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50305-0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3-05
  • 文号
  • 保发改农经〔2025〕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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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市林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库与专类园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你局上报的《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保山市林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库与专类园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林草请〔2025〕12号)已收悉。经我委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林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库与专类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法人代表:蔺汝涛。

三、建设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7个国有林场建设林草良种种

质资源收集保存库12个,面积1500亩,收集保存林木良种、特色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等400个以上。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稀濒危特有植物园、中药材专类园,隆阳区百花岭林花专类园,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一碗水桫椤专类园开展种质资源收集展示、种群扩繁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2550万元。其中:申请上级补助资金18040万元,地方配套4510万元。

七、建设年限:2025年至2027年。

接文后,请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开展相关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办理相关手续。

此文件不作为融资依据,不能用于任何借款担保,不能转让。在项目法人完成可行性论证前不作为施工和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依据。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