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全市各级团组织开展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发挥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保山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结合青少年特点,负责提出并落实不同时期加强我市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计划、措施、任务,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对青少年进行党的基本路线、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定跟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3.围绕党的经济建设中心,组织各行各业青少年在生产劳动、教学、科研等战线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突击活动、组织青少年发明创造、技术练兵、技术培训活动等,发挥共青团在经济建设中的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4.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青少年信访工作,参与制定我市有关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受市人大、市政协委托,起草、修改青少年工作方面的法规草案,负责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青少年方面的提案处理;负责有关青少年方面法规的宣传和青少年普法教育,运用法律手段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展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5.参与制定我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团属事业、青少年社团组织的管理、指导、协调和青少年活动阵地、教育阵地的建设、管理。
6.承担市政府委托的青少年事务。参与青少年科普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青少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希望工程”,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建盖希望小学。
7.负责青年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省青联交办的青年外事任务,做好青年统一战线工作,负责我市青年的团结教育工作,以结成广泛的爱国青年统一战线,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8.作为全市各级少年先锋队组织的领导机关,负责提出和落实全市少年先锋队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少先队开展各项活动,加强自身建设;负责对青年学生的管理。
9.负责全市团干部、团员队伍建设,协助各级党委抓好团干部的配备、教育和管理;负责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和其他青少年工作者的培训和团员培训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经济部门培养、输送青年干部。
10.负责青少年社会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动态、愿望要求及社会热点;及时疏导青年思想情绪,维护社会稳定;为市委、市政府有关青少年问题方面的决策提供服务。
11.管理市青少年宫工作。
12.完成市委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自身建设,不断夯实履职的思想政治组织基础。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摆在首位。强化“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领导班子带头抓学习,以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工作重要论述和各级党委全会精神为学习重点,通过团市委书记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会议、专题会和周例会等形式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素养,不断增强政治站位,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022年以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召开书记会议13次,组织例会和专题学习31次。二是强化党建引领。制定了《党支部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党支部“基层党建质量深化拓展年”重点项目清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支委会13次,党小组会28次,党员大会8次,领导干部上党课7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3次。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举办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25期,有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强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及时召开团市委“大抓项目年”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部署会,专题召开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就“大抓项目年”和“作风之问”进行学习研讨。坚持利用“三个工作法”推进共青团事业良好发展,围绕工作职能职责,以项目化、清单化的形式制定2022年工作要点,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销号管理。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贯穿日常工作全过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书记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各2次,制定《共青团保山市委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共青团保山市委领导班子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工作落到实处。
2.聚焦党的二十大,全面提升共青团在青少年中的政治引领力。
一是全力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扎实在全团开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青春喜迎二十大·籽籽同心话团结”“寻访伟大成就、聆听奋斗故事”等主题实践活动15场次,“喜迎二十大、争做好队员”主题队日活动900余场次,参与少先队员19万人次。全市3219个团支部深入开展“党的青年运动史”“建团100周年大会精神”“新时代伟大成就”“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参与团员青年35万人次。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利用“保山青年”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连续推出“喜迎二十大,保山青年榜YOUNG说”14期,组织拍摄献礼党的二十大视频1个,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引发热烈反响。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全市各级团组织立即掀起学习热潮,利用“保山青年”微信公众号发布“青春瞩目二十大”信息36条。制发《共青团保山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有力推动全市各级团组织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发挥党的政治学校功能,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植根青年。紧扣青年脉搏,搭建微信塔群、组建青年讲师团,线上线下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宣讲,利用广场宣讲、火塘夜话等方式,151名市县两级青年讲师广泛开展宣讲活动,有效推进党的创新理论走进基层、走进青年。举办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4期333人,开展青年大学习26期参与团员青年47.5万人次,开展红领巾爱学习27期参与少先队员135万余人次。三是实施典型引路讲好青年榜样故事,引导青年走好人生路。扎实开展优秀典型选树工作,推荐1个团支部、1名青年受团中央表彰,2个团委、1个团总支、3名个人获评云南省“两红两优”称号,市级“两红两优”“五四青年奖章”评选优秀集体15个、个人40个。以“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获得者为主线,线上线下大力宣传推介青年典型,积极展示保山青年向上向善、有为担当新形象。
