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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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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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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6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2072号)执行。1.贯彻执行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其他有关改革。统一管理市级党委各机关、人大、政府各部门、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其他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2.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3.拟订全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市级各部门和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市以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4.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审核、审批市级、市以下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市以下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5.拟订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指导、监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园区管理体制等改革工作。6.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编制总额分配和调整建议。拟订县(市、区)编制总量分配和调整方案。负责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机构及其领导职数的设置与调整审核工作。负责县(市、区)科级职数总量管理工作。7.综合协调市级各部门之间、市级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市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关系。负责审核、审批市级党委各机关、人大、政府各部门、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其他机构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8.开展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赋码换证等工作。负责市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市、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9.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管理和网站挂标等工作。10.负责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市级各部门“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管理违法违纪行为。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市委、市委编委的领导下,在省委编办的指导下,市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高标高质抓好政治思想建设,用心用力优化机构职能体系,稳扎稳打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从严从实开展督查核查工作、从严从紧抓实机构编制管理,聚焦聚力服务保障中心大局,高压高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山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1.高标高质抓好政治思想建设,政治根基不断夯实。坚持把政治思想建设作为第一任务,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作为第一标准,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三过硬”领导班子。一是抓党史学习,在学史明史中忆初心、践使命。紧紧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总任务,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总要求,把“四史”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贯通起来,做到全面系统“学”;深入开展“永远跟党走”“传承红色基因”“学习先进典型”“红色故事大家讲”四个主题系列活动和“讲一则红色经典、唱一首红歌、看一部红色电影、拍摄一部短视频、讲好一堂党课、开展一次现场教学”的“六个一”系列活动,做到身临其境“悟”;系统开展党员“双报到”、党员干部“规划家乡”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机构编制大调研大督查大整改”系列活动,做到身体力行“办”;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十四五”时期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细化明确了“十四五”期间重点落实的7大方面31大项102小项工作任务,做到超前谋划“干”。二是抓理论武装,在党的理论中悟思想、提站位。对标组织口标准,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为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历次全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精神,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设置“专题学习”“专题研讨”和“岗位大练兵”三大模块,推动工学融合、学用结合,学习形式获得市级宣传部门肯定。一年来,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三是抓纪律规矩,在明纪守规中存戒惧、守底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耿梅案、杨光银案、3.29”专案、杨建洪案“以案促改”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专题教育、警示教育和“除陋习,治顽疾,重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大讨论“三个活动”,认真对照案件案情、反面典型,以案为镜、以案为鉴;认真开展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项整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  

2.用心用力优化机构职能体系,化学效应不断释放。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核心,聚焦优化协同高效这一目标,持续巩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着力构建边界清晰、运转高效的职能体系。一是统筹开展调研评估。聚焦“三定”规定落实、改革后部门履职等情况,整合机构编制核查、职能运行调研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内容,深入20家市直部门及其事业单位,系统开展了“核查+调研+评估”工作。二是创新开展职责清单。聚焦职责职能变化、职能边界不清等情况,按照“权责法定、边界明晰、协同有力”的原则,以“三定”规定为基础,以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安排部署、法律法规为遵循,初步梳理认定20个市直部门职责清单。三是调整优化机构设置。聚焦上下对接不畅、运行效能不高等情形,及时调整优化了纪委监委、住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30余个机关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建立健全了部分市直部门之间的议事协调、配合联动机制。四是规范管理领导职数。明确了市直机关党委(党总支)专职副书记职数和机关纪委书记职数设置要求,制定印发了《保山市规范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的实施办法》,有效解决机关事业单位职数管理不规范问题。  

3.稳扎稳打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改革成果不断显现。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部署安排,紧扣政策要求、时间节点,蹄疾步稳推进改革。一是乡村振兴体制改革高效完成。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起草了《保山市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方案》,高质量完成了市、县、乡三级乡村振兴机构重组设置工作。二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蹄疾步稳。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业务培训会议精神,严格按照3套方案”思路,全面梳理12个领域执法队伍情况,认真研究改革重点环节,及时向省委编办请示汇报。三是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稳中有进。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在每个县(市、区)选择2个乡镇(街道)先行先试。依托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探索建立“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和“中心吹哨、站所报到”2个联动协作机制。四是开发区优化提升改革稳步推进。审议上报了《保山市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实施方案》,谋划开展了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人员转隶、清产核资等相关工作。五是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试点改革成效初显。将赋权的121项事项同步纳入《隆阳区政务服务事项》,重新拟订隆阳区板桥镇“三定”规定,挂牌成立镇行政审批局(板桥镇为民服务中心),进驻政务服务事项74项。六是其他领域改革有序推进。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机构编制调整工作;超前研究谋划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党校(行政学院)挂牌机构规范等工作。  

