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131801000
保山市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市和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预决算公开。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根据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
5.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市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贯彻落实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2.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3.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14.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地区金融运行情况。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短期的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和安全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引导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确保财政收支任务圆满完成;
2.切实兜住兜牢兜实基层“三保”;
3.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4.积极向上争取;
5.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果;
6.大力开展调查研究;
7.加强党建和干部队伍培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4,100,478.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42,374.52元,占总收入的98.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58,103.88元,占总收入的1.07%。与上年对比增加1,512,408.66元,增长7.24%,主要原因是增加信息化建设费用2,485,717.85元,2020年市本级申报了更多的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3,376,100.12元。其中:基本支出15,649,648.00元,占总支出的66.95%;项目支出7,726,452.12元,占总支出的33.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33,301.99元,增长4.00%,主要原因分析:用于保障全市财政财务运转和业务提升的系统逐渐增多,系统运行和维护的经费随之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49,648.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0,075.42元,下降36.00%,主要原因分析:部分办公设备购置后,可以连续使用,暂时没有相关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072,419.84元,占基本支出的89.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577,228.16元,占基本支出的10.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26,452.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24,468.46元,增长51.00%,主要原因分析是用于保障全市财政财务运转和业务提升的系统逐渐增多,系统运行和维护的经费随之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7,834.00元:全部用于开支劳务费,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信息化建设3,055,717.85元:用于办公费17,280.00元,维修护费1,855,387.85元,用于资本性支出1,183,05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3,005,820.40元:用于办公费210,398.40元,印刷费16,131.80元,咨询费11,600.00元,水费2,213.60元,电费50,330.19元,邮电费227,389.21元,物业管理费169,149.00元,差旅费425,344.00元,培训费3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2,748.40元,劳务费378,428.52元,委托业务费1,379,971.48元,其他交通费用80,03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81.8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乡镇干部培训经费86,051.03元:用于培训费80,863.44元,委托业务费5,187.59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省对下专项工作经费483,360.00元:用于办公费99,675.30元,咨询费20,000.00元,水费658.20元,电费10,393.00元,邮电费2,549.60元,差旅费211,723.90元,公务接待费3,360.00元,劳务费105,00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373,168.84元:用于办公费126,874.34元,印刷费7,587.40元,水费8,399.10元,会议费10,710.00元,劳务费191,99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7,6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280,600.00元:用于办公费12,904.00元,差旅费88,590.00元,租赁费17,600.00元,会议费14,154.00元,培训费79,091.05元,劳务费68,260.95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253,900.00元:用于办公费37,669.54元,差旅费25,822.00元,培训费153,595.51元,劳务费36,812.95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0.00元:用于办公费7,457.26元,电费6,887.81元,差旅费29,634.00元,会议费4,180.00元,委托业务费1,840.93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95,203.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49,701.69元,增长8.00%,主要原因分析用于保障全市财政财务运转和业务提升的系统逐渐增多,系统运行和维护的经费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68,705.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3,705,118.00元,津贴补贴4,013,100.00元,奖金3,634,955.00元,绩效工资134,576.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5,503.85元,医疗费62,208.00元,办公费397,973.64元,印刷费21,081.80元,咨询费31,600.00元,水费12,611.80元,电费105,441.19元,邮电费229,938.81元,物业管理费169,149.00元,差旅费723,042.50元,维修护费1,855,387.85元,租赁费2,790.00元,培训费27,621.40元,劳务费739,262.52元,委托业务费1,395,159.07元,工会经费346,650.1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676.27元,其他交通费用7,888,999.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916.20元,生活补助25,329.74元,奖励金9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183,050.00元;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9,934.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123,521.28元,职业年金缴费162,012.97元,办公费12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72.00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982,6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8,996.3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7,246.12元,医疗费15,978.00元,医疗费补助10,468.56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20,7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津贴补贴20,706.00元;
12. 农林水(类)支出373,168.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主要用于办公费126,874.34元,印刷费7,587.40元,水费8,399.10元,会议费10,710.00元,劳务费191,99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7,600.00元;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办公费7,457.26元,电费6,887.81元,差旅费29,634.00元,会议费4,180.00元,委托业务费1,840.93元;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
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5,297.67元,完成预算的7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7,626.27元,完成预算的94.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621.40元,完成预算的37.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以及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浪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05,223.95元,下降44.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75,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066.35元,下降4.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157.60元,下降49.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二是全局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浪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676.27元,占8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7,621.40元,占2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676.2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7,676.2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对接工作、调研、检查、验收(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621.4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621.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2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主要用于省厅领导来我单位调研考察、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县区乡镇领导来我单位对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5,831.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0,075.42元,下降36.00%,主要原因分析部分办公设备购置后,可以连续使用,暂时没有相关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00%。
保山市财政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5,831.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0,075.42元,下降36.00%,主要原因分析部分办公设备购置后,可以连续使用,暂时没有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8,194,475.87元,其中,流动资产1,967,293.86元,固定资产5,479,446.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47,735.33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365,622.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678,279.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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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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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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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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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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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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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8,194,475.87
| 1,967,293.86
| 5,479,446.68
| 2,453,575.27
| 0.00
| 0.00
| 3,025,871.41
| 0.00
| 0.00
| 747,735.33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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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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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0,9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0,9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1,7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乡镇干部培训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由云南省财政厅主管,省直有关部门及地州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
