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50425-0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4-25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依据

法定实施主体

法定行使层级

备注

1

对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开展抽查。

招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

市发展改革委

市、县(市、区)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2

保山市国有粮食库存检查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

根据省级部署开展

3

保山市秋粮收购检查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

根据省级部署开展

4

保山市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五县市区国有粮食企业

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

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


5

保山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检查

保山市华轻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


填表说明:

1.本清单填报行政执法部门所有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包括纳入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和未纳入的事项。

2.“检查事项”“检查对象”参考《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编制口径和标准》中“抽查事项”“检查对象”的填报要求。

3.“检查依据”精确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项。

4.“法定实施主体”“法定行使层级”根据检查依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