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50305-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3-05
  • 文号
  • 保发改农经〔2025〕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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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市乡土树种保供繁育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你局上报的《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保山市乡土树种保供繁育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项目》(保林草请〔2025〕10号)已收悉。经我委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乡土树种保供繁育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法人代表:蔺汝涛。

三、建设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建设现代化、智能化乡土树种保

供繁育基地(保障性苗圃)6个,面积400亩。新建智慧温室大棚、环控系统、水肥一体、滴灌系统、物联网、生物防治等智能化系统;配套建设引水管道、生产道路、挡墙围栏等设施工程;购置资源调查收集、科研实验、组织培养、储藏制冷、质量检验、病虫害防治、资源监测等设施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申请上级补助资金1200万元,地方配套1800万元。

七、建设年限:2025年至2027年。

接文后,请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开展相关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办理相关手续。

此文件不作为融资依据,不能用于任何借款担保,不能转让。在项目法人完成可行性论证前不作为施工和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依据。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