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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红十字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依照中国红十字会和省红十字会所制定的方针政策,结合保山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与规划,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5.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6.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毒品、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助工作;开展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7.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8.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
9.参与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10.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理募捐款物。
11.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12.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13.开展民间对外交往,与各红十字会组织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建立友好关系,增进相互往来,扩大保山对外开放,开展交流与合作,争取多方援助。
14.完成市委、政府和省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抓实“三救”工作
(1)抓实备灾救灾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成立了有20名队员的救援服务队。二是强化备灾备战能力,与有关企业签订了灾时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和救援物资紧急运输协议,有效提高了应急物资保供救援实战能力和物资指挥调度及应急处置能力。
(2)抓实博爱助困活动。针对五县(市、区)贫困户、贫困老党员、边境疫情防疫执勤人员、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家属、器官捐献者家属开展了慰问活动,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给他们带去党委政府和社会的关怀,其中手套5058双、毛衣4023件、针织衫2312件、羽绒衫206件、外套100件、棉衣836件、毛绒玩具1800只、婴儿配方羊奶粉50件、赈济家庭包100个、家庭温暖礼包100个、棉被500床,防疫物资口罩32000副、帐篷60顶,受益群众5.2万人次。共发放临时社会救助款9万余元。实施安颐养老项目救助老人15名帮扶资金1.8万元。
(3)做实“生命健康”品牌。一是联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北京朝阳医院、上海九院、首彩爱心基金、微笑明天慈善基金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微笑·首彩保山市联善公益行动”,对四级医疗卫生人员常见先天性疾病筛查与治疗进行了培训,并针对全市30余万儿童开展先心病、唇腭裂、脊柱侧弯、漏斗胸、手畸形等先天性疾病筛查,查出疑似患儿1338人。全年共救治先心病患儿31人,减免费用46万余元,救治脊柱畸形患者4人,减免费用60余万元。二是与医院、基金会、社会组织强强联合,进一步发挥红十字会力量在困难人群中的桥梁作用,联合保山市人民医院与北京轻松筹建立了“大病服务救助站”。三是做好“小天使基金”资助,帮助白血病患儿8名。四是积极主动加强与医院和爱心企业的联系,动员爱心企业进行医疗器械捐赠,共接收医疗器械捐赠3起,涉及资金1517.47万元。五是实施孙楠重塑未来6名术后儿童上海圆梦行动。
(4)抓实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一是大力开展应急救护知识“五进”活动。重点针对社区、学校、机关共开展公益讲座及主题宣传活动70余场次,受益群众24540人次;救护员培训24期,培训人数1119人。二是强化应急救护师资管理,组织参加省级应急救护师资复训班4人、初训班10人,为全市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打下良好基础。三是规范全市培训工作。强化了县(市、区)指导工作,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了全市应急救护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在5·8世界红十字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点时节,开展保山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受益人数近30000人。通过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摆摊设点、现场模拟示范、咨询等形式,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倡导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提升家庭应对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5)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切实履行定点帮扶责任,通过产业扶持、引导务工、政策帮扶等措施巩固脱贫成果,选派1名干部到龙陵县镇安镇户帕村任第一书记,积极开展系列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入户帮扶70余人次;帮扶困难老人9名发放救助金1.08万元;资助困难学生7人发放救助金1.4万元;建立小学博爱图书角1个,发放图书119册,价值5456.70元;拨村委会帮扶资金6000元;发放防疫、生活等各类救助物资价值3.72万元;购买党史学习读物116套,价值9831元。定点帮扶的33户农户未出现返贫现象。
2.围绕教育提质抓实募捐助学工作。一是通过引进基金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捐款开展固定助学,目前市本级每月固定救助各类学生34名,发放救助款8.04万元;二是通过滇苗助学、尚•学路上、星光计划、任海飞助学计划、小尚公益、华夏格兰助学、何元洼寨和施甸二中助学等项目开展助学活动,受助学生每人每学期获得400至4000元不等的助学金补助。三是引进基金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等社会资金大力开展各类助学项目,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公益教育事业,大力开展各类捐资助学活动,今年全市红十字系统共筹集助学款物828.86万元(线下筹资399.34万元,网络筹资223.39万元,筹集物资价值206.13万元),目前线下筹集款物已全部执行完成,共惠及学生10000余人。四是及时拨付教育发展资金,拨付丛台酒业捐赠教育发展资金666.5万元,惠及学生及老师4342人次。五是上海商学院到老营中学支教,46名学生受益。
3.围绕疫情防控抓实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疫情防控款物支持,共向省红十字会争取款物价值45.55万元,其中资金8万元,物资包括帐篷、家庭包、口罩、酒精等共价值37.55万元。依法接收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价值2834.17万元,款物执行率100%。开展边境一线疫情防控保障工作,多次深入边境抗疫一线开展疫情防控调研和指导工作,为全市5个边境站送去消毒凝胶7000瓶、口罩32000副等防疫物资,调拨帐篷60顶、棉被520床等物资支援腾冲市、龙陵县抗疫。
4.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抓实“三献”工作。一是做好无偿献血服务工作。全市共组织各类活动10余场,组织动员参与活动人员近2000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开展宣传报道10余篇。共动员志愿者无偿献血22404人次,献血6667698毫升,单采血小板916单位。二是积极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各项工作。结合“5·8”红十字博爱周、“6·14”献血者日、第七个“世界骨髓捐献者日”等活动加大对造血干细胞捐献相关知识的广泛宣传动员,共完成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采样1006份,完成初配成功92人,完成高分辨4例,实现成功捐献2例。三是继续深入开展遗体器官捐献工作。新增加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1名,完成遗体器官捐献2例(捐献眼组织4个、心脏1个、肝脏1个、肾脏4个),完成捐献志愿者登记2018人。四是配合社区做好集中宣传和入户宣传工作,每天安排2人开展巡查值守等工作,并将每周五定为网格单位志愿服务日,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清扫工作。
5.围绕辐射中心建设抓实民心相通工作。加强对外援缅交流合作。努力探寻与缅甸克钦邦红十字会合作路径;积极配合外事、应急、商务等部门,参与缅甸甘拜地和板瓦新冠肺炎核酸采样、疫苗接种、疫情观察室和实验室建设等援缅行动,全市共接收疫情防控捐赠款物60余批次,价值近1973.80万元。
6.创新筹资模式和筹资渠道,积极组织实施“9·9公益日”项目。一是持续实施博爱教育扶贫项目,涉及资金98.47万元,共购买多媒体一体机55套、课桌椅30套、电脑1台。惠及学校35所,56个班级,惠及学生2500多人。一对一助学发放助学金18万元,惠及学校30多所,学生约150人。二是精心组织开展2021年“9·9公益日博爱保山行”项目,通过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协作,全市共组建筹资团队1074个,发起“一起捐”10余个,线上捐款人数近20万人次,全市参与率达8.2%,居全省第一,网络筹款223.38万元,排全省州市第四,全市五县(市、区)筹款均超二十万元,其中腾冲市、施甸县位居全省县级红十字会前一、二名。三是开展青少年性健康教育项目。通过开展师资骨干培训和普及培训两级培训,帮助青少年科学地、创造性地理解和接受现代社会的性别角色。共投入资金26.62万元,培训乡镇中心学校宣传骨干和师资近200人,学生家长3000余人。
7.不断巩固传统筹款筹物阵地,畅通捐赠渠道,做好线下筹款服务工作,共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爱心企业和基金会的捐款捐物价值4938.70万元。
