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101000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处级。加挂保山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牌子。主要职责: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市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市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担保山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公务用车管理深入推进
一是贯彻落实《保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对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二是组织召开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会议3次,审批购置市本级公务用车55辆、处置33辆,新增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21个。三是全力做好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一张网工作,将改革后事业单位保留车辆全部纳入全省一张网管理。四是开展了1次全市公务用车检查,重点检查违规使用、违规配置公务用车等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全面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五是扎实开展公务用车统计工作,根据国管局和省公车办要求组织市直单位和五县(市、区)据实开展保留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摸清全市车辆底数和运行维护成本情况。
2.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围绕2020年全市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节能指标较2019年同比分别下降1.80%、1.70%、20.00%的目标,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认真履职、主动作为,狠抓落实,确保任务完成。二是成功创建了昌宁三中1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示范单位在县(市、区)覆盖率达80%,位列全省第一。三是充分发挥“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及消费统计直报系统”能耗监管平台的智能化监管功效,对各单位填报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合理。四是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和节能知识培训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全面学习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法律法规制度。五是按照《云南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及管理规范》,以市委机关、市政府机关、周转房及2个机关食堂为试点,切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垃圾分类工作中示范表率作用。六是按照节约型机关建设要求,在全市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分年度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2020年完成市本级16家单位创建工作。七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指示精神,制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的通知》,切实抓好新形势下的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3.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进一步加强
一是贯彻落实《保山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办公用房年度监督检查,规范和加强了全市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二是分门别类梳理出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的基本情况,制定了《保山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工作方案》,分类型、分阶段有序开展办公用房“四统一”工作。三是对原市住建局、上水河小区14号2处办公用房调剂进行了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对市医保局办公用房修缮进行了审批。四是完成了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年度信息统计工作,全面掌握了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提升了全市办公用房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4.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
向省机关事务局争取全省机关事务标准化综合试点项目,邀请省标准化院专家对全市机关事务系统开展了标准化建设培训,结合保山市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已初步形成6个大项、109个小项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体系,局标准化建设完成后,将成为全省第一家机关事务标准化地方标准,也将成为我市第一家有地方标准的行政单位,将有力推动全市机关事务规范化运行,有效促进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
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73辆,在编实有车辆6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5,526,739.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16,739.76元,占总收入的97.3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64%。与上年对比增加6,254,116.12元,增长67.45%,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为2019年4月机构改革后成立部门,2019年预算数为成立后从政府办划拨部分金额,决算数据为2019年6-12月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5,526,739.76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4,558.09元,占总支出的64.76%;项目支出5,472,181.67元,占总支出的35.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254,116.12元,增长67.45%,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为2019年4月机构改革后成立部门,2019年预算数为成立后从政府办划拨部分金额。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54,558.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75,857.70元,增长27.62%,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为2019年4月机构改革后成立部门,2019年预算数为成立后从政府办划拨部分金额。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07,559.14元,占基本支出的87.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246,998.95元,占基本支出的12.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72,181.6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78,258.42元,增长134.18%,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为2019年4月机构改革后成立部门,无年初预算,2019年预算数为成立后从政府办划拨部分金额。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补助经费1,700,000.00元,为确保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正常有序运转,及时对公务用车进行维修维护,排除车辆行驶安全隐患,搞好市政府后勤保障。
2.标准化建设补助经费90,000.00元,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初步构建起管理科学、保障有力、服务规范的机关事务标准化格局。创新发展工作理念,改进机关事务管理模式,各项工作有目标、有程序、可量化、可追溯、可控制;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覆盖全面、结构优化、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机关事务标准体系。
3.市委、政府机关大院运行维护补助949,600.00元,保障市委、政府机关大院、周转房的设备维护、安保、绿化、保洁等各项物业管理工作。
4.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垃圾分类经费30,590.00元,落实省机关事务局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全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实施动员、宣传、分类指导等工作,推动我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广。
5.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49,500.00元,为确保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正常有序运转,为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的服务,购置公务用车1辆。
