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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03-0-03_Z/2017-1123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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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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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保山市贯彻落实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2017年9月25日,市政府出台了《保山市贯彻落实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意见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实体企业杠杆率较高,债务规模增长过快,企业债务负担不断加重。在经济下行压力的背景下,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加剧,一定程度上导致债务风险上升。为贯彻落实《云南省贯彻落实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杆杠率意见的实施方案》(云政发〔2017〕30号)精神,结合保山实际,研究起草贯彻落实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意见的实施方案。经书面征求5个县市区,4个管委会及35家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我市贯彻落实方案。

二、重大意义

(一)有利于确保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取得实效。去杠杆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之一,《实施方案》的出台,有利于把降杠杆工作作为降低企业成本、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防范金融债务等风险的重要抓手和重点工作任务,切实落实各项责任,结合实施国企改革攻坚战,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二)有利于依法依规开展去杠杆工作。各级政府通过充分发挥制定规则、完善政策、适当引导、依法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加强对各参与主体的监督和指导,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确保去杠杆在市场化、法制化轨道上平稳有序推进。

(三)有利于着力推进工作措施落实。通过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资管公司和资本运营公司的平台作用,出台国企改革试点政策,构建信用记录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积极发展股权融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与政策环境。加快完善降杠杆财税支持政策,提高银行不良资产核销和处置能力,强化金融机构授信约束,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减轻企业社会负担,做好重组企业职工分流安置,落实产业升级配套政策,严密检测和有效防范风险,规范履行有关程序,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积极落实云南省降杠杆政策。到2020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不良贷款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

(二)工作措施:《实施方案》通过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强企业自身财务杠杆约束、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积极发展股权融资等8方面工作措施,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三)营造良好的市场与政策环境:《实施方案》明确以完善财税支持、应核尽核、强化金融机构等9条配套政策支持。一是落实和完善降杠杆财税支持政策;二是提高银行不良资产核销和处置能力;三是强化金融机构授信约束;四是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五是切实减轻企业社会负担;六是稳妥做好重组企业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七是积极落实去产能产业升级配套政策;八是严密监测和有效防范风险;九是规范履行有关程序。

(四)工作创新机制:《实施方案》提出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等4项工作创新机制,并将各条措施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单位,明确了时间要求。一是用好一个平台,督促资产管理公司发挥积极作用,开展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工作;二是发挥好一个作用,政府在引导降杠杆过程中,不干预降杠杆工作中各市场主体的有关决策和具体事物;三是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四是出台一批政策,即国企改革试点政策;五是强化一个约束监督,即建立相关企业和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记录,纳入全省和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参与各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