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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领导市直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贯彻落实。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形势、任务教育,指导、协调市直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参与指导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调查了解基层干部群众对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意见,并向市委汇报、反映,配合部门做好有关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和领导班子的考察、任免、培训工作;指导机关党组织做好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群干部的工作;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党务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和监督;指导、检查、督促机关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以党建带团建,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负责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的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和党费收缴工作。参与和督促、检查市直机关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领导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一条主线”贯穿始终,持续深化理论武装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及直属各党组织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以及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贯穿融合起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于机关党建全过程各环节。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机关党员带头讲政治、讲规矩、讲原则,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领导班子会等方式,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带头夯实理论武装,干部职工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中坚守初心、砥砺使命。三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集中培训、党务干部集训和“两新”组织学习内容,采取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方式,推动直属各党组织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四是抓实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开展专题学习、举办专题读书班、组织专题培训、讲授专题党课、观看党史专题片、开展红色专题学习体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开展入党宣誓等活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和辉煌成就。并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党员教育培训重点任务。直属各党组织共悬挂宣传标语956条,264个党支部组织了1次以“学习党史”为主题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622名领导干部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上专题党课,开展入党宣誓和重温入党誓词368次,组织学习体验活动421次。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万名干部结对帮扶”行动、“万名干部助力创文”行动等。截止10月,各级基层党组织开列“为民办实事清单”677件,办结549件,办结率81%;在职3541名党员为民办事清单6484件,办结5512件,办结率85%。五是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保山市直机关组初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保山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晚会筹备、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理论研讨会、“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理论宣讲大赛保山初赛。开展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两优一先”表彰活动,对50名优秀共产党员、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了表彰;为327名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七一”前夕走访慰问179名老党员、2名生活困难党员、4名因公殉职家属、11名获得党内功勋荣誉表彰的党员,发放慰问金9.88万元。组织开展百名机关党员、百名社区群众“520—我对中国共产党说我爱您”活动,表达党员群众对中国共产党的真情实感;组织100名直属各党组织党员到市博物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现场教学,参观“永远的旗帜——保山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展览”和观看电影党课。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及时收听收看中央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和表彰大会情况,开展专题研讨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264次,撰写心得体会4000余篇。获省、市和工委表彰先进个人118名、27个先进基层党组织代表,结合“党课开讲啦”“领导干部上讲堂”“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专题讲授党课,共145名先进个人代表讲授专题党课221场次。
2.以“两轮驱动”强基固本,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制定下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2021年度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指导督促直属党组织认真履行党建责任落实,要求年内党组(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牵头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调研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不少于1次,听取班子成员分管联系领域党建工作情况不少于1次。二是扎实开展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压实压紧机关党建工作责任,1月组织召开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和不设党组的直属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的方式,对市直52个党组书记和不设党组的25个党组织书记进行评价,指导直属各机关党委、党总支开展述职评议会议62场次。4月,组织召开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总结2020年工作并安排部署2021年工作。三是巩固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完成9个党组织换届选举,26个党组织委员增补选,撤消4个党组织,新成立4个党组织和1个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更名党组织名称2个,整建制划入2个党组织,并建立2021年换届台账。织密建强基层党组织体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范基层组织设置。持续督促做好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配备工作,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直属20个机关党委书记、19个党总支书记均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35个党支部均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余12个党支部待换届选举时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研究制定2021年发展党员计划,5月、9月分批对所属党组织2021年党员发展对象94人进行培训,截至目前,完成发展党员90人。在巩固2018年、2019年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对2020年所属79个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进行了验收和命名,确保2020年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党支部全部创建达标。四是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继续在直属各党组织开展以“锤炼政治素质、建设模范机关”为主题,以“五强五带头”为主要内容,结合机关党建“对标达标创标”行动,不断锤炼机关党员政治素质,推进“模范机关”创建走深走实。五是加强典型培育,精心打造即能示范引领基层党建工作,又能充分彰显自身特色的党建品牌,积极推出可交流借鉴、可现场教学、可复制推广的示范模板,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积极参与打造“保山市党群服务中心”, 以“党建+”联盟形式,通过共过主题党日活动、共讲党课、党支部轮值开展活动等方式强化进驻传媒大厦各基层党组织的横向交流、一体推进。并在进驻传媒大厦的6个直属党组织中建立“模范机关服务实践站”。六是注重分类分重点调研指导。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发现直属党组织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各领域机关党建平衡发展。制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基层党建综合调研蹲点服务工作方案》,对76个基层党组织完成2次综合蹲点调研指导服务。
