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保山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政企协同构建公共数据运营体系的建议》(第032号),已交我们办理,综合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公共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积极推进公共数据运营体系建设,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
一是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云南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根据省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制度建设,同步推进《保山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为构建政企协同运营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基础支撑持续夯实。2023年建成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基本实现全市政务数据的归集、共享和交换;2025年昆明国际数据交易所保山市服务站挂牌成立,为公共数据产品交易流通搭建了平台。同时,完成市级公共数据目录编制111项、资源登记23项,明确数据责任与质量要求,为后续开发利用奠定基础。
三是贯彻落实好“数据要素×”行动,激发市场活力。根据国家《“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我委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宣贯,推动开展“数据要素”×行动。组织辖区各机构积极参加“数据要素×”大赛云南分赛,2025年我市 19个项目参赛,1个项目获省级城市治理赛道优秀奖。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政企协同的公共数据运营体系建设,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保山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加快建设公共数据交换平台。当前,省数据局已建设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为全省公共数据处理活动提供平台支撑。我市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于 2023年建设完成,现按照省级要求与规范进行升级改造,以有效实现与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对接联通,待省市两级平台对接完成后进行推广使用。
二是研究制定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机制。目前,《云南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正在征求意见,待正式印发后,我市将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保障数据授权运营合法合规。同时,我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方案正在编制中,待时机成熟后印发,将稳步推进相关工作。
三是以应用场景为导向形成社会企业共同参与模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65号)文件要求“原则上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数据管理等部门制定收费标准”,《云南省公共数据条例》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正式印发。当前,我市将积极开展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和登记等前期工作,支持医疗、金融等领域探索和开展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引导企业做好数据应用需求摸底、数据产品谋划等,待省政策明晰后,逐步推进我市数据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推动多领域数据融合和应用。
四是加强数据安全保障。明确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过程中各方数据安全职责,厘清工作边界,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以及建立应急处置措施,建立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加快推动各行业数据分级分类标准,进行数据差异化安全保护,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数据管理和技术创新科 赵燕华 313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