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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的交通、民用、市政公用工程及构配件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检测工作,市直监管项目消防验收工作,保山中心城市(含工贸园区)独立的市政燃气设施(天然气门站、调压站、加气站及市政燃气管网、燃气储配站、气化站、灌装站等)及市直监管的中心城市(含工贸园区)其他管网和庭院管网项目的城镇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情况
根据2020年版《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要求,我站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一是行政许可类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二是行政确认类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三是其他行政职权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申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党建、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情况
(1)党建工作的有序开展: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
(2)继续加强全站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通过会议讲话、专题党课、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对管党治党工作经常性强调。二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班子成员负责抓好分管部门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执行情况,带头把基层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以上率下,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持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情况监督检查。
(3)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创卫创文“双推进”:按照脱贫不脱钩的要求,继续配合好市住建局做好“挂包帮”联系点---昌宁县珠街乡金宝村的帮扶工作。春节前,全站干部职工捐款2700元购置粮油等物慰问脱贫群众,4月份和11月份,组织干部职工分别前往金宝村实地入户走访,同时与金宝村党总支开展了基层党组织“双联系——双推进”共建活动。另外,站支部持续做好爱心助学,挂钩资助一名在读大学生直至其毕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一是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单位所在的红庙社区举行的宣传、卫生等相关活动。二是组织在职党员到所属社区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办”的现实问题,每名党员提出为民服务清单,为身边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4)应用“互联网+党建”,做好党建创新工作:在搞好党支部内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的同时,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和市住建局机关党委开展的各类学习培训;加强党支部信息化建设,支部全体党员已基本能够掌握“云岭先锋”、“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之党务公开栏等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操作,努力促进党建信息化、规范化发展,让广大群众可以从网站中及时、全面的了解并监督我站党支部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
3.房屋及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1)市直监管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监督情况:截止2021年11月25日,我站监督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总数172项、509个单位工程、涉及总建筑面积349.44万平方米,其中自年初累计新开工工程总数25项、58个单位工程、涉及总建筑面积21.95万平方米;本年度竣工工程总数41项、343个单位工程、涉及总建筑面积202.94万平方米;已办理竣工备案工程总数45项、410个单位工程、涉及市政道路长度38665.16米、总建筑面积239.8万平方米。
(2)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能力的提升: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我站积极组织监督员参加省住建厅、市住建局举办的相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业务培训,今年我站派出12批32人次参加网上和线下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策宣传贯彻及能力建设培训、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培训、《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宣贯培训、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参加市住建局组织的“2021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培训”等。及时组织检测人员参加省厅开展的检测技术培训学习。因新冠疫情原因,今年我站共派出2批2人次参加主体结构检测的学习。
(3)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季度巡查情况:我站质量安全监督员分为4组共计9人,负责对辖区内172个建设项目进行日常监管工作。从基本建设程序、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安全文明施工、内业资料、消防验收、城镇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管,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4)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情况
①创建保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保山市中心城市建筑施工工地方面,我站于2021年3月22日制定《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并通知要求市直属在建工地共53个项目部严格做好工地现场创文自检自查和整改工作。多次组织站全体监督人员及办公室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建筑施工现场创文工作事宜。我站从2021年3月12日开始每周五轮流到湾子社区责任区域内,开展卫生大整治志愿者服务。5月至11月期间,我站多次派单位人员到社区实施早、中、晚三班倒值班值守工作,积极地配合湾子社区委员会开展创文入户宣传、辖区内垃圾清运、河道漂浮物清理、杂草清除,投入3.8万元支持社区。路灯建设、创文小礼品的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牌制作、街头小花园建设项目、创文创卫值班值守、“双报告双服务双报告”等系列工作按计划进行。
②安全生产月及全省住建系统“质量月”活动:根据云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住建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我站于8月31日召开质量月启动仪式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通知全部市直在建项目悬挂质量月宣传标语,加强宣传力度;结合三季度巡查工作抽取7个在建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我站积极配合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了我市建筑行业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我站所监管的在建项目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此次共检查项目34个、发现安全隐患数量169个、重大安全隐患数量0个、已整改安全隐患数量169个、已整改重大安全隐患数量0个。
③大理州漾濞县地震应急抢险工作:2021年5月21日48分34秒,大理州漾濞县发生了6.4级地震。2021年5月22日,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保山市住建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站共派出四名专家赶赴大理州漾濞县参加地震应急抢险工作。
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催办通知及燃气工程验收工作告知工作:由于近年来我站所监管的建设项目大量出现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进行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等情况,经站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将对上述项目发放催办通知书。2021年9月8日我站召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催办通知及燃气工程验收工作告知会议,现场对15个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项目、103个未进行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项目、58个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项目发放催办通知书,其中“保山市中心城市中水回用项目——保山中心城市第一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艾特佳新能源锂电池超净车间装修工程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和“武警保山医院营房和武警云南总队后勤力量储备点建设项目——新建营房(公寓房)一栋及附属工程”(未进行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3个项目无法联系到建设单位。对保山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和昆仑燃气保山分公司两家公司发放燃气工程验收工作告知书。
⑤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机构考核: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站先对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进行自评工作,其中机构自评得分97分,人员自评均为良好等次。2021年10月29日,经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核领导小组对我站进行初步考核,机构考核得分为95分,人员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等次。2021年11月18日,云南省住建厅考核组通过对照标准、查阅台账、现场问询等方式对我站机构及人员进行了考核,机构考核结果为优秀,机构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⑥消防验收工作开展情况:自2019年6月市属监管项目消防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职责划转我站承接,经过两年多的工作实践,我站消防验收基本程序、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及内容已基本梳理清晰。根据“放管服”和保山市住建局要求,2020年我站消防验收行政审批事项已实现在云南政务服务网的全程网上办理,既简化了办事流程、又缩短了审核时限。2021年为更进一步方便办事人员申报项目消防验收工作,我站在“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发布了《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建设单位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办事流程》。
⑦城镇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根据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城镇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保建发〔2020〕17号)要求,自2020年4月1日起,保山中心城市(含工贸园区)独立的市政燃气设施(天然气门站、调压站、加气站及市政燃气管网、燃气储配站、气化站、灌装站等)项目由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中心城市(含工贸园区)其他管网和庭院管网工程由负责主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单位一同受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实有车辆3辆,属于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车辆,由于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账务纳入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核算。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9,986,510.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86,510.1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883,998.70元,下降22.41%,主要由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减少3,889.44元,事业单位医疗减少10,113.1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7,494.36元,工程建设管理经费减少2,877,490.5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10,026,510.14元。其中:基本支出3,169,668.07元,占总支出的31.61%;项目支出6,856,842.07元,占总支出的68.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843,998.70元,下降22.10%,主要由于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7,868,578.70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5,024,58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69,668.0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68,578.70元,下降71.2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31,039.36元,公用经费减少7,837,539.