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月红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普惠托育体系建设的建议》提案(第050060159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们对全市托育服务工作的关心关爱和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支持。本次您们提出的提案聚焦全市乡镇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短板与难题,问题分析精准透彻,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推动“幼有善育”目标落实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近年来,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幼有所育”目标,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示范引领,推进托育机构备案管理,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托育服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全市托育服务基本概况
截至2025年末,全市共有托育机构120个,完成备案61所,托位11309个,全市每千人口托位数4.7个,已超过省级下达每千人口4.5个的目标要求。全市7所托育机构创建为省级示范机构,辐射带动效应明显。自2020年以来,保山市先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十一条措施》等政策措施,对托育机构建设支持、用地保障、税费优惠、水电优惠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全方位支持托育服务工作的发展。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统筹,完善顶层设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坚持把“一小”工作纳入全市工作重点任务,系统谋划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一老一小”领导小组,“一小”工作推进办公室设市卫生健康委,形成了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2020年以来,先后制定下发《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十一条措施》等,对机构备案、建设补助、用地保障、房租补贴、培训补贴、税费优惠、水电气优惠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全方位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发展。市、县两级均建立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卫健、教育、住建、财政、人社等部门的责任分工和主要任务,协同推进工作落实。2026年,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和云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托幼一体化服务的八条措施》,对此,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教育体育局及时对接,对省级各项工作要求进行研究讨论和协作分工,统筹推进推动托班照护服务与幼儿园保育教育深度融合,摸清辖区内有条件并自愿开展托育服务的幼儿园底数,制定托位增设计划,兼顾城区、乡镇均衡布局,推动乡镇中心幼儿园逐步覆盖托育服务。截止本年6月,全市共有34个乡镇辖区内建有托育机构或托幼一体机构(其中:隆阳区3个,施甸县8个,腾冲市12个,龙陵县6个,昌宁县5个),逐步补齐乡村婴幼儿照护服务短板,不断提升城乡托育服务可及性。另外,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下达保山市2026年新增普惠托位360个的工作任务,我市将组织各县(市、区)以加大乡村托幼一体机构建设力度为主要工作方向,全力完成工作目标。
(二)压实责任,纳入民生实事。市县两级均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持续发展,鼓励基层人民政府通过盘活闲置公共资源、提供场地租金减免或补贴,支持托育机构良性运营。2022年以来,各县(市、区)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推动工作落地。隆阳区盘活国有资产2处,由保山城投、永投国有平台公司建成智源和金黄鹂两个托育机构,共建设托位340个;腾冲五合乡盘活长期闲置的原五合卫生院老院区,2022年申请到省委组织部支持的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托儿所改造,设置托位150个。施甸县、龙陵县和昌宁县的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体育部门积极协作,探索利用部分幼儿园闲置教室和场地进行改扩建,整合资源,开设托育服务。2026年,昌宁县卫生健康局以县第二幼儿园为建设主体向上申报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切实打造托幼一体、医育融合工作项目试点。
(三)创新模式,激发社会活力。我市切实发挥部门合力,探索建立“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生均补助”相结合的普惠托育综合支持机制。一是市发展改革委已多次发文明确托育机构水、电、气执行居民类价格的优惠政策,今年初,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场监管、民政、财政、住建部门印发《关于转发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26〕19号),进一步梳理困难群体和非居用户价格优惠情况。2025年全市共有3256家机构(包含托育机构)享受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优惠金额达6373.45万元。2026年,发改部门将制订全市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工作,鉴于部分公办幼儿园计划在2026年秋季学期招收托儿班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已启动相关工作,计划在8月份前出台保山市公办幼儿园托班试行收费标准。二是卫生健康部门积极妥善实施生育支持政策,2023年-2025年,认真落实省级政策,对二孩、三孩分别发放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和每人每年50元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自2025年起,国家对未满3岁婴幼儿家庭给予每年3600元的育儿补贴发放,我市按要求切实做好申报审核和资金发放工作,2025年全市共申报并审核通过67259条群众申请,2.17亿资金已经全部发放到位;2026年1-6月,全市已申报并审核通过54093条申请,已发放资金1.55亿元,切实通过资金发放做好生育养育支持,降低育儿家庭的经济负担和送托负担。三是保山市总工会于2023年印发了《保山市总工会爱心托育(托管)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将爱心托育托管服务列入工会服务职工实事项目,以“工会爱心托育服务”的形式,培育爱心托育服务试点,如:叮叮当早托园作为工会爱心托育机构,由市、区总工会进行项目资金支持,托育机构对经济困难的工会会员家庭、军属家庭送托费用按程序给予每孩每月400元左右的费用减免,切实降低育儿家庭的送托经济压力。四是人社部门给予托育服务机构小微企业信贷政策支持,通过“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属于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托育机构,对符合条件设立的托育机构按照规定给予最长3年的贷款期限和财政贴息。并重点围绕《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保育师》等相关职业(工种)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通过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等多渠道资金予以保障。2025年,全市共计完成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35万人次,其中,取得《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职业资格证书96人、取得《保育师》职业资格证书87人,为托育服务领域输送了持证专业人员。五是自2026年起,省级将根据各州地普惠托育服务工作推进情况下达普惠托育建设支持项目资金,降低普惠托育机构运营成本,助力普惠托育机构良性运营和健康发展。目前,保山各县(市、区)托育机构或托幼一体机构的建设方式和方向已基本能够满足群众需求,在后期工作中,我们将持续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单位共建式等多元托育服务模式。
