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s_fgw-30/2021-032200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 文号
  • 保发改社会就业〔2021〕85 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撤销有关文件的通知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保山市永昌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市委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保发改党组〔2020〕57 号),决定对“项目批复文件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严肃认真整改。我委以保发改社会〔2013〕294 号文件批复了保山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保发改社会〔2015〕119 号文件批复了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医康复疗养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保发改社会〔2015〕123 号文件批复了保山市隆阳区青阳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保发改社会〔2017〕275 号文件批复了龙陵健康小镇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保发改社会〔2018〕334 号文件批复了保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5 个文件批复的项目由于建设用地和规划难以落实、资金筹措困难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予以实施。按照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 5 个批复文件予以撤销。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 年 3 月 22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