4.从严从实开展督查核查工作,问题底数不断摸清。坚持问题导向,以全省机构编制大调研、大督查、大整改为契机,深入开展机构编制调研、督查、整改工作。一是从严从实抓好中央巡视督察整改。对照中央巡视云南反馈意见涉及机构编制7+1”整改清单,制定了整改方案、整改台账,目前,8项问题均已整改;聚焦中央环保督察涉及的生态环境机构职能运行不畅、综合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调整优化了机构设置,补充强化了人员力量。二是从严从实抓好机构编制专项督查。以省委编办督查为契机,深入五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开展覆盖式、地毯式督查,查找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数使用3大方面、10余项共性问题、20余项个性问题。积极配合省委编办督查组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督查工作,并按照“一市县一方案、一部门一计划、一问题一对策”的要求,及时召开全市机构编制分析研判会、控编减编联席会,研究起草《保山市机构编制督查整改工作建议》。三是从严从实抓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编委关于核查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了单位自查、信息公示、汇总比对、实地核实等工作。以核查工作为契机,健全完善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逐月联审、实名制数据逐月更新、核查数据集中联审、日常督查集中联动等工作制度,推动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实现信息共享、管理联动。  

5.从严从紧抓实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围绕机构编制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推动从严从紧、严控严管机构编制各项举措落细落实、见行见效。一是高站位抓落实,把好“方向盘”。将习近平总书记从严从紧管理机构编制重要论述、省委编委领导严控严管机构编制批示指示精神和全省严控严管机构编制重点工作推进会精神纳入市委常委会、市委编委会议题,并采取室务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推动讲话会议精神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一年来筹备市委编委会2次、召开编办室务会10次。认真对照全省严管严控、消化超编10项具体举措,起草了《贯彻落实任务清单》《保山市消化超编人员工作方案》,建立了贯彻落实台账、消化超编工作领导机构。二是高要求强举措,管好“责任田”。通过严把关口、疏通出口,一年来,全市消减行政超编120余名。高要求抓好登记管理工作,如期完成131家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高效做好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有效清理“双法人”事业单位26家。三是高质量建体系,筑牢“防护网”。将《条例》纳入市直党务干部培训班、“组工大讲堂”等学习培训内容,充分利用调研评估、监督检查的机会,送《条例》上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制度,建立健全了机构编制报告、请示批复、监督检查和“条条干预”审查、记录等制度。  

6.聚焦聚力服务保障中心大局,责任担当不断扛实。坚持把服务中心、保障大局作为重点任务,立足编办实际,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一是在服务发展上主动作为。按照省委、省政府保山现场办公会部署要求,主动聚焦全市“两区一地”发展新定位,大力支持县(市、区)咖啡产业、农业种业、旅游文化、石斛产业、茶业等特色产业发展。二是在保障民生上主动作为。聚焦教育教学、卫生医疗等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民生事业,积极推进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备案管理、“县管校聘”等工作;积极开展全市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调研,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夯实基础。三是在保障重点上主动作为。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为着力点和切入点,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强边固防、文明城市创建等市委重点工作,调整优化了市疾控中心、市边防委、市文明办的职能职责、机构编制;选派1名骨干作为强边固防突击队员,驻守边疆一线;认真落实网格区责任,全面融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认真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责任,健全完善挂钩帮扶工作机制,选派2名骨干驻村。  

