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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2-1/20250106-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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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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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提升监管效能,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强化党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中的核心领导地位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守底线、稳支撑、增动力、上台阶”的总体思路,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比学赶超、争先进位,持续优化市场环境。

(二)协同推进法治政府的全面建设。我局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制定并认真实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要求,紧扣“一个大市场、两个纲要、三个监管、四个安全”工作着力点,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切实践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担当。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制定保山市市场监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中心组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推动学习和教育常态长效。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局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

二、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全力打造井然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优化服务促发展。一是聚焦群众之盼、企业之难、经营主体之需,做审批“减法”、服务“加法”,助力企业减负增效。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并审批、一次办结”。深挖经营主体培育潜力,2024年全市实有经营主体282131户,同比增长7.95%,较2023年底净增20767户,增速7.95%。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116.05户,增速7.95%。二是强化质量提升。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保山市工业硅、咖啡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项目纳入全省21个质量强链重点项目清单;举办首席质量官培训和现场观摩活动,开展质量技术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共服务84家企业。三是强化标准引领。出台《保山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5项,制修订市级地方标准65项;由市检验检测院、市市场监管局等6家单位起草的国家推荐性标准《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保山小粒咖啡》项目已列入2024年第一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强化技术支撑,国家重点实验室(咖啡品质与安全)建设项目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建设;“世界咖啡谷·保山小粒咖啡”电子地图正式发布运行;腾药美洲大蠊养殖基地顺利通过省药监局中药材GAP延伸检查;保山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立项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5项、省市场监管局科技计划项目2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6项,建有市级创新团队1个、专家工作站1个,1人入选“兴保英才培养计划”产业领军人才专项,1人获2023年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四是突出知识产权赋能。截至目前,全市有效专利达2988件、有效注册商标24166件、专利商标质押881.30万元。突出地理标志运用赋能,在发布的《2024年云南省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评价信息》中,“保山小粒咖啡”、“昌宁红茶”、“龙陵紫皮石斛”名列全省第10位、第12位、第26位。

(二)加强监管促安全。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一是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肉制品整治,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严把粮食质量关。立案查处学校食品安全案件14件、肉类违法案件15件。二是开展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抽检完成1.42万批次,合格率98.26%;抽检集中消毒餐饮具770份。创新食品安全宣传,拍摄《食安云南之品质保山》宣传视频,“野生菌中毒防控”、“草乌附片中毒防控”等视频彩铃移动用户订阅77.67万次,食源性疾病防控宣传多维立体,纵深推进。三是守好药品安全底线,建立“药械化”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实施“双百工程”,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立案查办“两品一械”违法案件206起,罚款185.33万元,完成“两品一械”检验327批次,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152份,百万人口报告数达到1297份。四是守好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共完成检验样品370批次,合格343批次,不合格27批次,合格率92.7%。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建立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户268户台账清单,查处电动自行车相关案件31件,向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发放《告诫书》、签订《承诺书》315份,实现销售点全覆盖。五是守好特种设备安全底线,深入开展城镇燃气、燃气压力管道、医疗机构特种设备安全等风险排查整治,巩固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242户次、特种设备3815台套,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256份,发现并督促完成整改风险隐患1000余条,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28件。

(三)强化执法护民生。一是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持续推进“铁拳”、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加油机作弊等专项整治行动,紧盯重点区域,持续开展高密度整治打击。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636件,案值245万元,罚没款617万余元。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15和12345平台,严格依法、规范、高效处理消费者诉求,做到应答有温度、咨询必回复、投诉必分办、举报必有查,共收到投诉举报和咨询1904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44.38万元。

(四)严格审查促公平。一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建立相应规章制度,各级各部门确定本单位从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把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发文流程,将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成效情况纳入多项相关工作考核。二是全面清理现存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文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查工作流程,履行自我审查主体责任,对现行有效政策措施组织全面审查清理,坚决废除妨碍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和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等方面的规定和做法。2024年以来,全市审查增量文件172件,清理存量文件561件,其中废止8件,修改3件,没有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要求事例,审查质量已有所提升。

三、秉持法治理念,全面提升执法监督所产生的效能价值

(一)全面保障依法履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原则,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2024年,我局购买行政执法记录仪110台,配备各级行政执法单位,以实际行动保障三项制度执行。同时,编制《保山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确保市场监管部门权责明确、运行高效。

(二)规范检查文明执法。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检查和执法,推行“企业安静期”新模式,做到“无事不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513个,检查经营主体7713户次,检查量较去年同期减少28.33%。同时,持续组织开展好执法资格考试,依法监督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三)队伍建设强执法质效。一是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制定《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业务能力提升全员培训工作方案》,运用“5435”工作法在5县(市、区)有效开展“四下基层”观摩调研活动,推动行风建设、助力企业发展。二是举办“学法执法小课堂”培训活动13期,在市局设立主会场,通过视频的方式在各县(市、区)局设立分会场,组织全市市场监管人员参加培训,开展执法办案技巧、主体业务登记等17个板块40个学时培训,参训3000余人次。三是启用“智慧监管+移动执法”平台和食品安全非现场智慧监管平台,提高基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能力。四是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个市场监管所荣获“五星所”、“四星所”、“三星所”称号。五是与市公安局联合成立“行刑衔接联合实验室”,与上海静安区、闵行区市场监管局签订合作协议,与大理、版纳药品检测机构成立滇西药品检验检测发展战略联盟,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区域合作。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自查梳理《保山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梳理问题清单22项,组织涉及各科室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深入开展全市市场监管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做好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强化系统监管、提高市场综合监管能力为目标,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完成案卷评查19件。

(五)包容审慎监管“有温度”。严格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市场监管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着眼保山地方经济发展,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四、着力夯实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落实市场监管“八五”普法规划和我市“法治宣传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制定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全面推行“三单一书”普法责任,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和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二是突出普法对象。聚焦市场监管干部、经营者、消费者三个维度推进普法工作,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以点带面,促进基层执法水平提升。加强对市场监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对经营者守法经营的宣传、对消费者依法维权的引导,积极营造依法行政、守法经营、依法维权三方共赢的市场监管法治环境。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市场监管部分法规相对滞后,法规衔接不畅。随着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新的市场业态和商业模式不断涌现,相关市场监管法规的制定相对滞后,不能适应新市场环境;二是市场监管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随着市场主体数量的快速增长和市场交易的日益复杂,专业人才短缺和传统执法手段,难以满足日益复杂的监管工作需要;三是社会共治不足。近年来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有所提高,但社会力量的参与度仍然较低。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公众参与市场监管的渠道和机制还不够完善。

2025年,我局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上来,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相结合,按照“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的抓工作“三部曲”,全面落实落细深化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在强化制度建设、问题排查整治、宣传力度上下功夫、求突破,在法治政府建设上走深走实。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