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9130195-9-13_A/2017-090404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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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急诊绿色通道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急危重症抢救绿色通道的有关规定

    一、开设绿色通道的目的

    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保障急危重病人得到有效救治,提高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最终达到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目的。

    二、医院绿色通道的范围

    1、心脏骤停,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急性脑血管意外。

    2、直接危急生命的各科急危重疾病(如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昏迷、严重中毒、严重复合伤、大出血、严重心肺功能衰竭等)。

    3110119120所送病情较严重病员,无家属陪护者。

    三、医院绿色通道的措施符合医院绿色通道范围病员来院接诊后,应采取下述措施:

    1、接诊后即开通静脉通道及监测生命体征。

    2、及时传呼相关临床、医技科室医生。

3、对危重病员由医生或护理人员陪同边抢救、边检查。并在处方、检验、用血及辅助检查申请单上加急,优先付款,优先检查和治疗。

4、及时请上级医生及多科会诊,必要时通知总值班及医院急诊抢救小组。需住院或手术病员,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并由医生或护理人员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