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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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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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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老年大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28700201000

保山市老年大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老年大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老年大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老年教育和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落实上级关于老年大学的建设管理和工作部署。坚持“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欢度晚年、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制定和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教学正常开展。落实好市干部休养所老干部和老干部遗属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各项服务管理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牢牢把握党建引领,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一是旗帜鲜明紧扣政治建校目标。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七中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老年教育全过程,邀请保山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云南省首批“云岭先锋讲师”杨春林同志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解读”专题讲座,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根铸魂,全面推动老年大学与老干部党校融合发展。二是持续用力办好思政精品课。坚持办好老年大学开学“第一课”工作制度,举办“喜迎二十大 点赞新发展 迈上新征程”专题思政课暨党员骨干培训班,开展“喜迎二十大 喜看新变化”主题国画展和“奋进新时代 献礼二十大”——主题诗歌朗诵会,紧扣红色教育内容,把新思想作为必修课、把党史国史作为基础课、把初心教育作为常修课,构建起“课前10分钟思政课、一周一次云课堂、一季一次云直播、一学期一次专题讲座、一年一次读书班”的思政教育体系,牢牢占领老年大学意识形态建设高地,激励全体干部职工、教师和学员一心向党,争做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带头人。三是线上线下广泛宣传。通过专家解读、思政课、党员干部宣讲、教师讲解,并依托微信公众号、“云”霞直播网络平台和科普仪、电子屏、LED大屏等广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学员学深悟透,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他们争做新时代老人,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

2.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驰而不息。一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市老年大学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二是将日常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与“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效率意识;认真对照干部作风进行“八问”,以“舍我其谁”的精神,主动“对号入座”,认真给自己“画准像”,不断强化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努力在“敢于担当上作表率、勤于为民服务上作表率、善于团结上作表率”。三是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勤政廉洁责任义务,定期开展分析研判,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适时开展谈心谈话,有效掌控和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廉洁自律、自觉遵纪守法。四是多次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和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高度重视上级检查、督查的工作要求,结合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将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3.重点任务清单化,挂图作战抓落实。根据市委老干部局年初的工作要求,结合大学实际,及时编制20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认真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要求,将年度工作要点,以各责任科室每个月集中汇报一次完成情况的方式进行督促,始终紧盯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清单,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实行目标倒逼,有力地确保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4.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工作,须臾不敢放松。一是对校园设施设备、教学器具和安全隐患进行系统排查处理,及时发现并组织维修处理设施设备老化等问题25项,消除断电器跳闸、东边墙体粉刷层脱落等隐患4项。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安全工作预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学习培训和展演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全面开展安全排查和充实疫情防控物资,扎实做好春季、秋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顺利实现如期开学和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展开。三是为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工作,自3月7日开学以来,全体干部职工下沉到一线服务,在校门口检查“两码”、监测体温、签订返校承诺书和安全告知书,实行一天一梳理、一周一措施、一月一总结,并根据疫情防控新要求适时调整入校检测及工作措施。四是深入138个班级抽查督促教学工作、查看学员到课情况、教师教学情况、查看有无蹭课情况等,继续查缺补漏跟踪收齐学员“两码两书”,广泛收集意见建议22条、处理问题29项,努力做到问题到班级发现就在班级解决。五是坚持每天轮班值守和课后全面消毒,督促全体干部职工、教师和学员佩戴口罩、自觉接受测温仪监测、开窗通风、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非必要不聚集、加强卫生保洁和重点部位消毒等工作。六是紧盯疫情防控每个细节,分别于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前,就放假期间的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和收假要求通知到所有学员。

5.以“作风建设年”为抓手,狠抓精准服务和制度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市局《关于开展“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强化一线工作法,持续推行科室联系系科制度,实行干部到班级检查督促教学工作、收集相关意见建议、及时处理存在问题,贴近教师和学员精准服务。二是在学校门口查验“两码”时,耐心指导老年人操作手机出示两码。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建言二十大”“我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调研,进一步掌握老干部工作情况和老干部的思想状况。四是完善“一人一策”精准化服务管理工作方案,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各项待遇,建立老干部联络员制度,主动贴近精准服务,多次深入2名离休干部家中走访,并以电话、家访等形式经常联系离退休干部及遗属;认真组织遍访工作,在春节、重阳节前夕深入老干部和遗属家中走访慰问,耐心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和困难诉求,老干部满意度不断提高。五是严格落实“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制度,定期到联系网格、责任区走访群众、服务群众。六是进一步健全学校工作制度体系,修改完善了24项内部管理制度,18项教学及教师、班委管理制度,1项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制度,并印制成册,实现把制度建设融入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筑牢“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基础。七是量身定制离任教师感谢信,由校领导带队为张国儒、张玉兰等24位离任教师赠送感谢信及《保山市老年大学建校20周年教学成果展示专刊》。八是始终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智能手机班教学重点及方式,突出解决好老年人融入现代网络生活所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建立“夕阳红智能手机通讯兵”特色志愿服务队、“夕阳红文艺轻骑兵”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智能手机使用志愿服务活动,在“志愿集市”特色志愿服务中,耐心指导老年学员使用智能手机。

