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5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7〕134号),为帮助有关单位和个人准确理解《实施意见》相关内容,现就《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6年11月29日,省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31号)。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重要意义
制定《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重点产业发展决策部署的根本保障,是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的重要手段。
三、主要内容说明
《实施意见》共3部分,包括指导思想,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明确了指导思想、发展原则、主要目标。包括:一是明确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契机,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产业培育、基础先行、统筹规划、全面推进为原则;二是明确目标:扎实推动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产业项目落户保山并加快发展,推进全市节能减排和城市空气污染治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一是要加快产业发展,具体包括:支持项目建设、落实奖励制度、加大科技攻关力度、鼓励技术创新、制定技术标准五个方面;二是充电设施建设,具体包括:落实财政补贴、建设充电设施、建设快充网络、加强用地保障、降低用电成本、抓好配套服务六个方面;三是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具体包括:执行补贴政策、加强备案管理、抓好示范带动、扩大应用规模、推动社会应用、开展绿色运营、优化应用环境七个方面。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提出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好督查三个方面。具体包括:一是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加强宏观指导,协调推动落实相关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支持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具体包括探索制定财政价格政策、创新投融资机制、出台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加强用地保障、加强配套设施保障、扩大舆论宣传。三是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有关单位要对相关产业政策落实、项目推进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发展措施不力、工作成效不实的,按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启动问责程序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