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非公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小个专”)党建工作,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市监办发〔2020〕23号)和《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保非社党〔2020〕2号)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实际,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20年非公经济组织“小个专”党建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非公经济组织“小个专”党建工作要点
2020年非公经济组织“小个专”党建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对保山的工作要求和市委四届七次全会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践行善洲精神担使命、提升党建质量强治理”为主题,按照“统筹谋划、分类实施、无的要有、有的要强、强的要优”的思路,坚持系统化推进、差别化指导、信息化支撑、制度化保障、全域化提升,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启动实施“智慧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不断提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质量,为保山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同步推进“四化”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小个专”党建工作认识
(一)深化思想认识。“小个专”党的建设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把党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举措,是保证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扎实抓好“小个专”党的建设,对于我们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决战全面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全力配合当地“两新”党工委做好“小个专”党建工作。
(二)明确职能定位。按照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三定”规定的“小个专”党建工作职责,以及各级党委明确的任务分工,在当地“两新”党工委的指导下,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小个专”党建工作。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优势,将党建工作融入市场监管、服务企业全过程,通过强化“小个专”党建,汇聚发展动能,破解发展难题,优化发展环境,使党建与企业发展同频共振、互促共进。
二、突出工作重点,推动“小个专”党建创新提质
(三)深入实施政治引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政治建设作为“小个专”党的建设首要任务抓实抓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小个专”领域贯彻落实。组织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引导“小个专”党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小个专”领域牢固树立。
(四)不断扩大“两个覆盖”。在当地“两新”党工委指导国下,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登记注册、信用监管等职能优势,全面建立动态摸排、定期提醒报告工作机制,对本区域“小个专”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排查分析,健全完善相关工作信息台账。采取单独建、联合建、依托建、挂靠建等多种形式,突出抓好“小个专”组织集聚的专业市场、商务楼宇、商业街区和经济园区等非公经济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工作。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推动建立群团组织,依托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做好联系职工群众、推荐优秀分子入党等工作。
(五)提升“两个覆盖”质量。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从组织设置、领导班子、党员队伍、载体机制、保障等方面抓实抓质,优化“小个专”党组织结构,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发〔2018〕4号)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修订)》,指导推进联系点党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完成并巩固所属党组织达标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小个专”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
(六)打造党建工作品牌。引导“小个专”党组织和党员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突击队、先锋队、志愿服务队等形式,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广泛深入开展“三亮三比三评”即亮身份、亮承诺、亮职责,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等活动,努力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
(七)抓好典型示范带动。按照“双强六好”即发展强、党建强和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反映好的要求,在所属党组织或联系点中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对当地经济发展有一定贡献、可复制可推广的“小个专”党建工作典型。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在联系点中打造一批“党建引领、创新发展”的“小个专”党建工作示范点,实现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都树有先进典型,带动全市“小个专”非公经济组织健康发展。适时采取现场观摩、互动体验、巡回宣讲等形式,加强对示范点的学习宣传。
(八)参与脱贫攻坚行动。针对“小个专”非公经济组织来自基层、根植于基层,与老百姓联系最广泛的特点,引导其履行社会责任,参与“万企帮万村”“千企帮千户”等精准扶贫行动。组织有一定经济能力、社会责任感强的“小个专”非公经济组织,与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通过产业开发、项目推动、电商支持、就业安置、技能培训、商贸扶贫、公益扶贫等方式帮助贫困村发展经济,扶持贫困户拓宽致富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九)配合做好行业党建。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提供相关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按照当地“两新”党工委明确的任务清单,配合网信部门及互联网行业党委做好非公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配合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加强非公经济组织群团组建宣传教育工作,共同推进非公企业群团组织建设。
三、细化工作措施,提升“小个专”党建工作水平
(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积极配合当地“两新”党工委落实中央、省委、市委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分级分类做好“小个专”组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采取市局示范培训、县区(市)局重点培训的方式,对“小个专”党组织书记和市场监管部门专兼职党务干部进行轮训,不断提高“小个专”党务骨干能力素质。
(十一)做好党建指导员选派。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办法(试行)》(云组通〔2019〕28号),按照当地“两新”党工委的安排部署,统筹做好党建指导员选派管理工作,并对选派管理工作“回头看”,确保覆盖到位、作用发挥。对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小个专”组织应全覆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重点做好培养发展党员、组建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等工作。
(十二)完善党建联系点制度。没有直接领导和管理的“小个专”党组织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应结合市场监管与党建工作的实际,确定一定数量的“小个专”党组织作为联系点,并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小个专”党组织工作制度。加强引导和帮扶,强化知识产权、广告、食品安全等政策指导,积极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服务,帮助解决党建工作和经营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
(十三)推广建立党建工作指导站。发挥市场监管部门体制机制和机构设置优势,结合本地党建工作实际,充分借鉴曲靖等地市场监管部门非公党建工作模式,依托基层市场监管所建立党建工作指导站,配合县(市)区局和辖区党组织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使“小个专”党建工作层层推进和整体覆盖。
(十四)完善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向同级“两新”党工委的请示汇报,加强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工作指导,完善请示报告等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局报送同级“两新”党工委的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总结、述职报告、典型经验材料等,应同时抄送市局“非公”党建办,做到上下贯通、协调有力。
(十五)加强党建工作调查研究。聚焦抓非公党建促健康发展、促营商环境优化,聚焦“小个专”党建存在的党组织稳定难、党的活动开展难、党组织作用发挥难等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拓展沟通渠道,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每年至少形成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十六)推进党建信息系统建设。跟踪总结“云南省非公经济组织党建信息管理系统”试点工作情况,完善相关系统功能,按照省委“两新”党工委和省局的要求,加强推广运用,建立集中统一的非公党建基础数据库。
四、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小个专”党建组织保障
(十七)忠实履行党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在当地“两新”党工委指导下,把“小个专”党建工国
作作为市场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围绕稳企业强服务持续打好“小个专”党建组合拳。
(十八)强化组织工作保障。要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定位,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小个专”党建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基础保障,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股)室主动抓、其他科(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十九)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切实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小个专”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围绕提高工作质量、提升整体素质,加强教育培训,推动“小个专”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