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保山市委:
您们提出的《关于开展全民口腔健康工作的建议》提案(05040005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一)加大“8020计划”的宣传推广力度
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项目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并安排专人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加强与教体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工作落实。各项目实施单位做好筛查登记工作、与学校密切配合,开展面对面专题宣传教育,并与其他措施做好衔接,探索建立了儿童口腔健康教育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健康宣教。通过电视台播放、印制宣传单、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微信及健康教育讲座等方式广泛开展儿童口腔卫生健康教育,引导、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掌握基本的口腔预防保健知识和自我保健技能,营造人人关注口腔卫生的氛围。在各小学发放“健康口腔从保护牙齿开始”宣传折页8369份、“爱牙总动员”画册4229份;口腔健康教育活动覆盖23994人次;“健康口腔助成长”PPT课件覆盖10234人次;讲授“爱牙总动员”H5动漫故事书9004人次;通过家长微信群等方式播放“健康口腔助我成长”4个视频10034人次。三是推进项目落实。2024年全市共完成窝沟封闭15267颗,涂氟1000人。各县区儿童口腔保健知识掌握率均达85%以上,窝沟封闭留存率均达88%以上。
(二)预防大于治疗
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健康口腔行动(2019-2025年)》有关要求,结合“全国爱牙日”等活动日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口腔健康进校园、口腔健康进单位、口腔健康进社区活动为主,通过口腔保健小知识讲座、播放宣传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折页及微信公众号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口腔健康宣传氛围。加强了口腔疾病防治知识工作宣传的重要性,营造了人人关注口腔健康的良好氛围,使广大群众了解早晚有效刷牙、饭后漱口等口腔自我保健行为对维护牙周健康的重要意义,以及定期进行口腔检查和早诊早治对控制牙周疾病发生发展的重要作用。
(三)增加基层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校园招聘、公开招聘、外出宣介等形式,精准引进急需紧缺的口腔医学人才。二是推进“银龄医师”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地理、旅游优势,引进省内外退休口腔医学专业人才到基层服务,缓解高层次人才紧缺和基层人才不足的问题,为本地口腔医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加强本土人才培养。积极选派优秀人才和技术骨干到上级医疗机构研修,鼓励基层人才参加学历教育,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四)加强全市民营口腔医疗机构行业监管
我市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严格医疗机构准入,规范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口腔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校验和诊所备案工作,截至目前未发现违规审批、备案情况。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不断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违法违规诊疗活动的,严肃查处医疗卫生领域等违法行为,持续整顿规范全市医疗服务秩序,持续净化医疗卫生环境,2025年以来全市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52户次,查处非法行医及医疗机构不规范执业等违法案件20起,其中无证行医案件16起,医疗机构不规范执业案件4起,共计罚没款98.47万元,涉嫌非法行医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件。
(五)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
1.开展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
2022年起,市医保局按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以及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全面规范口腔种植项目价格。一是规范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将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市场调节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管理,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采取“技耗分离”“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别计价方式收费。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过程中所需的除基本物耗以外的其他一次性使用耗材,按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费用,执行一类价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超过4050元,执行二类价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超过3600元,执行三类价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超过3100元,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照此执行。二是组织参加口腔种植体系统集采和牙冠竞价挂网采购。种植体系统平均中选价格降至900余元,价格平均降幅55%;牙冠竞价挂网产品均价327元/颗。要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挂网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暨耗材中选的价格就是患者最终向医院支付的价格,鼓励民营医疗机构执行“零差率”销售,进一步挤出种植牙耗材价格水分。三是落实“三位一体”综合治理措施。制发《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自2023年4月20日起,全面同步实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牙冠挂网“三位一体”综合治理措施,实行医疗服务、种植体、牙冠分开收费,明码标价。要求医疗机构主动在明显区域既公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调控目标、种植体和牙冠中选价格,又公示医疗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方便患者比对,接受患者监督。通过专项治理,单颗种植牙次均费用(含全流程种植服务、种植体系统、牙冠)从12000元左右降至5000元左右,极大减轻群众缺牙修复费用负担。
2.明确医保支付范围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实行市场调节价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医保〔2020〕90号),明确了162项服务项目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其中就包含了正畸检查(项目编码:310507)、口腔种植检查(项目编码:310509)、牙体牙髓治疗(项目编码:310511)、固定修复(项目编码:310517)、可摘义齿修复(项目编码:310518)、正畸治疗(项目编码:310522)、口腔种植(项目编码:310523)等医疗服务项目。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目录(2024版)〉的通知》(云医保〔2024〕68 号),已将部分口腔相关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3.加大医保政策宣传
主动与地方优质媒体合作,通过短视频、广播、讲座等渠道大力开展医保最新政策宣传解读;常态化开展医保政策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医院“五进”宣传活动,在基层一线宣传好医保政策,解答好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门联动还不够紧密,学校重视程度参差不齐。二是健康教育开展还不足,宣传内容较单一,群众口腔知识知晓率较低。三是日常监管及打击非法行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对适龄学生进行前期筛查,汇总数据。做好实施窝沟封闭服务的时间安排,为每个适应症学生预约好时间,防止出现扎堆现象。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通过科学方式引导、宣传,提高宣传教材活泼性、趣味性,能够让受众理解和接受。
(三)提高医务人员专业能力。加强医务人员操作能力培训,治疗时,严格规范操作过程,注意下颌第一恒磨牙颊沟、上颌第一恒磨牙腭沟的封闭,以保证封闭质量,达到防龋效果。
(四)持续加强医疗机构行业监管。结合国家医疗卫生随机抽查工作任务,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执法联动,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游医、无证牙医,严肃查处非法行医等各类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规范,营造良好行业就医环境。
感谢您们对保山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