3.以“三支先锋”服务民生,接续坚守为民情怀
直属各党组织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等工作与机关党建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将“学史力行”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体现在具体成效中。一是打造“文明行动先锋队”。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切实践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锋行动党组织10 条和党员10 条措施,把带头参与保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践行宗旨、历练党性和检验机关党建工作成效的“试金石”,用实际行动支持和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二是打造“志愿服务先锋队”。深化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格局,引导直属党组织和在职党员扎实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截止10月,95个单位党组织到社区开展活动493次,累计服务时长3262.75小时;3761名党员已到社区报到,开展活动6904人次,累计服务时长24713小时。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截止10月,直属各党组织为社区解决问题762个,在职党员帮助群众解决问题1743件,开展志愿服务3662次,所属193个党支部与村(社区)党支部结对共建,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题党日404次。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在永昌街道学府社区建立了保山首个“党建+社会工作”服务实践站,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以“吹哨报到、践行见效”为主题,把社会工作融入到党的建设中,更好地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联动发展。服务站采取驻站社工、社区干部、市直单位“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党员志愿者、社区居民志愿者联合组队服务等方式开展服务,多渠道招募服务队伍。截至目前,已开展特色活动和服务27场次,服务群众2000多人次。三是打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锋队”。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加强与市直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加大调研指导和工作督促力度,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创民“进机关”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专题研究、定期通报,对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定期会商会办。截止10月,召开联席会3次,40个市直单位成功创建为市级示范单位。直属各党组织认真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育引导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带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带头维护团结、增进友谊、促进和谐,以实际行动争当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建设者、促进者。
4.以“四化提升”多维历练,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专业精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优质化、廉洁高效化”为目标,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党务干部队伍。一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国共产党历史作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首课、主课和必修课,采取理论学习、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等方式不断提高党务干部政治素养。二是通过集中培训、轮岗交流、上台讲党务等途径提高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三是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干中学、干中练,结合各部门、各行业实际,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四是认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抓好“3.29”专案以案促改工作,促党务干部进一步树立廉政意识。
5.以“五项行动”精准发力,品牌建设成效初显
一是开展党支部建设提标行动。健全完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围绕“五个基本”和作用发挥,在规范化建设全覆盖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推动党支部建设提档升级。直属各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政治生日、“党费日”等制度。2021年民主评议党员4800余人次,基层党组织书记、主要领导上党课1026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930余次。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直属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308次,参加主题党日活动2339人次,参加组织生活会650人次,参加民主生活会315人次。在党史学习教育中,356名实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参加47个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认真抓好 2021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经摸底排查,确定了6个党支部为软弱涣散党支部,建立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委员联系软弱涣散党支部制度,督促各党组织落实整改工作。二是开展党务干部提能行动。围绕适应高质量党建工作需求,强化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建设,开展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学与练培训,不断推动党务干部能力素质整体提升。举办“强素质·练本领”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学与练培训班4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各1期,“弘扬杨善洲精神、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暨党史学习教育培训班1期,培训直属各党组织专兼职党务干部550余人次。制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直属党组织党务干部年度履职量化评价方案(试行)》,报市委组织部征求意见,对直属党组织党务干部做到既要培训培养又要严管厚爱。三是开展党员培训提质行动。将“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办成示范班,进一步创新教学内容,精心设计课程“菜单”,通过课堂讲授、示范点观摩、现场教学、“三会一课”情景模拟等丰富教学形式,编印《“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理论辅导读本》为1150名老党员送学上门,共同营造争当政治理论学习表率、争做业务学习标兵的良好氛围。2021年集中培训3期2168人,两年完成党员全覆盖轮训。四是开展机关党建“对标达标创标”行动。围绕“三个表率、一个模范”工作要求,建立“达标授牌、动态管理、结果运用”的“模范机关”创建机制,参照模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工作标准精准“对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赶超措施限时“达标”。7月29日召开“对标达标创标”行动工作推进会,要求直属各党组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再次进行精准对标、限时达标、奋力创标,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双促进,在全市机关单位形成比学赶超浓厚氛围。74个市直机关单位确定对标对象 121个,制定达标措施 218 条,创新立标225项。为宣传直属党组织在“对标达标创标”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编印《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直属党组织“对标达标创标”工作情况汇编》。五是开展“智慧党建”提速行动。围绕“固根基、扬优势、提质量”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智慧党建”两年行动目标落实落地。依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党员干部信息的数据资源整合,进一步调动党员干部使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的积极性、自觉性。截至10月,直属各党组织在职党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率达97.3%,“云岭先锋”APP注册运用率达98.38%以上。全面实现了利用网上党支部和“云岭先锋”APP在线开展党费收缴记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务公开、党员积分制管理等工作,全面完成党组织关系网上转接,实现党建信息化运用全覆盖。