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70,273.97元,占基本支出的96.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9,394.10元,占基本支出的3.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56,842.0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24,580.00元,增长274.23%,主要原因:为更好完成预期工作计划和各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任务增加了该项目经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检测补助经费6,856,842.07元,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方委托业务费4,930,000.00元、长期聘用人员劳务费1,437,342.37元、办公费36,243.00元、咨询费29,000.00元、手续费67,222.00元、水费4,185.00元、电费19,458.07元、邮电费61,795.38元、差旅费48,710.50元、维修(护)费74,285.00元、培训费1,200.00元、专用材料费6,42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97.7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86,510.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0%。与上年对比减少2,883,998.70元,下降22.41%,主要由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3,889.44元,事业单位医疗减少10,113.1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7,494.36元,工程建设管理经费减少2,877,490.5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7,43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2,400.00元,用于退休人员的活动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5,039.20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0,555.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157,525.76元,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93,029.40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438,515.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1%。主要是:工程建设管理9,429,251.78元,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办公费、劳务费、印刷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购置等;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264.00元,用于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097.76元,完成预算的1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097.76元,完成预算的16.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3,288.59元,下降84.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3,288.59元,下降84.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97.76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97.7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097.7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实有车辆为3辆。主要用于五县一区及周边地州的农村山区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无友邻单位工作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资产总额25,549,002.80元,其中,流动资产44,348.09元,固定资产22,340,953.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163,701.51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897,555.0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050,603.94元,流动资产减少7,714,753.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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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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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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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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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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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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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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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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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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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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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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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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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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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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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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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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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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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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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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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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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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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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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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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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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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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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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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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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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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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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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49,0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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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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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40,9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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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9,6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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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3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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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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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9,96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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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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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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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3,7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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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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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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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623.9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663.9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623.9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33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