6.公车服务中心公车维护保养等经费为我单位非税收入返还2,042,491.67元,公务用车进行维修维护,排除车辆行驶安全隐患,确保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正常有序运转。做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各委办局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提供优质的用车服务。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体温检测仪购置费410,000.00元(其他收入),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拨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体温检测仪购置,购置相关设备7套,摆放在人大、政协、市委、政府机关大院,永昌大会堂,传媒大厦,用于疫情防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16,739.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6%。与上年对比增加5,844,116.12元,增长63.03%,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为2019年4月机构改革后成立部门,2019年6月财务从政府办剥离,2019年无年初预算,2019预算数为成立后从政府办划拨部分金额。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64,14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0%。主要用于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运行维护,公车服务中心运转维护、公务用车维修维护、司勤人员差旅费等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7,367.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9,62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52,700.00元,支出决算为1,784,372.00元,完成预算的131.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82,200.00元,完成预算的133.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72.00元,完成预算的14.4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49,500.00元,为预算调整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172.00元,为非税收入预算科目调整。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2,070.28元,增长1.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2,861.28元,增长1.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1.00元,下降26.7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为2019年4月机构改革后成立部门,2019年预算数为成立后从政府办划拨部分金额,决算数据为2019年6-12月数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2,200.00元,占99.88%;公务接待费支出2,172.00元,占0.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2,2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9,500.00元,购置车辆1辆。为确保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正常有序运转,为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的服务,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32,7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7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机关事务管理事宜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6,998.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15,174.54元,下降43.79%,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为2019年4月机构改革后成立部门,2019年6月财务从政府办剥离,2019年无年初预算,2019预算数为成立后从政府办从基本支出中划拨部分金额维持机关及,公车服务中心运行维护。2020年公车服务中心运行维护费单列项目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培训费、会议费、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其他交通费、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维修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24,669,879.04元,其中,流动资产151,711.83元,固定资产24,518,167.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00,893.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84,17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无偿划拨车辆1辆,账面原值394,904.00元;报废报损车辆2辆,账面原值1,189,26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400.00元。固定资产增加683,280.00元。购置公务用车车辆1辆,账面原值249,500.00元;新增通用设备等固定资产账面原值433,78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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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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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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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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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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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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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4,669,879.04
| 151,711.83
| 24,518,167.21
| 403,825.57
| 22,321,832.42
| 0.00
| 1,792,509.22
| 0.00
| 0.00
| 0.00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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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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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6,76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1,76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6,76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3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标准化建设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标准化是促进质量全面提升的有效手段,在机关运行保障中发挥着重要的规范、调节、约束、控制功能。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是机关事务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机关事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也是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从2020年开始在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内实施标准化建设工作。该项目经费年初预算90,000.00元,实际支出90,000.00元,预算执行率100.00%。已按年初预算完成产出、效益、满意度等目标绩效。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从2020年开始至2022年底,基本形成具有保山特色的“标准化+机关事务”工作模式,初步构建起管理科学、保障有力、服务规范的机关事务标准化格局。创新发展工作理念,改进机关事务管理模式,各项工作有目标、有程序、可量化、可追溯、可控制;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覆盖全面、结构优化、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机关事务标准体系;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实现机关事务工作的质量目标化、内容标准化、流程规范化,通过标准化有效整合机关事务管理要素,有效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的精确、高效、协同和可持续运行,全面树立“机关事务工作标准化”品牌,积极创建标准化示范单位。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标准化建设补助经费90,000.00元经年初预算审核通过后。主要用于建立机关事务标准化制度。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经过单一来源谈判后委托昆明大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草拟保山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制度,标准化制度制定后支付50%项目委托业务费,标准化制度经云南省标准化建设研究院验收合格后支付50%项目委托业务费。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房地产管理科为该项目承办科室将相关资料提交局长办公会会议研究通过后,提交财务科及时支付项目款项。财务室对该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要求,通过标准化建设,实现机关内部运行管理标准化、财务与内部审计标准化、办公用房管理标准化、公务用车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会议服务标准化、机关食堂管理标准化、物业管理标准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标准化合计113个标准化制度。该项目于2020年10月前完成,并通过云南省标准化建设研究院验收。