6.紧扣建立市级师资培训中心,创新活动阵地建设。一是不断加强师资库建设,持续办好师资班和利用“云”霞直播强化线上培训,进一步为五县(市、区)“家门口”老年大学发展提供源头活水。今年共开设6个师资班,举办了3期“云”霞课堂直播培训,累计参加培训1100人次,极大地方便和带动了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老年大学(分校)和教学点的教育教学工作。目前,全市老年大学教师达435名,其中兼职400名,专职35名。二是整合资源,丰富活动阵地建设内容,借力发挥省级示范校带动作用。主动加强与保山市委党校、保山学院、保山中医专、保山老年开放学院等友邻单位的交流合作,力求实现资源共享、取长补短,高质量推动保山老年教育工作发展,同时,积极与市科协合作,实施2022年银龄科普行动,建立科普e站,组织开展专家讲座、科普宣传月、科普展览、知识竞答等活动,结合老年人学习活动和科学文化实际需求,使出连环招,打出组合拳,多措并举开展银龄科普,提升老年人科学素质,以银龄科普涵养校园文化。

7.以“校内课堂+校外基地”的方式,不断拓展教学方式。一是积极探索教学方式多元化,深化拓展已建立的3个校外“教学点”和7个教学实训基地,不断提升办学实效。目前,各县(市区)老年大学分别到7个实训基地开展教学活动共计1271人次,真正实现了校内课堂与校外教学的有机结合,丰富了教学内容。二是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及实践体验,主动与保山中医专对接,并签订合作协议,共建老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基地。三是认真总结校内课堂与校外实践教学经验,整合资源,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努力打造精品课件96个,自建乡土教材4份,不断巩固和完善“家门口”老年大学功能,实现了老年朋友就近就地就便参加学习活动。

8.自觉服从全市创文创卫工作大局。一是积极与两个校区所在社区对接,按要求对两个校区的危房违建进行认真排查,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二是根据保山市东河污染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认真开展两个校区的雨污分流工作自查,并按时保质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工作。三是统筹开展创文创卫和交通文明劝导工作,发挥爱心志愿者服务队积极作用。

9.持续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一是信息材料被市委老干部局采用27篇,对外宣传材料被多家媒体采用17篇次,完成信息宣传764分,完成任务的510%。二是不断改进和完善“红霞印象”校史展览室功能。三是编印校刊《多彩夕阳》3期,总已出刊31期。四是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和久久乐享等网络平台,及时宣传老年大学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和老年学员先进事迹,共发布35期,216条信息,牢牢占领政治舆论阵地。

10.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注重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实行每月考勤通报公示制度。二是按照“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在信息化、规范化、精准化办学等方面对标省老年大学和玉溪、昆明、曲靖老年大学,明确工作目标和进位措施,积极对标先进、比学赶超。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教务办公室、总务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干部休养科5个正科级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老年大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保山市老年大学,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老年大学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老年大学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老年大学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老年大学2022年度收入合计3,722,034.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22,034.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1,147.02元,增长3.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1,147.02元,增长3.94%;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新增科普示范点(基地)建设专项经费;2022年津补贴政策调整,包含基本调标和新增基础绩效奖,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老年大学2022年度支出合计3,722,034.62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1,147.02元,增长3.94%。其中:基本支出2,598,807.24元,占总支出的69.82%,基本支出增加182,423.40元,增长7.55%;项目支出1,123,227.38元,占总支出的30.18%,项目支出减少41,276.38元,下降3.5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2022年度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大部分人涉及晋级晋档,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增加;二是因疫情原因2022年12月份未开学,未产生聘用教师课时费,导致学员补助经费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老年大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98,807.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70,351.91元,占基本支出的91.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8,455.33元,占基本支出的8.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老年大学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3,227.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临聘人员经费(保财社〔2022〕7号)支出1,044,802.88元,主要用于发放外聘教师课时费,聘用人员工资及各类教学活动支出。

2.离休干部和遗属日常管理和服务经费(保财社〔2022〕181号,)支出18,800.00元,主要用于慰问离休干部和遗属,以及管理服务工作。

3.科普示范点(基地)建设专项经费(保财教〔2022〕47号)支出44,624.50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普示范基地的建设以及对老年学员科普宣传。

4.2022年上半年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保财社〔2022〕159号)支出15,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老年大学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2,034.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1,147.02元,增长3.94%,主要原因是2022年津补贴政策调整,包含基本调标和新增基础绩效奖,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44,62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44,624.50元,其中:科普活动44,624.5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59,546.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344,546.97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23,600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3,114,724.57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6,222.40元;就业补助15,000.00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5,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4,783.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14,783.15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48,654.2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6,128.9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0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08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08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4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老年大学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65.00元,增长308.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65.00元,增长308.9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德宏州老干局、省老干局、省委党校人员共计3批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老年大学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455.33元,比上年增加36,582.46元,增长19.07%,主要原因一是聘用人员工资(劳务费)增加,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增加;二是2022年非税收入返还部分从项目支出调入基本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山市老年大学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是:办公费48,755.33元、工会经费45,9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9,0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费4,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老年大学资产总额2,461,981.94元,其中,流动资产120,496.19元,固定资产2,341,485.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845.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0,22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7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7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7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287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