7.高压高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廉政氛围不断浓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把各项工作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作出表率、当好示范。一是扛责在肩、抓责在手。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编办工作总体布局,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年内,召开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班子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带头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带头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会等政治生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研究工作措施,积极督促工作进度,及时进行教育提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年来,主要领导分析研判政治生态1次,上廉政党课1次,开展监督检查3次、廉政家访12人次、廉政提醒谈话4人次;其他班子成员开展监督检查7次、廉政提醒谈话32人次。二是狠抓整治、堵塞漏洞。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问题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整治,认真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全面堵住风险隐患。今年,共梳理廉政风险点49个、制定防控措施40余条。三是锤炼能力、转变作风。持续开展“一周一学”“一月一讲”两项行动,在全办营造比学习、比工作、争一流的干事创业氛围;创新开展“最满意三项工作”活动,让党员干部自选2021年最满意的三项工作,实行“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以目标促落实、以责任促担当;深入开展干部职工“慵懒慢拖”等机关顽瘴痼疾整治,建立健全周督查月通报工作制度,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工作导向。四是培育文化、涵养生态。以警示教育、“好家风讲坛”“廉政家访”“家庭助廉”等活动为载体,打造“讲廉”“宣廉”“倡廉”阵地,着力培育廉政文化。一年来,共开展廉政家访20余人(次)、家庭助廉座谈活动1次,收听收看警示教育片6场次。按照模范机关的建设要求,对照节约型机关、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大力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培育节约文化、奉献文化等新风正气。目前,市委编办已进入省级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收入合计3,844,085.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44,085.1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68,224.92元,下降10.86%,主要是:20215月人员减少一名,导致人员经费减少309,966.45元及公用经费减少7,367.10元;机构改革及信息化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结束,项目经费减少150,891.3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支出合计3,844,085.13元。其中:基本支出3,618,505.03元,占总支出的94.13%;项目支出225,580.10元,占总支出的5.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68,224.92元,下降10.86%,主要是:20215月人员减少一名,导致人员经费减少309,966.45元及公用经费减少7,367.10元;机构改革及信息化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结束,项目经费减少150,891.3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18,505.0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7,333.55元,下降8.06%,主要原因:20215月人员减少一名,导致人员经费减少309,966.45元及公用经费减少7,367.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34,897.50元,占基本支出的89.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3,607.53元,占基本支出的10.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5,580.1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0,891.37元,下降40.08%,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及信息化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结束,项目经费减少150,891.3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保财行〔2021272号党政机构改革经费支出69,930.93元,其中为办公费9,756.00元、印刷费3,000.00元、邮电费32,638.20元、差旅费19,946.00元、劳务费4,253.9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6.77元。  

2.保财行〔202122号党政机构改革经费51,293.00元,其中办公费29,241.00元、差旅费8,780.00元、公务接待费10,792.00元、劳务费2,480.00元。该项目主要用于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提高履职服务能力水平和政法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园区机构改革等各项改革。  

3.保财行〔202122号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登记管理补助经费104,356.17元,其中办公费45,050.00元、差旅费50,101.00元、委托业务费2,9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5.17元、办公设备购置5,850.00元。该项目主要用于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统计、中文域名注册及网站名称管理完成信息化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4,085.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减少468,224.92,下降10.86%,主要原因:20215月人员减少一名,导致人员经费减少309,966.45元及公用经费减少7,367.10元;保财行〔202023号机构改革及信息化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经费减少150,891.3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58,37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6%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258,375.24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032,795.14元、专项业务支出225,580.1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7,189.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37,189.41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5,080.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109.2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8,941.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8,941.48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5,042.6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3,898.8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5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579.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533.94元,完成预算的20.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41.94元,完成预算的1.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792.00元,完成预算的67.4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公车油卡及ETC未用完,2021年从以前年度油卡及ETC卡扣除导致;二是2021年接待各县编办学习考核次数减少,接待减少4批次,接待人数减少26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5,166.06元,下降56.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358.06元,下降95.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08.00元,下降6.9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公车油卡及ETC未用完,2021年从以前年度油卡及ETC卡扣除导致;2021年接待各县编办学习考核次数减少,接待减少4批次,接待人数减少26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1.94元,占6.43%;公务接待费支出10,792.00元,占93.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1.9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41.9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其他有关改革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79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7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编办调研及各县编办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3,607.5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0,974.63元,下降1.88%,主要原因:20215月人员减少一名,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390,974.63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的办公费38,749.35元、电费24,002.00元、差旅费38,793.00元、培训费1,500.00元、工会经费62,581.18元、其他交通费用217,982.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809,375.50元,其中,流动资产27,252.70元,固定资产779,542.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58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925.3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34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43,55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09,375.50      

27,252.70      

779,542.80      

0.00      

329,800.00      

0.00      

449,742.80      

0.00      

0.00      

2,58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5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5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75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