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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03-0-05_E/2017-0726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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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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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天然气利用试验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7年4月13日,市政府印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天然气利用试验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7)1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各级各部门理解和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保山天然气利用试验示范区建设,创新天然气利用机制体制,扩大天然气高效利用,现将《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及意义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抓中缅天然气管道途经保山和保山支线建设机遇,积极扩展天然气高效利用产业,推进城市燃气、车用燃气、工业用气、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加快天然气替代燃煤。加快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着力降低供气用气成本。加快建设和完善城市及沿线乡镇天然气管网和配套设施,积极推动偏远乡村压缩天然气利用,提高天然气覆盖面。建立天然气输配、储备、运营、应急体系,构建新常态下统一协调、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价格合理、调度有序、安全稳定的天然气利用体系。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及时开展了《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意见》送审稿。之后,2017228日,市政府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保山市天然气利用试验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再次修改完善。经市政府何伟副市长和杜春强副市长会签后,提交杨军市长签发,市政府于2017413日以(保政发(2017)18号文件,正式发布了《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的说明

(一)关于工作目标

2020年,全市用气量达到10.5亿立方米,实现气化人口131万人(占总人口的50.6%),城镇平均气化率达77%,其中:保山中心城区天然气气化率达到90%,腾冲市、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中心城区气化率85%,对支线难以覆盖的乡镇采用CNG站点及管网集中供气,全市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83%,天然气高效利用产业培育取得初步成效。到2030年,用气量达到12.8亿立方米,城乡天然气供气管网进一步完善,覆盖率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提高到85%,清洁能源在民生保障中的作用明显提升,天然气高效利用产业稳步发展,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实现“气化保山”目标和天然气高效利用产业发展。

(二)关于工作重点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根据保山市天然气利用试验示范区规划编制城市、工业、汽车等天然气利用专项规划。

二是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和应急储备设施建设。加快天然气输气支线、门站、城市管网,压缩天然气(CNG)母站及加气站,液化天然气(LNG)接卸、储运、供应,汽车天然气加注站等设施建设,鼓励发展加油加气合建站,积极推进天然气支线可以覆盖的重点乡(镇)的居民用气,新建城市新区和商业住宅必须同步配套建设燃气庭院及户内管道设施。加快天然气城市管网、城市应急调峰储气设施、储气库建设并实现互联互通,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三是确保安全稳定供气。加强天然气供需平衡管理,各县(区、市)、市直有关单位要做好天然气供需总量平衡工作,优化用气结构,合理安排增量,做好年度用气计划,组织企业做好气量需求预测和供用气双方合同签订工作。要加强部门之间以及天然气上、中、下游企业的沟通与衔接,协调天然气资源、输配和供应市场有序发展。

四是加强天然气设施保护和安全运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省、市实施意见,在管道规划、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加强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建立管道保护政企联动机制和主要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落实管道保护法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技术设施措施,制定安全预警预案和应急方案,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建立专业的管道维护抢险队伍,确保管道运行安全。 

五是加大天然气利用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培育天然气高效利用产业。要在产业培育、园区建设、招商引资、项目设置和工业物流中,发挥天然气能效高、排放低的优势,加快调整工业能源消费结构,提升产业品质和竞争优势,提高附加值和延伸产业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控环境风险,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和产业聚集,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三)关于完善激励政策

一是完善建设用地政策。按照有关安全保护政策措施的规定,对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分输站和分输阀室等场站周边土地进行保护和预留。

二是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积极争取中石油支持,尽量降低天然气门站价格。推行通过大用户直供等方式,降低用气成本。加强成本监审,从紧核定市内天然气转供和到户价格。

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天然气分输站、门站、母站、加气站、天然气应急调峰储气站等建设用地及配套房屋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四是严格执行鼓励天然气利用的环境保护政策。要完善提高节能减排标准,加大执行处罚和行政问责力度。着力解决企业节能减排成本外溢,通过比较成本倒逼企业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原则上不再新建、改建、扩建直接燃用原煤设施,暂不具备供应使用天然气的建设项目,经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批准后,可暂时使用燃油、电等清洁燃料。

五是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建立完善补贴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天然气基础设施和天然气终端市场的建设运营。对民营企业实行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的土地、税收、补贴、价格等各类政策待遇,促进各类资本平等竞争。

(四)关于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从组织保障、工作职责、行业管理三个方面提出具体的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组织保障。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同、职责明确的组织领导机构,为试验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负责全市天然气利用试验示范区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重大项目的审批和建设推进负责全市天然气总量平衡、供需调节和供气序列安排负责对接协调现有省天然气价格政策,管理市内天然气销售价格 ,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尽快建立完善天然气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减少输配环节层级,降低供气成本,改革城市燃气特许经营、实现大用户直供;取消城市燃气初装费,推行实施以热计价;积极培育天然气高效利用;加强地方输配价格监管,强化成本监审,建立健全监管规则;负责分管职责内的安全监督。市工业信息化委负责全市天然气工业利用规划的编制、行业管理及监督实施,组织天然气工业运行工作,推进天然气在工业领域的利用,负责分管职责内的安全监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城镇燃气发展规划(含城市燃气、加气站、相应的储气和应急调峰设施建设等)的编制及推进实施,负责城市燃气工程和加气站的建设审批,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管理、运营和经营许可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分管职责内的安全监督。市规划局负责全市天然气利用试验示范区项目的规划路由审批。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运营客货汽车、运营船舶使用天然气的推广工作,协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全市交通干支线、运营船舶站网规划,负责分管职责内的安全监督。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天然气贸易,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加油加气合建站项目,协同做好全市加气站建设规划工作及运营监管,负责分管职责内的安全监督。市质监局负责对天然气及其天然气器具进行质量监管,规范、监管市场计量行为,监督检查标准的贯彻实施,指导标准化工作,承担天然气建设、施工、使用项目涉及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职责,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分管职责内的安全监督。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全市天然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市招商局负责全市天然气利用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对现有燃油汽车改为天然气动力或油气混合动力汽车的年检工作。

规范行业管理。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燃气特许经营管理,要严格城市燃气企业资格认证,引入有实力、有资质、有信誉的优质企业,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与天然气供应企业和主要用户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和利用信息管理平台,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提高天然气市场监管能力。要建立企业信誉、经营能力、资质认定评审和履行社会责任等综合考评制度,促进天然气各类企业升级重组,提升企业准入门槛,实施强制淘汰,强化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