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并运行科学、规范和标准化的工作机制,用制度和程序来控制和管理工作,从而使工作人员的行为更规范、执行力更强,真正做到依规办事;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理清岗位与岗位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加以监督和考核,避免互相推诿、缺位错位现象的发生;借鉴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引入“让顾客满意”的服务理念,建立规范的服务模式,从而更加有效和高效地履行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增加工作透明度,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管理评审、外部审核等流程,自觉形成监督机制,用制度管人,增加工作透明度;对于机关事务标准运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完善,持续改进。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保山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制度的建立,不断完善提升充实保山市机关事务工作服务水平,丰富机关事务管理内容和提高机关事务管理效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已完成该项目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21年7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标准化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属于委托业务费,对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工作开展次数等方面。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能为其他采购类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市委、政府机关大院运行维护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着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周转房的设备维护、安保、绿化、保洁等各项物业管理工作。该项目经费年初预算1,130,000.00元,实际支出949,600.00元,预算执行率84.04%,主要原因:我单位厉行节约年,勤俭节约的开展办公楼维护。初预算购买政府电动门100,000.00元,实际支出44,6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政府机关大院运行维护补助资金项目是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持续性项目,每年都在开展。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服务保障科对2020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相关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为做好本年度办公楼维护、物业管理等工作提交了经费预算报告,并安排专人对该项目的开展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办公环境的正常维护。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委、政府机关大院运行维护补助资金1,130,000.00元经年初预算审核通过后。主要用于维护市委、政府、公车中心物业管理、安全保卫、绿化保洁、维修维护等运转,保障各家单位的工作有序进行。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物业管理经过招标后分季度拨付相关费用,维修维护由施工方完成相关工作验收后,财务科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服务保障科将相关资料提交局长办公会会议研究通过后,提交财务科及时支付项目款项。财务室对该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要求,服务保障科按计划对电梯进行全方位维修保养工作以及办公大院、生活区的绿化维护,更换了政府机关大院电动门等工作。该项目于2020年11月之前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相关科室在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上,一方面做到保障大楼相关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另一方面,争取节约用电,将厉行节约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度未收到市委、政府机关大院各单位关于电梯使用、办公环境等方面的投诉。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已完成该项目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21年7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市委、政府机关大院运行维护补助资金项目部分资金属于采购类项目,对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工作开展次数等方面。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能为其他采购类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垃圾分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批示指示精神,落实省机关事务局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全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实施动员、宣传、分类指导等工作,推动我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广。进一步夯实保山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基础,转发文件并要求全市公共机构完善名录库,做好数据补录工作,做到所辖地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全覆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垃圾分类经费60,000.00元,全年实际支出数为30,590.00元,预算执行率为50.98%。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培训费30,000.00元,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要求开展相关培训。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对2020年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垃圾分类经费预算金额60,000.00元,实际支出30,590.00元。主要用于垃圾分类桶购买。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垃圾分类经费预算金额60,000.00元,实际支出30,59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资产管理科规范资金支出,确保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制定保山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垃圾分类标准,购买不锈钢分类垃圾桶51只,户外垃圾分类桶8只,市委、政府机关大院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全面启动全市五县市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节能指标较2020年同比分别下降2.00%、2.00%、3.00%。实现与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的无缝对接,全面推行五县市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全力服务市级各部门,认真开展节能减排,垃圾分类工作,满意率为98.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实现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全覆盖,基本建成可溯源的水、电、气表一级、二级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台账和能源消费在线监测体系。市级公共机构及其隆阳城区所属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是我单位下一步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目标。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强宣传、加大推广力度。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分。扣分原因: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要求开展相关培训。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21年7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资金支出是否合法合规等方面。通过对项目资金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和问题,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车辆购置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确保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正常有序运转,为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的服务。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项目预算数249,800.00元,实际支出249,500.00元,预算执行率是99.88%,2020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公务用车领导小组对全市公务用车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缺编单位统一评估,按照实际情况给予购车批复,2020年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买公务用车1辆,并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车辆购置经费为年初财政局统一预算200.00万元,各单位根据公务用车领导小组批复后按购车金额向财政局按实际支出拨请,按照批复2020年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项目预算数249,8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公务用车由公车管理科承办按照采购程序采购,项目经费在车辆验收后按照招标合同要求时限拨付给中标企业。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资产管理科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规范资金支出,确保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辆公务用车购买后出车次19次,安全行驶0.6万公里。