3.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推动共青团各项改革纵深发展。
一是持续用力共青团改革。胜利召开市第五次团代会,选举新一届团市委委员35名、候补委员10名,委员结构更加合理。全力推进昌宁县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将试点改革经验全市推广,实现全市基层团组织规范化稳步提升。严格团员发展,强化编号管理,完成新发展团员6530个,新发展团员信息“智慧团建”录入率达98.6%。加强各级学校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超前谋划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抓接,学社衔接率达99.9%。二是不断巩固少先队组织。全面实行“双主任”制度,5县(市、区)团委书记均担任少工委主任,887所中小学由党组织书记或政治面貌为党员的校长担任少工委主任。新聘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全部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新建市级少先队校外实践基地8个,聘请热心少年儿童工作的“五老”、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校外思政课教师等833人担任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和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全市各初级中学全面规范落实“推优入团”,共青团员通过少先队“推优入团”率达95%以上。三是推动青联作用充分发挥。在去年完成换届,青联委员结构优化、先进性进一步体现的基础上,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青联作用更加彰显,在扶贫救困、抢险救灾、乡村振兴、创新创业等均看到青联委员的身影。开展交流座谈3场,新建青联“希望小屋”1个,开展“促消费、增活力、助发展”主题直播带货活动1场,开展“青年科学家进校园”活动1场,走进学校和困难群体开展关爱活动3场。发动经济界别青联委员广泛参与引导青年创业就业工作,及时推送企业就业岗位信息,发布招聘岗位1037个。
4.聚焦青少年成长成才,全力提升共青团服务质量。
一是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完成“贷免扶补”贷款757户,发放贷款13615.5万元,带动就业3005人;完成创业担保贷款306户,发放贷款4957.7万元,带动就业1120人。举办“云南创新创业之星”评选大赛保山选拔赛,动员166个企业和团队参与,推荐11个优秀项目代表保山市参加省级复赛。开展“梦在远方,路在脚下——共青团与你同行”系列活动,组织外出务工青年分享交流105场次,受众青年达13097余人。二是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组建76支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面向青少年群体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共计100余场。积极开展“青春呵护·防溺水”专项行动,利用微信公众号开设“12355自护学堂·防溺水”专题,累计发布专项推文21条、视频6条。组织开展青少年安全志愿宣传活动48场2867人参与,青春呵护巡查志愿服务活动12场1990人参与,影响覆盖7922人。聚焦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切实发挥12355青少年服务台作用,整合社工机构和市青少年宫教师力量,推动“青春筑梦”行动广泛开展,实施中高考减压、青少年成长团辅课、心理健康讲座等活动30余场次受益青少年4000余人。三是关心关爱少年儿童。开展“童心港湾”活动关爱困境青少年5场,捐赠物资7万余元。发动爱心企业为困难学生捐赠助学金10万余元,深入实施“爱心圆梦大学”“希望之星”“芙蓉学子”“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天箭希望高中班”等品牌助学项目,共募集爱心资金419.7万元,资助困难学生984人。招募457名返乡大学生到社区为青少年提供暑期陪伴、自护教育、法治宣传等服务。联合社工机构和志愿服务队在永昌街道红庙社区、西邑乡永信社区开设暑期公益课堂40余期。四是持续服务青年婚恋交友。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等发布信息60余条,开展宣传活动40余次,广泛传播正面婚恋观,鲜明抵制负面的婚恋观念,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家庭观。结合“七夕”等中国传统节日,全市开展青年交友联谊活动5场次,服务青年476人。五是引导青少年有序政治参与,畅通青年诉求反应渠道。开展青少年模拟政协提案征集活动,累计提交模拟提案98件,参与青少年400余名。扎实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围绕“加强数字乡村青年人才培育”,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青年代表广泛开展调研活动10场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学少部、权益部。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本级)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3,040,599.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0,599.8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69,742.30元,增长13.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9,742.30元,增长13.84%;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2022年团市委新提拔职务职级晋升一级主任科员1人,三级主任科员1人以及2022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人员经费增加。
2.2022年团市委增加临聘人员经费、中国少年先锋队保山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经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第五次代表大会经费、保山市青年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经费、2022年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2021年度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补助经费、2020年度“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奖励经费、省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经费、2021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补专项资金、2021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11个项目782,119.3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3,040,599.84元。其中:基本支出2,158,489.54元,占总支出的70.99%;项目支出882,110.30元,占总支出的29.0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57,954.30元,增长13.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3,632.39元,增长10.42%;项目支出增长154,321.91元,下降21.20%;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2022年团市委新提拔职务职级晋升一级主任科员1人,三级主任科员1人以及2022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人员经费增加。
