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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33000MB15059162/20250530-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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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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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2024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

2024年,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稳中求进、深化改革,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基本医疗保险稳健运行

(一)参保情况

截至2024年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49.37万人,参保质量持续提升,参保率巩固在95%以上。

(二)基金收支情况

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总收入35.93亿元,总支出32.31亿元,当期结余3.61亿元,累计结余37.56亿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11.76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7.86亿元;基金支出9.83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5.36亿元;当期结余1.93亿元,累计结余22.76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16亿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15.41亿元;基金支出22.48亿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20.02亿元;当期结余1.68亿元,累计结余14.8亿元。

(三)待遇享受情况

总体情况

享受门诊待遇1358.75万人次,增长10.46%;

享受住院待遇56.99万人次,增长5.83%;

次均住院费用6005元。

职工医保

享受门诊待遇147.54万人次,增长12.20%;

享受住院待遇5.2万人次,增长3.05%;

次均住院费用8639元。

居民医保

享受门诊待遇1211.21万人次,增长11.62%;

享受住院待遇51.79万人次,增长6.12%;

次均住院费用5741元。

住院费用目录内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职工医保基金支付比例:88.1%;

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70%。

二、医保服务支持生育政策

全市9957名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生育费用1491万元,发放职工生育津贴8487万元;农村孕产妇生育费用享受待遇1.03万人次,统筹报销2327万元。

三、医保助力乡村振兴成效显著

截至2024年底,全市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始终稳定在99.98%以上,资助47.61万人参保,减轻个人缴费负担533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累计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41.94万人次就医,减轻医疗费用负担1.51亿元。

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更便捷

截至2024年底,全市接入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2314家。全市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20.91万人次,同比增长57.66%;基金支出4.11亿元,同比增长13.1%。

五、医保药品目录扩容更惠民

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共计3159个,其中:西药1396个,中成药1336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427个,与2023年相比新增药品71个。

六、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医保公平可持续

截至2024年底,DRG支付方式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执行DRG2.0版分组方案,建立特例单议、协商谈判、预付金、意见收集和数据工作组等五项机制。

七、价格改革和招标采购推动“三医”协同发展

全年共开展三批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调减了5个检验检测项目价格。

八、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医药集采

截止2024年12月底,全市药品集采报量15批次,挂网13批次,集采药品917种,采购金额3.76亿元;耗材集采报量20次,挂网12批次,采购总额9159.91万元,药品耗材集采总额同比增幅达73.15%。

九、医保基金监管持续发力

2024年,全市现场监督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314家,现场检查覆盖率100%,处理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631家,追回医保基金2695.95万元,罚款129.82万元;处理违法违规参保人员61人,追回医保基金22.50万元,罚款6.14万元。

十、医保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医保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19年至2024年医保基金累计支出164.69亿元,年均增速6%,持续增长的医保基金支出,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提供坚实保障,也为医药行业发展、医药技术进步、产业能力提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注入新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