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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9130195-9/20250710-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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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016号建议答复的函

隆阳区代表团杨明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市实施托幼一体化的建议》(第0016号),已交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全市托育服务工作的关心关爱和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支持。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幼有所育”目标,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示范引领,推进托育机构备案管理,全市上下形成广泛共识,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托育服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22年腾冲市机关托儿所被评为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2023年3月,保山被命名为全国第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通过持续巩固提升,截止2024年12月,全市共上报托育机构122个(其中:托幼一体机构共38个),可提供托位10724个(其中:托幼一体机构能提供托位4400个左右),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4.4个,完成备案62所。共有7所托育机构创建成为省级示范托育机构,辐射带动效应明显。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机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坚持把“一小”工作纳入全市工作重点任务,提高政治站位,系统谋划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一老一小”领导小组,“一小”工作推进办公室设市卫生健康委,形成了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同时,将托育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19年以来,先后制定下发《保山市人民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十一条措施》等,对机构备案、建设补助、用地保障、房租补贴、培训补贴、税费优惠、水电气优惠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全方位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发展。市、县两级均建立了市优化生育政策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由工作推进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召集会议,研究部署生育、养育、教育等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工作落实。2021年,我委联合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并下发了《保山市托育机构备案指南》,从注册登记、卫生评价、消防安全等6个方面规范了托育机构的备案管理;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下发了《保山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园(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示范托育机构的标准;保山市总工会也印发了《保山市总工会爱心托育(托管)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将爱心托育托管服务列入工会服务职工实事项目,以“工会爱心托育服务”的形式,培育爱心托育服务试点。例如叮叮当早托园,作为市总工会爱心托育服务试点机构和拥军企业,自2020年至今为职工及军属减免费用约23.5万元、暑期爱心托管减免6.9万元。2023年2月,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对“十四五”期间的托育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总体目标和各县(市、区)分年度建设任务。

(二)巩固服务体系,拓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多元模式

我市通过发展城乡托育机构、托幼一体机构、推进医疗机构办托和企业单位办托,打造多元发展模式,着力扩大托位有效供给。2022年以来,全市一是在各县(市、区)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依托现有幼儿园积极推进托幼一体机构建设,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体育部门协同配合,推进在幼儿园下设托班工作,全市托幼一体机构逐年增加。隆阳区“1+N”(1所托幼一体园所变为12所托幼一体分园)发展模式,受到省级表扬。截止2024年末,全市共统计上报公立、民营“托幼一体”机构共38个,覆盖全市5个县(市、区),能够提供托位4400个左右,2024年全年累计收托幼儿1190个,为全市托育服务工作持续助力。二是盘活隆阳区国有资产2处,保山城投、永投国有平台公司建成托位340个;2020年腾冲文星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项目申请到中央预算内资金160万元,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2022年腾冲市为五合乡腊勐、老寨、金塘、那弄社区申请到省委组织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200万元,整合建设五合中心托儿所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基础施工已完成,为农村地托育服务工作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三是探索医疗机构办托,以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和隆阳区妇幼保健院为建设单位,在建普惠性托育服务项目2个,将建成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托位565个。

(三)完善配套措施,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持续发展

一是积极妥善实施生育支持政策。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以来,我市深入开展政策宣传,严格执行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增加三孩登记服务、享受奖励假期等规定,清理废除全面二孩相关政策规定12份;严格执行“2585”生育补助政策,深入推进二孩、三孩分别发放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800元育儿补助、每人每年50元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二是强化托育机构综合监管。成立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监管队伍,根据职能职责,结合日常工作,以综合指导组形式对托育服务机构开展联合监督指导,及时排除传染病、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隐患。2020年以来,关停存在严重隐患的托育机构7所。压实属地责任,明确乡镇、村(社区)计生工作人员为托育机构属地管理人员,全面加强日常监督。采取引进第三方机构评估的办法,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托育机构运转中备案难等问题。三是促进普惠性收费标准制定。目前,国家、省还没有对托育机构普惠性价格进行指导和明确,我市托育机构的收费以市场调节为准,由于机构建设、师资力量等因素影响,收费差别较大。省级暂定普惠性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800元(无相关文件),保山普惠性收费标准初步定为每人每月1500元,据初步统计测算,我市托育机构目前平均收费价格为1092元/月/人。在2024年召开的全市托育工作推进会暨联席会议已作了安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已进行了调研,下一步将充分征求意见建议,结合保山市情,研究制定普惠性托育机构和公立幼儿园托班收费标准,着力解决收费标准的问题。同时,研究编制托育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对托育机构根据提供的服务质量实行分等定级,并出台参考指导价格,并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托育机构收费。

