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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45-2-09_B/2017-071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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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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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2014年市民质量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

 

 

 

 

保山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市民质量满意度调查报告

 

 

 

 

 

 

 

 

 

 

保山市统计局

2014 514


 

 

 

为全面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工作,全面客观评价我市广大市民对质量工作的满意程度、知晓程度、参与程度,客观反映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工作成效,指导我市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根据要求在全市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调查。

按照保山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保山市统计局于20144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山质量强市示范市市民满意度、知晓度和参与度调查。

本次调查发放调查问卷2612份,其中满意度调查581份,知晓度参与度调查2031份,调查对象为全市18 -70岁市民。调查内容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公共管理质量、总体质量、知晓率、意愿率、行动率八大类共33个分项调查指标及被访者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四月初启动,五月中旬结束,由市统计局组织,五县区统计局实施现场调查,保山移动公司实施电话调查,保山新闻网平台上实施网络调查,保山市统计局对数据进行统一汇总处理,并形成调查报告。


保山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市民质量满意度调查报告

 

为全面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工作,全面客观评价我市广大市民对质量工作的满意程度、知晓程度、参与程度,客观反映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工作成效,指导我市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根据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组织基本情况

(一)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电话调查、现场调查、网络调查三种方式,五县(区)统计局完成,现场调查由保山移动公司完成电话调查,在保山新闻网平台完成网络调查,最后由保山市统计局统一汇总。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管理质量、总体质量、知晓率、意愿率、行动率八大类共33个分项调查指标,以及被访者基本情况。

(三)现场和电话调查抽样方式

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抽样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1.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250人。每县区现场调查各40份,保山市电话调查50份,

2.市民知晓度和参与度测评1700人。其中市直及隆阳区900人,其他四县每县200人。

3.网络调查331人,对满意度、知晓度和参与度同时调查。

 4.确定被访者:用随机的方法选择一名年龄在1870周岁且居住在本市一年以上的市民作为被访者。

(四)质量控制

保山市统计局高度重视调查工作,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机制,调查前进行业务培训,调查中设立督导组,全程进行督促检查,调查结束后开展了全面的审核,有效的保证了调查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1.严格按照抽样方案抽选样本,保证样本的随机性,准确性。

2.在现场调查中,在对每一位调查者访问记录后,调查员都要对填写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疑问则重新询问落实,发现错误则立即改正。

3.调查员对每天的调查结果都进行检查,发现有疑问则尽快重访,严禁主观臆造、弄虚作假。

4.督导员对调查员经过复查送交的调查表核实无误后,才签字验收。

二、现场和电话调查基本情况

现场和电话调查共收集到1950份有效问卷,经整理、汇总,分析如下:

(一)受访人基本情况

1.按性别分

男性965人,占被调查人数的49.5%;女性985人,占被调查人数的50.5%

2.按年龄分

18-24周岁199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0.2%25-29周岁364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8.66%30-34周岁326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6.72%35-39周岁304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5.59%40-44周岁253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2.97%45-49周岁200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0.26%50-54周岁125人,占被调查人数的6.4%55-59周岁93人,占被调查人数的4.76%60-64周岁50人,占被调查人数的2.6%;大于65周岁18人,占被调查人数的0.92%;不愿意回答18人,占被调查人数的0.92%

3.按教育程度分

研究生以上74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3%;大学564人,占被调查人数的28.92%;大专480人,占被调查人数的24.62%;高中/中专414人,占被调查人数的21.23%;初中/技校289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4.8%;小学102人,占被调查人数的5.23%;不愿意回答者74人,占被调查人数的3.8%

4.按职业分

党政机关人员460人,占被调查人数的23.59%;事业单位人员283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4.51%;专业技术人员132人,占被调查人数的6.79%;国有企业人员98人,占被调查人数的5.02%;私营企业人员341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7.49%;外资/合资企业人员33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69%;学生68人,占被调查人数的3.49%;农民215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1.02%;离退休人员100人,占被调查人数的5.13%;无业及其他220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1.27%

(二)调查结果

1.满意度调查涉及公共管理质量满意度、服务质量满意度、产品质量满意度、工程质量满意度四个方面,通过电话和现场调查两种方式,调查结果显示,市民对质量方面的总体满意度为73.85%。其中:

1)产品质量满意度为68.76%

产品质量满意度为68.76%,其中,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为65.35%;日用消费品质量水平分别为72.8%68.12%

2)工程质量满意度为68.03%

调查结果表明: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工程质量满意度为68.03%,其中民用住宅房屋建筑质量水平和物业服务质量分别为70.37%66.32%;公共建筑设施安全性为67.4%

3)服务质量满意度为69.09%

市民对本市服务质量满意度为75.99%,其中,餐饮行业卫生环境和服务质量分别为62.25%64.63%;批发零售购物环境服务水平为69.4%;旅游服务景点环境服务质量为64.18%;社区服务的丰富便利为64.06%

4)管理质量满意度79.5%

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本市管理质量满意度为79.5%,在满意度的调查项目中排第1位。其中学校条件设施满意度为69.82%;医疗服务质量和设施条件满意度为65.23%;公共交通便利程度为65.18%;水电煤气供应可靠性为65.93%;特种设备可靠性与安全性满意度为64.9%

2.保山市质量强市示范市知晓度与参与度调查结果

1)市民对创建保山市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总体知晓度为49.41%。其中,对本市正在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度为52.76%;对保山市提出的“质量精神”知晓度为33.82%;质量问题投诉热线知晓度为33.82%;对本市开展的一些重要质量活动知晓率度为77.24%

2)市民对创建保山市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参与度为79.58%。其中,市民对本市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参与度意愿率为88.15%,参与度行动率为68.15%

在此次问卷调查中,在意愿方面:有91.41%的市民表示关注质量;有93.23%的市民重视质量问题;有81.23%的市民在生活或工作中遇到质量问题愿意到相关部门采取维权;有86.71%的市民愿意参与本市为提升质量安全所开展的相关活动;在行动方面:有26.41%的市民参与过提升质量安全所开展的相关活动;有91.41%的市民认为本市有必要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活动;有86.64%的市民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有信心。

三、网络调查结果

421 59,在保山新闻网网站和微信平台开展了360份问卷调查,其中有331份为有效问卷,微信征集到了80份,网站征集到了251份。调查结果为:市民满意度为60.08%;市民知晓度为60.05%;市民参与度为79.46%

四、最终调查测评结果

由于调查测评采用了三种调查方式,每种调查方式的结果存在差异,综合三种调查方式结果总体质量满意度测评结果为市民满意度75.55知晓度55.47参与度79.51市民质量满意度6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