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03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水库移民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提出地方性政策意见建议。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负责指导协调监督项目法人和县(市、区)政府开展水利水电工程实物指标调查细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编制。负责监督检查县(市、区)移民安置规划的实施情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实施移民工作验收。负责水库移民扶持人口申报、管理和扶持。负责审核县(市、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提出移民资金的调控、分配建议。负责水库移民项目核准、管理、验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配合做好库区、安置区社会稳定工作。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保编办〔2022〕116号)的通知,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副处级,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批复内设6个正科级机构,综合科、规划科、安置管理科、后期扶持科、财务监督科、法规信访科6个正科级内设机构,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编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9名(6正3副)。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规划科、安置管理科、后期扶持科、财务监督科、法规信访科。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水电方面。2024年向上争取小湾水电站移民资金已到位18003.598万元。一是服务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昌宁县小湾水电站七一渠取水坝修复建设项目、投资267.15万元;参与小湾水电站移民安置居民点场外基础设施和生产开发项目设计变更、资金项目清理和规划调整报告编制工作;监督实施隆阳区小湾移民安置点污水处理项目和库周非搬迁移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指导编制昌宁县库周基础设施修复和完善项目施工图、投资概算1987万元;协调组织调查复核小湾移民安置居民点基础设施修复项目、估算投资1913万元;指导开展小湾水电站新增影响区土地补偿补助工作、兑付土地补偿补助费309.76万元。二是服务于全市电力体制改革,完成槟榔江苏家河口、松山河口水电站移民安置验收工作;配合腾龙桥一级水电站移民资金审计工作,适时启动市级初验。
2.水利方面。2024年安置移民229人,投资9410.22万元。一是稳步推进拟建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配合水利工程项目业主完成施甸县松岭岗水库、昌宁县河西水库扩建工程移民安置实物调查细则、龙陵县大硝河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云南省保山市潞江坝灌区工程建设征地初步设计阶段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工作。配合申报完成昌宁县大水平水库扩建工程“停建通告”,昌宁县河西水库扩建工程移民安置实物调查细则技术审查、龙陵县大硝河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查。二是全力推进在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年内安置移民229人,投资9410.22万元。其中:云南省保山坝灌区工程年内完成建设征地面积2588.108亩、安置90人、投资2566.237万元;龙陵县勐堆水库工程年内安置20人、投资500万元;昌宁县立新水库年内安置40人、投资792.55万元;腾冲灌区工程年内完成建设征地面积1586.1088亩、投资3012.584861万元。三是及时开展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已完成龙陵县段家坝水库县级自验、市级初验工作,目前已按程序上报申请省级开展移民安置终验。
3.后期扶持方面。一是截止目前,争取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10494.06万元。二是加强移民动态管理,发放后期扶持直补资金1385.58万元,完成移民直补资金发放“一卡通”整治“回头看”存在问题整改,申报新增后期扶持人口137人(搬迁安置15人,生产安置122人)。三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截止10月底,累计完成后期扶持项目投资7132.94万元,开工建设移民新村项目11个、重点产业项目15个,移民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1610人。督促做好2023年3个省级移民新村项目实施,争取到2024年度省级产业发展项目1个。四是督促腾冲市完成2023年度省级监测评估问题整改,完成2023年度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省级库区基金绩效评价,配合开展后期扶持项目省级抽验检查整改,组织开展2006年至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产统计复核及问题整改。五是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大学生教育资金补助审核160人,2024年移民职业招生录取移民学生24人。六是完成2024年度27个市级后期扶持项目验收,开展2025年计划项目审查审批,编制2025年项目年度计划。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度收入合计12322153.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22153.85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788296.78元,增长171.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788296.78元,增长171.7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2023年7月调入4名公务员、2024年5月调入2名公务员增加2024年工资福利支出484027.24元;增加移民搬迁安置补助经费4600000.00元;增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产复核经费164400.00元;增加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专项资金1020000.00元;增加2023年第三批省级库区基金下达资金1149000.00元;增加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培训费3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度支出合计12322153.85元。其中:基本支出3417923.85元,占总支出的27.74%;项目支出8904230.00元,占总支出的72.2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788296.78元,增长171.7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5820.78元,增长18.18%;项目支出增加7262476.00元,增长442.3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2023年7月我单位新调入4名公务员、2024年5月调入2名公务员增加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支出484027.24元;二是项目支出中增加支付水利水电移民安置专项资金4600000.00元,减少临聘人员工资支出9900.00元,增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产复核经费164400.00元;增加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专项资金1190000.00元;增加2023年第三批省级库区基金下达资金1149000.00元;增加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培训费3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17923.8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72602.89元,占基本支出的89.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5320.96元,占基本支出的10.10%。基本支出人均170896.1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0423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及水利工程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经费265230.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20000.00元,培训费8830.00元,接待费3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元,委托业务费229400.00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及水利工程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经费是保障组织开展全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登记、报批工作,保障组织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报批工作的经费。资金安排与项目实施内容相符。实施过程中,责任主体明确,并按相关财务规章制度管理该项目。
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产复核项目经费164400.00元,主要用于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和资产监管的通知》(办移民〔2023〕184号)精神和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和资产监管的通知》(云搬发〔2023〕134 号)要求,本单位在全市五县(市、区)组织开展后期扶持项目资产复核工作的经费。本次后期扶持项目资产复核工作服务费总额为548000.00元。2024年使用省级下达保山市的省级库区基金支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产复核经费前期经费164400.00元。
