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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5356612-1/20240910-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投资促进局
  • 公开目录
  • 招商项目
  • 发布日期
  •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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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龙陵县松山抗战文化旅游开发项目

产业分类:

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文旅康养产业

建设地点:

保山市龙陵县

建设性质:

新建

项目概述:

松山是著名的滇缅公路咽喉要道,有“东方直布罗陀”之称,松山战役是中国抗战乃至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见证,松山战役遗址是目前国内保存最为完好的二战战场遗址之一,先后获批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第二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国家级海峡两岸交流基地等称号。

项目实施依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守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的意见;保山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7-2030年);保山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保山市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该项目符合龙陵县产业规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生态红线。

项目建设内容:

现拟对松山核心景区进行招商,将松山景区打包给国内有实力的文旅企业进行整体运营,并续建高原特色村镇产业区、军事体验区、乡村民俗旅游服务区续建高原特色村镇产业区、军事体验区、乡村民俗旅游服务区,打造集遗址展示、爱国主义教育、干部教育培训、军事交流和训练、文化交流以及旅游休闲、民俗体验、影视拍摄为一体的国家5A旅游景区。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预计实现营业收入5000万元,预计实现税收300万元。项目将紧抓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到来新机遇,充分发挥龙陵·松山战役及滇缅公路历史文化特色和红色聚焦效应,具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项目配套条件:

1.产业配套:龙陵—滇西抗战主战场。松山是滇缅公路的咽喉要塞,被称为“东方直布罗陀”,松山战役拉开了中国抗战大反攻序幕,松山也是中国抗战彻底收复的第一块国土;龙陵境内大量的遗址遗迹和纪念设施,是滇西抗战、中国抗战乃至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见证。2006年,松山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第六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被国家发改委等14个部委列入第二批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2014年被授予“云南省海峡两岸交流基地”“云南·松山国防小镇”“爱国奉献卫国戍边教育基地”,2015年被列为“第二批100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云南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2018年被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为国家级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滇缅公路惠通桥入选第三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以及被国务院核定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保山市龙陵松山战役战场遗址保护条例》获批施行;2020年,龙陵松山大战遗址公园被评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2.资源配套:龙陵县境内旅游资源丰富,共有11A级景区,其中4A景区2个(松山大战遗址公园景区、黄龙玉博物馆)。为充分发挥松山景区在抗战文化、红色旅游中所具有的唯一性、独特性优势,盘活龙陵红色旅游资源,努力探索出一条以松山抗战主题景区为核心支点逐步带动腊勐乡村旅游,进而辐射激活以松山大景区(含惠通桥、滇缅公路等)—邦腊掌温泉—镇安河尾(含老梨树温泉、网红打卡点、大龙蟹、陶罐制作等)—龙江清塘(梯田、稻花鱼等)—龙新雪山、蚌渺—县城(黄龙玉博物馆、抗战文化博物馆等)的旅游环线。目前探索出一条以松山抗战主景区为核心支点逐步带动腊勐乡村旅游,进而辐射激活以龙陵松山大战遗址纪念园—邦腊掌—镇安—龙江—龙新—县城全域旅游环线。

要素保障情况:

1.交通:龙陵交通便利,320国道、219国道和保龙、保腾、龙瑞高速公路在龙陵交汇集结,大瑞铁路、中缅油气输送管道穿境而过,保山机场、腾冲机场、芒市机场均在1小时交通圈内,姐告、畹町、猴桥、南伞等口岸相距较近,地缘区位优势比较明显。松山位于龙陵县腊勐镇境内,距县城32公里。

2.生活配套:项目地紧邻腊勐中学,大垭口村小学,距离县城60公里,医疗、教育配套完善。项目区已具备游、购、住、行、吃、娱乐、会务等一体化服务。

3.水电气:合计水价3.20/立方米,水价2.3/立方米,污水处理价0.9/立方米;电价0.56/千瓦时;人力成本150//月均4500//月;天然气2.95/立方米。

4.土地平整情况:已建成“七通一平”,项目主体已建成投入使用。

5.排水:供排水管网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设施完善。

6.电讯:有线、无线全覆盖,项目地基站设施设备完善,4G/5GX信号全覆盖。

7.环境:项目地抗战遗迹丰富,松林茂盛,环境优美,各类配套设施完善,森林覆盖率达73.62%,年均气温16.4摄氏度,年均降雨量1699.2毫米。

8.能耗: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政策。

省、市、县已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

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2号: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发挥特色旅游资源优势,加快旅游产品培育,打造一批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休闲农业重点县、美丽休闲乡村、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边境旅游试验区和跨境旅游合作区。

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守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的意见》(云政发〔202321号):强化政策支持。统筹好政策、资金,畅通审批及支出渠道,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重大文旅项目,省级和州、市级财政分别予以适当支持。推动设立云南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持续支持文旅大项目、新项目建设,对年度实际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文旅项目,按其完成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对省级重大文旅项目和业态创新项目建设贷款产生的利息(不包括土地款和房地产项目)给予适当补助。

3.《关于印发云南省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支持将文旅康养产业的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支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保障文旅康养项目用地。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鼓励符合条件的文旅康养项目积极争取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

4.《保山市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文化旅游品牌创建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聚焦温泉度假、乡村旅游、城市休闲等主题,合理布局并培育创建一批旅游度假区、旅游名镇(名村)、旅游休闲城市(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2022年,创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2个,打造省级旅游名镇2个、旅游名村5个;2023年,创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1个,打造省级旅游名镇3个、旅游名村5个;2024年,创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1个,打造省级旅游名镇3个、旅游名村5个。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投资估算5亿元,企业自筹

合作方式:

独资、合作

联系方式:

龙陵县投资促进局:徐贵15393866668(工作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