用车单位满意度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辆公务用车购买后公务用车租赁收入1.35万元,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充实保山市公务用车中心,为市级各机关单位提供用车保障服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为96个单位提供用车服务,用车单位满意率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助力保山经济跨越发展是中心长期坚持的工作目标,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21年7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资金支出是否合法合规等方面。通过对项目资金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和问题,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确保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正常有序运转,及时对公务用车进行维修维护,排除车辆行驶安全隐患,搞好市政府后勤保障,努力做细做实市政府领导及机关“三服务”工作,做到节能减排,做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各委办局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提供优质的用车服务,助力保山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补助经费1,700,000.00元,全年实际支出数为1,700,00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2020年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截止2020年底,项目经费已执行完毕。过程等相关情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维护、司勤人员差旅费、临聘人员劳务费等中心运转开支。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经费由公车服务中心使用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资产管理科按照实际支出情况序时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资产管理科规范资金支出,确保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0年全年出车次数3780天,安全行驶64.1万公里。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交通事故通报,时刻绷紧“安全弦”,确保四大机关及市级机关部门公务用车安全,共组织安全大检查10余次。注重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驾驶技能。利用手机短信及微信群“一家人车队”等多种方式,发布汽车驾驶、维修知识,提高职工驾驶技能和处理车辆故障的能力。为全市公务出行以及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应急处突提供了优质高效的用车保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0年全年租车收入4,210,000.00元。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级各机关单位提供用车保障服务,做细做实市政府领导及机关“三服务”工作,做到了节能减排,有力保障市级各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圆满完成了省、市重大活动用车任务,助力保山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2020年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为96个单位提供用车服务,用车单位满意率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助力保山经济跨越发展是中心长期坚持的工作目标,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20年7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资金支出是否合法合规等方面。通过对项目资金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和问题,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公车服务中心公车维护保养等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确保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正常有序运转,及时对公务用车进行维修维护,排除车辆行驶安全隐患,搞好市政府后勤保障,努力做细做实市政府领导及机关“三服务”工作,做到节能减排,做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各委办局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提供优质的用车服务,助力保山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公车服务中心公车维护保养等经费为我单位非税收入返还,调整预算数为2,100,000.00元,全年实际支出数为2,042,491.67元,预算执行率为97.26%。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2020年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截止2020年底,项目经费已执行完毕。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公车服务中心公车维护保养等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维护、司勤人员差旅费、临聘人员劳务费等中心运转开支。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经费由市公车服务中心使用,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资产管理科按照实际支出情况序时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资产管理科规范资金支出,确保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0年全年出车次数1565次3780天,安全行驶64.10万公里。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交通事故通报,时刻绷紧“安全弦”,确保四大机关及市级机关部门公务用车安全,共组织安全大检查10余次。注重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驾驶技能。利用手机短信及微信群“一家人车队”等多种方式,发布汽车驾驶、维修知识,提高职工驾驶技能和处理车辆故障的能力。为全市公务出行以及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应急处突提供了优质高效的用车保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0年全年租车收入421.00万元。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级各机关单位提供用车保障服务,做细做实市政府领导及机关“三服务”工作,做到了节能减排,有力保障市级各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圆满完成了省、市重大活动用车任务,助力保山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为96个单位提供用车服务,用车单位满意率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助力保山经济跨越发展是中心长期坚持的工作目标,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21年7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资金支出是否合法合规等方面。通过对项目资金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和问题,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
1.项目名称: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体温检测仪购置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确保做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传媒大厦集中办公地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好进出人员日常体温检测购置体温检测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体温检测仪购置费为疫情防控办公室拨入其他资金410,000.00元,全年实际支出数为410,000.00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传媒大厦集中办公地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确定 体温检测仪摆放地点,就经费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截止2020年底,项目经费已执行完毕。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体温检测仪购置费经费主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传媒大厦集中办公地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好进出人员日常体温检测。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体温检测仪购置由服务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科按采购要求购置,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资产管理科按照实际支出情况序时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资产管理科规范资金支出,确保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购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体温检测设备7套,摆放在人大、政协、市委、政府机关大院,永昌大会堂,传媒大厦用于疫情防控。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购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体温检测设备7套,用于做好进出人员日常体温检测,2020年体温检测进出人员23000人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冠肺炎疫情防控体温检测设备7套,摆放在人大、政协、市委、政府机关大院,永昌大会堂,传媒大厦集中办公地点,单位满意率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助力保山经济跨越发展是中心长期坚持的工作目标,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21年7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资金支出是否合法合规等方面。通过对项目资金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和问题,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处级。加挂保山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牌子。主要职责: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承担市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组织实施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担保山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对2020年度经费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13,988,014.78元,其中基本收入8,998,014.78元,项目收入4,990,000.00元。