3.2024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经费1190000.00元,主要用于:
①根据《<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培训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企〔2014〕226号)、《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大中型水库移民教育资金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搬发〔2022〕105号),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对全市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学生150人发放教育补助金1020000.00元。
②根据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工作任务安排及后期扶持工作年度计划,2024年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在五县(市)区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就业培训515人次,通过移民培训提高移民干部、移民群众的综合素质和就业技能,促进移民增收致富。项目总投资566700.00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专项资金。2024年实际支付移民职业培训前期费用170000.00元。
4.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经费5700000.00元,主要用于移民征地补偿、移民安置、恢复移民生产生活。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专账核算,项目的开展为水利水电移民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会致富”的目标提供了保障。
5.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培训项目经费35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在施甸县、龙陵县和隆阳区开展大中型水库560人的移民就业培训,通过培训提高移民群众的综合素质和就业技能,促进移民增收致富。项目概算总投资500000.00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度中央水库财政下达保山市省级库区基金。2023年已支付前期经费150000.00元;2024年支付尾款350000.00元。
(6)2023第三批省级库区基金项目经费1234600.00元,主要用于:
①根据《<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培训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企〔2014〕226号)、《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大中型水库移民教育资金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搬发〔2022〕105号),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对全市符合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大学生171人发放教育补助金1149000.00元。
②支付2024年后期扶持项目技术审查费用856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3153.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89%。与上年相比减少600703.22元,下降14.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01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20160.00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896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调入2名公务员,增加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8468.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8468.91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35312.6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5641.5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514.7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调入2名公务员,增加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133614.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4%。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3133614.94元,其中:行政运行2868384.9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5230.00元。2024年5月调入2名公务员,增加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9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2024年10名在职公务员住房补贴10910.000元的发放。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000.00元,决算为47986.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885.28元,下降17.0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00元,决算为29864.4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24%,完成年初预算的76.5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决算为1812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76%,完成年初预算的64.72%。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74.28元,下降4.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511.00元,下降31.9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1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511.00元,下降31.96%;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986.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885.28元,下降17.0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00元,决算为29864.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决算为1812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74.28元,下降4.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511.00元,下降31.9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1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511.00元,下降31.96%;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用车,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与县(区)查看、对接移民安置规划及后期扶持项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24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水利水电移民安置及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对接中涉及的33.0批次248.0人次的接待餐费发生的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5320.96元,比上年增加41793.54元,增长13.77%,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费及差旅费支出18974.70元、增加其他交通费中公务交通补贴44500.00元;减少会议费培训费支出5523.00元、减少维修护费支出8100.00元、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9257.00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20699.00元、印刷费支出3000.00元、差旅费支出25771.00元、维修护费支出0.00元、会议费支出2096.00元、培训费支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122.00元、工会经费支出52868.5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864.42元、其他交通费支出196200.00元、福利费支出500.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3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资产总额105613.29元,其中,流动资产439.11元,固定资产105174.1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570069.0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606.7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664.4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864.4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647.2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647.2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03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