(四)科学规划布局,优化资源供给。我市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中,优先保障托育机构用地或用房需求。自然资源规划局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将托育服务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在规划中进一步完善托幼服务体系,大力发展 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供给,补齐 5—10分钟城镇社区生活圈幼儿园设施短板,托育用地在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属于大类居住用地(一级类)中的子类(二级类)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代码 0702),同时,在建筑方案审查中,新建住宅严格按每 1000人/5个托位进行配备。2026年,卫健、教体部门将重点推进人口集中、需求强烈的乡镇优先建设托幼一体机构,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对于已有托育机构的乡镇,积极推动其服务提质,加强规范化建设。
(五)深化“医育结合”,筑牢健康防线。近三年来,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和托育机构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固定签约服务关系,截止2025年末,已有76所托育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全市各级妇幼保健院围绕医育融合工作目标,与辖区内的托育机构紧密联系,通过多种模式切实加强对托育机构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为在园幼儿开展互动授课、入园入托健康检查、对机构进行实地指导等线下服务,以及开设线上家长课堂,对婴幼儿家长和在托在园幼儿家长做好优生优育和科学育儿的咨询指导市卫生健康委每年均联合市教体局组织全市托儿所、幼儿园保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年培训覆盖的保健人员在300人左右;市妇幼保健院在2025年内,已对全市所有示范托育机构进行在园幼儿保健及托育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评估现场指导,确保托育机构能够健康、规范地发展。
近三年来,市卫生健康委每年均联合市场监管局和消防救援局对全市所有托育机构负责人开展机构内防范意外伤害、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训,通过一系列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托育机构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2025年末,全市有托育服务机构从业人员1797人,其中保育员1018人,持有保育师/员、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保育人员数有917人,大专以上学历820人,每所托育机构至少配有1名专(兼)职卫生保健员。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友好氛围。2026年2月,市卫生健康委联合保山融媒体中心拍摄制作了《15分钟圈住家庭“小”确幸》的托育服务宣传片,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在日常工作中,市卫生健康委每年组织在全市开展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组织各医疗机构、托育服务机构、有基础的社区、充分运用电子屏、公告栏、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报刊、媒体等各类用户触达率较高的传播平台,广泛宣传普惠托育政策、托育标准规范、科学育儿知识、典型经验做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巩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和7个省级示范托育机构创建成果。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强化部门协作,共同发力,及时启动制定保山市普惠托育服务基本服务费收费政策,有效落实生育、养育、教育等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国家育儿补贴政策,用好省级下达的普惠托育服务补助资金,强化普惠扶持,从源头切实降低家庭入托成本。
(二)进一步探索多元服务模式。积极推进社区嵌入、单位共建等多元普惠托育服务模式,着力打造托幼一体化办托模式,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融合利用现有学前教育资源,建成托育服务机构,不断扩大全市范围内托位有效供给,构建内涵更丰富、运营更规范的托育服务体系,在2026年,组织五个县(市、区)做好普惠托位建设工作,年内全市新增普惠托位360个以上,重点补齐乡镇、农村托育服务短板,向山区、易地搬迁乡镇倾斜资源,缩小城乡婴幼儿照护服务差距。
(三)进一步提升托育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托育服务机构的设置标准、管理规范、保育指导、卫生评价、质量评估、消防安全、伤害预防等标准规范,强化对托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全面提升提高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市场监管、住建、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针对托育服务行业领域薄弱环节及突出问题,定期不定期开展托育机构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安全生产、疾病预防控制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抓实经常性、针对性安全知识普及,不断夯实全市托育服务机构的安全基础,确保托育机构守牢安全管理红线。
(五)进一步强化医育融合工作。督促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积极创建生育友好医院和儿童友好医院。持续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儿童口腔保健、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儿童眼科、心理保健、康复等专科建设。督促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辖区托育机构签订健康服务协议,做好对托育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规范托育卫生保健管理,推进托育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通过线上线下家长课堂,切实做好对送托家庭的科学育儿指导。
(六)进一步加大对托育服务工作和科学育儿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报刊、媒体等各类用户触达率较高的传播平台,向社会大众讲好托育服务故事。积极通过家长课堂、科普视频等媒介,广泛宣传科学养育理念、婴幼儿营养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回应性照护等育儿知识,提高家庭科学育儿素养,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确保普惠托育服务影响力更大、家庭育儿知识普及面更广。优化适龄婚育人群和婴幼儿家庭的托育服务宣传体验,让更多群众理解托育、信任托育,提升婴幼儿家庭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