800.00元的生活补助,对不驻会在职不在编没有固定收入的副会长、秘书长(总干事)、副秘书长(副总干事)发放900.00元、800.00元、700.00元的生活补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①对保山市四个宗教团体2019年工作计划开展情况进行摸排,掌握各团体工作开展的方向和主要内容。
②对往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下年度安排的重要参考。
(2)组织过程
①收集基础资料。收集基础信息资料,包括各科室工作计划及其重点工作的安排,临时分配工作调整情况与评价相关的标准等。
②审核材料。审核各科室填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和基础资料。对各科室填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进行审核,对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分析,要求各科室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通过资料的审核,了解各科室分析绩效目标完成中存在的问题。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局(保财行〔2019〕14号)于2019年1月28日下达宗教工作专项经费、1月31日这笔经费到达单位账户。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宗教工作专项经费预算安排630000.00元,其中:宗教团体工作经费400000.00元,宗教负责人生活补助230000.00元。于2019年2月将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及负责人生活补助全部转账至各团体对公账户,年底无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民宗局预算管理制度》、《保山市民宗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资金的使用等程序和手续,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a.共有2个数量指标:补助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补助年度指标值25个,全年完成值32个,完成率100%;补助市级宗教团体年度指标值4个,全年完成4个,完成率100%。
b.1个时效指标:补助发放次数年度指标值一次性进行补助,全年完成值一次性进行补助,完成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个可持续影响指标:影响信教群众积极性年度指标值95%,全年完成值95%,完成率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程度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完成率100%,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19年宗教团体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未扣分,原因是资金下达迅速,支出绩效完成。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已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单位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加强考核机制建立,细化考核标准,落实考核责任制;
④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验收。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落实问责机制,对未按规定完成目标的单位或个人,严格进行问责;
③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④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和年度目标;
⑤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成果验收情况。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
1.项目名称:市级分成彩票公益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用于参加第十一届民运会经费,结余35354.00元后,于2019年用于参加国家民运会《挑箕乐》项目编排训练费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①对《挑箕乐》项目计划开展情况进行摸排,掌握各方面工作开展的方向和主要内容。
②对往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下年度安排的重要参考。
(2)组织过程
①收集基础资料。收集基础信息资料,包括各科室工作计划及其重点工作的安排,临时分配工作调整情况与评价相关的标准等。
②审核材料。审核各科室填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和基础资料。对各科室填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进行审核,对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分析,要求各科室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通过资料的审核,了解各科室分析绩效目标完成中存在的问题。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局(保财预〔2019〕2号)于2019年1月28日下达经费、2月1日这笔经费到达单位账户。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市级分成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35354.00元,全部支付完毕,年底无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民宗局预算管理制度》、《保山市民宗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资金的使用等程序和手续,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共有1个数量指标:排练节目年度指标值1个,全年完成值1个,完成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个可持续影响指标:参加国家民运会展示保山民族风采年度指标值展示度100%,全年完成值100%,完成率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程度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完成率100%,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19年市级分成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未扣分,原因是资金下达迅速,支出绩效完成。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于2020年9月23日前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单位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加强考核机制建立,细化考核标准,落实考核责任制;
④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验收。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落实问责机制,对未按规定完成目标的单位或个人,严格进行问责;
③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④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和年度目标;
⑤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成果验收情况。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是主管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关于印发<中共保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73号)文件规定设置,因该文件涉密,故此部分内容不做公开。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市民宗局从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五个方面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履职绩效目标分解为促进宗教和顺、发展民族经济、维护民族团结、繁荣民族文化提升民族素质等多个方面。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部门总收入4807852.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92798.86元,占总收入的91.37%;其他收入379700.00元,占总收入的7.9%。2019年度部门总支出4807852.86元,其中:基本支出3123924.13元,占总支出的46.41%;项目支出168392.73元,占总支出53.59%。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016年以来,通过三年的运行,对照目前市财政局下发的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相关要求,市民宗局认真梳理了所有的内部管理制度,先后修订完善了《保山市民宗局预算管理制度》、《保山市民宗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保山市民宗局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制度》、《保山市民宗局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保山市民宗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保山市民宗局公务卡管理办法》、《保山市民宗局合同管理制度》、《保山市民宗局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内控管理、节支管理、绩效管理等事项。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落实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评判项目立项决策是否正确、项目执行是否高效、项目产出是否达标、项目效果是否明显,同时促进部门绩效管理,为政府提供财政支出绩效信息,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促进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更加科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对照《保山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并结合市民宗局工作实际和特点,对市民宗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制定了绩效目标体系,总分为100分。