(四)加强人才培训,充实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队伍

一是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托育专业作为急需紧缺职业纳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每年都依托技工院校、民办培训学校开展相关培训,全市现有育婴师、保育员培训资质的民办培训学校12家、技工院校2家,有育婴师、保育员工种评价认定专业资质的机构5家。2023年全市共计培训托育相关职业(工种)653人次,涉及培训补贴资金56.6万元,2024年培训356人次,涉及培训补贴资金24.6万元。二是我委每年均联合市教体局组织全市托儿所、幼儿园保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年培训覆盖的保健人员在300人左右;2024年和2025年,我委均联合市场监管局和消防救援局对全市所有托育机构负责人开展机构内防范意外伤害、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训,通过一系列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托育机构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在园幼儿的健康和安全。2024年末,全市有托育服务机构从业人员2104人(托幼一体机构有1361人),其中保育员1292人(托幼一体机构有753人),持有保育师/员、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保育人员数有1143人(托幼一体机构有753人),大专以上学历906人(托幼一体机构有534人),每所托育机构至少配有1名专(兼)职卫生保健员。

(五)推进医育融合,筑牢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网络

一是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全市6个妇幼保健院均达到建设标准,切实组织基层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全市6个人民医院均建成“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4个人民医院建成儿童急救站,持续畅通绿色救治通道,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危重救治网络不断巩固,对危急重症婴幼儿的救治能力不断提升;加强妇幼专科能力建设,隆阳区和腾冲市两个保健院均创建成为省级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对辖区内婴幼儿早期发展起到积极推动和指导作用。腾冲市妇幼保健院成功创建儿童生长发育省级特色专科,以专科服务能力提升来强化辖区内儿童健康服务。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目前正参照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积极创建儿童友好医院,同时不断加强儿童口腔保健、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儿童眼科、心理保健、康复等专科建设,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的儿童保健服务水平。各级妇幼保健院围绕医育融合工作目标,与辖区内的托育机构紧密联系,通过多种模式切实加强对托育机构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护佑在园幼儿的身体健康。例如:为在园幼儿开展互动授课、入园入托健康检查、对机构进行实地指导等线下服务,以及开设线上家长课堂,婴幼儿家长对做好优生优育和科学育儿的咨询指导。二是儿童健康管理水平不断加强。全市三年累计为5.1万余名新生儿提供免费的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筛查率保持在98%以上。强化儿童先心病早筛早诊,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在全省处于较好水平;抓牢计划免疫,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抓手,强化措施落实,有效构筑儿童免疫防线,全市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儿童传染病预防水平显著提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5.09%,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率达到90%以上。

二、存在困难问题

(一)托育服务发展质量还不够高。目前,托育服务发展总体上还处于发展阶段,还存在着托育发展水平与生育服务需求不相适应、托位供给不足与入托率低并存、群众需求与服务质量不协调等问题。民营托育机构保育和师资力量整体不强,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距群众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入托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市目前托育机构和千人口拥有托位数量在全省均位于前列,但入托率不够高,2024年仅达到10%左右。一些适龄婚育人群和婴幼儿家庭对托育服务的了解和认识还不够全面,客观上影响家庭送托意愿。

(三)医育融合工作面临新的挑战。近年来,全市高龄高危孕产妇和流动儿童比例增大,持续追踪和全程服务管理难度较大。全市儿科、妇幼保健人才紧缺,儿童健康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医育融合相关工作有待纵深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巩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和7个省级示范托育机构创建成果,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的认识,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强化部门协作,共同发力,有效落实生育、养育、教育等相关优惠政策,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二)进一步探索多元服务模式,积极推进个人、用人单位、幼儿园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尤其要加大卫生健康与教育体育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协调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城乡地区各个幼儿园覆盖面广、办学经验足、高学历人员占比大、群众熟悉认可度高的优势,着力打造覆盖城乡的托幼一体集团化办托模式,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融合利用现有学前教育资源,建成托幼一体服务机构,不断扩大全市范围内托位有效供给,构建内涵更丰富、运营更规范的托育服务体系。

(三)进一步提升托育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托育服务机构的设置标准、管理规范、保育指导、卫生评价、质量评估、消防安全、伤害预防等标准规范,强化对托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全面提升提高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市场监管、住建、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针对托育服务行业领域薄弱环节及突出问题,定期不定期开展托育机构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安全生产、疾病预防控制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抓实经常性、针对性安全知识普及,不断夯实全市托育服务机构的安全基础,确保托育机构守牢安全管理红线。

(五)要进一步督促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积极创建生育友好医院和儿童友好医院。持续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儿童口腔保健、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儿童眼科、心理保健、康复等专科建设。指导好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孕妇学校和家长课堂,切实做好优生优育咨询指导。

(六)加大对托育服务工作和科学育儿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报刊、媒体等各类用户触达率较高的传播平台,向社会大众讲好托育服务故事。积极通过家长课堂、科普视频等媒介,广泛宣传科学养育理念、婴幼儿营养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回应性照护等育儿知识,提高家庭科学育儿素养,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确保普惠托育服务影响力更大、家庭育儿知识普及面更广。优化适龄婚育人群和婴幼儿家庭的托育服务宣传体验,让更多群众理解托育、信任托育,提升婴幼儿家庭的认同感和获得感,切实提升社会大众的生育意愿和送托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