6.注入活力因子“N”,在守正创新中笃行致远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在深入把握机关党建工作规律和特点上下足功夫,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发扬首创精神,鼓励直属各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总结提炼推广基层党组织开展实践的有效经验,推进理念思路、方式手段的创新,全方位、多维度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直属各党组织坚持守正创新,打造了一批机关党建工作品牌,市人社局机关党委“红色劳务”、市广播电视台党总支“新闻铁军”、市质检中心党总支“质检工匠”、市应急管理局党总支“智慧应急”、市信访局党支部“阳光信访”、市妇联党支部“文化妇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党支部“大爱工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支部“暖心政务”等等。选送上报的《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要性》荣获2020年度保山市党建微党课二等奖,《我是党员 我是记者》荣获2020年度保山市党建微视频三等奖,拍摄制作机关党建工作纪实片《舵稳当奋楫、风劲好扬帆》,宣传好机关党建工作品牌和好的经验做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3,070,982.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0,982.1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4,448.19元,增长4.94%,主要原因为2021年工资基数调整,纳入工资福利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经费安排随之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3,070,982.19元。其中:基本支出2,705,676.34元,占总支出的88.10%;项目支出365,305.85元,占总支出的1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4,448.19元,增长4.94%,主要原因为2021年工资基数调整,纳入工资福利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经费安排随之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05,676.3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6,742.34元,增长7.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08,868.06元,占基本支出的89.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6,808.28元,占基本支出的1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5,305.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294.15元,下降8.12%,主要原因是党员教育工作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先锋》杂志出版经费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先锋》杂志出版及印发;党员教育工作经费支出41,305.85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党建工作经费经费支出284,000.00元,主要用于拨付“两新”组织“15311”市级党建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0,982.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4,448.19元,增长4.94%,主要原因为2021年工资基数调整,纳入工资福利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经费安排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36,718.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6%。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352,718.1元(其中行政运行2,271,412.25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1,305.85元)、组织事务支出284,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3,97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23,974.8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7,742.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7,742.21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26,585.4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1156.7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5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547.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452.78元,完成预算的49.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102.78元,完成预算的51.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0.00元,完成预算的17.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不超过上年的定额标准内,将“三公经费”编入部门支出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二是严把内控审核关,在经费结算过程中,严格把握事前审批原则,对不符合程序、超标准、超范围的不予核销,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健全性和完整性。“三公”经费控制相关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8,430.80元,增长84.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610.8元,增长90.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0.00元,下降33.9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购买年限较久,维修费用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02.78元,占98.10%;公务接待费支出350.00元,占1.9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02.7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102.7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关外出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挂钩村尹兆场社区村干部3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808.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240.30元,增长18.45%,主要原因:
1.2021年本单位新增1人,办公经费、工会经费等费用随之增加;
2.车辆购买年限较久,维修费用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的办公费26,749.97元、水费6205.53元、电费1,650.00元、邮电费18,000.00元、公务接待费350.00元、工会经费51,000.00元、福利费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02.78元、其他交通费等支出169,6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0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518,618.51元,其中,流动资产6,834.51元,固定资产509,20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58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594.0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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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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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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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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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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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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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18,618.51
| 6,834.51
| 509,204.00
| 0.00
| 426,949.00
| 0.00
| 82,255.00
| 0.00
| 0.00
| 2,580.00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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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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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75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0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693.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75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8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20923082755297.xls】
附件【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2092308274770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