8.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一是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全市新组建保山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应急救护培训师资志愿服务队、保山市红十字会救援服务队等志愿服务队5支,新增加注册志愿云管理系统志愿者215人,开展志愿服务项目31个,服务时长2355.5小时,向上级红十字会推荐优秀志愿服务队1支、志愿者19人。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县级红十字会人员进一步配齐配强,职称通道进一步打开。全市共建设乡镇红十字组织47个、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4个。三是加强会员管理,全市共发展个人会员2835人。推荐中国红十字会会员之星1人。四是全市红会系统先后依法依章程召开了年度理事会。市红十字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红十字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工作报告》《市红十字会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市红十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市红十字事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向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红十字微公益蒲公英徽章志愿者、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红十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优秀志愿者等获奖代表颁奖。第五届理事会还聘请了市委书记杨军同志为名誉会长,增选董涛同志为副会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红十字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机关工勤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红十字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3,144,046.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3,561.04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85.80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对比增加214,197.78元,增长7.31%,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收入及三救三献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红十字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3,144,373.64元。其中:基本支出2,855,167.86元,占总支出的90.80%;项目支出289,205.78元,占总支出的9.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54,016.81元,增长5.15%,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收入及三救三献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红十字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55,167.8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468.15元,下降0.43%,主要原因为本年未购买办公设备。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24,507.21元,占基本支出的88.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0,660.65元,占基本支出的11.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红十字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9,205.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6,484.96元,增长135.66%,主要原因分为三救三献项目经费支出数比上年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项目具体开支:办公费68,671.87元、差旅费70,643.34元、会议费16,114.00元、培训费24,742.00、维护费50,000.00元、劳务费38,562.57元、公务接待费4,827.00元、其他交通费15,645.00元。
2.开展工作情况:
(1)抓实备灾救灾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成立了有20名队员的救援服务队。二是强化备灾备战能力,与有关企业签订了灾时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和救援物资紧急运输协议,有效提高了应急物资保供救援实战能力和物资指挥调度及应急处置能力。
(2)抓实博爱助困活动。针对五县(市、区)贫困户、贫困老党员、边境疫情防疫执勤人员、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家属、器官捐献者家属开展了慰问活动,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给他们带去党委政府和社会的关怀,其中手套5058双、毛衣4023件、针织衫2312件、羽绒衫206件、外套100件、棉衣836件、毛绒玩具1800只、婴儿配方羊奶粉50件、赈济家庭包100个、家庭温暖礼包100个、棉被500床,防疫物资口罩32000副、帐篷60顶,受益群众5.2万人次。共发放临时社会救助款9万余元。实施安颐养老项目救助老人15名帮扶资金1.8万元。
(3)做实“生命健康”品牌。一是联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北京朝阳医院、上海九院、首彩爱心基金、微笑明天慈善基金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微笑·首彩保山市联善公益行动”,对四级医疗卫生人员常见先天性疾病筛查与治疗进行了培训,并针对全市30余万儿童开展先心病、唇腭裂、脊柱侧弯、漏斗胸、手畸形等先天性疾病筛查,查出疑似患儿1338人。全年共救治先心病患儿31人,减免费用46万余元,救治脊柱畸形患者4人,减免费用60余万元。二是与医院、基金会、社会组织强强联合,进一步发挥红十字会力量在困难人群中的桥梁作用,联合保山市人民医院与北京轻松筹建立了“大病服务救助站”。三是做好“小天使基金”资助,帮助白血病患儿8名。四是积极主动加强与医院和爱心企业的联系,动员爱心企业进行医疗器械捐赠,共接收医疗器械捐赠3起,涉及资金1517.47万元。五是实施孙楠重塑未来6名术后儿童上海圆梦行动。
(4)抓实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一是大力开展应急救护知识“五进”活动。重点针对社区、学校、机关共开展公益讲座及主题宣传活动70余场次,受益群众24540人次;救护员培训24期,培训人数1119人。二是强化应急救护师资管理,组织参加省级应急救护师资复训班4人、初训班10人,为全市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打下良好基础。三是规范全市培训工作。强化了县(市、区)指导工作,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了全市应急救护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在5·8世界红十字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点时节,开展保山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受益人数近30000人。通过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摆摊设点、现场模拟示范、咨询等形式,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倡导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提升家庭应对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5)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切实履行定点帮扶责任,通过产业扶持、引导务工、政策帮扶等措施巩固脱贫成果,选派1名干部到龙陵县镇安镇户帕村任第一书记,积极开展系列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入户帮扶70余人次;帮扶困难老人9名发放救助金1.08万元;资助困难学生7人发放救助金1.4万元;建立小学博爱图书角1个,发放图书119册,价值5456.70元;拨村委会帮扶资金6000元;发放防疫、生活等各类救助物资价值3.72万元;购买党史学习读物116套,价值9831元。定点帮扶的33户农户未出现返贫现象。
(6)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抓实“三献”工作。一是做好无偿献血服务工作。全市共组织各类活动10余场,组织动员参与活动人员近2000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开展宣传报道10余篇。共动员志愿者无偿献血22404人次,献血6667698毫升,单采血小板916单位。二是积极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各项工作。结合“5·8”红十字博爱周、“6·14”献血者日、第七个“世界骨髓捐献者日”等活动加大对造血干细胞捐献相关知识的广泛宣传动员,共完成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采样1006份,完成初配成功92人,完成高分辨4例,实现成功捐献2例。三是继续深入开展遗体器官捐献工作。新增加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1名,完成遗体器官捐献2例(捐献眼组织4个、心脏1个、肝脏1个、肾脏4个),完成捐献志愿者登记2018人。四是配合社区做好集中宣传和入户宣传工作,每天安排2人开展巡查值守等工作,并将每周五定为网格单位志愿服务日,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清扫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红十字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8,287.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2%。与上年对比增加231,159.23元,增长8.09%,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收入及三救三献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82,233.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支出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红十字会事业运行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0,121.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9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住房补贴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红十字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1,879.23元,完成预算的93.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794.23元,完成预算的99.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85.00元,完成预算的70.8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餐费价格降低,接待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12.23元,增长0.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4.23元,增长0.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0元,下降0.0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老旧,修理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794.23元,占83.08%;公务接待费支出7,085.00元,占16.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794.2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794.2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三救三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8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0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会调研、培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红十字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848.0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072.75元,下降8.3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未购买办公设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6,342.59元、水费1,334.60元、电费6,410.34元、邮电费13,933.01元、差旅费27,423.50元、会议费5,000.00元、公务接待费2,258.00元、劳务费21,751.78元、工会经费53,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794.23元、其他交通费127,3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红十字会部门资产总额1,202,312.67元,其中,流动资产4,272.95元,固定资产1,198,039.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3,316.9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8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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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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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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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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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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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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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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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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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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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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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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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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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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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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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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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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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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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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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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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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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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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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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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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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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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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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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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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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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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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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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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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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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03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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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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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35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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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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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81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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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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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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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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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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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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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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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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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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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3,67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5,1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55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3,67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7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