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60610-00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06-10
  • 文号
  • 保发改综合函〔2026〕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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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8号提案的答复

驻昌宁委员活动组:

您们提出的《关于将市级纳规纳限奖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提案》(第05040018号),交我们主办,综合协办单位市财政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驻昌宁委员活动组各位委员对全市“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在《关于将市级纳规纳限奖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提案》指出,“及时兑付市级纳规纳限奖补资金对工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经济指标的圆满完成尤为重要,根据《保山市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保政发〔2023〕1号)、《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等8个培育计划的文件依据,建议将市级纳规纳限奖补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确保全面完成市、县两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推动全市工业、商贸经济发展稳中向好、进中提质。”初衷积极、贴合实际需求。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商市财政局认真分析研究。

当前,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及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地方不得通过设立固化、常态化、固定预算式的行业专项奖补,对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倾向性财政扶持。经研究,将市级纳规纳限奖补资金专项纳入财政预算的提案建议,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常态化涉企奖补政策规范管理要求不相契合,存在政策壁垒、市场干预及差异化扶持问题,不符合当前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导向。且受经济下行、减税降费、土地市场低迷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防风化债、审计、“三保”兜底责任以及促经济发展任务艰巨,我市财政收支压力持续加大,地方财政较为困难,无力将市级纳规纳限奖补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综上,该提案建议暂不具备办理实施条件。

下步,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千方百计全面盘活各类资产资源,着力培植壮大财源,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补助资金及贷款贴息等资金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既保证激励政策落地见效,也符合上级规范管理要求,全力支持市场主体提质扩容。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国民经济综合科李国 3036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