2.2022年团市委增加临聘人员经费、中国少年先锋队保山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经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第五次代表大会经费、保山市青年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经费、2022年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2021年度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补助经费、2020年度“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奖励经费、省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经费、2021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补专项资金、2021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11个项目782,119.3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58,489.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69,366.80元,占基本支出的86.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9,122.74元,占基本支出的13.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2,110.3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志愿服务、少先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青少年社会事务等经费支出99,991.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9,991.00元。一是扎实在全团开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青春喜迎二十大·籽籽同心话团结”“寻访伟大成就、聆听奋斗故事”等主题实践活动15场次,“喜迎二十大、争做好队员”主题队日活动900余场次,参与少先队员19万人次。全市3219个团支部深入开展“党的青年运动史”“建团100周年大会精神”“新时代伟大成就”“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参与团员青年35万人次。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利用“保山青年”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连续推出“喜迎二十大,保山青年榜YOUNG说”14期,组织拍摄献礼党的二十大视频1个,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引发热烈反响。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全市各级团组织立即掀起学习热潮,利用“保山青年”微信公众号发布“青春瞩目二十大”信息36条。制发《共青团保山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有力推动全市各级团组织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发挥党的政治学校功能,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植根青年。紧扣青年脉搏,搭建微信塔群、组建青年讲师团,线上线下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宣讲,利用广场宣讲、火塘夜话等方式,151名市县两级青年讲师广泛开展宣讲活动,有效推进党的创新理论走进基层、走进青年。举办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4期333人,开展青年大学习26期参与团员青年47.5万人次,开展红领巾爱学习27期参与少先队员135万余人次。三是实施典型引路讲好青年榜样故事,引导青年走好人生路。扎实开展优秀典型选树工作,推荐1个团支部、1名青年受团中央表彰,2个团委、1个团总支、3名个人获评云南省“两红两优”称号,市级“两红两优”“五四青年奖章”评选优秀集体15个、个人40个。以“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获得者为主线,线上线下大力宣传推介青年典型,积极展示保山青年向上向善、有为担当新形象。四是不断巩固少先队组织。全面实行“双主任”制度,5县(市、区)团委书记均担任少工委主任,887所中小学由党组织书记或政治面貌为党员的校长担任少工委主任。新聘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全部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新建市级少先队校外实践基地8个,聘请热心少年儿童工作的“五老”、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校外思政课教师等833人担任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和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全市各初级中学全面规范落实“推优入团”,共青团员通过少先队“推优入团”率达95%以上。五是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组建76支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面向青少年群体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共计100余场。积极开展“青春呵护·防溺水”专项行动,利用微信公众号开设“12355自护学堂·防溺水”专题,累计发布专项推文21条、视频6条。组织开展青少年安全志愿宣传活动48场2867人参与,青春呵护巡查志愿服务活动12场1990人参与,影响覆盖7922人。聚焦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切实发挥12355青少年服务台作用,整合社工机构和市青少年宫教师力量,推动“青春筑梦”行动广泛开展,实施中高考减压、青少年成长团辅课、心理健康讲座等活动30余场次受益青少年4000余人。招募457名返乡大学生到社区为青少年提供暑期陪伴、自护教育、法治宣传等服务。联合社工机构和志愿服务队在永昌街道红庙社区、西邑乡永信社区开设暑期公益课堂40余期。开展青少年模拟政协提案征集活动,累计提交模拟提案98件,参与青少年400余名。扎实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围绕“加强数字乡村青年人才培育”,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青年代表广泛开展调研活动10场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2.中国少年先锋队保山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经费支出116,136.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6,136.00元。按要求召开中国少年先锋队保山市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由40名委员组成的第四届保山市少工委。
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第五次代表大会经费支出235,4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5,400.00元。按要求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共青团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35名、候补委员10名。选举产生了共青团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1名,选举产生了共青团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4名。
4.临聘人员经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元。及时足额支付团市委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
5.保山市青年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经费支出70,194.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0,194.00元。按要求召开保山市青年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经费,选举产生了由185名委员,45名常委组成的保山市青年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
6.2022年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支出28,331.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8,331.00元。完成“贷免扶补”贷款757户,发放贷款13615.5万元,带动就业3005人;完成创业担保贷款306户,发放贷款4957.7万元,带动就业1120人。举办“云南创新创业之星”评选大赛保山选拔赛,动员166个企业和团队参与,推荐11个优秀项目代表保山市参加省级复赛。开展“梦在远方,路在脚下——共青团与你同行”系列活动,组织外出务工青年分享交流105场次,受众青年达13097余人。
7.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支出12,462.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462.00元。完成“贷免扶补”贷款757户,发放贷款13615.5万元,带动就业3005人;完成创业担保贷款306户,发放贷款4957.7万元,带动就业1120人。举办“云南创新创业之星”评选大赛保山选拔赛,动员166个企业和团队参与,推荐11个优秀项目代表保山市参加省级复赛。开展“梦在远方,路在脚下——共青团与你同行”系列活动,组织外出务工青年分享交流105场次,受众青年达13097余人。
