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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33000MB15059162/20240811-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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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2个集体和3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

为表彰先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医保局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24年8月8日,省医保局召开全省医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议暨2024年下半年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保山市2个先进集体和3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保山市医保部门自2019年成立以来,广大干部职工和医保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投身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解决参保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为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昌宁县财政局。

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个人:

保山市人民医院医保科科长赵丽玲,隆阳区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皇甫维娜,龙陵县医疗保障局职工征缴股负责人王娟。

表彰会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和广大医保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聚焦医保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继续奋斗、久久为功,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谋发展、促改革、抓落实、优服务。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会以更加饱满的干事激情,学习先进、争当标兵,为服务保障全市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