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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9130195-9/20250710-00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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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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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保山市第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0054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胜国、袁小曼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疾控机构保障力度支持疾控事业发展的建议》(第0054号)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关心。此建议由市卫健委主办,市财政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协办,经与协办单位共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保山市疾控体系建设现状及项目经费保障情况

(一)经费保障情况。保山市作为云南省边境城市,承担着“外防输入”的重要职责。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5亿元,公共卫生支出7.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06%,其中疾控专项经费投入6210万元,主要用于传染病监测、应急物资储备及人员培训等。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市级财政累计投入3.8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保障了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关键措施落实,守住了疫情“零外溢”底线。但受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2023年全市财政自给率不足30%,短期内大幅增加投入存在现实困难。

(二)项目建设情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优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支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设备配置以及信息化建设。县级疾控中心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且中央投资占总投资的最高比例为80%。一是根据国家“十四五”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投向,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卫生健康委积极谋划储备项目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共规划储备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6个,总投资1.18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需求0.944亿元。二是2022年,腾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项目总投资0.125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0.1亿元。2024年上报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提级论证,截止目前国家通过3个。

(三)疾控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积极推进疾控体系改革。2023年5月,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局相继挂牌组建成立。2024年初,市、县两级新组建的疾病预防控制局专职局长均由卫生健康委(局)副主任兼任,市级设置疾病预防控制科、法规与综合监督科、防治艾滋病三个科室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局具体工作,县级明确不少于2个内设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并完成了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初步组建工作。2025年5月20日,完成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改革,印发机构编制方案,将原卫生监督所18名参公管理编制置换为事业编制,核定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事业编制112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5名,正处1名,副处4名。原卫生监督所人员分流至职责相近、业务关联的市级部门。县级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机构规格统一为正科级,相关改革正在有序推进中。二是抓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2024年全市传染病疫情总体平稳,全市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930.8747/10万,连续16年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三是持续提升监测预警和检验检测能力。市、县疾控中心完成了“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20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完成前置软件正式运用,哨点医院全部完成应用。目前市、县疾控中心建有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40个,其中PCR实验室有6个,移动PCR方舱实验室4个,移动PCR检测车2台。市疾控中心检测能力达到469项;腾冲市具备检测能力项目258项,已达到国门疾控中心具备不少于179项检测能力的要求,并完成基因测序人员培训。龙陵县疾控中心参照国门疾控中心标准建设,设备达标率90.16%,具备检测能力项目208项。隆阳区、昌宁县、施甸县分别达到249项、145项和113项。四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共调整充实传染病应急防控队伍18支238人,并建立“平战结合”的应急预案和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多场景实战演练。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和各类灾害需求,各县(市、区)和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分门别类按要求进行储备相应物资,切实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五是补齐人才队伍短板。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万人口核定疾控人员由1.75人提高到1.87人(按实有在职在编人数计算为1.71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总额的比例为85.71%。

二、针对建议,进一步加大疾控事业发展支持力度

(一)关于化解历史债务,优先保障疾控机构轻装上阵

按照债务管理要求,将疾控机构历史债务纳入政府债务化解统筹规划。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升专项资金,优先支持边境县疾控机构债务化解。

(二)关于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投入

一是在市本级财力允许的情况下优先安排本级预算支持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升级,并争取省级区域疾控中心建设试点资金。二是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023年已为腾冲、龙陵等边境县疾控机构配备移动核酸检测车、基因测序仪等设备,下一步将重点更新市级病原微生物检测设备。三是2024年12月,省三年行动计划“强辐射”工程下拨181.8万元用于购买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器及市疾控中心污水处理设备。该项目由市疾控中心负责采购和下发,预计2025年7月份完成。四是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项目等3个项目已通过提级论证,正在申请2500万元的中央补助资金。

(三)保障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

一是加强预算刚性安排。疾控机构公用经费全额保障的前提下,业务经费按“项目库”管理模式保障,确保传染病监测、慢性病防控等核心工作不断档。二是优化资金统筹。整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等渠道,向疾控机构倾斜分配,每年安排预算用于应急物资储备。

(四)积极探索服务收费政策,增强自身发展能力

根据规定,疾控机构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开展营利性服务。但可探索以下途径:一是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公共场所卫生评价等非营利性技术服务,收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反哺疾控能力建设。二是鼓励企业、基金会捐赠支持疾控科研项目。

(五)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强化绩效管理

一是积极申报国家边境地区疾控能力提升工程,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按照“十五五”卫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投向,服务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等建设项目提级论证和谋划储备工作,并视项目成熟程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对疾控资金实行全过程绩效监控,确保“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感谢您们对保山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