3.前期准备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乡镇干部培训”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乡镇干部培训”2020年下达给保山市财政局86,051.03元。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86,051.03元,实际到位资金86,051.03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86,051.03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局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的可行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并经局领导同意后报主管科室按有关法规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组织对乡镇基层财政干部的培训工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保山市财政局组织专项人员培训,提高乡镇基层财政干部的能力素质,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干部和群众普遍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会计类资格考试及代理记账人员培训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由保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
3.前期准备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会计类资格考试及代理记账人员培训”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会计类资格考试及代理记账人员培训”2020年下达给保山市财政局1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1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10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局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的可行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并经局领导同意后报主管科室按有关法规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组织会计初级中级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考试。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保山市财政局组织专项人员培训,对会计类资格考试及代理记账人员培训,提高了专项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干部和群众普遍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由云南省财政厅主管,省直有关部门及地州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全部为财政资金。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相关工作。
3.前期准备情况:保山市财政局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373,168.84元,实际到位资金373,168.84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373,168.84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局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的可行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并经局领导同意后报主管科室按有关法规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组织“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相关业务培训;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和评价工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保山市财政局组织专项人员培训,对外贷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调研,提高了专项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干部和群众普遍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和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管工作考核经费及考核奖励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由云南省财政厅主管,省直有关部门及地州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全部为财政资金。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管工作考核经费及考核奖励相关工作。
3.前期准备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管工作考核经费及考核奖励”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管工作考核经费及考核奖励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280,6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80,6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280,6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局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的可行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并经局领导同意后报主管科室按有关法规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组织“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管工作考核经费及考核奖励”相关业务培训;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管工作考核经费及考核奖励”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和评价工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保山市财政局组织专项人员培训,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管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调研,提高了专项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干部和群众普遍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由云南省财政厅主管,省直有关部门及地州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全部为财政资金。该项资金专项用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管工作考核经费相关工作。
3.前期准备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管工作考核经费”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项目经费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253,9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53,9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253,9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局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的可行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并经局领导同意后报主管科室按有关法规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组织“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项目经费”相关业务培训;对“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项目经费”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和评价工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保山市财政局组织专项人员培训,对外贷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调研,提高了专项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干部和群众普遍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融资担保行业监管建设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由云南省财政厅主管,省直有关部门及地州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全部为财政资金。该项资金专项用于融资担保行业监管工作的经费补助。
3.前期准备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融资担保行业监管建设经费”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业务补助资金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5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局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的可行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并经局领导同意后报主管科室按有关法规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组织“融资担保行业监管建设经费”相关业务培训;对“融资担保行业监管建设经费”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和评价工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保山市财政局组织专项人员培训,对外贷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调研,提高了专项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干部和群众普遍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
1.项目名称:外贷项目省对下专项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由云南省财政厅主管,省直有关部门及地州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全部为财政资金。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外贷项目省对下专项工作的经费补助。
3.前期准备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外贷项目省对下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483,4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83,4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483,4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局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的可行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并经局领导同意后报主管科室按有关法规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组织“外贷项目省对下专项工作经费”相关业务培训;对“外贷项目省对下专项工作经费”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和评价工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保山市财政局组织专项人员培训,对外贷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调研,提高了专项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干部和群众普遍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八:
1.项目名称:财政委托业务咨询及服务费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由市财政局主管及组织实施,项目全部为实际财政资金。该项资金专项用于财政委托、咨询等方面。
3.前期准备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财政委托业务咨询及服务费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财政委托业务咨询及服务费工作经费项目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3,005,820.40元,实际到位资金3,005,820.4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3,005,820.4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局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的可行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并经局领导同意后报主管科室按有关法规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组织财政委托、咨询等工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财政委托、咨询等工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干部和群众普遍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要实现财政委托业务咨询及服务费工作经费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关键是合同的签订环节,一定要明确好服务的需求。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九:
1.项目名称:市级预算信息、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系统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由市财政局主管及组织实施,项目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市级预算信息、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费用。
