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移民开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1〕74号),保山市移民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处级。内设5个正科级机构,即:办公室、规划科、安置管理科、后期扶持科、信访科,编制数17名、工勤编制数2名。其中,核定处级领导职数3人(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现实有17人。市移民开发局单设后,履行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行政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为: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订移民工作地方性规章、政策。2、协调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配合项目法人和规划设计单位开展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编制工作。3、负责对县(区)实物指标调查细则审查、审核、审批;移民安置实施项目核准;移民安置实施计划审定工作。4、监督指导县(区)移民机构按照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实施计划和移民安置年度计划开展工作。5、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移民安置规划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6、参与、指导县区开展移民安置项目、移民安置工作验收工作。7、协调项目法人与县(区)人民政府的移民安置关系;处理移民来信来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工作。8、对市级核准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和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专项审查。9、组织开展全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登记、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县(区)人民政府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10、负责全市移民后期扶持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1、负责市、县(区)移民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无离退休人员。
二、保山市移民开发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详见附件)
三、保山市移民开发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保山市移民开发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度总收入162.6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正常经费收入88.82万元(工资收入76.26万元、汽车燃修费5万元、公务费4.46万元、职工工会费2.55万元、职工福利费0.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51万元)、项目收入73.87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10万元、全市移民会议工作经费0.62万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奖励0.35万元、 2013年三岔河水电站工程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奖励12万元(其中保山市三岔河水电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10万元)、2013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奖励1.9万元,保山市三岔河水电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30万元,茄子山水库移民问题工作经费19万元)。
2014年,保山市移民开发局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4万元,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突出问题项目资金及全省维稳经费54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经费1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保山市移民开发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度总支出16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82万元,占总支出的54.59%;项目支出73.87万元,占总支出的45.41%。
1、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82万元。比上年度106.4万元减17.58万元,减16.52%,原因是死亡抚恤费减少8.64万元,工资减少7.88万元(单位人员变动,2013年11月减少1人,2014年12月增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
2、项目支出情况:项目支出73.87万元,比上年度49.05万元增24.82万元,增50.6%,原因是:增加全市移民会议工作经费0.62万元, 2013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奖励0.2万元,槟榔江三岔河水电站工程工作经费30万元,茄子山水库移民问题工作经费19万元;减少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库区基金25万元。
2014年,保山市移民开发局政府性基金总支出64万元,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突出问题项目资金及全省维稳经费54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经费1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比上年度155.45万元增7.24万元,增4.45%。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5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奖励0.35万元;
2、农林水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2013年三岔河水电站工程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奖励12万元(其中保山市三岔河水电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10万元);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0.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82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10万元,全市移民会议工作经费0.62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奖励1.9万元,保山市三岔河水电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30万元,茄子山水库移民问题工作经费19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9.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14年没有因公出国(境)团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4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含国土局使用一辆)。2014年我局公务用车费为20.2万元,比去年同期23.13万元,减少12.7%,其中财政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4万元,比2013年决算1.64万元增加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2014年公务接待费为26.02万元,比去年同期38.94万元,减少33.1%,其中财政决算接待费开支2.05万元,比2013年决算3.52万元减少1.4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产生的住宿和餐费。
在“三公”经费管理中采取:一是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制度,统一购买加油卡和过路费储值卡。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停放的规定。二是严格执行市移民开发局《接待制度》,坚持“热情、大方、周到、节俭”原则。接待外来参观学习及其他公务人员,一般实行工作餐,确需宴请的应经主要领导批准,严控陪餐人数和接待标准。严禁部门、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三是健全会议审批制度,坚持“务实、节俭、高效”原则,大力精简会议,严格控制数量、时间与人数,提高会议效率。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