8.2021年度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补助经费支出32,46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2,460.00元。完成“贷免扶补”贷款757户,发放贷款13615.5万元,带动就业3005人;完成创业担保贷款306户,发放贷款4957.7万元,带动就业1120人。举办“云南创新创业之星”评选大赛保山选拔赛,动员166个企业和团队参与,推荐11个优秀项目代表保山市参加省级复赛。开展“梦在远方,路在脚下——共青团与你同行”系列活动,组织外出务工青年分享交流105场次,受众青年达13097余人。
9.2020年度“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奖励经费支出197,794.5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7,794.50元。举办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4期培训人数333人。完成“贷免扶补”贷款757户,发放贷款13615.5万元,带动就业3005人;完成创业担保贷款306户,发放贷款4957.7万元,带动就业1120人。举办“云南创新创业之星”评选大赛保山选拔赛,动员166个企业和团队参与,推荐11个优秀项目代表保山市参加省级复赛。开展“梦在远方,路在脚下——共青团与你同行”系列活动,组织外出务工青年分享交流105场次,受众青年达13097余人。
10.省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经费支出19,002.01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002.01元。完成“贷免扶补”贷款757户,发放贷款13615.5万元,带动就业3005人;完成创业担保贷款306户,发放贷款4957.7万元,带动就业1120人。举办“云南创新创业之星”评选大赛保山选拔赛,动员166个企业和团队参与,推荐11个优秀项目代表保山市参加省级复赛。开展“梦在远方,路在脚下——共青团与你同行”系列活动,组织外出务工青年分享交流105场次,受众青年达13097余人。
11.2021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补专项资金支出38,844.99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8,844.99元。完成“贷免扶补”贷款757户,发放贷款13615.5万元,带动就业3005人;完成创业担保贷款306户,发放贷款4957.7万元,带动就业1120人。举办“云南创新创业之星”评选大赛保山选拔赛,动员166个企业和团队参与,推荐11个优秀项目代表保山市参加省级复赛。开展“梦在远方,路在脚下——共青团与你同行”系列活动,组织外出务工青年分享交流105场次,受众青年达13097余人。
12.2021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支出1,494.8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94.80元。完成“贷免扶补”贷款757户,发放贷款13615.5万元,带动就业3005人;完成创业担保贷款306户,发放贷款4957.7万元,带动就业1120人。举办“云南创新创业之星”评选大赛保山选拔赛,动员166个企业和团队参与,推荐11个优秀项目代表保山市参加省级复赛。开展“梦在远方,路在脚下——共青团与你同行”系列活动,组织外出务工青年分享交流105场次,受众青年达13097余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0,599.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57,954.30元,增长13.34%,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2022年团市委新提拔职务职级晋升一级主任科员1人,三级主任科员1人以及2022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人员经费增加。
2.2022年团市委增加临聘人员经费、中国少年先锋队保山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经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第五次代表大会经费、保山市青年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经费、2022年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2021年度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补助经费、2020年度“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奖励经费、省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经费、2021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补专项资金、2021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11个项目782,119.3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99,423.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1%。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399,423.64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8,583.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75,330.40元;就业补助支出73,253.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1,116.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1,116.5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3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34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57,136.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197,794.50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59,341.8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837.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850.9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3.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98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6.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98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837.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850.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98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控“三公”经费,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741.61元,增长7.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2.39元,下降1.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44.00元,增长25.4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西部计划志愿者到保人数比上年增加以及希望工程到保考察人数增加,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共青团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共青团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122.74元,比上年增加41,484.54元,增长16.75%,主要原因为2022年预算时团市委在职人数新增1人,预算匹配日常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资产总额817,774.81元,其中,流动资产78,028.34元,固定资产739,746.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7,274.3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6,56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068.9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068.9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068.9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