①目标设定
a.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a.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b.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1分;c.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
b.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a.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b.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1分。c.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1分;d.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②预算配置
a.在职人员控制率4分: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4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b.“三公经费”变动率4分:“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4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③预算执行
a.预算完成率5分: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5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b.结转结余控制率5分: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5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c.支付进度率5分: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5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④预算管理
a.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2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1分。
b.基础信息完善性4分: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2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1分。
c.预决算信息公开性4分: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2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2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⑤资产管理
a.管理制度健全性2分: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b.资产管理安全性1分:①资产处置规范计0.5分;②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5分;
⑥职责履行
a.强化组织领导10分:成立领导小组,组织良好 10分。
b.明确任务分工10分:明确分工职责,分工合理 高效10分。
c.实际完成率10分: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10分。
⑦履职效益
a.社会效益10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10分)。
b.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5分:未收到社会公众投诉(15分)。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
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分工,提出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部门绩效考评办法进行学习,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和要求。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
②组织实施
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和依据。协调分工负责科室人员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填报。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在预算管理系统内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市民宗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
(1)投入情况分析
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市民宗局依据职能职责设立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包括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具体细化分解的定性及定量绩效指标内容。市民宗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设立完整准确,已具体细化。
②预算配置情况。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本支出及时、足额。此外,整合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争取一次活动同时完成多项任务,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目标及措施。“三公经费”较2018年度在逐年下降。
(2)过程情况分析
①预算执行情况。部门本年度完成了预算数,且在时间节点内完成了支付进度。
②预算管理情况。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已制定相关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规定的时间、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③资产管理情况。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已制定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且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故资产管理安全性较高。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民宗委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维护宗教和谐稳定这两条工作主线,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持续快速发展,着力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为促进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4)效果情况分析
保山市民宗局能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益完善,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三公经费控制率在100%以下,未超预算。认真地完成了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和汇总工作。对资金的有效使用与管理,保障了各项工作的运转,2019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取得了一定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总之,通过加强绩效预算,使用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行政效率得到提高。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经费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根据项目进度进一步细化经费下达时间;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与市财政预算编报、审核的衔接,强化内部预算支出管理、跟踪,按月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①预算编制方面
a.深化预算编制管理,对预算编制进行进一步的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进行预算的编制,包括对上年结余、本年追加,根据年度工作需要,按照年初预算编制方法,进行经费类款项三级的预算编制,作为年度预算控制和执行的依据,并作为对各科室、部门预算管理情况的考核依据。
b.遵循预算编制口径的一贯性及可比性。预算编制切合实际工作经费需要,尽可能的减少经费使用用途的调整,同时提高经费调整的合理性。
②预算执行方面
a.加强财务管理和审核工作,做到专款专用。
b.深化预算控制层级,严格按照预算的“类款项”进行经费控制,真实准确的进行财务核算,控制经费科目的超支现象及核算工作的相互串户现象。
c.加强财务分析,通过全面、系统、深入的财务分析,及时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预算管理中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预警、调整、纠偏方式进行完善。
6.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大笔支出的事项均通过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②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
结合扶贫工作的开展,组织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机关干部能基本熟悉和领会各级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精神,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3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