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10_C/2018-0313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8-03-13
  • 文号
  • 保发改资环〔2018〕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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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施甸县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二期(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施甸县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二期(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施发改发〔2018〕55号)收悉。我委于 2017年 11月在隆阳区组织专家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目前,项目已完成规划选址、用地、节能审查、招投标核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5项前置审批手续,可研报告批复支撑要件齐备,同意该项目可研报告内容,现就可研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施甸县城市生活垃圾场始建于 2004年,设计规模为 60t/d,建设库容约 35 万 m³;按一次征地,分期实施的设计。目前,一期工程平均日进场垃圾量约 60t,高峰期可达 85t/d,剩余库容约 5.8 万 m3,预计剩余服务年限约 2年,接近饱和。此外,库区内部分设施也出现破损现象。随着施甸县社会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服务区内的垃圾产量也逐年增加,但垃圾处理场服务范围县城所在地甸阳镇人口仅 5.2万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不足以支撑建设垃圾焚烧厂,施甸县城市生活垃圾场二期用地于 2004年建设时已一次征地完成,因此,尽快对施甸县的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扩建,同时对现有老库区实施必要的完善及修复措施,减少和降低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从而妥善解决施甸县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满足施甸县城乡发展和人民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提高施甸县的环境卫生状况,保护水资源环境,做好生态与环境保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且迫切的。

二、 服务范围

本项目服务范围主要为施甸县县城。处理对象为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不包括餐厨垃圾、医疗废物、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及其他不符合卫生填埋的固体废弃物。

三、 项目建设地点

(一) 扩建场址为施甸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施甸县城至何元乡公路 11km处响山丫口),扩建库区在现状库区边界基础上沿周边增高形成。

(二) 垃圾转运站位于施甸县西北侧建设路及环西路交界处,北临太平路。

四、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 填埋场扩容工程:将垃圾坝加高 3m 后新建垃圾坝,坝顶宽 4m,高程为 1857m,垃圾坝内坡比为 1:0.75,外坡以 1:1.75 的 坡度向下放坡 3m,达到 1854m 高程时,利用 2m 高 C20 混凝土挡土 墙确保新建垃圾坝稳定性;新建一座高 2m的分区临时土坝,坝顶宽 2m,高程为 1872m,内外坡比均为 1:1.5;新增 1800m3渗滤液调节池。同时建设门卫及地磅房等公用设施;铺设 4m宽临时泥结碎石施工便道。填埋场扩容工程服务年限为 2019~2028年,共计 10年。

(二) 垃圾转运站建设规模为 100t/d,占地面积约 3600 ㎡,其中:构筑物占地面积约 67.89㎡,建筑物占地面积约 280.09㎡,道 路及地坪占地面积约 1961.25㎡,卸料平台占地面积约 277㎡,收 集车道占地面积约 140.70㎡,围墙内绿化面积约 640㎡。购置 22m³ 可卸式勾臂车 2辆。

五、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 2480.74万元。其中: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 1866.42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96.85万元,基本预 备费 217.47万元。资金来源以自筹及融资解决为主,同时多渠道争取各级财政补助资金。

六、 招标事项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采购等,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

七、 下步工作要求

(一)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环评、初步设计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二) 项目需按基本建设程序完成全部前期工作方可开工建设。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 3月 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