2020年机关事务管理局总支出15,526,739.76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116,739.76元,其他收入410,000.00元(卫生局拨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费)。基本支出10,054,558.0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07,559.14元;商品服务支出1,244,168.9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元;资本性支出2,830.00元。项目支出5,472,181.67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4,747,131.67元,资本性支出725,05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建立《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明确预算审批与分解下达流程,预算的执行、控制与调整,决算与绩效评价。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包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和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①投入部分:分为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其中目标设定指标包含目标依据充分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三项内容。预算配置指标包含分配依据、分配结果、重点支出保障率等三项内容。
②过程部分:分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三部分。其中预算执行指标包含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率、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等四项内容。预算管理指标包含“三公经费”控制率、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等三项内容。资产管理指标包含资产管理规范性和固定资产利用率两项内容。
③产出部分:主要为职责履行情况,包含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进度三项内容。
④效果部分:主要为履职效益情况,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三项内容。
(3)自评组织过程
按照相关要求,我单位及时更新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公布经费收支情况,确保资金及时下拨支付,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在三公经费的使用上,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进一步压减支出。
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严格落实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科学合理安排资金,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对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预算,指标申报及时,正确使用资金且提高使用率高,基本运转和机关事务发展保障。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资金专款专用效益高。
预算预算编制时,成立预算编制组共同研讨编制,将单位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统一编列预算,能切实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兼顾单位发展的基本需要。
项目执行概况及评价:在项目实施中,严格《合同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规定,办理了政府采购单,签订了合同,严格按照项目完成情况支付款项,不存在拖欠、截留的情况。纳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服务项目全部履行招标手续。招标资料整理规范保存完整,按程序履行采购预算增减手续,全面完成年度内政府采购各项任务。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完善固定资产增加手续。制定了经费管理办法,制定了比较完善的经费支出内控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职责明确并能有效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项目完成的目标、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①目标设定(共7分)
a.目标依据充分性(3分):2020年实际开展项目6项,所有项目均紧紧围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定方案中确定的职能职责开展,得3分。
b.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2020年所开展的项目,均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绩效目标,不存在以偏概全的情况,绩效目标的制定具体、详细、合理,得2分。
c.绩效指标明确性(2分):2020年所开展的项目绩效自评中,所确定的绩效指标主要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根据项目性质不同,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得2分。
②预算配置(共8分)
a.分配依据(3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依据以前年度项目支出情况以及本部门职能职责编制,做到有依有据,得3分。
b.分配结果(3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紧紧围绕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开展,做到分配合理,得3分。
c.重点支出保障率(2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保障,做到资金预算主次分明,得2分。
(2)过程情况分析
①预算执行(共15分)
a.预算完成率(5分):2020年部门年初预算,2020年部门涉及项目4个,总额为1339.57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执行数为1511.67万元,涉及项目6个(绩效奖金221.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4.98万元、标准化建设补助经费9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执行率112.85%,得4分。
b.支出进度率(5分):2020年前三季度支出1052.84万元,按部门年初预算支出进度率为78.60%,大于75%,得5分。
c.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5分):2020年非税收入年初预算300.00万元,实际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完成421.22万元,得5分。
②预算管理(共12分)
a.“三公经费”控制率(4分):2019年实际支出175.23万元,2020年实际支出178.44万元,增长3.21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为2019年3月新成立部门,2019年6月财务从市政府办独立,2019年三公经费为2019年6月-12月支出数。得4分。
b.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4分):2020年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整的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预决算信息,得4分。
c.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2020年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开展工作,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的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4分。
③资产管理(共3分)
a.资产管理规范性(2分):在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做到购置有预算,实物有专人管理,处置按流程,得2分。
b.固定资产利用率(1分):固定资产在用比率为100%,得1分。
(3)产出情况分析
①产出数量方面(10分):2020年度对可以量化的绩效指标产出数量进行考评,各项目产出数量完成率为100%,得10分。
②产出质量方面(10分):2020年度对支出绩效的评价严格考量产出质量,各项目产出质量完成率为100%,得10分。
③产出进度方面(10分):2020年度各项目的产出进度均符合年初预算,得10分。
(4)效果情况分析
①经济效益方面(10分):2020年度对各项目的经济效益提升率进行量化考核,且绩效目标已达标。其中有2个项目的经济效益提升率不可量化,得9分。
②社会效益方面(10分):2020年度对各项目的社会效益提升率进行量化考核,且绩效目标已达标。其中有4个项目的社会效益提升率不可量化,得9分。
③可持续影响(5分):为实现单位绩效目标,已建立了长效机制,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工作效率,得5分。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总得分为97分。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下一步将专门针对机关物业管理、零星修缮、公车服务中心运行等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方案预报和实施。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