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你局上报的《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保山市乡土树种保供繁育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项目》(保林草请〔2025〕10号)已收悉。经我委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乡土树种保供繁育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法人代表:蔺汝涛。
三、建设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建设现代化、智能化乡土树种保
供繁育基地(保障性苗圃)6个,面积400亩。新建智慧温室大棚、环控系统、水肥一体、滴灌系统、物联网、生物防治等智能化系统;配套建设引水管道、生产道路、挡墙围栏等设施工程;购置资源调查收集、科研实验、组织培养、储藏制冷、质量检验、病虫害防治、资源监测等设施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申请上级补助资金1200万元,地方配套1800万元。
七、建设年限:2025年至2027年。
接文后,请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开展相关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办理相关手续。
此文件不作为融资依据,不能用于任何借款担保,不能转让。在项目法人完成可行性论证前不作为施工和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依据。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