3.前期准备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市级预算信息、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系统”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市级预算信息、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系统。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3,055,200.85元,实际到位资金3,055,200.85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3,055,200.85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局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的可行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并经局领导同意后报主管科室按有关法规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完成实际预算信息、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系统的运行维护,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市级预算信息、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系统运行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干部和群众普遍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各种系统、软件、平台的应用,对于提高财政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效率极为有利,但是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运行维护经费,以保证系统、软件和平台的高效运行,绩效自评主要从资金的使用效益来评估。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是主管全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同时加挂“保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主要工作是贯彻实施国家的财政法律、法规,履行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监督职能,管理全市会计工作,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及金融协调服务等。市财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研究科、综合科(保山市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法规税政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金融与合作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财政监督科、非税收入管理科、票据科、人事教育科、金融综合科、金融业务科、金融稳定科、国库支付中心26个科室。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7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几个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履职效益方面:一是预算执行管理不断加强。通过建立执行数据动态监控机制、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效率、完善库款管理机制、开展往来款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二是进一步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政府债务管理、财政专户资金管理、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事后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不断健全。三是持续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财政政策的实施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执行市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有关规定,扎实做好厉行节约各项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
预算配置方面: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基本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及时对人员、车辆、资产等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工作,确保基础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基本支出预算无缺口。资金安排上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保障市级预算信息、办公系统、决算软件、资产管理、票据管理、政府采购系统等重点项目以及扶贫挂钩、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检查、绩效评价项目,并给予资金的保障与支持,确保重点任务完成目标。
预算执行方面:严格执行批复的各项支出预算,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全年预算执行率达到100%。部门开支项目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作为保障并明确实施主体;加强部门资金使用的内部监督管理及绩效自评,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质量和效益良好。
预算管理方面:严格按照预算情况,对财务支出严格把关,确保经费使用合理规范,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办法》、《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业务内控管理制度》、《保山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保山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保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保山市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的要求执行,按要求完整、及时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处置,固定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充分使用,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保山市财政局部门预算总收入24,100,478.40元。决算总收入24,100,478.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42,374.52元。
2020年决算支出2,376,100.12元,包括: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15,649,648.00元,项目支出7,726,452.12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23,376,100.12元,商品服务支出8,120,630.2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498.3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法律法规和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实行依法理财、规范理财,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保山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和《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对经费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开支范围、结算方式、票据管理、政府采购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局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和财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实行统一管理,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经费管理和财务支出,确保支出合规合法,做到既节约成本,又保证效率。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项目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为目标,建立管理科学、评价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
(2)自评指标体系
①指标设置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包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和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包含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一是投入部分:包括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2个二级指标。其中目标设定指标包含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2个三级指标;预算配置指标包含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等3个三级指标。二是过程部分:包括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3个二级指标。其中预算执行指标包含预算完成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变动率、政府采购执行率等5个三级指标;预算管理指标包含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善性、绩效自评等5个三级指标。资产管理指标包含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和固定资产利用率3个三级指标。三是产出部分:主要为职责履行情况,包含各项目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两项内容。四是效果部分:主要为履职效益情况,包含项目实际效益情况、社会效益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三项内容。
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设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3个一级指标。其中产出指标包含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4项二级指标;效益指标包含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4项二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主要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成本性分析。主要从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分析。
项目效率性分析。对完成的及时性、验收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评价。
部门绩效目标。从项目绩效是否促进部门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绩效与规划和宏观政策的适应性、项目绩效体现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计划情况方面进行自评。
②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评分标准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并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专人进行绩效评价,并对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0年,我局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0年自评得分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情况分析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安排好重点工作支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可控,具有相应的管理措施。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预算执行有效: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格预算调整,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指导、监督,严格结转结余资金的控制,除跨年项目,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要求执行完毕;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资金开支合理、监管有力,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验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控制,预算执行中预算完成率为100%,支付进度率为100%。
预算管理规范: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机关,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的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
二是严格落实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并在制度执行汇总,采取了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强化了日常经费管理,预算支出的有效性得到了提高,日常经费支出的管理更加规范。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确保经费支出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并经历李经费支出定期汇报机制,经费支出的效率得到提高。
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设备和办公用品购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保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四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会计核算工作。
资产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开展设备的清点。单位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管理规范,使用和处置合规。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我局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2020年项目实际完成率100.00%,完成及时率100.00%,已完成的项目质量达标率100.00%,按质按量完成了各项工作绩效目标。
(4)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以来,保山财政紧紧围绕“服务保山跨越发展”根本目标,立足本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符合保山财政实际的“大局观、经济观、金融观、市场观”,坚持“以政率财,以财辅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有效助推保山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预算执行管理不到位。我单位未严格对预算执行分季度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存在预算执行情况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虽然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三是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的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内部预算支出管理、跟踪,按月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认真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绩效目标尽可能地全面、细化,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立的科学性;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对象和内容、预算绩效管理职责、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及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方面进行规定。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本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直至取消该项财政支出。
我局严格按照《预算法》、《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发〔2016〕80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在部门门户网站预算公开专栏公开上年实施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纳入自评范围的所有项目自评报告,并在部门决算中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同时建立部门内部的信息反馈机制,我局将自评项目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主体科室,以内部通报等形式确保部门内部可查询、可借鉴、可参考。充分运用自评结果,发挥其在促进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合理调整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首先是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其次是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机关干部能基本熟悉和领会各级单位、政府颁发的文件精神,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